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论”在视觉传达设计的应用研究

2023-01-14 07:46
陶瓷科学与艺术 2022年6期
关键词:气韵物象用笔

刘 艳

西安外事学院 陕西西安 710077

一、视觉传达设计与传统美学理念

视觉传达设计是指通过多种视觉媒介表现传达给观众的设计,文字、图形和色彩是视觉传达设计的构成三要素。视觉传达设计是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经济活动,更是一种社会文化活动,视觉传达设计所展示的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精神文化状态。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意识到视觉传达设计中的民族性问题,并广泛地将本土化元素应用到设计作品中,但如果缺乏主题内涵的深层次表达,缺乏对本土化美学理念的探索,仅仅停留在传统图形和符号的挪用复制上,仍然会导致作品失去内涵,失去真正意义的民族性。为避免设计作品的形式化,设计师应当从本民族传统美学理念中汲取养分,只有对本土化的美学理念进行继承延续,将其转化为具有民族特色的设计语言,才能在设计师与公众之间搭建起良好的沟通桥梁,使观者产生文化方面的深层次共鸣与认同,从而推动本土化的视觉传达设计的繁荣发展。

二、“六法论”概述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自有其艺术作品的衡量标准与相应的美学范畴体系,其中“六法论”堪称是里程碑式的绘画理论,“六法论”源于南齐谢赫的《古画品录》,依次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陈师曾认为“六法论”是自古以来画家作画的心得,谢赫做了综合安排,使其成为后来评画的标准。作为中国绘画初步的理论体系,“六法论”极具系统性,且体现出中国艺术精神特有的思辨性。排在首位的“气韵生动”成为中国绘画创作的最高境界与总体法则,可谓是艺术之“道”,其余“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等则可以看做是“术”,是为了达到“气韵生动”这一至高境界的具体方法论。

诚如宋代郭若虚所言:“六法精论,万古不移”,时至今日,中国绘画在风格与形式语言等方面已有极大的发展变迁,但“六法论”仍是我国当代造型艺术的重要评判标准与美学法则。就文字、图形和色彩三要素而言,视觉传达设计与绘画在审美标准上有诸多共性。基于此种共性,“六法论”中所揭示的美学理念与运用准则同样适用于当代视觉传达设计,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六法论”与视觉传达设计

1.“气韵生动”:视觉传达设计中的气度韵致

谢赫继承了顾恺之等前人重视精神面貌的作画理念,将“气韵生动”列为“六法论”之首,关于“气”与“韵”,古往今来有诸多的解释。“气”源于哲学概念,老子认为“气”是万物之本,“韵”最初是音乐与文学作品中的节奏和韵律。谢赫将外在的“气”与内在的“韵”相结合,又冠之以“生动”的修饰语,意在主张绘画作品要生动,具备生命力,“气韵生动”的艺术追求,展现出中国画家特有的哲思与超然。“气韵生动”的理念同样适用于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师应当具备“胸罗宇宙,思接千载”的品性格局,面对各种矛盾的价值观念做到兼收并蓄,这是一种内化的中国式的艺术思维方式,将这种思维方式转化为设计思维,有助于提升设计师的个人修养。设计出作品“气韵生动”的艺术境界,源于设计师的思辨能力和掌控能力。不管是艺术设计还是商业设计,在设计之初就应该找准定位,设计作品中的任意元素,都应当力求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彰显出内在的符合设计理念的气度与韵致,赋予设计作品鲜活的生命力与极致的感染力。

2.“骨法用笔”:视觉传达设计中的节奏美

“骨法”一说源于相术,东汉王充认为观“骨节之法”可预测凶吉祸福,谢赫主张的“骨法用笔”,则是指依据骨相结构,描摹其骨气,从而达到“气韵生动”的标准。至于“用笔”,唐代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说:“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于用笔。”可见“骨法”需通过“用笔”来表达,“用笔”则要充分依托于“骨法”。在视觉传达设计中,设计师应注重作品的“骨法”,不论是文字、图形、色彩,还是点线面的节奏穿插,都应以“骨法用笔”为准则,抓住元素的“骨气”,绘制出元素的形神,通过元素之间疏密、长短、方圆、虚实等的组合,使元素形成特定的“势气”与多样化的秩序感、节奏美,传达作品的意象之境。

3.“应物象形”:视觉传达设计中的图形元素

“应物象形”主张的并非是对客观物象的全然照搬,而是画家调动个人主观能动性,通过对物象外在形象的捕捉,与“骨法用笔”相结合,达到“气韵生动”的审美追求。“应物象形”对视觉传达设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图形是视觉传达设计的三要素之一,是一种视觉符号,是创意外化的具体形式,无论是字符图形还是形象图形,都属于“象”的范畴。设计师在“应物象形”的过程中,需要在主体表现与客观制约方面达到平衡,要“迁想妙得”,根据主题确定象征体,只有把主观的情思“迁”入所选的象征体中,才能“妙得”出准确的具有辨识度的图形设计。好的图形设计离不开创意,创意并非天马行空,而是要整合感性与理性,合理的解构与重构,是设计师“应物象形”与“迁想妙得”的结果。优秀的图形设计能够精确地传达出主题信息,并且蕴含高度的象征意义,营造出观者的联想,使观者感受到图形元素的象征、借喻与暗喻之意。

4.“随类赋彩”:视觉传达设计中的色彩

“随类赋彩”中的“随”有“随心”、“随情”之意,“类”则相对应的是“应物象形”中的“物”,指代所描绘的客观物象,“赋”通“敷”,指敷色,同时有赋予意蕴之意。“随类赋彩”是指设色时不可概念化,要依据物象本身来进行,并且要调动主观能动性,赋予色彩一定的含义。“随类赋彩”与“应物象形”均体现出主客观的统一。色彩是视觉传达设计三要素之一,通过不同明度、色相、纯度的色彩属性变化,能够区别设计中的元素类别,强化视觉效果,烘托设计作品的氛围。视觉传达设计需要建立起与观者的情感交流,色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的色彩会给观者带来不同的视觉与心理感受。“随类赋彩”对视觉传达设计中色彩的应用有明确的指导价值,首先是要根据所表达的物象用色,将品牌与产品真实地再现给观者,以此将观者带入到感官的世界中。其次是要调动设计师的主观能动性,随社会思潮、经济环境、地域文化、消费者固有观念等种种因素产生相应的用色理念。具有情感性隐喻的色彩,可以增强作品的感染力,使作品更加准确地传达出设计的主题思想,从而唤醒观者内心深处的感受与共鸣。因此设计师用色时要兼顾文化性、情感性、审美性、商业性,站在一定的高度把握色彩的应用。

5.“经营位置”:视觉传达设计中的编排

“经营位置”指代作画时的“章法”与“布局”,也就是常说的“构图”,在“经营位置”方面,中国绘画早已演变出诸多的符合审美意趣的构图手法,比较经典的是山水画的“五字法”与散点透视法则的“三远法”。“五字法”是指作画时按“之”、“甲”、“由”、“则”、“须”五个字的结构样式,来进行画面的分割布局;“三远法”指一幅画中可以用“高远”、“深远”、“平远”三中透视手法来描绘景物。这些传统的构图理念,对应的是视觉传达设计中的编排,编排是视觉传达设计的重要环节,设计师遵从视觉规范,将已完成的文字、图形等视觉元素安排在相应的版面上,得到和谐的版式。视觉传达设计编排中所讲究的均衡、对称、对比等手法,与“六法论”中“经营位置”的理念不谋而合,不论是“五字法”还是“三远法”,或者是中国绘画构图中虚实的把握、“计白当黑”的留白手法,以及篆刻中“疏可走马、密不透风”的章法,对视觉传达设计的编排而言都是极其宝贵的文化素材,皆可以为当代设计师所吸收使用。

6.“传移模写”:视觉传达设计中的借鉴临摹

“传移模写”通常被解读为临摹,但实质上“传移模写”并非单一的技法复制与作品临摹,“移”有“移情”之意,“传移模写”除却技法上的描摹,更多的是一种领会,通过临摹名作感受前人创作的过程,感悟前人在创作中投入的情感。在视觉传达设计的创作中,设计师需要通过“传移模写”完成自身的积累与提升,不仅是设计技巧的学习精进,更重要的是要领会优秀设计作品的理念。在“传移模写”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陷入到模仿与抄袭的泥淖中,避免流于浮表的“传形”,而是要通过临摹达到“传神”乃至于“传情”,真正意义上提升设计认知与设计能力。

结 语

较之西方艺术,中国绘画的理念可谓是感性的,这种感性体现出东方艺术的审美意趣,亦是中国艺术的魅力所在。“六法论”作为中国传统美学理念的精髓,对视觉传达设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全球化的文化语境中,当代设计师不可避免地肩负起推广民族文化的使命,只有立足传统美学理念,不断地挖掘、提炼、继承、发扬传统文化,才能创作出具有中国风骨、中国风格的设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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