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与应用

2023-01-10 03:13郝社锋袁崇铭喻永祥
地质学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危险性园区评估

李 伟,李 明,郝社锋,蒋 波,袁崇铭,喻永祥

(1.自然资源部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实验室,江苏 南京 210018;2.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18;3.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0 引 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规划与工程建设的一项前期重要工作,能有效规范和约束人类工程活动,实现地质灾害源头控制或预防,避免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和损失。

目前,我国除国家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外,还有技术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体系。

同时,各地也根据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技术要求或地方规范,如《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较好地规范和推进了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江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主管部门重视不够、行政审批介入节点不统一、评估中介市场有失规范、评估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及时间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郝社锋,2013;郝社锋等,2013)。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原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取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4年第29号),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的取消并不意味着该评估工作的取消,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范化。江苏《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推行区域性评价和联合评价,对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的水土保持方案、矿产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区域性评价,不再实行单一项目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性评估工作因此提上日程。

前人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价、风险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研究(黄润秋等,2004a,2004b;谢久兵等,2006),也有地区尝试针对单灾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李风,2016;徐龙,2019;熊峰等,2019),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深入开展积累了经验。

通过总结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探索评估成果的应用模式,为江苏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1 地质灾害概况

江苏位于我国东部沿海,长期的地壳运动和江河湖海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以冲积堆积平原为主、低山丘陵和岗地为辅的现代地质环境格局。平原区第四纪沉积物厚,成因复杂,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等)发育,超量开采地下水引发了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裂缝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低山丘陵区则发育了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徐州、南京等矿产资源集中区的地下采矿活动诱发了采空塌陷灾害。

地面沉降是江苏影响时间最长、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大的地质灾害,已持续超过半个世纪,以苏锡常、盐通沿海平原及徐州丰沛平原等地区最为严重(于军等,2002),最大累计沉降量分别达3.0、0.8、0.6 m,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地面沉降量>200 mm的区域面积约为2.02万km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2),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包括不均匀沉降导致城镇“生命线”基础设施损坏(毁)、城镇排水能力降低导致城镇内涝、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下降导致洪涝、河道水力坡度降低导致流速减缓和水质恶化、桥梁净空减少导致通航能力下降等。

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宁镇、宜溧、环太湖、连徐等低山丘陵区,历史上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超过463起,死亡5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7.60亿元(张丽等,2015)。至2020年,全省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 021处,威胁人口18 672人、财产15.38亿元(理继红等,2020)。

2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2.1 区域评估工作试点

2016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含《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以泰兴经济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等8个开发园区为试点,探索构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管理机制,建立评估成果查询服务和应用管理体系,减少评估数量,简化评估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评估工作经费均由政府出资,为用地企业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

以泰兴经济开发区为例,工作流程主要分下列4个环节。

2.1.1 全方位收集整理资料 收集评估区已有的气象水文、遥感地质、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工环地质及地质灾害、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地面沉降InSAR监测等相关成果资料。

2.1.2 补充地质环境调查及钻探工作 开展以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人类工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调查精度为25个/km2,补充水文地质钻探、工程地质钻探和静力触探资料,水文地质钻孔精度为0.16个/km2,工程地质钻孔精度为5.7个/km2,远超《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规定的调查精度要求。

2.1.3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区相关规划概化不同开挖工况,即不开挖、0 m<开挖深度≤3 m、3 m<开挖深度≤5 m、开挖深度>5 m,以及高层或对变形较为敏感的建构筑物、多层和一般厂房、其他等不同建构筑物类型,依据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地面沉降、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的现状危险性等级评价,按照不同开挖工况分别评价特殊类岩土(软土、砂土)灾害的预测危险性等级,结合地面沉降预测危险性等级,叠加得到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分区,针对不同灾种、不同开挖工况、不同建筑物类型分别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1.4 评估成果查询应用 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平台建设泰兴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系统,实现与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流程的无缝对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周期由原来的15~30天压缩到1~2天,并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一系列试点工作,在工作方法、控制精度、评估条件概化、成果应用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和经验,建立了一套成熟的工作模式。

2.2 区域评估工作进展

2019年,江苏发布了《江苏省开发区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含《江苏省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江苏省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自此,江苏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全面展开。至2020年底,已完成全省13个市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港区、旅游度假区等开发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项目107个(图1),并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模式,为开发园区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的有效预防奠定了基础。

图1 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项目统计结果(2019—2020)Fig. 1 Total programs of assessment of regional geological disaster risk in Jiangsu (2019-2020)

2.3 评估工作成效

截至2020年底,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单总量近千条,为建设单位节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5 000余万元,随着查询单量的不断增长,节省的经济成本将继续增加,促进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与后续用地审批程序的衔接,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以及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保障。实践证明,在以平原为主、地质灾害类型相对简单的江苏(谢兴楠,2009;张丽等,2015),尤其是对于开发密度高、开发强度大、地质环境条件变化不大、区内建设项目类型相对单一的各类开发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适用性很好。

3 查询服务系统建设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的查询和利用是首要工作。国内亦有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应用的先例,但仅局限于查询评估报告(熊峰等,2019)。《江苏省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仅规定了查询成果的应用形式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表,未规定获取方式。

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采用了下列2种方式的查询服务。

(1) 人工查询。根据建设项目信息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人工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表。

(2) 系统查询。在本地(单机版)或网络上(网络版)录入查询条件并上传文件,由查询系统自动生成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表。相对于人工查询,系统查询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时效性强、与当前社会信息化契合度高等优点,已成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查询的主流应用模式。

3.1 查询服务系统特点

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系统采用当前最流行的因特网部署BS架构(WEB浏览器和服务器架构)模式,WEB浏览器是客户端的操作窗口,系统功能的核心部分集中在服务器上。

程序框架采用主流的企业级应用平台解决方案J2EE(Java 2 Platform,Enterprise Edition)框架,包括MVC框架Spring MVC、ORM框架MyBatis、安全架构Apache Shiro、缓存框架Ehcache,以及jQuery、BootStrap等前端技术。

地图服务采用ArcGIS Server,可实现图层发布、图形检查、空间定位、数据检索等功能,地理信息数据均采用CGCS2000坐标系,确保全省坐标格式的统一。数据存储则使用MySQL开源数据库,确保操作系统兼容、系统安全加密和数据扩容。

3.2 查询服务系统用户类型

查询服务系统用户有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办理用户、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用户和开发园区业主用户5大类。

3.2.1 管理员用户 由系统管理员使用,用于图层服务发布、系统配置、后台管理、软件更新等系统内核管理。

3.2.2 查询用户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为集中批量代办用户和自助实名注册用户2类,集中批量代办用户在系统配置中进行预设,自助实名注册用户由用地人根据真实信息进行注册。查询用户由用地人进行材料上传、地块坐标定位检查、查询申请发起、查询表下载等。

3.2.3 办理用户 由技术承担单位使用,用于专业图件浏览、查询业务受理、退回查询解释、地块坐标定位检查、上传材料检查、查询办理等。

3.2.4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用户 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人员使用,用于辖区内专业图件浏览、查询表检核、查询单量统计等。

3.2.5 开发园区业主用户 由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使用,主要用于辖区内查询单量的统计。

各类用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查询用户与预设或注册时选定的地级市、县(市、区)及开发园区对应,仅可发起查询申请和接收查询表;办理用户则在系统中设定办理行政区或开发园区范围;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用户和开发园区管理委员按行政区划级别向下兼容,但不可向上兼容,考虑了不同地域、不同用户权限的实际需要。

3.3 查询服务系统查询逻辑

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具有复杂的技术逻辑。不同开挖工况对地质环境扰动程度不同,决定了各灾种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不同,而不同建筑物类型、不同开挖工况、不同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对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要求亦不相同。为满足复杂条件的查询需求,查询服务系统的建立遵循从查询条件输入、空间检索、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字典库检索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获取的路径,形成了一套科学、严密、合理、成熟的查询逻辑(图2)。

图2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查询逻辑框图Fig.2 Logical flowchart of inquiring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3.4 查询服务系统查询流程

查询服务系统查询流程主要分为查询申请发起、技术承担单位办理和纸质材料提交3个部分(图3),分别对应查询用户、办理用户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户,实现了与用地审批流程的无缝对接,满足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及土地审批的需求,在实践中已得到验证。

图3 查询流程图Fig.3 Inquiry flowchart

4 建 议

(1)加强评估工作范围确定的规范性。多数开发园区经正式审批的用地范围与实际开发建设范围或管辖范围不一致,相关文件未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范围作统一规定,导致已实施项目的评估范围不规范,甚至有的开发园区在界定评估范围时仅针对建设项目地块而将规划道路剔除,既增加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难度,也限制了评估成果的适用范围,尤其限制了开发园区的道路、管线等线状工程的适用性。评估工作范围侧重实际开发建设范围可有效解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针对性、适用性,便于后期开发园区范围的扩建调整,建议在给予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充分自主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范围。

(2)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规划的针对性。与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明确的工程类型、对地质环境扰动程度等评估条件不同,开发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需要依据各类开发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开挖工况、建筑物类型等评估条件的概化。实际操作中,各开发园区上述各类规划在实施进度、规划精度、规划一惯性方面各有不同,使评估条件概化精度存在差异。因此,应加强对开发园区各类规划的针对性分析,有条件的开发园区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精细化区域评估,以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尽快建立统一的查询服务系统或平台。在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实践中,人工查询虽然能确保逻辑合理,但效率低下,而简单逻辑的单机版查询系统仅能实现地质灾害灾种与危险性等级的空间检索和查询,无法体现不同建筑物类型、不同开挖工况导致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要求的不同。上述查询服务系统有效解决了这些问题,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但还需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流程的融合,尤其是机构改革后国土资源与规划两部门已经合并,这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与用地规划预审、用地审批等各类自然资源行政审批流程的进一步融合创造了条件。

(4)加快出台相关地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一项,承担单位范围广,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存在差异,为确保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实用性及针对性,应在梳理现有国家规定、行业及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管理办法等基础上,加快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相关地方规范或标准,构建完善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更好地促进和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

(5)持续提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社会认知度。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实施主体,但由于部分园区实施主动性的欠缺,本应作为监管主体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反而变成了项目推进主体。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科普讲座、会议、宣传手册、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和危险性评估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防灾减灾中的重要意义,提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社会认知度。

5 结 论

(1)经过试点和推广工作,江苏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已经建立了细致的技术要求、系统的工作方法和完善的成果查询应用机制,有效推进了“放管服”改革。

(2)从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范围确定的规范性、规划的针对性、查询服务系统或平台的建设提升、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社会认知度的提高5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在今后的实践中,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将为开发园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平原区或行政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的开展进行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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