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夫妻拐卖11名儿童

2023-01-15 06:29张振华
方圆 2022年21期
关键词:麻城市婴幼儿民警

文|方圆记者 张振华

得到消息的赵月花急急忙忙地赶回家时,她的婆婆已经一头倒在地上,昏过去了

随着涉嫌拐卖多名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罗阿亮的落网,他和情人褚桂金26年前做下的那些勾当,重新浮出水面,封尘多年的案卷也再次被打开。而作为受害者之一的湖北省麻城市的赵月花,也不得不再度触动内心深处那些已经结疤的伤痕。

儿子被偷走的6个月里

1995年11月10日,赵月花给2岁5个月的儿子豪豪喂好了饭,骑上自行车去上班。出门前,她跟婆婆顺口提了一句,她中午会抽空回家,会给豪豪喂饭。婆婆说,她一会儿就去买点菜回来。

一切看起来都是赵月花婆媳日常的模样,她们怎么都没想到,这却是她们永生难忘的一天。

赵月花上班的厂子离家不远,3公里左右,骑车用不了半小时就到了。这份工作有些累,收入也不多,不太理想,可是单位领导答应赵月花每天中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她可以回家吃午饭,这让她非常满意,就留下了。这一个半小时,之前足够她给孩子喂奶,现在孩子大点了,她也可以中午回家给孩子喂饭。

赵月花走后不久,豪豪就睡着了,赵月花婆婆就想趁着孩子睡觉的工夫,去把菜买回来。卖菜的地方并不远,等自己买菜回来了,孩子多半还没醒。

婆婆走的时候,特意锁好房门,为了保险起见,还用铁丝把门上的挂锁铁环又缠了几下,才离开。

上午10点左右,婆婆买菜回来,发现门锁、门环连同缠绕的铁丝都被扭掉了。一楼客厅里睡觉的豪豪不见了!

当时正租住他们家二楼的一对来自湖北省云梦县的小夫妻,也不见了影踪。

孩子不见了、租户不见了,这个消息瞬间传遍整个村子。后来,家人邻居们经仔细观察还发现,屋内一楼通向二楼小门的锁也被人给撬开了。

显然,租住在他们家二楼的那对夫妻带走了豪豪!

得到消息的赵月花急急忙忙地赶回家时,婆婆已经一头倒在地上,昏了过去。赵月花一手拉着婆婆,自己整个人抽搐得像过了电。

赵月花的丈夫因为工作原因此时正在外地,得知儿子丢失的消息,赶紧搭车赶回家。看着哭天喊地的母亲和妻子,他自己也是失魂落魄一般,不知所措。

前来帮忙的亲戚邻居谁也没想到过、没经历过这种事情,大家一顿乱猜:豪豪是不是有危险了?会被卖掉吗?是被那夫妻俩收养了吗?要是被收养了,孩子还有条活路,要是被卖掉,可就性命堪忧了。

赵月花当时每月的工资只有160元,家里也不富裕,为了寻找儿子豪豪,一家人四处举债,借了5000元钱,立即跑到湖北省的云梦、应城、汉川、咸宁、江夏等地打探儿子的下落。

那对夫妻来租房的时候,给赵月花一家看了他们的结婚证,证件上的确是两人的照片,男人叫杨一华,女人叫罗大梅,两人自称来自云梦。而据赵月花回忆,两人似乎是汉川口音,所以一家人就往这些地方寻找。

1995年11月15日,赵月花去报了警。同时,为了获取寻找儿子的线索,赵月花和婆婆恨不得见人就磕头,给数不清的人下跪过。

找来找去,赵月花一家人的力量用尽了,钱也花光了,豪豪还是一点消息也没有。渐渐地,钱也借不到了。

亲戚朋友们劝他们别太执着,甚至有人还说:“找不回来,你们还能真的不过日子了?”

但赵月花从来没有想到要放弃。每天晚上,找儿子回来,赵月花就躺在床上,瞪着大眼,在心里逐条分析白天的寻找过程,认真梳理好心人给她提供的线索,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方向和重点寻找地方。

但整日在对儿子的牵挂和担忧中煎熬,也让赵月花渐渐出现了幻听症状。有时候她坐在家里,仿佛听见儿子就在门口哭,她跑出去开了门,声音就消失了。赵月花努力让自己坚强挺住。

逐渐冷静下来的赵月花和老公开始怀疑儿子的丢失绝不是偶然的意外。杨一华和罗大梅来赵月花家里租住了一个多月,却总是待在家里,从不出去打工或者做生意。赵月花也曾有过疑问,他们不需要出去赚钱吗?但当初,赵月花没有想那么多,仅仅是有那么一丝疑问飘过脑海而已。

这对夫妻也常常亲近豪豪,和赵月花一家人套近乎。纯朴的赵月花及家人也未在意,乡邻们喜欢逗小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来源:CFP)

但事后想来,赵月花觉得他们的行为非常刻意,有些细节也非常可疑。她终于明白,也许租房子是假,偷孩子是真,也许,他们从一开始就盯上了自己的孩子。

顺着结婚证追到褚桂金

赵月花是在农村长大的老实孩子,在报警之前,她从未进过公安机关的大门。现在,她觉得警察是她一家人最后的希望了。

麻城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在城内搜寻孩子,查找线索。不久,民警在麻城市的一家旅社查获了一条线索,一对云梦县来的男女用结婚证登记住宿过。

按照这家旅行社的登记记录,男人叫杨一华,女人叫罗大梅,两人的登记时间是在去赵月花家租房之前,也就是说两人之前是在旅行社落脚,随后去赵月花家租房。

鼓楼派出所民警立即将情况汇报麻城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班,由专班民警带着赵月花一起到云梦县等地辨认寻找。但民警在云梦县却未收获有效线索,他们立即又去了应城,但还是没有收获。随后,民警又赶赴汉川,并在汉川排查了8万人,仍没有找到他们。

直到1995年11月20日上午11时,才迎来关键突破。在汉川县公安局户政科,民警查到了杨一华、罗大梅的名字和档案,这两人确系夫妻关系。但是民警调出他们的户籍照片后,赵月花辨认说,户籍照片上的两人并不是在她家租房的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民警立即找到杨一华、罗大梅,证实两人近期并未去过麻城,于是反复做工作,最后罗大梅才告诉民警,可能是自己的弟弟罗阿亮和其情妇褚桂金冒用了自己和丈夫的结婚证。他们曾偷走了自己的结婚证。

原来,罗阿亮偷了姐姐的结婚证,换上自己和褚桂金的照片,然后用这个变造的结婚证进行住宿登记和租房。

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找到了褚桂金的丈夫栾军。栾军听闻褚桂金和罗阿亮一起“犯下事”十分生气。栾军告诉民警,之前褚桂金和罗阿亮就曾经私奔过,栾军把褚桂金找了回来,但不久她又跑掉了。

栾军给民警提供了两人可能藏身的几个地点。他提到,这两人很可能藏身在武汉市江夏区贺胜桥一位姓何的老师家里。

经过分析调查,民警立即连夜奔赴贺胜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秘密包围了何老师家。在这所民宅的屋里,民警看到一位30多岁的妇女正坐在床边上织毛衣,见陌生人进门,她边打量便衣民警,边慢慢起身往后挪动,试图夺路而逃。

就在这个女人转身间,一名民警发现她右下颌上有一颗肉色痣,与赵月花描述的样子非常像。民警们健步冲向前,立即抓住她。

“你叫什么名字?”“褚桂金。”慌不择言的女人一口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民警经核对照片,确认这个女人就是拐卖豪豪的犯罪嫌疑人褚桂金。

褚桂金被抓时,其实罗阿亮也在那所院子里,但他听到了动静,赶紧翻墙跑了。逃命的罗阿亮不敢乘坐长途汽车、火车,反复搭车、步行,逃离武汉去了福建。

为何要去福建?落网后,罗阿亮说,因为之前去那里卖过孩子,也算熟悉的地方。从此,他便在福建等地开始了长达26年的打工、流浪生涯,直到2022年6月29日在福建南平被麻城民警抓获。

终于见到丢失6个月之久的儿子

当年办理褚桂金案件的民警梅红辉告诉《方圆》记者,褚桂金这个人一点也不老实,甚至非常狡猾,不好对付。

1995年11月20日,被带回麻城市公安局后,褚桂金尽力抵赖,不交代任何线索,也不承认自己拐卖过孩子。

但3天后,经过民警的努力,褚桂金的情绪有些崩溃,陆续交代一些自己伙同罗阿亮以做生意为名,租住房屋,绑架、盗卖、拐走房东或者近邻家3名婴幼儿的事情。

12月初,根据褚桂金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展开追寻、解救3名婴幼儿的行动,并成功将被拐的3名婴幼儿找回。

1996年4月9日,解救专案组民警在广东省肇庆市一户居民家,终于找到了赵月花的儿子豪豪。

见到丢失6个月之久的儿子,一直坚强、冷静地全程跟随民警抓捕褚桂金、查找豪豪下落的赵月花,此时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失声大哭,悲喜交加的她甚至跪在地上给民警磕头。当时,随行的央视记者曾拍下了这个震撼人心的画面。

1996年3月5日,褚桂金被麻城市公安机关收容审查。

收容审查

此项制度在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1997年1月1日施行。该法取消收容审查制度。)

同年5月29日,麻城市检察院对褚桂金批准逮捕。

拐卖的婴幼儿不止3个

破案之初,因为此案影响重大,黄冈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侦办工作。办案检察员在调查中发现,褚桂金和罗阿亮拐卖3个婴幼儿,仅仅获赃款万余元,但这些钱根本不够他们那段时间的开销,明显不符合常理。

检察机关怀疑,褚桂金还有其他罪行没有老实交代。于是,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再度补充侦查,加大审讯力度。后来,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结果证实了办案检察官的推测。褚桂金怕受到严惩,的确隐瞒了部分犯罪事实。

另外,在寻找这3名被拐儿童的过程中,在民警的教育批评下,褚桂金的思想确实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当她亲眼看到孩子丢失给那些家庭带来的触痛,甚至是灭顶之灾,深受震动。

后来经过民警的努力,褚桂金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除了承认拐卖3名儿童外,她伙同罗阿亮还在湖北省洪湖市、武汉市黄陂区、嘉鱼县和湖南省株洲市、常宁市、耒阳市和河南省信阳市等地拐卖8名婴幼儿。

两年的时间,11名婴幼儿被拐卖,此案震惊全国。这11起案件中,一名被拐儿童的父亲疯掉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自杀未遂,三对夫妻因为孩子的丢失精神崩溃而闹离婚,几位老人也因为是自己在带孩子的过程中丢了孩子,自责不已,多次轻生。深受打击、造成一家人身心严重伤害的情况更是无法具体统计。

据褚桂金交代,其余的8名婴幼儿,最大的1岁半,最小的42天。大多数孩子都被拐卖到了偏远山区。

1996年6月18日上午,在湖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组织带领下,麻城市公安局、嘉鱼县公安局、洪湖市公安局等多家单位50多位民警和相关人员组成解救专班,再次踏上解救婴幼儿的行程。

为了更快地找回孩子,警方带着部分被拐孩子的家长一起参与了解救行动。随行的儿童家长情绪激动、泪流满面,有的家属甚至悲伤地昏厥过去。

绑架儿童罪是怎么回事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有拐卖妇女、儿童罪,绑架罪,并没有规定绑架儿童罪。但绑架儿童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确曾出现过。

绑架儿童罪适用的主要依据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第52号主席令公布)第2条的规定。

该决定颁布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明确指出,该决定规定了6个新罪名,其中就包括绑架妇女、儿童罪。本罪根据犯罪行为侵害对象的不同,分别定为绑架妇女罪或绑架儿童罪。

199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中将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归于拐卖妇女、儿童罪。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刑法第239条规定了绑架罪,第240条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依照现行刑法的规定,绑架婴幼儿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经过努力,1996年7月2日凌晨,民警们终于把最后一名被拐卖的儿童找了回来。至此,被褚桂金、罗阿亮拐卖掉的11名孩子全部平安找回。

但找回的部分婴幼儿如何照顾也是个问题,因为有几个解救回来的婴幼儿,无法立即送回亲生父母手中,只能放在公安局里先行照应。于是,处于哺乳期的女民警就用自己的乳汁喂养这些孩子,把家里的尿布和玩具、奶粉带来给这些孩子用,还守在公安局照顾这些孩子,自己的孩子反而只能放在家里由家人照应。当年23岁的女民警梅红辉,尽管还没有生孩子,也在单位帮忙照顾这些小宝贝。

“宝贝别怕,妈妈一会儿就来了!”梅红辉至今还记得在解救行动中,她一直抱着一个4个月大的男婴。孩子啼哭不止,她于是轻轻摇着孩子,吻了吻他的小脸蛋,小家伙顿时停止哭闹,安安静静地抓着她的衣服,躺在她的怀抱里,很是乖巧。

庆幸的是,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11名被拐儿童,最终全部平安送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

陈向阳告诉《方圆》记者,这些孩子太小,对自己被拐卖的事情没多少记忆,也未曾留下太多心理创伤,这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他们长大后,父母都没有告诉他们曾经被拐的事,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

3个小时手写起诉书

2022年7月22日上午10点,《方圆》记者到黄冈市检察院采访了26年前负责办理褚桂金一案的已经退休多年的检察官肖仕元。1996年7月29日,肖仕元花了3个小时的时间手写完成褚桂金案起诉书。

对于26年前的这件案子,肖仕元仍记忆犹新。他告诉《方圆》记者,那个年代,所有材料都是靠手写。他伏在桌子上写此案的法律文书,检察院领导和打字员就在旁边等着,写完再用打字机打出来。

直到现在,肖仕元还清晰地记得,那天他精神非常集中,一气呵成写好起诉书。

对11起案件深入研判后,检察机关认为,单单追究褚桂金拐卖儿童罪是不够的,因为有的孩子是被褚桂金强行抱走的。孩子太小,不知道反抗,是硬生生被她绑架走的。检察机关认为,应追加绑架儿童罪。后来,这一建议得到了法庭的采纳。

对褚桂金被判死刑一事,肖仕元认为,虽然后来她协助警方找回全部11名孩子,有立功表现,但那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要求对此类犯罪严肃处理,最终,检察院建议法院对褚桂金判处死刑。

1996年7月29日,黄冈市检察院就褚桂金拐卖、绑架儿童系列案向黄冈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褚桂金采取拐骗、偷盗等手段,先后在湖北、湖南、河南等地拐卖、绑架儿童11名,卖到广东省各地,非法获利4.25万元,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和绑架儿童罪。

1996年8月27日,黄冈市中级法院对褚桂金拐卖、绑架儿童案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褚桂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绑架儿童罪判处褚桂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久后,褚桂金被执行死刑。

尽管1996年案件已经告一段落,但正如肖仕元所说,等罗阿亮被捕获并判决后,这个案子才能算是真正了结。

罗阿亮潜逃26年才落网,法律还能追究他的责任吗?

麻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娟告诉《方圆》记者,按照法律规定,褚桂金、罗阿亮拐卖儿童案公安机关在1995年年底就已经立案,罗阿亮逃避侦查潜逃多年,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所以,司法机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8月15日,麻城市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罗阿亮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2年10月14日,麻城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麻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假夫妻、真人贩”为何屡屡得手

褚桂金和罗阿亮的作案手段和方法并不复杂也不高明,为何他们能够屡屡得手,连续拐卖了11名儿童?

首先,上世纪90年代,乡镇农村地区的许多人家夜里睡觉都不关门。就算关门,也无济于事。那个时代的门户非常简单,防盗门就是个铁栅栏门,稍微一用力,就能推开,甚至能把手伸到门里面,拧下门把手,门就开了。一般门窗上装着纱窗,用于通风,更容易打开。

其次,褚桂金和被害人多是住在一个院子,和其家人混熟了,早就摸透了被害家庭的生活规律,大家对她也没有防备心,甚至有的被害人忙碌无暇照顾孩子的时候,还会把孩子托付给她照看。一旦有作案机会,褚桂金都会迅速地把孩子抱走。

褚桂金曾经对民警梅红辉说过,刚开始拐卖儿童,她也是害怕的,可是几次得手后,她便不再害怕了。此后作案,她有几次是孤身一人进入别人家中,仿佛是回自己的家,抱走别人的孩子,就像抱着自家孩子。有几次,褚桂金抱走孩子时,还不忘替人家带上大门。那个时候,人们出门不锁门,或者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的情况并不鲜见。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第87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88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89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褚桂金走出家门口,看到在门口闲坐的邻居,还会从容地打个招呼:“叔、姨,坐这儿玩呢?”邻居们看见她抱着孩子,根本想不到她要把孩子偷走。有邻居甚至夸赞这个房客真热心,还帮着房东带孩子,心眼儿真好。

警方发现,在绑架或者偷盗、拐卖孩子的案子里,女人比男人更方便。因为女人目标小,不容易被人注意。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谁会怀疑一个抱着娃娃的30多岁的女人。

所以在该系列案中,好几次,褚桂金都是从从容容地抱走孩子,走出租赁房来到大街上,随手拦住一辆三轮车就带着孩子离开了。(文中除褚桂金外,其他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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