神经美学如何解释艺术
——以查特吉《审美的脑》为例

2023-01-05 22:20廖育正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孟加拉本能美学

廖育正

(韩山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查特吉(Anjan Chatterjee)撰写《审美的脑》(The Aesthetic Brain,2014)[1],副标题是《我们如何耽求美与享受艺术》(how we eloved to desire beauty and enjoy art)。这本书是神经美学及演化心理学的重要著作,主要探讨三个命题,分别是美、快乐和艺术。以下将针对第三部分“艺术”集中探讨,亦即分析查特吉如何以演化观与神经美学的角度来阐释艺术。查特吉企图从演化的角度去解释人类为何有艺术,他指出演化科学对于艺术主要有两种看法,一是艺术本能论,一是演化副产品论。而他认为这两种看法都不尽完美,因此提出第三种观点来解释艺术。他从认知神经视角和进化心理学的视角来阐释人的审美现象。为了聚焦起见,以下只析评查特吉对于艺术的探讨,而不涉及他对美和快乐的观点。就人文学科的情形而言,较少见到以神经美学的进路来探讨艺术,有必要向学界介绍此种观点,是以本文当为美学教育的课程扩充,为美学教育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神经美学的发展与可能局限

综观西方美学发展史,从先苏哲学以来毕达哥拉斯等人,发展出客体化的美学,强调黄金比例,认为美在客体。后来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讨论与著述中,西方美学获得了讨论的基石,重要的美学议题都在此时奠基。然后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神学美学,进入了近代强调主体的美学。这个总体发展,可以说是从客体化渐渐过渡到主体化。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美学争执不下,但在康德手中得到一个划时代的调和;此后又有黑格尔建立于辩证法之上的美学。进入现当代以后,美学的发展可谓百花齐放,大致来说可以分成欧陆的现象学美学与英美分析美学两大阵营,重要的美学家不计其数。而神经美学是延续着17 世纪经验主义以来的美学发展,更是对费希纳(Gustav T.Fechner)实验美学(experimental aesthetics)的直接继承。1999 年,神经生物学家泽基(Semir Zeki)在专书《内在视觉:关于艺术和大脑的探索》(Inner Vision:An Exploration of Art and the Brain)中提出“神经美学”(neuroaesthetics)一词,并且创立了世上首间神经美学研究所(Institute of Neuroaes-thetics),这可以视为神经美学的正式面世。[2]此后,二十多年来陆续出现了相关的美学研究,其中重要者例如梭索(Robert Solso)、利文斯通(Margaret Livingstone)、拉玛钱德兰(Vilayanur Ramaachandran)、查特吉等,多位学者都作出了各自的贡献。神经美学是实证性的美学,如周昌乐说:“与传统美学研究的思辨方法不同,认知神经美学的研究主要是实证性的,就是说是通过实验观测来探询我们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3]主要的实证方法有两种:(1)针对脑损伤者的观测方法,如艺术属性评估法、皮层电刺激等;(2)可应用于正常人的无损脑观测方法,例如脑电位检测、脑电图、功能性核磁共振成像等。[4]神经美学主要的探究议题可归纳为四大方面:(1)视觉艺术的神经美学探究;(2)听觉艺术的神经美学探究;(3)审美体验的神经美学探究;(4)艺术创造力的神经美学探究。[5]这些研究可以视为美学、心理学、生物学和大脑科学等学科的综合发展,也就是在脑神经机制的实证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美学。

神经美学的兴起较为晚近,迄今还没有十分完善的理论基础;其基本用意是想透过脑神经的科学实证,去探究人类对于美或艺术到底触动了什么样的神经机制,以说明人类认为的美和艺术究竟为何。这种进路有着特殊贡献,因为人文活动往往不容易找到科学实证基础,但是其局限性也是相当明显的,例如张卫东整理出神经美学面临的几大问题与挑战。第一问题在于简化:艺术与审美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总体历程,然而神经美学为了满足实验的要求、数据判准等,而将复杂的审美活动给一定程度简化,成为某些只能满足实验条件的操作系数。这对于美学而言很可能是失真的,因为如此的实验方式,事实上忽略了审美行为的复杂性以及历史文化脉络的整体性,如同张卫东指出:这样的构念效度(construct validity)和生态效度(ecological validity)实有疑义。[2]第二问题在于:美的核心概念尚未清晰。从西方早期到目前的美学发展,其实我们还没有办法对美给出任何一个真正完善的定义,而艺术亦然。当这样复杂的人文概念还充满疑义时,神经美学却透过一些特定的条件,对美或艺术进行模拟,以形成科学实验的参数,这是令人相当存疑的。毕竟对于何谓美或艺术,事实上还众说纷纭,人们还没有足够的共识,神经美学却直接套用了一些相对简单的设定去进行实验,这也使其可信度降低。第三问题是:神经美学的研究要点,究竟在于脑神经科学,还是美学,还是艺术哲学?如果是探讨脑神经科学,那这个学科的实验结果就等于是对于大脑活动中,那些(被假想或模拟为美或艺术的东西的)神经反应的研究,而这就和美学的旨趣稍有距离——因为,它成了美学的神经学。但如果它要探讨的是美学或者艺术本身,那么前述的局限,势必使其难以得出完善的美学理论。最后一个问题是“逆向推断”问题:意即光凭着大脑神经激活的观测数据,能否“逆向”推论人类的心理意识对于美或艺术的总体感知?张卫东指出,大脑多数的神经部位都不只和某一种心理现象相关,也就是说大脑的许多神经激活反应其实能对应到不只一种心理现象,这就导致了所谓逆向推断。光凭对大脑神经的数据观测,来反向推断人类心理意识对于美或艺术的感知实况,这在方法上其实启人疑窦。总体而言,神经美学可以被视为心理学、现象学美学、大脑神经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就目前来说仍有相当的局限。尽管如此,它确是一个富有潜力、令人期待的学科,虽然面临的挑战和质疑不少,却不失为一个可继续深究的方向。

二、查特吉神经美学的艺术观

(一)分别独立的感官实证研究

神经美学采取的是功能主义的进路,研究的是艺术对象对于主体产生了何种功能;为了了解功能,而去探究心理机制,去识别脑神经反应的特征。查特吉指出神经美学的要点,在于人类的视觉、脑神经的反应,以及视觉所观察到艺术作品的特征。比如说,神经美学观测的是:当人类的视觉运作时,可激活腹侧视觉皮层的几个部位分别展现出怎样的活性,以及能够导致何种反应;而在额叶(眶额皮层)中,视觉倘若观测到美的事物,是否会比观测到丑的事物能激起更多的活性;而透过实证研究,相比于一般神经刺激物,美的事物是否能带给前扣带回和左顶叶皮层更明显的活性。[6]以此为例,透过类似这样的观测数据,神经美学试图说明脑神经对于美丽事物或丑陋事物的反应。

在《审美的脑》里,查特吉主要探讨的,是视觉对应到脑神经的激活数据;至于其他感官如嗅觉、触觉等,书中并未纳入讨论。事实上,人在面对大千世界之美或艺术的时候,不只有视觉在起作用;虽然视觉是人最主动、最直接的感官,但是其他感官及心理状态,如情绪、回忆,还有当下所处的文化脉络等因素,都会极大程度地对一个人的感知结果形成影响。就算只是面对视觉艺术,其实也包含了其他感官、环境及心理因素同时作用所带来的变化。比如,某人现在面对着一幅名画,但是此人当下的身心状态当然会影响他对于这幅画的总体感知与评价。换句话说,人的知觉,人的审美感知,绝不可能只停留在视觉,也不可能光是把视觉给独立出来进行探讨。可是在查特吉举出的实验与论述中,我们看到,神经美学为了实验的需要,似乎把人类的审美体验给局部切分了。即使是针对视觉进行第一阶段的探究,然后下一阶段再转向其他感官的研究,但这种对感官进行“分离∕切分”的实验观测,其合理性毕竟是引人质疑的。

(二)查特吉对艺术本能论和艺术副产品论的驳斥

从演化角度去谈艺术为何存在,大致有两种观点:一者认为艺术是人类的本能,另种看法认为艺术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之下,在演化过程中出现的副产品,好比建筑中的“拱肩”,虽无实际功能,却一次次被保留下来。[1]22-23以上两种对于艺术的看法是相互冲突的,而查特吉认为两者皆不完备。他认为,将艺术视为演化的副产品,并不能妥善说明为何艺术在全世界具备普遍性,是以此论点不太可信;而将艺术视为人类的本能,则不能说明为何艺术具备丰富的多样性。

查特吉分析了三位学者关于艺术本能论的看法。第一位是迪萨纳亚克(Ellen Dissanayake),她以原始部落的例子来说明艺术植根于仪式中,而一个社会如果具有某些仪式,就能将社会里头的成员给联系在一起,并增加所有成员的适应性。如此一来,这个具有凝聚性的社会团体将更有能力去面对生存的压力,并且让成员存活下来。第二位学者是米勒(Geoffrey Miller),他强调的是昂贵信号假说,这个假说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孔雀的尾巴:雄孔雀的尾巴非常盛大华丽,但是却妨碍了它的生存性,因为那会妨碍行走,也让它更容易遭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但是由于它展现出这样的昂贵信号,而得到了更多交配的机会,更容易繁衍出后代,因此其基因更容易保留下来;也就是说,性的选择权之加分,超越了易受攻击之扣分。第三位学者是达顿(Dennis Dut-ton),他在《艺术本能》(The Art Instinct,2009)里表明了艺术必然具有天然固有的本源,艺术绝对不可能是演化的副产品。[7]达顿的理由是:人类在演化过程中透过口传故事,虚构出一些情节,来将生存的技巧传授给后代,这样子人类族群才能生存下来,是以艺术必然属于本能。

查特吉归纳了“艺术本能论”的学者看法,并整理为四个要点:(1)艺术是对美的本能的表达;(2)艺术是显示繁衍优势的昂贵信号;(3)艺术是有用的;(4)艺术提高了社会凝聚力。[1]168-169查特吉认为以上四种归纳都不尽完善。首先,他指出艺术并不是对美的本能,因为许多艺术作品都和美脱钩。其次,他指出艺术不是一种昂贵信号展示,比如中世纪为数众多的神学艺术。再次,即使艺术在生活中具有功能性,也不代表艺术就是本能。最后,关于艺术是否为社会凝聚力的人类本能,查特吉指出,并非所有艺术都是为了社会凝聚力来服务的,因为艺术事实上还有其他许多功能。综上,反驳了艺术本能论和演化副产品论后,查特吉试图提出第三种看法。

(三)查特吉的调和论:以孟加拉雀为喻

艺术本能论和艺术副产品论是相互冲突的,因此查特吉提出第三种看法,并举出孟加拉雀为例。孟加拉雀是一种日本的家雀,这种鸟类的祖先是野生的白腰文鸟。早期的野生白腰文鸟羽毛非常鲜艳,而且会发出固定、单一的鸣叫声,雄性白腰文鸟以此来吸引雌鸟。日本人看上了白腰文鸟的美丽羽毛,于是经过人为培育和配种,经过了250 多年共约500 代的繁衍,野生的白腰文鸟慢慢成了孟加拉雀。如今我们所见到的孟加拉雀,羽毛是非常鲜艳漂亮的,而且鸣叫的声音比起祖先白腰文鸟更加丰富、复杂、多变。

透过这个例子,查特吉说明,早期的白腰文鸟由于面临比较大的天择压力,因此鸣叫的行为有着明确目的,例如辨识同伴,保卫地盘,或者提醒同类去避开具威胁性的动物,或吸引异性等,亦即具有明确的求生或繁衍功能,是以发出固定的鸣叫声。但是演化成了家养的孟加拉雀之后,由于已经不再面临那么大的天择压力,因此原有的特征便产生转移或退化,使得鸣叫声产生了多样性。查特吉提出了一个假说:孟加拉雀的叫声改变,可以类比为人类的艺术发展。他的想法是,随着天择压力的减轻,人类的艺术也出现丰富变化,这就好比白腰文鸟和孟加拉雀的鸣叫声,由固定单一转而为丰富多样。意即,艺术的发展是人类在天择压力减轻后,于环境中不断改变的特征。他也指出,越是脱离选择压力(不管是来自国家的压迫或经济的匮乏),艺术就越能自由变化。综上,查特吉试图提出的第三种看法是:“承认艺术的本能根源,并欣见艺术在文化中开枝散叶。正是对行为的本能限制之放松,才使艺术得以灵活演化且令人惊奇。”①“In the last chapter,I used the example of the white rumped munia’s and Bengalese finch’s song to suggest a third way that acknowledges art’s instinctual roots and welcomes its cultural blossoming.The relaxation of instinctual constraints on behavior is precisely what allows art to evolve flexibly and to be so wonderfully surprising.”Anjan Chatterjee, The Aesthetic Brain,p.184.

三、查特吉的艺术观成立吗

(一)查特吉无以回应美学的反本质主义进路

查特吉的第一个问题在于:他没有办法回应后期维根斯坦以降的反本质主义论述,尽管《审美的脑》对此并非完全没有提及,可是他未正面回应这个观点;或者说,他并未意识到这会将他的假说彻底瓦解。意即,查特吉依然把艺术当成一个可能有固定意含的词,因此才会对这个词所可能指涉的事物,去进行演化心理学或者神经认知方面的实验及探讨。事实上查特吉无法回避维根斯坦所提出的论点,也就是在美学上形成的反本质论述:倘若按照维根斯坦的启示,每次我们使用艺术这个词,都是来自文化语境所建构的语法,那么若要明白语言的涵义就必须回到生活形式(form of life)去理解。词语其实来自于人们的约定,唯有如此,人们才能进入语言游戏(language-game)中。语言的游戏状态错综复杂,而游戏与游戏之间虽有相似的地方,却只展现出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因此我们其实无法归纳出游戏的本质。由此可知,关于美的词汇,或者关于艺术的词汇,其实找不出共同的语意或本质,有的只是语言游戏中的家族相似性。语言在生活形式中衍生出无数种家族相似性,每个词都在当下的文化语境和语法中被使用,所以我们只能在语法中去辨认、理解与使用词语,但难以明确归纳出词语的外延和内含。按照这样的推想,艺术将无法被界定,因为它的外延和内含并不明确。后期维根斯坦的语言哲学发展,对传统美学无异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因为过往对美或艺术的描述或界定都一夕失效了。[8]但是,查特吉继续针对艺术这个词所可能指称的对象,去进行一种原初式的推想,或者演化心理学和神经美学的探讨,这就导致了《审美的脑》对艺术的看法太过简单。尽管书中也提到了家族相似性理论的最新版本,例如高特(Berys Gaut),但是查特吉也仅仅是指出了其理论不尽完善之处,亦即,如果把艺术当做一个群概念(cluster concept),那么这个词语的内含到底具有哪些重要属性?查特吉提及了家族相似性理论,[1]119却没有予以回应的对策。平心而论,如果真要探究神经美学,那么势必要面对维根斯坦的挑战,但查特吉顶多只是以功能主义的观点去略以回应,似乎意味着凡是没有功能的艺术品,就不在演化心理学的视野中,这对当代美学与艺术实况而言是相当片面的看法。[1]120

(二)孟加拉雀的叫声和人类的艺术可以相提并论吗

《审美的脑》企图提出一种能取代艺术本能论与演化副产品论的第三种看法,但是查特吉的论证有待商榷。首先,在论证方面,查特吉不只一次指出:人类的艺术并不是本能,而且也不受本能控制;[1]184-185但这和他自己提出的看法并未完全一致。他透过神经美学的研究,指出人类的脑部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模块用来处理美感或艺术,而不像其他的感官,皆有特定对应的脑部区块或感受器。这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一个艺术或审美的脑部感受器。查特吉频频指出艺术不是本能,①“Art makes use of its adaptive roots,but its current power comes from its flexible and everchanging nature.Contemporary art is formed in local environmental niches made by humans,and rather than being controlled tightly by an instinct,it blossoms precisely because it is untethered from these instincts.”Anjan Chatterjee, The Aesthetic Brain,p.175.但是他所提出的第三种看法却试图去融合艺术本能论和演化副产品论。查特吉的第三种看法,无异于同时承认前两种看法,也就是说,既要承认艺术源于本能,又要去承认艺术在社会文化当中会有各种变化,这就和他所主张的“人类艺术并非本能,且也不受本能控制”无法取得真正意义上的一致。而且也难以解释我们所知的许多艺术家,例如日本著名的草间弥生就是长期依凭本能在创作。何况,按照这样的逻辑,如果艺术是“源于本能但又不是本能”,那么人类的大多数行为都可以套用这样的说法,比如说,玩手机、看电视、逛街购物,皆源于本能但又不是本能;由此可知此论点的解释范围太广,因而解释效力必然降低。就论证逻辑来说,查特吉所提出的第三种看法是“既是此又是彼”,看似兼容并蓄,但若留意到他的前提其实为“既非此又非彼”,可知其论证形式也有待商榷。

此外,孟加拉雀的叫声也不能模拟为人类的艺术,因为在一般认定中,动物的叫声并不是艺术(当然如果要像乔治迪基那样,刻意提出“猩猩的画也是艺术吗”以推出艺术体制理论,那就另当别论);尽管孟加拉雀在天择压力减轻之下,透过人为培育而展现更丰富的叫声,这也不足以说明人类的艺术也是如此。事实上,人类和孟加拉雀的情况完全不可相提并论,这样的举例有不当类比之嫌。查特吉的类比论证是:随着天择压力的减轻,孟加拉雀因不再有高度的生存压力,因而鸣叫声也演化出多样性;而同样随着天择压力的减轻,人类也不再有高度的生存压力,因而艺术也会展现出蓬勃的多样性。笔者认为这个类比论证有瑕疵:因为孟加拉雀并不是完全因为天择压力的降低而导致叫声变化,而还有日本人饲育、配种的过程。因而我们也可以提出另外一种解释:孟加拉雀所面临的天择压力固然减轻,但它们其实面临了另外一种来自于(日本)人类的生存竞争压力——那种压力不能称为天择,也许可以称为人择。也就是说,原来的白腰文鸟,之所以会慢慢演化为孟加拉雀,是因为日本人希望可以透过白腰文鸟来培育出色彩更鲜艳漂亮的孟加拉雀,而在人类社会长时间的选择与淘汰下,能够从中生存下来的是孟加拉雀;在配种的过程中,因为孟加拉雀的羽毛颜色更加鲜艳,叫声更加丰富多变,更加适应于人类的需要,因而更易于存活在人类世。这意味着,孟加拉雀的叫声之所以出现变化,不见得可以直接归因为“天择压力的降低”,因为这样的归因其实忽略了人类刻意的配种繁殖过程,以及这过程所间接导致的种种变化。进一步说,孟加拉雀叫声的变化,也可以解释为人类选择压力的结果,是因应人类的选择与淘汰所间接导致的改变。这就好比从事艺术的人,必须被(人类自己所建构的)社会制度所汰选;艺术家必须因应社会的经济压力、就业压力、舆论压力等,然后设法超克,否则只好黯然转行。人类所承担的天择压力固然减轻了,但来自社会的压力反而增加了。是以,查特吉用天择压力的降低来解释人类艺术的蓬勃发展,在我看来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沿用这样的逻辑,我们甚至可以说,由于天择压力的降低,造成了各种事情的发展,例如宗教的发展、城市的发展、科技的发展,所有的人存文明都可以解释成源于天择压力的降低。事实上,这样的说法就是企图将一切都化约为演化论的影响,几乎丧失了可证伪性,也就失去了理论的意义。

查特吉在前言中提到,《审美的脑》没法探讨非视觉艺术(例如听觉艺术、文学等);事实上,对于绝大多数的当代前卫艺术,神经美学可能都难以置喙。此外,神经美学目前的发展大多着眼于西方艺术,而对非西方艺术(例如中国艺术或非洲艺术等)仍未予以正视,这也是神经美学未来应探索的方向。[9]传统美学的缺陷在于无法借鉴自然科学与脑神经的认知活动,是以神经美学的兴起是非常重要的学术进展。[10]演化心理学和神经科学虽然能够解释许多事物,但要用来妥善地解释艺术,目前看起来仍困难重重。倒不是演化论及神经美学的进路绝对不可行,而是说这样的方法可能把丰繁的人文艺术想得太过简单。就眼前的发展而言,持平地说,神经美学若真要展现出充分的说服力,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行文至此,关于该如何在美学课堂上介绍神经美学的艺术观,当已有了可行的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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