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创新应用

2023-01-06 04:51程红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遂昌供电公司
环球市场 2022年24期
关键词:浙江省审计工作电力企业

程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遂昌供电公司

随着浙江省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国家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善,电力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电力企业普遍规模较大,而且投资项目也较多,只有大力加强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才能使电力企业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颁布实施,对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从防风险与促发展的较高层面入手,深入研究科学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特色做法和经验举措。《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内部审计管理体制、机构建设、审计程序、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业务指导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电力企业在落实的过程中需要将全面性与针对性进行有效结合,既要对《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有效落实,也要突出工作监管,强化“经济体验”,切实推动新时代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对此,电力企业需要准确把握新《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精神实质,理清内部审计新思路,强化内部审计变革,注重内部审计融合贯通,进一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强化审计工作监管水平。

一、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重要价值

(一)有利于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是电力企业的方向和目标。电力企业各项工作是否规范有序,对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工作监管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企业通过加强工作监管工作,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和作用,而且也能够为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对于在工作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持续解决电力企业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为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1]。

(二)有利于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

工作监管是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企业更好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加强工作监管工作,可以使“防病”与“治病”进行有效结合,最大限度防范和控制电力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三)有利于电力企业战略性发展

《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更加强化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与协同机制建设,高质量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电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服务电力企业战略发展上升到更高层面,切实加强对工程监管工作的研究力度,着眼于为电力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进行全面安排,创新内部审计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如大力加强全过程审计和跟踪审计机制建设,能够及时发现电力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在推动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狠下功夫,对于促进电力企业战略发展至关重要[2]。

二、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制约因素

(一)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理念缺乏创新

电力企业只有树立创新理念,才能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有效开展。目前,一些电力企业还没有将工作监管纳入内部审计工作范畴,审计工作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不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作用方面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服务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战略性发展的意识不强。一些电力企业在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方面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尽管按照《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但细化分解不够到位,审计工作监管机制缺乏完善性,整体监管工作的设计与安排仍然没有走出传统工作范畴,拓展性不强、整体性不足、融合性较差。

(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思路缺乏创新

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虽然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思路缺乏创新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电力企业不注重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防患于未然还没有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方向,问题式审计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相对较少,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的整体思路还比较传统,防范风险、促进发展、推动落实还结合不够紧密。一些电力企业还没有从“经济体检”的角度对内部审计工作进步进行综合设计,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强,无法有效发挥工作监督职能。由于一些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思路缺乏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的效果不佳,无法科学服务于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认真改进。

(三)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缺乏创新

对于有效发挥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职能来说,需要根据电力企业实际情况,构建科学和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然而,从一些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实践来看,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缺乏创新的现象相对较多,制约了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全面性、全员性、全程性建设[3]。一些电力企业还没有按照《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支持保障内审机构、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还没有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重点内容。一些电力企业还没有把“落实落细上级新要求、固化内审实践新成果、树牢数字化改革新理念”作为重中之重,内部审计工作监管领导机制、组织体系、工作体系仍然不够完善。

(四)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缺乏创新

内部审计具有基础性源头性自我监管作用,在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方面,需要持续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当前,一些电力企业尽管已经对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而且也不断强化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和作用,但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缺乏创新的现象相对较多,如在落实“总审计师制度”方面缺乏创新性,内部审计工作缺乏有效的引导和创新。一些电力企业不注重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智治”要求,在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监督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各方面的投入力度较小。

(五)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载体缺乏创新

电力企业内部审计监管工作涉及的领域较多,需要持续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载体。然而,一些电力企业对此没有给予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载体缺乏创新的问题仍然有所存在。一些电力企业还没有将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当中,主要负责人履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载体较少,在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缺位”现象。一些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还没有将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作为服务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强。

三、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创新应用策略

(一)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理念

电力企业在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时,应当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意识,将其作为促进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进行全员性、全面性、全程性统筹,推动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有效开展。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突出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超前性,如在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当大力加强全过程跟踪审计,强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融合性以及防范各类风险、降低项目成效、提高项目质量作为全过程跟踪审计目标,以此制定完善的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如在开展招投标审计方面,应当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既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也要对工程最高限价计算是否合理进行审查,更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和审校,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4]。

(二)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思路

电力企业要想更科学、更系统、更有效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取得良好效果,需要持续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思路,将工作监管纳入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能,将“问题式审计”与“防范式审计”进行深度融合,特别是要多开展一些“防范式审计”,强化“经济体检”意识,抓好“经济体检”创新,使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真正取得成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职能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制定《电力企业“经济体验”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的积极作用,切实发挥防病功能、保障治病效果、提升查病能力。加强审计信息和审计成果、组织方式和审计资源、审计项目和审计内容的统筹,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整改,深化审计成果应用。

(三)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

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努力构建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合力,使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部门都能够在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方面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宣传力度,引导各分公司、各个部门以及广大员工学习《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各自在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中的职责和任务。电力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在开展工作监管时,应当“列出清单”,引导各分公司、各个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使各分公司、各个部门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自我监管”。加大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资源整合力度,如在开展专项审计时,应当抽调得力人员共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从监管的角度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在推动整改落实方面发挥作用。

(四)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

电力企业要把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作为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重要措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进行持续创新,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能够在促进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多元化作用。大力实施“问题清单”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避免出现“反弹”。通过精细化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如对审计报告反映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问题,应当剖析根源、举一反三、有效整改,堵塞管理漏洞[5]。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模式建设,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信息化平台,发挥大数据技术、AI技术的功能,加强数据收集与分析,找出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提出改进措施。正确处理好管长远和治当下、防未病和治已病、查问题与促整改的关系,围绕促进电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监管长期性和稳定性。

(五)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载体

电力企业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内审工作,切实保障内部审计机构高效运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落实。抓好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委员会,电力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与廉政“风险点”建设进行有效融合,突出内部审计在电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通过超前介入,找出电力企业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大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电力工程审计、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确保电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电力工程持续发展、财务会计规范开展。

四、结语

总之,电力企业是我国电力行业和电力事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只有电力企业具备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能力,才能使我国电力行业和电力事业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在《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深入实施的时代背景下,电力企业需要把落实《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纳入整体发展战略当中,在落实各项规定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工作监管这一重点,着眼于解决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面临的困境,切实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研究力度,着力在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理念、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思路、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体系、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模式、创新内部审计工作监管载体“五个创新”方面加大力度,促进电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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