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以来美国的涉港制裁:效果评估与中国的反制

2023-01-17 06:31张建朱晓易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23年1期
关键词:涉港制裁香港

张建 朱晓易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 200233)

2022年10月12日,拜登政府发布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中国视为美国面对的“最严重的地缘政治挑战”,将中国称为“唯一一个既有意愿也有能力重塑国际秩序的竞争者”[1]。近年来,随着中美战略博弈螺旋上升,美国为遏制中国在多个领域进行了一系列对华制裁。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2]这表明中国政府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不断完善应对美国干涉和制裁的反制措施。在中美相互认知不断恶化的背景下,中美之间制裁与反制裁的斗争仍会持续,甚至成为中美关系进一步恶化的主要体现。

香港回归以来,美国取代英国成为影响香港局势的最大外部因素,成为干扰、破坏“一国两制”香港实践的突出障碍。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美国势力深度介入香港事务,以本国立法和单边制裁干涉香港事务,利用香港妄图渗透、破坏、颠覆我国。美国此举干扰我国“一国两制”实践,严重危害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此,中方坚决打击反中乱港势力,防范、遏制、反制美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在中美博弈和斗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美国涉华制裁仍有可能进一步升级,中美在涉港议题上的斗争仍会持续。

近年来,学界对美国涉华制裁有一定研究。有研究分析冷战后美国对华制裁的演变及逻辑后认为,美国的国家利益是美国对华制裁的内生动力,随着美国国家利益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美国对华制裁的领域和方式呈现不同特点[3]。美国对华实施、加强制裁或者放松、结束制裁,都服务于其特定时期的对华战略和政策目标。美国对华制裁实际效果将取决于制裁方式、力度与相关制约因素之间的合力作用[4]。有研究将中美两国之间的相互制裁称为“制裁外交”,作为向对方施加经济和象征性压力以使对方付出代价的外交工具[5]。有学者认为,美国涉港立法及其制裁不仅不具有正当性,而且在美国宪法上存在合宪性问题[6]。还有研究认为,美国国会涉港立法为美国全面介入香港事务提供了所谓“法律依据”,其主要意图是干涉香港所谓“人权问题”和选举事务、策动涉港问题国际化、联合国际反华势力干涉香港事务、将所谓香港“自治”程度与美国“给予”香港的所谓特别待遇挂钩、对维护香港稳定的人员实施所谓制裁措施[7]。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从美国对香港进行制裁的层次和效能、规律和特点来分析美国对香港事务的介入,为中国更有效地反制和防范美国的涉港制裁提供参考。

一、美国涉港制裁措施与主体

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美国以维护香港民主、人权为借口干预香港事务,实施大量涉港制裁,妄图阻挠香港国安法的顺利实施,扰乱香港政局稳定,从而牵制中国。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2019年通过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和2020年通过的《香港自治法》成为美国对香港进行制裁的所谓“法律依据”。

(一)涉港制裁措施

修例风波以来美国采取的涉港制裁措施分为具体措施和指向性措施。具体涉港制裁措施是指美国依据国会立法、总统行政命令等明确采取的实质性制裁。美国依据所谓法律取消香港的单独关税区地位,特别是对港优惠待遇,主要措施包括输美产品的原产地标识不再承认“香港制造”以及限制“军民两用”科技产品、技术装备售港;制裁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官员等。另外,美国以“香港局势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构成非同寻常和特别的威胁”为借口,依据美国国内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发出制裁香港的“第13936号行政命令”。“第13936号行政命令”在2020年7月由时任总统特朗普作出,2021年7月和2022年7月由拜登政府进行了两次延长。根据该行政命令,美国宣布采取行动冻结因《美国-香港政策法》给予香港的优惠待遇,包括撤销香港护照的优惠待遇、撤销出口到香港的出口许可豁免、禁止国防产品出口、终止美港逃犯协定、终止美港移转受刑人协定、终止与香港警方的共同训练计划、终止与香港的富布莱特学者计划、终止美港间关于船舶产生的收入相互豁免协定。

指向性涉港制裁是指美国有关机构采取的对企业和舆论等的引导性措施。2020年6月11日,特朗普指示财政部金融市场工作小组,于60日内提交保护美国投资者的建议行动报告,并考虑限制美国资金流经香港市场。2021年7月,美国国务院、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对在港美国企业的商业风险警告,意在劝退驻港的美国企业。另外,美国有关机构向国会提交涉港报告,强化美国政府对香港事务的“认知”,并提出可能的制裁措施。“美国国务院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国务院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国务院年度人口贩运报告”“美国国会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年度报告”“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年度报告”等都含有涉港内容,以花样百出的方式在香港议题上对华施压。

(二)涉港制裁的重要主体

美国总统作为美国行政权力的代表,是涉港制裁的主要推动者。美国对香港实施的经济制裁,主要涉及美国总统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等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第 13936号行政命令”就是“关于香港正常化的总统行政命令”。2020年7月14日,特朗普签署所谓“香港自治法案”,认定中国“破坏香港自治”,此举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和经济构成“异常和特殊的威胁”,并对此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将暂停或取消美国法律给予香港的特殊和优惠待遇。

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在涉港立法方面扮演极其负面的角色。近年来,美国国会炮制并通过了“2019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和2020年的“香港自治法案”,并仍在推动新的涉港法案,以加强美国对香港的制裁权力。“2019年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允许美国总统对破坏香港基本自由和自治的外国人实施某些制裁。“香港自治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开展金融制裁。“香港自治法案”的制裁级别分为两级,对官员施加的制裁称为“一级制裁”,对所有与被制裁官员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施加“二级制裁”。“二级制裁”又称“次级制裁”,指的是美国在对受制裁方进行制裁的同时,也限制第三方与受制裁方进行经济往来,并对违反规定的第三方企业或个人施加制裁,扩大了制裁打击的层面。在此基础上,美国政府持续加大力度,对中国公民和公司实施更严厉的制裁。

美国国务院和财政部是美国涉港制裁的重要执行机构。2020年10月14日,美国国务院根据“香港自治法”的要求,向美国国会提交首份涉港报告。该报告将我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10名官员列为所谓破坏香港自治人员,并启动了60日金融机构制裁倒计时。2021年3月16日,美国国务院更新“香港自治法”报告,以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为借口,宣布更新涉港制裁人员名单和追加金融制裁措施。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 OFAC)是美国财政部的一部分,负责执行美国对国家和个人团体实施的经济和贸易制裁。被制裁的实体和个人则会被列入OFAC的管理清单中,例如“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清单”(简称SDN清单)。一般来说,列入SDN清单的实体和个人须面对全面的禁阻制约、冻结资产,以及限制贸易和金融交易等制裁措施。

表1 2020—2021年美国涉港制裁情况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干预香港事务、发起涉港制裁已经形成体系,包括国会立法、总统行政命令和执行层面的联动。美国总统特朗普、拜登在行政命令中以香港的局势已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经济造成威胁为借口,宣告紧急状态。这标志着美国总统开始以所谓 “香港问题”为由宣告紧急状态,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干预香港事务的层级。

二、修例风波以来美国涉港制裁的层次和效能评估

区别于普通的贸易战与经济冲突,经济制裁最显著的特点是动机上的政治属性。霍夫鲍尔在《反思经济制裁》一书中指出,经济制裁目的主要有:改变受制裁主体的政策、政体,打击军事行动,削弱受制裁主体的军事实力等[8]。对于如何评估经济制裁有效性,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判断受制裁方的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来辨别经济制裁的有效性[9];也有学者提出可以通过比较目标主体在遭受经济制裁前后相关经济数据的变化来判断经济制裁的有效性[10]。本文将从三条路径出发,评估美国涉港制裁。路径一是分析制裁的可信度和强度。路径二是分析美国涉港制裁前后,相关经济指标和舆情发生的变化。路径三是按照不同层次分析美国涉港制裁的目标,将目标拆解为最低目标、中级目标、最高目标,并逐级分析达成情况。

(一)美国涉港制裁的强度和可信度

有效的经济制裁依靠足够的制裁强度、准确的承受主体和可信的制裁承诺三大条件[11]。美国涉港制裁的手段主要包含四种方式:一是取消香港贸易优惠待遇;二是对赴港美国公民发出旅行警告;三是对驻港企业发布商业警示;四是制裁相关的中国内地和香港官员。从制裁强度来看,美国对港制裁多数针对个别官员、企业,属于有限度的制裁,短期不会对香港的整体经济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受到制裁的官员主要被影响的是银行账户以及与美国企业的交易,不会造成全局性的危害。从制裁可信度来看,一方面,制裁虚多实少,细节模糊。例如美方宣称将取消给予香港区别于内地的特殊待遇,但并无具体程序。另一方面,美国在港有着广泛的经济利益,制裁会影响美国的在港投资,损害美国企业的商业利益。据统计,当前有 1 300多家美国公司在香港营运,这是在香港运营的外国企业中数量最多的,其中地区总部有283个,地区办公室有443个,投资金额也非常庞大[12]。任何限制中国香港、内地或其他外国金融机构进入美国金融体系的措施,都可能削弱美国自身的金融体系[13]。从承受主体的准确度来看,美国对香港被制裁官员资产划定及确认存在一定困难,即便美国可以确定这类资金,但也需要防止制裁对象把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在很多情况下,制裁的发起国都缺乏监管和实施制裁的精准能力。制裁的承受主体准确性有限,制裁的效果也会打折扣。

制裁的有效性还取决于双方政治意愿强度的大小。每个国家的对外政策目标中,都有重要度排序[14]。对于不同价值的目标,不同国家所愿意付出的代价是不同的。中方维护香港政治经济稳定的意愿强度远高于美方。美国是否愿意为了香港事务付出巨大代价尚不得而知。涉港问题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维护香港的安定有序与维护国家安全密不可分。面对美国的制裁和干扰,中央政府必然会全力反击。此外,美国一系列涉港立法及制裁行动本身不具备正当性,并且在美国宪法上亦存在合宪性问题。这些由美国国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的所谓法律,是对中国内政的肆意干涉,是对我国国家主权和安全的严重侵犯,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本质上不具有正当性[6]。

(二)美国涉港制裁的经济评估

制裁前后的经济指标主要包括香港股市、进出口贸易、吸引外资、关税等的数据。若制裁后的经济数据无明显下滑,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美国对港经济制裁的效度有限。美国涉港制裁前后香港自身以及美国与香港之间的经济指标的变化,表明美国涉港制裁对香港金融、经济等并没有造成较大的冲击和影响。

目前,在国内建筑市场中,基本形成了以监理制为监督管理体系来控制工程质量,以工程承包企业的自身技术力量,按照质量保证体系来自控工程质量,但事实却不尽如人意,工程质量问题和工程事故仍频频出现,针对这种状况,建设单位为了自己切身利益,就不能任其状况持续发展,而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上来,力促监理和施工企业严把工程质量关,尽量减少和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下面就此归纳几个质量管理方法,以供探讨。

其一,股市变化最易受政策影响,最能体现市场信心。香港股市没有受到美国制裁的较大影响,香港股市的波动更多受到地缘政治、中国经济以及香港地区自身形势变化的影响。2020年6月初,美国扬言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而港股却以飙升771点作为回应。在美国集中发起涉港制裁的2020—2021年,不少中概股回港上市,香港股市整体表现平稳。

其二,考察美国涉港制裁下香港贸易数据发现,受影响较大的反而是美国自身。一方面,香港和美国贸易额占香港贸易总额的比例不高。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工贸署数据,2019年,香港与美国的贸易额为5 170亿港元,仅占香港外贸总额约6.2%;另一方面,每年在香港生产并出口至美国销售的货物价值总和仅36.76亿港币,只占香港总出口量不到0.1%。自2020年7月美国发出对港制裁以来,香港对外贸易总额、与美国的贸易额仍呈上升趋势。美国常年从香港赚取贸易顺差,对香港的顺差是其全球贸易伙伴中最高的。2018年,美国对香港贸易顺差已超300亿美元。在美国干预香港事务、发起涉港制裁后,美国与香港的贸易额并没有较大变化,甚至有所增加,但美国对香港的贸易顺差在2020年下降到100多亿美元。这表明美国自身在制裁中受损更大,若严格执行美国所谓的经济制裁,美国的产品出口将受到更大的冲击。图1中虚线为总体趋势线,圆形图标代表了美国发起的历次涉港制裁。香港对外总体贸易情况也没有受到制裁的较大冲击,总体仍呈现上升态势。图2中实线代表香港进口贸易数据,虚线代表香港出口贸易数据,圆形图标代表美国发起的历次涉港制裁。在2021年及2022年的2月份,贸易数据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这是受到了农历新年假期的影响,与制裁的相关性较弱。

图1 香港与美国贸易额变化

图2 香港对外商品贸易变化

其三,美资投资香港的态势仍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至2020年,美国在香港的外商直接投资总额逐年上升,从790亿美元升至920亿美元。香港在美国的投资规模也有所提升,从2017年的150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170亿美元。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处提供的驻香港的境外公司数据,2020年驻港地区办事处数目为2 479家,制裁发出后的2020年驻港地区办事处数目为2 483家,没有因为制裁而减少[15]。2022年1月,香港美国商会发布的商业前景调查显示,在港美资企业认为香港的竞争力主要来自资本自由流动、国际连接、税收、法律法规体系、进出中国(内地)的机会等因素。大型美资企业花旗、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等仍在扩大在香港的经营布局。当然,根据形势的变化,也存在美资企业撤出香港的情况。

其四,美国对香港加征关税影响有限。2020年8月,美国政府正式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9月25日起,原产自香港的货品出口至美国须标明来源地为“中国”,不再标注“香港”。原产地为香港的货物面临美国单方面擅自加征关税的风险,这也意味着香港所享受的单独关税区优惠丧失。根据美国取消香港单独关税区的大数据量化模型测算,在美国对香港加收关税的情况下,中美两国企业年度增加税负成本为:中国企业增加税款负担6.84亿元,美国企业增加税款负担121.6亿元[13]。因此,美国单方面对香港加收关税,对中国企业影响较为有限,利益受损的主要是美国企业[16]。

(三)美国涉港制裁的目标达成情况

美国对港制裁的目标可以拆解为低中高三个层次。美国对港制裁的最低目标是释放信号、表明立场。“立场表达”可以是基于国内因素考虑。“制裁发起国通过实施制裁传递了三类信息:向受制裁国传递的信息为不能饶恕受制裁国的所作所为;向同盟国传递的信息为他们会说到做到;向本国民众传递的信息为政府会为了捍卫最重要的国家利益而做出切实行动。”[8]美国对港制裁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满足美国国内政治的需要。一旦制裁发出,就可以视作美国涉港制裁的最低目标基本达成。

美国对港制裁的中级目标是威胁阻吓爱国者加入特区政府工作,企图进一步左右特区政府的管治。与此同时,美国的官员和政客不断贬损香港的经济和投资环境,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为借口恫吓各国在港的商人和专业人才、鼓励西方企业撤离香港。中级目标的达成情况,主要分析制裁实施后被制裁官员的回应与实践行为,以及制裁前后吸引外资的数据变化等。本文认为,美国对港制裁的中级目标未能达成。在政治稳定层面,香港官员并不畏惧制裁。2020年8月,林郑月娥等多名特区政府官员针对美国所谓制裁纷纷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光荣而崇高的责任,他们将无惧任何威吓,继续竭力服务国家和香港[17]。2021年12月,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圆满结束,90名新一届立法会议员顺利产生。2022年5月,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圆满举行,“爱国者治港”得到成功实践。在经济目标层面,美国发起对香港的一系列制裁之后,并未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2020年,香港吸收外来直接投资在全球排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中国内地;截至2020年末,香港吸收外来直接投资存量18 849亿美元,居全球第四位,仅次于美国、英国和中国内地。美国对香港的经济制裁未能给香港吸收外资带来较大冲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21年6月发布的《2021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香港凭借有利的税收制度、简单的上市程序、资本自由进出的安排和良好的监管框架,仍将是亚洲重要的金融中心和在中国内地投资的门户。

美国对港制裁的最高目标是阻挠香港国安法实施,从而祸乱香港、遏制中国。美国涉港立法和制裁的表象是干涉香港事务,本质则是以遏制中国的发展为目标。为了掩盖这一真实目的,美国常用“自由、民主”做幌子,妄图借由涉港制裁对我方进行威慑和牵制。例如美国财政部部长斯蒂芬·梅努钦声称:“美国永远与香港人民站在一起,我们会利用我们的工具和权力,打击该等损害香港自治权之人士。”考察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情况,也可以评估美国对港制裁的有效性程度。香港国安法主要针对四类行为进行规制,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和外部势力干预,以堵塞香港的国安漏洞,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香港国安法为香港的经济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全力应对外部制裁,净化营商环境及恢复投资信心,从而稳定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实现香港整体的经济和金融发展[13]。2022年香港一项民调显示,有71.9%的受访者认为实施香港国安法以后,法治秩序得到恢复。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增强了香港民众对“一国两制”的信心[18]。

从以上对美国涉港制裁的强度、层次和效能的分析可以发现,美国涉港制裁对香港本身金融、经济和国际地位、声誉等造成的负面冲击和影响都在较小范围内。美国通过涉港制裁遏制中国、打压香港、破坏香港稳定以及冲击香港经济金融地位的目的都难以达成,甚至反噬美国在香港的利益存在。当然,值得警惕和不能忽视的是美国拥有全球金融影响力,其涉港制裁措施会影响国际商业和资本的态度,对此需要予以重视。

三、美国涉港制裁前瞻及中国的反制

面对美国方面的遏制打压和对香港事务的肆意干涉、制裁,中国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展开了激烈的制裁与反制裁斗争。我国在政治、安全、法律、舆论、外交等方面反制美国,有效压制和削弱了美国对香港的制裁体系、制裁能力和制裁效能,让美国对香港的无理制裁最终损害其自身利益。特别是中央坚定实施“一国两制”政策,通过有效落实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和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精准反制美国,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国政府已经形成防范、遏制和反制美国对香港事务的干涉和制裁的逻辑机理、政策论述和实践行动[19]。2021年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以下简称《反外国制裁法》)公布施行,这是我国反对外国干预和制裁的突破性立法。在《反外国制裁法》颁布实施之前,外交部通过宣布进行“对等反制”的方式反制外部势力干涉。《反外国制裁法》的颁布是形势使然,符合我国反制裁法律斗争的结构性需求,完善了我国的法律“工具箱”。从此,我国可以使用更加高效、更具有震慑力的方式展开反制,维护国家利益。

美国干预香港事务的特点是将香港事务包装成所谓“人权”议题,指责中国政府破坏所谓“自由”“民主”,以此为借口插手香港事务,将香港作为制衡中国的棋子。2021年9月24日,外交部发布《美国干预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事实清单》,对美方进行有力反击和严正警告[20]。该事实清单向国际社会揭露了美国通过非法炮制涉港法案、悍然实施制裁等形式干预香港事务、遏制中国发展的确凿事实,取得了良好的内外舆论效果[19]。2021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阐明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的原则立场,表明了反中乱港势力及其背后的外部敌对势力是阻碍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向前发展的罪魁祸首[21]。白皮书的发布有利于国际社会更加准确地认识“一国两制”实践以及香港的民主发展进程。

香港现在面临的金融制裁风险是在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产生的。香港会不会受到金融制裁的波及,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中美关系的大局。在一系列地缘政治挑战因素中,美国对香港的制裁是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外部因素。未来如果中美发生重大的地缘冲突乃至战争,美国会否对香港进行大规模的金融制裁,可以从美方利益视角进行初步观察。

一是美国涉港金融制裁会冲击美元地位。美元作为主要的全球储备结算货币,具有重要的稳定美元霸权的作用。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不单有利于香港金融体系中港币的稳定,而且有利于美元的地位。香港作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不仅对香港自身和中国很重要,对美国也很重要。香港具有庞大的美元结算市场和需求,如果美国对香港进行金融制裁,会对美元霸权形成非常大的冲击,对美元的信用造成难以估计的负面影响。

二是美国涉港金融制裁会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和经济体在香港具有庞大的经济、金融、商业利益存在,如果像制裁俄罗斯一样制裁香港,包括把香港移出 SWIFT系统,将对全球金融体系造成巨大冲击。全球百大银行中约有75%在香港开设业务;全球百大资产管理公司中的70%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香港在法律服务、会计服务方面汇聚全球顶级机构与从业者,全球百大律师行过半数在香港经营。如果美国对香港进行金融制裁,会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

三是美国涉港金融制裁得不到盟友的支持。全球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在香港拥有庞大的利益存在,美国对香港的金融制裁会损害这些国家在香港的巨大经济金融利益,受影响的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因此,美国的做法会受到反对和制约。

四是美国正创新金融制裁工具以降低未来可能的涉港制裁对其自身的影响。不容忽视的是,美国不排除未来通过对香港进行金融制裁以遏制中国。目前美国仍认同香港与内地属两个金融体系,但美国已把打击香港金融体系作为打压、制裁香港和遏制中国的重要手段,只是基于对自身金融体系和美元结算系统的潜在危害而没有采取直接的对香港的金融制裁措施。但在当前美国人为制造“脱钩”趋势下,美国正在创新金融制裁工具,以降低对自身的冲击。

虽然因为中国巨大的经济体量和与全球经济、金融市场的紧密联系,美国的金融制裁对中国压力相对其他国家要小,但在中美关系不断恶化,美国采取全政府方式打压、遏制中国的背景下,对于美国可能的涉港金融制裁风险要引起足够重视。中国要对金融制裁的风险有清醒认识,时刻关注美国经济制裁的新动向,不断提升反制能力,防范政治经济风险。

一是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巩固提升香港在国际金融、贸易等领域的地位。中美贸易竞争、不稳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和新冠疫情对香港经济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在此背景下,应着力提升香港经济的灵活度和韧性,注重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做好防范和反制美国极端金融制裁的准备,特别是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内部的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密切关注和防范美国借助盟友体系开展涉港制裁。针对美国对俄罗斯的金融制裁措施,香港应予以积极的关注,吸取经验和教训。

二是支持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更大力度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以增强竞争力。港元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是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根本,中央在金融危机时支持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未来仍应继续支持这一制度,并将其放在中美斗争的格局下进行考量。香港国安法通过以后,市场确实一度对联系汇率能否坚守产生担忧。在当前中美地缘政治冲突上升的国际背景下,为了避免资本大规模流动对联系汇率的冲击,可适度增加国内外汇储备中港币资产的份额,稳定港币汇率预期和信心。2023年是香港联系汇率制度实施40周年,可借此检视联系汇率制度实施,以更好地为香港的金融稳定提供支撑。

三是美西方国家在香港具有较大规模的存量利益以及增量利益,可进一步通过美国在港经济利益来制约其介入香港事务的力度。特别是美国、英国在制裁香港的同时,也要维护在香港的庞大商业经济和金融利益。前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唐伟康在美国《外交事务》网站发表题为《与香港脱钩的局限》的文章,质疑美国政府涉港制裁的效果,认为应检讨美国的涉港政策,声称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针对香港实施金融制裁。美国前政府高官、曾参与制定 1992年《美国-香港政策法》的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卜睿哲表示,拜登政府应适时检讨对香港的制裁名单及被叫停的美国与香港之间的协议是否符合美国利益。

四、结语

近年来,美方公然插手香港事务,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并予以强烈谴责,采取多种措施反制以美国为首的外部势力对香港事务的粗暴干预。我国对于美国涉港制裁的反制主要体现在法律、舆论以及实施具体的反制措施三个层面,从而有效削弱美国对香港的制裁。本文通过总结美国对香港经济制裁的决策与实践,对制裁特点、制裁发起后香港政治经济领域的变化以及美国制裁香港的目标进行了层次分析,并总结了美国制裁目标的达成情况。本文认为,修例风波以来,美国对香港开展的经济制裁虽然涉及多个主体,但整体效果有限,并未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造成较大影响。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警惕。未来仍要高度警惕美国的涉港制裁,通过巩固和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措施提升应对美国可能的金融制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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