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抗战时期东南沿海地区的走私活动

2023-01-21 00:12齐春风
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大后方走私汇报

齐春风

关于全面抗战时期的走私活动,海内外学者已做了不少研究。(1)简笙簧:《抗战中期的走私问题(民国28—30年)》,(台北)《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11期,1979年5月;Lloyd E. Eastman, “Facets of an Ambivalent Relationship: Smuggling, Puppets, and Atrocities during the War,1937-1945”, in Akira Iriye ed. The Chinese and the Japanese: Essays in Political and Cultural Interac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275-303;林美莉:《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走私贸易的应对措施》,(台北)《史原》第18期,1991年6月;林美莉:《抗战时期的走私活动与走私市镇》,纪念七七抗战六十周年学术研讨会筹备委员会编:《纪念七七抗战六十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史馆”,1998年;唐凌:《抗战时期的特矿走私》,《近代史研究》1995年第3期;齐春风:《中日经济战中的走私活动(1937—1945)》,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肖自力:《民国时期钨砂走私现象探析》,《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简笙簧:《中日战争中期宁波的走私活动(1939-1941)》,(台北)《国史馆学术集刊》第18期,2008年12月;连心豪:《近代中国的走私与海关缉私》,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Felix Boecking, No Great Wall: Trade, Tariffs, and Nationalism in Republican China, 1927-1945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17); Philip Thai, China’s War on Smuggling: Law, Economic Lif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State, 1842-1965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8)。然而,对于最为猖獗的东南沿海地区的走私活动,由于资料匮乏等原因,学界目前的研究尚未完整揭示其全貌。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图书馆藏中统特种经济调查处编《敌伪经济汇报》及《东南沿海走私近况》(《敌伪经济参考资料》第63号)等重要资料已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并在“抗日战争与近代中日关系文献数据平台”公布,使研究资料得到丰富。(2)经比对国家图书馆和南京图书馆的收藏情况,《敌伪经济汇报》从1940年9、10月第14、15期合刊开始,到1945年8月第73期为止,目前中间仅缺第22、23、49三期,以该期刊为主,已能重建全面抗战时期东南沿海地区的走私全貌。本文拟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最新史料,对此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3)齐春风:《抗战时期日本在港澳湾地区的走私活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3期;刘敏:《战时广东地区的走私活动初探》,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广东与抗日战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袁贞:《抗战时期日本在福建的走私活动》,福建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谢楚宁:《中国的卡萨布兰卡:广州湾的难民、匪帮和走私客》,周锡瑞、李皓天主编:《1943:中国在十字路口》,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一、东南沿海地区走私的状况

战时东南沿海地区以走私活动猖獗而引人注目,“走私,在东南沿海一带,已经成为普通的现象了”(4)士心:《金清港的走私黑幕》,《浙江潮》第108期,1940年6月10日,第140页。,“走私贩私已成了公开的秘密”(5)王章法:《沿海的走私与缉私》,《向前》第3期,1940年12月25日,第13页。,这是时人的共识。

(一)走私的人物与机构

战时投入到走私中的人物是形形色色的,有人认为一是奸商如银店老板、大米商、绸缎局主人、船主等,二是流氓土劣,三是放私舞弊的税务人员、海关职员、税务机关职员,四是放私的缉私者,五是不肖公务员及地方政府也无可奈何的“权贵”。此外还有被生活所迫的无知民众。另外还有借口便利工作而公然携带私货的“谍报人员”。(6)一鸣:《关于走私问题》,《上海周报》第2卷第13期,1940年9月7日,第328页。还有人认为走私者包括不肖军人、司机、奸商、谍报人员、无知民众、流氓土劣等,尚有放私的转运公司人员、税务人员、地方官吏。(7)万清:《走私在东南》,《前线日报》1940年11月7日,第5版。

单打独斗的走私者是有的。1940年,绰号“草子花”的妇女奔波在沪甬道上,走私出口法币去换汇水。(8)《沪甬道上的走私者》,《大美周报》第48期,1940年4月28日,第5版。1942年,花县每日贩运谷米到沦陷区的力夫竟达5000余人。(9)《广州敌利用私枭深入我后方抢购粮食》,中央调查统计局特种经济调查处编:《敌伪经济汇报》第37期,1942年8月。

但他们绝不可能是走私的主力军,大走私商在东南沿海一带都是组设公司来经营的。在浙江温州和宁波,到处可见转运公司和“过塘行”,总数在一二千家之间。总办事处大部分设在上海,宁波、温州、金华、鹰潭则设有小据点,与上海保持密切关系,各有几只经常来往于沪甬沪温间的轮船、几十部运货卡车和几千个工作人员,货物从上海上船,一直运到湖南或广西桂林,沿途所有的交通工具都不必假手于人,至于它的后台老板,除了沪甬一带的“商业巨子”外,还有权要人物在内。(10)白鸦:《不容忽视的沿海走私》,《战地》第5卷第9期,1940年7月11日,第7页。

福建也是如此,“沿海各地走私机关林立”(11)陈政:《福建青年工作报告》(1941年1月),共青团中央青运史工作指导委员会等编:《中国青年运动历史资料》(15),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版,第383页。,鼓浪屿、福鼎、晋江、同安、惠安、永安都有走私公司在运作。福建的特殊性还表现在沿海有多股悍匪活动,如吴鸟参盘踞在闽南各港湾,有走私船20余艘,配备枪械百余支、轻机关枪4挺,聚众200余人,活动在黄冈(今广东饶平)、东山、云霄等地。林沛猴的根据地是东山东浦墟,与吴鸟参互通声气。张逸舟则以妈祖澳(即马祖)各小岛为基地。(12)中央调查统计局特种经济调查处编:《东南沿海走私近况》(《敌伪经济参考资料》第63号),1943年12月16日。这些匪徒均勾结日伪,经营走私,如张逸舟入股新华公司,总部设在连江县南竿塘,办事处分设上海、厦门两地,并辖有申利及南强两子公司。(13)《敌寇在厦门组设新华贸易公司专事土产掠夺》,《敌伪经济汇报》第50期,1943年9月。

而广东境内因有香港、澳门、广州湾三块殖民地,不受中国法律管辖,更成为走私的“天堂”。东南沿海地区规模较大的走私机构除设在厦门外,多设立于广州湾、澳门、香港(14)齐春风曾统计港澳湾共有走私机构47所,其中香港21所、澳门9所、广州湾16所,另有港澳粤汕出入口贸易配给组合在广东设有8个分所(《抗战时期日本在港澳湾地区的走私活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3年第3期,第85—86页)。现据各种资料补充可知,香港有走私机构26所,澳门13所,广州湾23所。这恐亦不是全部。,以至于“香港干诺道中海边一带公司林立”(15)《港粤敌伪收运钨矿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8期,1941年1月。。规模较小者则多设立于沙坪(今广东鹤山)、都斛(在广东台山)。各走私机构的经营,有为日商独资经营者,有为日商与汉奸合资(或日伪合资)经营者,有为日军委托各地私枭、流氓、土豪等经营者。如驻广州湾日本海军武官府的商业机构有三井洋行、万和洋行、新兴公司等,专代日本海军收买大后方物资,并利用奸商公开购运。(16)《广州湾敌海军武官府之商业机构》,《敌伪经济汇报》第38期,1942年9月。澳门日商金城、新兴、泰平、二商等公司则专门收购大后方钨砂及五金资敌。(17)《澳门敌商近派私枭潜赴内地购运钨砂》,《敌伪经济汇报》第57期,1944年4月。

(二)走私的物品与方法

走私的物资种类可分为进口走私与出口走私两类。

东南沿海地区的进口走私物品可分为以下七类:第一类为毒品,包括鸦片、吗啡、红丸、白面等;第二类为奢侈品,包括香烟、装饰品等;第三类为药品,包括针药剂及其他西药等;第四类为日用品,包括棉纱、布匹、精制糖、火柴等;第五类为矿产,主要是煤油;第六类为特产,主要是橡胶;第七类为海味,包括海参、鱿鱼、鱼翅、鱼肚、咸鱼等。在全面抗战前期,日方倾销的日货五花八门,无所不包,但自1940年底开始,日军开始严厉限制有利于大后方军需民用的物资输入大后方,毒品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

闽浙两省走私出口的物资为:农产品,包括笋干、茶叶、香菇、米、油、蛋、番薯粉、麻、桂圆、羽毛、牛皮等;五金,包括金、银、锡等;日用品,包括柴、炭、盐等;海味,包括鱼脯、鱼干、乌贼、鱿鱼干等。其中以笋干及茶叶为最大宗。

广东沿海走私出口的物资为:矿产品,包括钨砂、水银等;五金,包括白银、铜元等;农产品,包括米、谷、牲畜、鲜果、腊肉、腊肠等;日用品,包括食盐、片糖等;特产,主要是桐油。其中以钨砂、粮食及铜元为最大宗。

出口走私的物资随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广西的物资也多经本区走私出口,主要有:矿产品,包括钨砂、锑矿;五金,包括铜元、金银、废铁等;农产品,包括粮食、麻、牲畜、竹木等;中药类,包括五棓子及其他中药;日用品,如片糖;特产,包括桐油、辣椒、猪鬃、鸭毛等。其中以桐油、钨砂及辣椒为最大宗。(18)以上据《东南沿海走私近况》(《敌伪经济参考资料》第63号),1943年12月16日,并参考了其他多种资料。

此外,还有人口走私出口,如在1940年,在绍兴,箔工、壮丁可以在缴纳通过费10元后被运往沦陷区,福建、广东也频频有这种情况发生。(19)华封:《加紧防制走私!》,《天行杂志》第2期,1940年6月29日,第2页。

走私的方法则全凭走私者的奸诈机巧而随时随地有异,但概括起来不外公开走私与秘密走私两种。公开走私的方法又可分为贿赂买放及武装走私两种,前者多见于国民政府势力可及的地区,各地走私商以金钱贿赂不法驻军或公务员、检查员等而获得走私之便,后者则多发生于游击区或沿海盗匪出没的山隘小路,广东四邑及福建东山、云霄、漳浦等地这种情况最多。

秘密走私的方法最为繁复,千变万化,概括言之有伪装、隐装及偷运三种情况。伪装是指利用非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包装装带私货,如用咸菜罐头装运洋酒、鸦片私运入口,或以酒瓶及竹筒等装运桐油私运出口。类似的伪装方法层出不穷,如用棺材装运大批辣椒,由百余名披麻戴孝的妇女、流氓啼哭扶送,企图越过检查站。或将货物商标改换,混称国货,或印以“美国制造”字样,或不印制造国名而加贴“某某厂制造”“某某洋行经理”等字样的纸条。(20)陆国香:《现阶段走私问题》,《财政评论》第3卷第6期,1940年6月,第38页。

隐装是指利用舟车或各种包囊隐藏私货从事偷运,凡体积较小而价格较高的货品如金银、鸦片等则隐藏于秘密的处所,如船角内底或包装的里层。1940年底,因空袭关系,鲨鱼涌海关对于货物进出务求迅速,故一般私枭乘机将私货混装于他项货物或放入船底不易发觉之处,沿淡水、葵涌、鲨鱼涌一带瞒过海关,运往香港。(21)《老隆、惠州、淡水、鲨鱼涌一带走私状况》,《敌伪经济汇报》第17期,1940年12月。

有的走私商将猪鬃夹在棉花胎内,缝有被头,束为铺盖。把毛竹中心凿洞,盛灌桐油。用特编的竹篓,上下边遍装烟叶,中间衬夹猪鬃或鸭鹅毛(烟叶出口不禁止)。(22)王庚:《镇东走私的面面观》,《浙江潮》第131、132期合刊,1941年3月30日,第121页。还有的走私商把茶叶装在枕头里,把大额现钞装在沙发内,糯米块内嵌金戒指,在块的外周一点找不出破绽来,因为这金戒指在做块的时候已经嵌进了。(23)《沪甬道上的走私者》,《大美周报》第48期,1940年4月28日,第5版。

为了走私日方急需的金属,走私商下足了隐装的功夫。在电白,大组织走私钨砂多是在深夜从海口用船装运出口,小组织则是穿了有夹袋的背心,偷装钨砂二三十公斤偷运出口。(24)朱洁:《钨砂走私在电白》,《知识与生活》第1卷第11期,1941年8月10日,第264页。在粤东揭阳、梅县特制运船,两旁沿边用夹木,内空藏钨,以避检查。(25)《粤省钨砂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6期,1942年7月。还有的走私奸商以钨砂拌食料喂牛鸭,等通过检查站后将牛鸭宰杀,取出钨砂,运至走私港口转运资敌。与此相类似的是,为走私出口黄蜡,走私商让小猪事先吃进去,过关再拿出来。(26)硕真:《浙江农村的严重问题——佃农相率弃耕经营走私》,《益世报》1940年10月30日,第1版。

为了走私水银,在春秋二季,多以猪小肚(即盛尿的膀胱膜)晒干盛充水银于其中,而缚于贴身之处,外覆以宽衣而遮掩之。在夏秋两季则用酒瓶或军用竹水壶及粗竹竿等盛载(水银不能以铜锡洋铁器皿装载)以偷运,故常易混过缉私人员的耳目而不被发觉。(27)《奸商在桂柳等地收购水银》,《敌伪经济汇报》第37期,1942年8月。

走私商还利用女性不便检查的特点来走私。在海澄,走私商动员妇女们装成孕妇,把日货电池、火柴、洋烛、香烟、牙膏等用小布包裹在腹部,避免检查者的注意,如果在归途上再遇见同一批人,就再也看不见她们突出的肚皮了。(28)赵家欣:《漳鼓道上的走私者》,《前线日报》1940年6月20日,第6版。有的妇女则把金器或法币夹在月经带里,或者缝在裤腰里来逃避检查。(29)《走私魔术在浙江》,《前线日报》1940年7月19日,第5版。

偷运多发生在夜间,走私商与河防部队串通好来实行,这在广东沙坪最为常见。或乘海潮高涨时实行,福建沿海各港口这种情形最多。在浙江乐清,走私的方法是日舰发炮或用探海灯照射做暗号,平时已贮藏着等待的货船,便像奉令开拔的军队一样,不分日夜地把桐油、谷、米、麦、鸡鸭蛋整批整批地运出去,洋纱、煤油、火柴一船一船地载过来。(30)夷天:《走私缉私在乐清》,《浙江潮》第107期,1940年5月30日,第120页。在余姚,走私商预先把成桶桐油浸在盐卤池里,这种盐卤池在余姚沿海一带几乎遍地皆是,使人一点也不发觉到这千千万万的盐卤池都是私货的天然掩护所。当他们要把私货出口的时候,就用金钱诱买渔民做他们的“哨兵”,散布在查缉队的四周,仿佛在捕鱼的样子,其实是在暗暗地监视查缉队的动向。如果查缉队出动,他们便以擦火柴吸香烟做暗号。在黑夜里,火柴的亮光无疑是很触目的,使在搬运桐油的走私者马上提高警惕性,或者在万一紧急的时刻,仍放在原来的盐卤池里,使查缉队无从查起。虽然明知渔民在黑暗中作祟,但也因没有真实的证据,没法奈何他。如果顺利,就利用黑夜,在发生潮汛的时候,将私货运出或运入。(31)朱波:《余姚的走私》,《浙江潮》第97期,1940年2月24日,第100、101页。

在福建也与此类似。浯屿(今金门)为厦门日军对闽南经济侵略的重要据点,一切走私均由该屿伪行政署长莫清华主持,内地走私奸商均需事先与其接洽,于夜间将米、柴、鸡蛋、菜蔬等运出,并向该伪署领贩鸦片、海产、香烟等。当走私船只靠近浯屿时,船户均在船头擦燃火柴,发出火焰六次,以为记号。(32)《浯屿走私物资及路线》,《敌伪经济汇报》第33期,1942年4月。

(三)走私的路线与据点

走私路线要说清楚颇为不易,原因在于“东南各省地形复杂,海岸绵长,港湾繁多,其走私路线不胜其数”。(33)《东南沿海走私近况》(《敌伪经济参考资料》第63号),1943年12月16日。

大致言之,东南沿海地区入口走私最大的出发地是上海、广州。上海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自被日军占据后,即成为走私的最大据点。除一部分货物系由日本运来外,日军又攫夺中国宁沪大多数工厂,以其出品冒充国货,运销内地。其偷运路线,约分如下数条:一是由宁沪路或长江运抵南京、芜湖,然后北运蚌埠,与徐州南运的货物会合,然后向内地各处分销。二是由宁芜路溯江西上而达九江(运往汉口者亦循此路),以此为中心,运销赣北各地。三是自沪杭路运往杭州,转输内地。四是由海道运至宁波或温州,起卸后转运金华,然后再循浙赣铁路及赣湘公路,运往衡阳,也有远达桂林者。五是由海道运往厦门,会合台湾运来的货物,南运南澳岛及汕头,即以此为根据地,向潮梅及闽南各地输送。

广州日货系由香港输入,然后分两路转运内地:一路经广三路西行至三水,再循西江偷运高要、梧州、桂林诸地;一路循粤汉路或水道北行,偷运韶关及湘南各地。香港各地日货亦有不经过广州而直接运销内地,或由安南而转运者。其走私路线有三条:一是由大鹏湾或深圳运至惠州,销售到广东内地;一是由海道运至广州湾,设法偷渡遂溪海关,运入内地;一是先运安南河内,再北上经镇南关,再经南宁分运广西内地与湘黔二省,西由滇越铁路而至昆明,分销云贵川三省。(34)《敌货走私之路线及其影响》,《抗战与交通》第64期,1941年7月16日,第1110页。出口走私则反其道而行之,或者直接从沿海各小港口漏海。

华南走私的大本营、总机关设在广州,那里聚了不少的歹徒和走私的大小机关,有的竟是拥资数百万元的大规模走私组织。香港除了本岛以外,还有位于新界西南边缘的长洲和大澳,这两地本来偏远,长洲离香港本岛需三小时小轮的航程,大澳则较长洲离港更远,自长洲到大澳还要两小时的小轮,已经是香港的最边缘地带了。两小岛原来纯为渔民的居息地,是一片荒芜的渔村,竟因做了走私的根据地而日趋繁盛,俨如一市镇。这里的走私组织大部分为合股的经营,多为西江一般奸商和香港的商人及歹徒联合组织起来。规模大者拥资数百万元,自置大号货艇数十艘,配备各种枪械,有的竟有机关枪这种重武器,规模小者则租赁船只。于是有专包走私者,担保疏通海盗,避免劫掠,买通日军的封锁线,包运到某一目的地,然后收取一定的报酬。(35)《香港长洲和大澳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6期,1940年11月。

“走私最盛的地方是一些海口”。(36)老生:《谈走私》,《战时民众》第11期,1940年10月1日,第7页。重要的走私孔道鲨鱼涌于1940年4月初曾遭敌机轰炸,但仍可装卸货物,后因海面日舰并无动作,该处情形顿复旧观,客货往返又见频繁,直到该处沦陷为止。(37)《鲨鱼涌成为粤港交通孔道》,《敌伪经济汇报》第11期,1940年6月。广东台山海晏为台山临海之区,由香港长洲乘帆船顺风5小时可达,附近有上下川小岛。因该区无海关关卡设立,故奸商利用为走私要道,货物由此集中出入,或运出香港,或运入西江一带,每月往来船只约有30艘左右。(38)《台山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9期,1941年2月。

福建以沿海各岛屿及厦门、福州为据点,浙江以温台鄞各属沿海一带岛屿为据点,而以沿海各小港口为出入要口。浙江因滨海带江,走私之风特炽,在浙东一带,又可分为三区。第一区为宁波区,以镇海口外的定海及舟山群岛为据点,其进出口岸为镇海县属沿海各镇。以杭州湾北岸乍浦、海盐为据点者,其走私口岸为慈溪、余姚县属各城镇。第二区为绍萧区,以杭州为据点者,钱塘江南岸萧山各江口皆为走私要口。以海盐、海宁为据点者,其走私要口则为绍兴所属各地。第三区为温台区,以温州、台州沿海各小岛为据点,宁海、临海县属各小港皆为走私口岸。(39)陆国香:《现阶段走私问题》,《财政评论》第3卷第6期,1940年6月,第36页。

日军尤其刻意将舟山群岛上的沈家门打造成走私据点。许多鱼商从沈家门回来都携带大批日货,从各个偏僻的浙东海口运进来,所以内地市场上假冒中国厂出品的日货很多。日军还在沈家门设立专门贩毒及倾销日货的机关,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吸收大后方资源及倾销日货的工作,舟山岛已成为日军侵略浙东的经济据点。(40)秧夫:《浙东沿海故事多——走私与缉私的斗争》,《浙江潮》第96期,1940年2月10日,第75页。

浙东乍浦(在浙江平湖)至观海卫(在浙江慈溪)原无舟楫来往,1940年秋,该地成为奸商走私要道,利用渔船数百艘将大批日货卷烟、烟纸、富士牌照片纸、布匹等由乍浦运至观海卫,然后转运内地,归程则运锡箔、蚕丝、粗纸等资敌。(41)《浙东乍浦至观海卫一带奸商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9期,1941年2月。

敌我交界地带也形成多处走私据点,许多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一跃成为闻名遐迩的市镇。1940年,广九线沦陷区日货充斥,宝安边界私枭勾结日军私运日货入境,大力推销,并吸收内地土产、矿产等物品运港销售,于是宝安县属盐田坳成为东莞、宝安两县到港的交通要道,入口货物以洋货、日用品为多,出口则以牲畜为大宗。(42)《宝安一带奸商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6期,1940年11月。

这种据点常因敌我战线的变更而旋起旋灭。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广东非沦陷区与沦陷区的贸易中心由广州、佛山一带移至番禺市桥镇。该地本为小市镇,河道纵横,水运方便,距城较远,可避广州市的营业税及海关税,于是有私货直接从香港、广州、澳门、中山等地运来。(43)《港粤货物内运路线最近变动及我方抢购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4期,1942年5月。芦苞曾经是广州私货进入粤北乃至湖南的重要据点,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逐渐衰落,这是由于北江一带关卡林立,违禁品不易通过,加之芦苞曾一度沦陷,备受摧残。克复后,驻军团长张云亮对走私路线严密封锁,走私商不得不另行改道,经花县赤坭、白坭而转入沦陷区。(44)《粤北各县食米走私路线》,《敌伪经济汇报》第42期,1943年1月。

(四)走私的规模与利润

全面抗战时期东南沿海地区乃至全国的走私规模有多大,向来无准确的统计。1939年,仅由赤坎一地经廉江、陆川等地而输入内地的日货,每日在3000担以上,以每担值国币150元计,每日即有价值40余万元的日货走私进入内地。(45)丁明:《不可轻视的南路仇货入口问题》,《抗战文化》第2号,1939年7月,第3页。如此计算,此一地全年即有1.4亿元的日货输入内地。当然这种规模无法一直保持,原因在于,1940年底以后,日方改变了倾销政策,开始严格限制有用物资输入大后方。

时人认为走私出口的规模比进口更大。有人估计浙东1939年出入口总计2000万元,但“出口比入口大”。(46)朱波:《余姚的走私》,《浙江潮》第97期,1940年2月24日,第100页。1941年,粤南走私进口以纸烟为大宗,出口则以货币、矿砂为大宗,其中出口盛于进口。(47)《粤南沿海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25期,1941年8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方诱购大后方物资的力度更大,进出口之间的差额也会随之更大。

以日方大力诱购的军火原料钨砂为例。1938年底至1939年初,据调查,三个月内由香港被偷运走的钨砂达万吨左右。(48)冷白:《发动金属内移运动及严防走私》,《中华评论》第1卷第11期,1939年3月16日,第168页。而“东江不肖官吏所私贩的钨砂,大部分是直接由日本运输舰去接运的,并不经过香港”。(49)恽逸群:《从物价问题说到国际收支》,《战斗》第111、112期合刊,1940年6月28日,第9页。据估计,1938—1940年三年,由东江私自输出的钨砂,数量在8000—15000吨之间。这个数目比平常的生产量的全部数目还要高(广东每年合法输出的钨砂为2500吨,则三年总数当在7500吨上下)。(50)诸英:《东江钨砂走私问题——钨砂走私史话》,《大众生活》新第12期,1941年8月2日,第295页。这个数目,比目前学界的估计都要大。肖自力、齐春风估计每年钨砂走私额分别为2500、3000吨,参见肖自力《民国时期钨砂走私现象探析》,《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82页。

走私日货入口利润很高。1940年9月,自广州湾到广西郁林,4天的日程,每货物一挑需法币50元,布一匹在广州湾只要50元,运到郁林可卖到一百八九十元,除成本50元运费、税捐40元左右外,计每匹可获纯利百元。(51)《桂东南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4、15期合刊,1940年9、10月。1944年,老刀牌及双七牌香烟在广州湾每条约值国币700—1000元,运至柳州后便可售1700—1900元,因之一般奸商均趋之若鹜。(52)《桂南香烟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56期,1944年3月。这都有翻番的利润率。越过日军封锁线是危险的事,每遇到日舰或橡皮艇则不能保险,因日军是将劫货杀人焚船引为快事的,故走私多冒险冲过日军的封锁线,走私者获利甚厚,纵在运途中货物损失三分之二,还是赚钱。(53)《桂南香烟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6期,1940年11月。

出口走私的利润率不一。1939年,自从欧战发生以后,海外铜价日趋飞涨,镕币成铜,可获30%左右的利益,所以日方利用奸商,在各处搜刮铜元,造成极广泛的走私漏海的现象。(54)李一冰:《关于辅币问题》,《战地》第4卷第2期,1939年12月21日,第4页。30%可能已是最低的利润率了。

1940年,福建矾山年产明矾二三百万斤,在产地每百斤仅值六七元,港沪40余元,每艘帆船可载200余担,一次可赢利五六千元。(55)《严禁沿海奸民走私资日》,香港《大公报》1940年4月24日,第5版。利润率达到惊人的五六倍之多。

1940年,钨砂在内地每担值粤币三四百元,运到香港来卖,每担值港币200余元,可获利二三倍。同时又因钨砂最大的主顾德国不能在港购买,钨砂大部分经由私枭之手,为日寇所搜刮。(56)徐修龄:《如何杜绝华南的走私》,《国民公论》第3卷第20号,1940年6月16日,第374页。1941年,在东江各地,以150元国币收买钨砂一担(有些地方还是用粤币交易的),到香港之后,最低的市价是港币200元,而以港币2元折合国币5元计,则在香港每担可以最低价国币1000元售出。除每担运费国币20元,运输保护费40元,可获得近800元的利润。(57)诸英:《东江钨砂走私问题——钨砂走私史话》,《大众生活》新第12期,1941年8月2日,第296页。原文如此,计算有误。

1944年,霞浦奸商偷运粮食送往大俞山南竿塘资敌,每担售价为1200元,成本则仅700元。(58)《霞浦县凤城镇镇长陈逆知止运粮资敌》,《敌伪经济汇报》第57期,1944年4月。厦门沦陷区米荒严重,惠安常有50余艘船走私,每日出口粮食(白米、麦面粉、薯豆)三四百担,获利均在一两倍以上。且常换取毒品运入内地贩卖,利润更高。(59)《厦门奸商走私图利》,《敌伪经济汇报》第63期,1944年10月。

包庇走私的收益也非常可观。1941年初,在沙鱼涌、淡水包庇走私的一个游击支队长,每月收入达30余万元之巨。(60)《吴有恒关于粤东南特委工作给中央的报告——特委的工作环境及武装斗争等领导情况》(1941年1月13日),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第41册,1987年7月,第60页。

当然日方也不总是心甘情愿地出高价来满足走私商的贪欲,如果无人争购,它有时就开始压价了。1942年,新会钨矿一度由中央派员主持,后转交县府办理,忽又转入无人过问状态。因该处地处边陲,内运困难,日方深悉此中情形,明知除售卖与彼之外,已无他途,于是故意压低价格,每担由港币800余元压低至300余元左右,奸商因别无他计,只有俯首听命。(61)《江门、新会粮荒及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9期,1942年10月。日方在澳门也是如此,利用台山、都斛土豪李伯业等,以桐油每担国币1000元、钨砂每担2000元的低价进行收买,或以等价的洋纱及洋杂货等作为交换。(62)《敌在澳以廉价吸收我方桐油、钨矿》,《敌伪经济汇报》第40期,1942年11月。

通常时候,走私商也很难将这些高额利润都收入囊中,坐等分肥的势力不少,走私商必须分给他们一杯羹。

首先垂涎走私利润的是日军、日商。1941年初,杭州湾沿岸无论土产出去,或是私货进来,都要经过乍浦,需在乍浦日军处登记,然后便由他们保镖护送,除运费外,还得拿出十分之四的利润孝敬他们。(63)思卿:《浙东沿海的走私潮》,《前线日报》1941年1月30日,第5版。1942年,广州输入内地的商品以洋纸、颜料及估衣为最大宗,间亦有钢钉等什物走私运入,惟数量不甚多。一切货品输送时,均需交日军严密检查,并需在所经各地缴纳重重的保护费,此等保护费系各地土匪及地痞、浪人串通敌军所勒索者。一般商旅为避免手续麻烦起见,多将货品托由各日商行代运至沦陷区各地,其手续由日商行依货价抽取10%左右的佣金。货物由九江运至鹤山、沙坪,需雇请保镖保护偷运,保护费普遍约为货价10%—20%。到沙坪后,各货可交运输公司代运,运费普遍以重量(单位担)及路程计算,每担每华里约需运费国币3角左右。(64)《粤沦区敌货物资购运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6期,1942年7月。

其次是包私的官员。1939年,海澄县走私机关海兴公司走私所得之款,计分十份,公司得四份,船员得二份,某机关官员得四份。(65)《闽南破获“小厦门”走私机关》,《大公报》(香港版)1939年3月7日,第5版。

还有就是在海上横行的海盗,走私商必须付出“买路钱”才能安然通过。1940年,浙江走私商从金清港走私出口米、桐油、丝、棉、铜元及一切有关军用的土产到沈家门一带售与日方,途经大陈岛,因此地有海盗活动,不得不向海盗买保险护照,即所谓“片子”,每年要更换四次,每次价钱不等,有数十元一张的,有数百元一张的,有了这张片子才可以在海上行驶无阻。(66)士心:《浙东南的走私》,《前线日报》1940年4月6日,第5版。即便如此,分肥后剩余的利润仍吸引走私商前赴后继地投入走私活动中。

二、东南沿海地区走私盛行的原因

全面抗战爆发后,东南沿海地区走私盛行,既有地理环境便利、沿海居民生活困苦、大后方与沦陷区物价差距大等客观原因,也有特权走私盛行、日方加以策动等主观原因。

(一)地理环境的影响

东南沿海地区的地理环境确实有利于走私,这一带“海岸辽长,湾港纷歧,奸民走私之事,仍难绝迹”。(67)《严禁沿海奸民走私资日》,《大公报》(香港版)1940年4月24日,第5版。事实也正是如此,据报东南沿海一带的走私据点多达70处以上。(68)高操:《由敌我经济基础观察敌我经济战》,《浙江动员》第1卷第2期,1940年7月20日,第23页。

(二)沿海居民生活困苦

这一带人烟稠密,粮食不能自给自足,居民除部分以捕鱼为业外,多在海外或沿海各都市经商。自金门、厦门、广州、汕头沦陷后,沿海居民大半破产,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侨汇又告断绝,人民生活痛苦不堪。日方乃乘机在以上各城市及香港、澳门、广州湾(今湛江)等地广设贸易商行,利用接近沦陷区滨海地带的奸商、私枭、流氓及土匪等,专以毒品及少量棉纱、布匹等物品运入内地,以换取其所缺乏的钨砂等军需原料和粮食等农产品。(69)《东南沿海走私近况》(《敌伪经济参考资料》第63号),1943年12月16日。

(三)大后方与沦陷区物价差距大

战时通货膨胀严重,获取对方的物资,使己方持有更多的物资,是敌我双方共同的选择,而跨越大后方和沦陷区间的走私活动之所以能够进行,还必须具备两地物价差距悬殊、贩运有利可图的条件。事实上,战时这一条件也是具备的。为使日货进入大后方市场,日方故意压低价格,时人即已指出,“我们考察仇货之容易输入的原因,还是由于市场上日用品的缺乏,或者价格过高,以致供求不能适应,造成敌人廉价倾销仇货的一个机会”(70)李一冰:《论沿海经济反封锁》,《海防前哨》第1期,1939年12月1日,第14页。,“由于我生产的落伍幼稚,一切日用品均仰仗外货”(71)周丁:《走私的认识》,《战地》第5卷第11期,1940年8月1日,第8页。,甚至我方军队的服装用品如军服、军鞋等原料,日用物品如肥皂、香烟、蜡烛、纸张等,也“莫不取给于日方”(72)张法祖:《抗战后的工业合作运动》,《东方杂志》第37卷第15期,1940年8月1日,第15页。。1940年,在广东潮汕,3.1元一块的豆饼涨到八九元一块,火柴从三个铜仙涨到十多个铜仙,田料一元可买三斤一两到只能买到一斤二两。(73)应伯:《走私在潮汕》(1940年2月25日),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第42册,1987年,第497、500页。同年肥皂在杭州附近三墩卖0.5元一条,比大后方便宜近0.2元,走私商只卖0.45元。火柴七八分一盒,走私商只卖四五分。(74)雪之:《三墩里走私猖獗》,《前线日报》1940年9月30日,第5版。在临浦,在内地卖0.32元的一盒天桥牌香烟,在这里只消0.2元就够了。(75)徐承法:《浙东战地巡礼》,《战地》第5卷第2、3期合刊,1940年5月1日,第21页。

出口也有类似情形。战争割裂了原本统一的市场,使各地土产发生滞销的现象,“沿海各地特产的运销困难,以致影响到市场价格的惨跌,甚至间有货弃于地、农困于田的现象”。(76)李一冰:《论沿海经济反封锁》,《海防前哨》第1期,1939年12月1日,第14页。日方乘机将收兑上来的法币投向大后方,意图为大后方的通货膨胀推波助澜,故意提高物资的收购价格,以至于“吾方收购物资价格往往低于沦陷区域至三四倍以上者”(77)交通部拟:《江南走私情形及防止办法》(1940年),(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经济部档案,18-26-01-003-02。,引诱大后方民众将物产走私到沦陷区。比如茶叶,1939年战区收茶价格每担20—50元,敌区40—160元,相差常达三分之二以上。凡茶行都有“九四付现”的陋规。每百元茶价尚需扣除捐税2元,再加上“吃称头”“看低成色”“增加湿度”等,总计每百元茶价,被扣除当在10元以上,所得仅有80余元。(78)李仁柳:《论浙省茶叶走私》,《浙江潮》第90期,1939年12月10日,第739页。再比如桐油,1940年内地每担200元国币,到广州湾450元强,到香港值130元港币,合国币500元。(79)《南路走私之风已渐告敛迹》,《大公报》(香港版)1940年5月15日,第5版。日方收鲜茧每担200元,而我方收价尚不足百元。青油日方收价一百数十元,而我方七八十元收购。棉花、茶叶也均如此。(80)周丁:《走私的认识》,《战地》第5卷第11期,1940年8月1日,第8页。1942年,桐油不能在滇缅路等处大量输出,销路顿减,政府乃准许商人自由购销,以减轻桐农的损失。然而桐油在内地销用不多,广州方面则销路甚佳,梧州桐油市价每市担达360元,到广州则可售900余元,各地行商遂将桐油大量输出资敌。(81)《粤桐油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4期,1942年5月。

重要的军火原料钨砂也是如此。1939年,钨砂香港市价每担220—250元港币,广东公价120元国币,相当于35—40元港币,尚不及六分之一。(82)诸英:《东江钨砂走私问题——钨砂走私史话》,《大众生活》新第12期,1941年8月2日,第295页。蒋介石也知道这种情况,他在日记中记到,1940年,广东钨砂日方收价每担400元,资源委员会收价仅80元。(83)《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0年8月30日,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藏。1941年,官价每公斤3元,私价8元,国民政府仅能收买五分之一,其余均被土豪地痞走私出口。(84)《五华钨矿走私猖獗》,《大公报》(香港版)1941年8月1日,第5版。

两地价格如此悬殊,真所谓“亏本生意无人做,杀头生意有人做”(85)加文:《武装走私》,《战地》第5卷第11期,1940年8月1日,第3页。,走私便层出不穷了。

(四)特权走私盛行

走私并非是单纯的经济事件,时人已经指出,“走私问题决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更基本的政治问题”。(86)一鸣:《关于走私问题》,《上海周报》第2卷第13期,1940年9月7日,第328、329页。大宗走私获利丰厚,但绝不是普通民众可以获得的,“说起来也还是有枪的最强,当时北江出产的钨砂和粤边江西与湖南出产的钨砂,都是某些有枪阶级的专利品,管理处和收买专员稍一干涉,就得尝试枪杆和子弹的滋味”。(87)诸英:《东江钨砂走私问题——钨砂走私史话》,《大众生活》新第12期,1941年8月2日,第295页。

1940年,广东和香港边界私枭走私极为猖獗,除由内地大量偷运钨砂等原料来港外,也由港偷运入东江一带大宗日货,约计每月最低限度达百余万元港币之巨,主要货品为布匹、海味、火水、油糖等。私枭有大规模组织,保护走私的武装备有轻机关枪、手榴弹、左轮短枪及驳壳枪等武器。每次偷运,必有百数十武装“打手”押送,倘遇海关及军队发觉阻截,则实行开火迎击。因其军械犀利,海关缉私队中人往往无可奈何。(88)《中英边界私枭猖獗 偷运日货月逾百万元》,《星岛日报》1940年3月29日,(台北)政治大学图书馆藏剪报。这样的事例在战时比比皆是。

更有舆论指出,“一般人说起来,往往把走私的罪恶,加在奸商身上,其实问题不这样简单,我们看凡是有货出入的地方,大概会在一种特殊势力包庇之下,尽量走私。所以奸商背后有人,发财有人,无疑的是官商合作的‘杰作’”。(89)《铲除走私》,《大公报》(香港版)1940年8月26日,第4版。

1938年,晋江县商会会长蔡鼎常勾结国民党第80师第239旅旅长钱东亮,从同安县白兔港出口物资供应厦门日伪,前后只不过数月,获取暴利竟达数十万元,由钱、蔡二人平分。(90)何健魂:《钱东亮血腥统治泉州罪行录》,《泉州文史资料》第8辑,福建省泉州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印,1963年,第13—14页。

广东南路(西江南岸沿海一带统称)一带利用广州湾为走私出口总汇,其私货大多为统制物品,尤以白银、桐油、矿砂等为最,其大规模经营走私者为何荦(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桂林行营中将参议)、邓辉(广东省第七区行政专员)及张枚新(军事参议院参议)等。南路当局虽知亦不敢严禁。(91)《粤南走私近况》,《敌伪经济汇报》第18期,1941年1月。

基层官员是走私护私的主力军。中山县长张惠长屡次被控告走私渎职,案积如山。(92)《张惠长被控走私溺职》,香港《大公报》1939年12月12日,第3版。镇海县长江志航有走私重大嫌疑,经浙江省政府电令宁波第六区专员公署将其扣押,县政府秘书李光鄞、教育科长吴劳达亦涉嫌甚重,由专员公署解送地方法院审办。(93)《镇海县长被捕》,《新闻报》1940年6月28日,第6版。普宁县长丘启壎因有走私资敌的重大嫌疑,被省政府拘留。(94)《粤省普宁县长丘启壎被扣》,桂林《大公报》1942年11月18日,第4版。三水县长李敏与驻军暂编第二师将大量松香与钨砂于晚间偷运出口,换运日货入口。(95)《芦苞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21期,1941年4月。三埠(开平的长沙、台山的荻海及新昌三镇合称)环境复杂,物质引诱太多,历任税务、缉私等机关主持人,多被撤职扣押或私逃。(96)《三埠走私风炽》,桂林《大公报》1944年1月23日,第2版。

只有个别走私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1938年秋,广东省民众抗日自卫团第11区统率委员会主任张炎以汉奸罪处决信宜县走私军用物资资敌的豪绅林绳武(前清举人)。1939年1月,又处决了电白县偷运钨砂资敌的许宝石、许伯伦父子(许伯伦曾任国民革命军团长)。1940年,张炎被解职,戴朝恩率南特部队接替驻防任务,情况迥然一变,戴不但不缉私,反而走私、放私。在蒋介石的过问下,私枭黄铿被捕杀,而另一私枭、廉江县长邹武则逍遥法外,戴朝恩甚至摇身一变,当上了遂溪县长。(97)齐春风:《中日经济战中的走私活动(1937—1945)》,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32—233页。

1940年4月13日,包庇走私的高级税警二人被拿获后,星夜押解肇庆某军事机关扣押,急电财政部及蒋介石请示。旋接复电,判决死刑,当即在肇庆执行枪决,以期收杀一儆百之效。(98)《南路走私之风已渐告敛迹》,《大公报》(香港版)1940年5月15日,第5版。

来顺商行经理王鲸波与平阳县长张韶舞暗中勾结,做桐油走私资敌生意。1941年春,王于夜间在直浃河将数百桶桐油装船外运,被不明内幕的缉私队查扣。第二天消息传开,群情激愤。张一时不知所措,又听闻已有人向省政府和第三战区顾祝同处告发,乃慌忙下令速捕王鲸波,不经审问,杀人灭口。(99)郑立于主编、平阳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平阳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年版,第872页。

1942年7月23日,余汉谋以某纵队副司令钟冠豪藉势走私、纵属横行,经详查各罪属实,密令香翰屏将该犯扣留,就地枪决。(100)《走私者死》,《中央日报扫荡报》联合版1942年7月28日,第5版。

1943年11月4日,台山商人李骥因私运钨砂资敌被李汉魂枪毙。(101)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编纂:《民国广东大事记》,羊城晚报出版社2002年版,第727页。

尽管颁有严刑峻法,但走私犯并非都能受到惩处,即使受到惩处,也因各种因素而促成,并非都是依法量刑。1942年后,国民政府有意利用走私商运入物资,戴笠于是对这些人加以联络,“积极布置,并进而掌握各重要路线、口岸之走私力量,在闽省则深入伪军,运用张逸舟、林义和部,在粤省则把握东江一带地方武力,以利护运,在广州湾、澳门之间则运用武装私商谭青留等,使为我用,在越桂边界,则怀柔私枭陈甫南等,使宣誓为国效命”(102)《戴笠呈蒋中正有关筹办特种运输进行情形及应付目前困难之方针》(1942年8月9日),(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001-042000-00011-002。,惩处就更谈不上了。

(五)日方的策动

日方的策动更是走私连绵不绝不可忽视的因素。从全面抗战爆发到1940年11月,可以说是日货的全面倾销期。为推销日货,1940年11月,日本药房允以“长期宕欠”的权益给予经售商店,一家药房经销日本药品,由供给机关派人接洽之后,便可订立合同,长期经销,货物照送三个月或六个月后结账一次,归还经销的货款。(103)《广州市西药业推销敌货》,《敌伪经济汇报》第17期,1940年12月。同时,日本谋独霸广州湾市场,于短期内由广州运来大批敌货,约值100万元,拟以赤坎为中心,运入南路各地。三井、三菱等唆使浪人组织“社友会”四出活动。(104)《敌对广州湾的经济攻势》,《敌伪经济汇报》第17期,1940年12月。其推销日货,不外以下几种目的:一、销售廉价货品,攫取法币;二、流通伪币;三、换取各种土产,如矿砂、农产品等;四、利诱奸商兼任间谍。(105)高操:《由敌我经济基础观察敌我经济战》,《浙江动员》第1卷第2期,1940年7月20日,第23页。

1940年8月,国民政府对于进口货物不再以敌我为区分的标准,日方开始转变政策,厉行经济封锁。12月初,上海绝对禁止大批货物出境,少量货物亦需先向日本宪兵司令部请领搬运证。京沪路上海站附近路警将旅客所携带的布匹、纸烟、食物、火柴等没收,以致堆积如山。(106)《上海及京沪路商情》,《敌伪经济汇报》第18期,1941年1月。1941年1月,日机不断轰炸沿海各口如水东、电白、阳江、鲨鱼涌(今深圳市龙岗区葵涌街道),或港韶国际交通线上的要站如葵涌(在今深圳市龙岗区)、惠州、老隆(在广东龙川县)、韶关,或私货出入的重要据点如芦苞、白坭(均在今佛山市三水区),破坏大后方国际交通,与此前仅断绝大后方物资军火输出入,对日货走私要口独予保全不同。1月1日起,广东日军禁止广州货物运至三水、芦苞,停发一切货运特许证。(107)《一月来敌伪经济动态·交通》,《敌伪经济汇报》第19期,1941年2月。3月1日,日军大举轰炸浙江港口、码头及仓库、舟艇等。3月4日晨,突以飞机掩护陆军在广东广海、阳江、电白、水东、海康、北海六处同时登陆,大肆搜掠大后方囤积物资。(108)《一月来敌伪经济动态·敌军之经济封锁战》,《敌伪经济汇报》第21期,1941年4月。1941年9月,因有少数电艇、民船私运汽油、五金供给大后方,日方令驻澳门日军务必根除走私。(109)《敌将严厉封锁澳门与内地交通》,《敌伪经济汇报》第27期,1941年10月。1942年6月,汕头敌禁止物资内流,偷运船只如被日军察觉,即发射燃烧弹,片刻全船着火,物资立毁无余。(110)《汕头敌严禁物资内输》,《敌伪经济汇报》第36期,1942年7月。

日方的如意算盘固然是妄图不使涓滴物资进入大后方,困死抗战力量,但事实上它是做不到的,因为它需要诱购大后方的矿产、粮食、木材等物资,甚至是从前自沦陷区运入大后方的物资,这样必须自沦陷区流出某些物资,还可以借机推销毒品,既可以补充它的物资不足,又可以增加大后方的困难,实现其损人利己的战略目标。

于是,它禁中有弛。1942年2月,广东日军利用汉奸,以大量香烟、烟纸运入大后方。(111)《广东奸商内运大量仇货》,《敌伪经济汇报》第32期,1942年3月。1942年3月,日军将在香港方面掠得的货物大部运到广州,致使广州货物拥积。日方为使该项货物倾销大后方起见,对广州外围封锁大为松弛,连日均有大量化妆品及棉织品拥到芦苞。(112)《敌将所掠港货向我粤桂两省倾销》,《敌伪经济汇报》第33期,1942年4月。1942年8月,日方在厦门鼓浪屿、南澳、宁波、温州等处成立物资推广部,运来大批花布、卷烟、化妆品、奎宁丸及鸦片、红丸等,诱致奸徒偷运五金、粮食、汽油、土产物品出口,其交换方法为以花布、化妆品、奎宁丸换金银及其他金属品,以卷烟、洋酒、奢侈品换粮食、汽油,以毒品换各地土产。(113)《闽南沿海走私猖獗》,《敌伪经济汇报》第38期,1942年9月。1943年初,三井、三菱、广翻等洋行由沪港运来大批棉纱、布匹、旧衣、纸料及各种化妆品等,存储广州湾西营各该行分处中,招商批发,但需以钨砂、五金、木油、青麻、粮食、牲口、片糖等为交换条件,即先估定各物品价格,然后以物易物,再行清算。(114)《敌由沪港偷运大批棉纱、布匹、化妆品到广州湾换取我方物资》,《敌伪经济汇报》第43期,1943年2月。1943年4月,广州湾日军为吸收大后方物资起见,特许肩挑进出口货免税,藉以诱骗无知商人,故内地奸商私枭不断以铜元、钨砂及土产等偷运资敌。(115)《广州湾敌以免税诱致我方肩贩走私》,《敌伪经济汇报》第46期,1943年5月。1943年11月,日方在广州湾设立“大东亚倾销场”,向大后方输出各种毒品及奢侈品等,引诱内地奸商私运钨砂、水银、松香、青麻等出口。(116)《敌在广州湾设立“大东亚倾销场”走私机构》,《敌伪经济汇报》第53期,1943年12月。1944年初,沙坪对岸日军封锁松弛,船只白天可以渡江,故内地商人近者如肇庆、清远、梧州、曲江、桂林、衡阳,远者如贵阳、重庆与昆明等均前往采购,惟所购物资多属故衣、胶鞋底及化妆品等。(117)《沙坪对岸敌封锁松弛物资源源内运》,《敌伪经济汇报》第55期,1944年2月。同时桂林市场上发现许多日产冒牌照相材料。售价4200元一打的柯达软片,冒牌货仅售3000元;每筒2000元的印相纸,冒牌货仅售800元。日商利诱大后方奸商,由西江偷运内地桐油、土产等来交换。(118)《广州敌商以冒牌照相材料向我内地倾销换取资源》,《敌伪经济汇报》第55期,1944年2月。1944年4月,日方因军需原料及食糖、米粮奇缺,特令汕头台湾银行放款2000万元,派遣汉奸潜入内地吸购米粮及海丰、揭阳等地钨砂。(119)《汕敌利用汉奸潜入内地收购米粮钨矿》,《敌伪经济汇报》第58期,1944年5月。广州湾日军此前为统制物资,特颁行货物搬运通过证,1944年8月,以物资缺乏,为吸引大后方物资换销日货计,将货物搬运通过证废除。(120)《广州湾敌废除货物搬运通过证》,《敌伪经济汇报》第62期,1944年9月。

日方对于推销毒品不遗余力。1942年3月,福建海澄县海门、青浦一带的走私船只,日方均强迫其每次最少夹带鸦片80两,方准行驶。(121)《闽海走私船只夹带鸦片内运售销》,《敌伪经济汇报》第33期,1942年4月。1942年9月,厦门日军由台湾运来鸦片、吗啡、红丸等毒品,共3000余两,除迫令各走私船每艘每次偷运百两外,并强迫码头交通船员夹带内地销售,每次需携带5至10两,否则货物不准出口,并停止该船的航行权。(122)《厦敌毒品内销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9期,1942年10月。广东汕头虽缺米粮,但储有大量烟土,质地较他处出产者为佳。1942年8月,日军准以烟土一两易米二斗,时价米每斗约百元,烟土每两约300元。(123)《汕头敌以烟土换我米粮》,《敌伪经济汇报》第38期,1942年9月。1943年,厦门主要毒品推销机构计有福大公司(即厦门公膏局)、宏发公司等,其主干人员为日海军部属员永田、陈长福、陈盐等,毒品在厦门每月推销1万两,向内地推销15000两,可获利300万元,除扣去鼓励推销的奖金外,其余由大东亚省抽取60%的税金,拨充各日伪机关作为经费。(124)《敌伪在厦推销毒物近况》,《敌伪经济汇报》第51期,1943年10月。

钨砂是重要的军工原料,一直是日方大力诱购的物资。日军自占领汕头后,即多方设法吸收潮梅出产的钨砂,除派大批奸商分赴潮梅收买外,并在汕头组织五金交换所钨矿收买处,高价诱购。(125)《敌在汕头收买钨砂》,《敌伪经济汇报》第17期,1940年12月。1941年6月,广东日军对缓冲地带的游击队及走私商分别拉拢,凡运货入未沦陷区经过日海军所在地时,绝不劫夺,但起程前需将货物单列表,向日领馆领取通行证,货抵埠后,需将货价的三分之一代购钨砂,照香港时值售与日商。(126)《粤敌利用缓冲地游击队及走私商代购钨矿》,《敌伪经济汇报》第24期,1941年7月。1941年8月,潮汕日军加紧收购钨锡两矿,国民政府所定公价为65度钨砂每百司马斤(约60公斤)500元,纯锡每百司马斤340元,锡砂每百司马斤384元,惟黑市30余度钨砂每百司马斤2000元,纯锡每百司马斤2700元,锡砂每百司马斤1600元,如运至沦陷区更可比黑市高300元,同时可受采办沦陷区货物的优待。(127)《潮汕敌近加紧收购钨锡》,《敌伪经济汇报》第26期,1941年9月。1942年3月,在潮汕,凡日伪机关对于私运钨砂者,均随时加以保护及优待。私运钨砂者在日军部领取护照后,即可在沦陷区内通行无阻,并可购买日货运入大后方,即煤油、纱布、药品也不受限制,但其数量只能与钨砂的价值相等。而一般民众则不能通过封锁地带,更不能运货入大后方,违者处死刑。(128)《敌在潮汕一带收购钨砂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3期,1942年4月。1942年5月,为吸收五华钨砂,日方竟派出专员专门加以收买。(129)《粤敌派专员搜购钨砂》,《敌伪经济汇报》第35期,1942年6月。1942年9月,香港日军命令各五金店实行总动员,向东江至汕尾、惠来沿海各地搜购钨砂。在江门,日方准许通行,条件为每运货往返一次,必须运回若干钨砂与粮食作为交换,但给价极少,名为收购,实则索取。(130)《江门、新会粮荒及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9期,1942年10月。1942年底,广东省钨管分处收购钨砂,每吨官价只有6000元,日方竟出每吨5万元的高价,于是粤属梅县、兴宁、龙川、阳春等地钨砂走私资敌之风甚炽,大后方收购的数量因而锐减。(131)《粤河源与兴宁等县走私近况》,《敌伪经济汇报》第42期,1943年1月。1943年初,日驻广东海军特务部利用特工人员与伪组织、私枭等,以帆船来往长洲、江门间,由港载运日用品至长洲、江门各地推销,回航时则运钨返港,沿途由日海军保护,到达长洲后,将钨砂交日本海军特务部收受。(132)《粤长洲、江门钨砂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43期,1943年2月。

日军在华南侵占的地区狭小,粮食不能自给,诱购大后方粮食是日军的另一重点。汕头粮源自太平洋战事发生后已告断绝,日军于大战爆发后即限制人民购米,1942年3月,日伪奖励沦陷区民众潜入大后方购运米粮,每二石可换肥田料一包。(133)《汕头敌以肥田料换取我方粮食》,《敌伪经济汇报》第33期,1942年4月。1942年4月,香港日军为解决沦陷区粮食问题,除疏散人口外,拟开放广州与大后方的交通路线及取消封锁,准许物资局部流入大后方,但需物物交换,取得运米入口证后,方准运载等价的货物出口。(134)《港敌换取我粮食办法》,《敌伪经济汇报》第34期,1942年5月。1942年5月,台山日军加紧在各地搜购粮食,广海已成米粮输出的重要口岸,常有日舰轮流停泊,运走米粮,以致台山及其邻近地区米价飞涨不已。(135)《台山敌搜购粮食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35期,1942年6月。1942年7月,广州日军因华南方面战场扩大,军粮供不应求,严厉限制民食,规定每人每日限购米6两,并为挽救粮荒,强迫贬低法币价值,提高沦陷区中以法币计算的物价,并没收各银号超过规定数额的法币,将如此吸收的大量法币利用私枭深入大后方高价收买谷米、钨砂、生油等偷运出口。(136)《广州敌利用私枭深入我后方抢购粮食》,《敌伪经济汇报》第37期,1942年8月。1942年10月,汕头每元仅能购得白米一两,贫穷挨饿者日有所闻,日伪责令各奸商将电料、棉纱、煤油之类物品与内地调换粮食。(137)《汕敌以电料、煤油等换取粮食》,《敌伪经济汇报》第40期,1942年11月。1942年底,日方在香港搜集法币5000余万元,利用奸商在粤北各县大量搜购食米及其他物资。(138)《粤北各县食米走私路线》,《敌伪经济汇报》第42期,1943年1月。1944年9月,厦门日军召开紧急会议,以图应付厦门的米荒,当即决定掠夺计划,加强走私机构,密派厦门米商潜入沿海口岸,勾结米商米厂及粮食管理机关从事粮食走私活动。还多方奖励走私奸商,由厦门汉奸陈长福在鼓浪屿设行高价收买粮食。(139)《厦敌掠夺粮食计划》,《敌伪经济汇报》第63期,1944年10月。1945年3月,日方在鼓浪屿及朱宅港海面设立货物交换站,用布匹等换取内地白米,以维持其苦境。(140)《敌在鼓浪屿及朱宅港海面设立货物交换站》,《敌伪经济汇报》第69期,1945年4月。

此外,日方还诱购大后方多种物资。1942年6月,广州日军因收兑的法币过多,遂大量抛出货币,高价收购大后方米谷、火柴、西药等物资,与大后方的抢购物资政策针锋相对。(141)《敌寇高价吸收物资之阴谋及对我之影响》,《敌伪经济汇报》第36期,1942年7月。1943年7月,日本海军华南司令部派舰前往福建嵛山岛(在福鼎市东南海域),强令该处伪维持会抢购白米及直径一尺以上的杉木。伪维持会主任蔡功奉命驻军该岛,私运食盐1500余担,白桃牌、玫瑰牌及伪装国货火柴1200箱,美人牌、老刀牌香烟5000余盒(每盒50小包),各项药品、布类等,价值2000万元以上,用以交换白米和杉木。(142)《闽海敌伪掠夺物资近情》,《敌伪经济汇报》第51期,1943年10月。1944年5月,日军以运输工具缺乏,在新加坡、汕头、厦门及普陀山设立木船建造厂4处,大量建造平底帆船,指定上海“万和”“三阳”“裕记成”三商号大量收购大后方木材,转供各厂使用。(143)《敌寇近在各占领地内分设木船建造厂并规定纱布木材交换率大量吸收造船木料》,《敌伪经济汇报》第59期,1944年6月。1944年11月,日伪又在上海设立船厂,于杭州设立同成公司,策动当地奸商勾结贪污机关及走私部队收购木材。(144)《敌伪在闽浙沿海各地收购木材》,《敌伪经济汇报》第65期,1944年12月。1944年底,又在海南岛设厂制造木船,以高价利诱奸商走私偷运粤南合浦、电白、水东等地木材。(145)《敌寇在粤南搜购木材》,《敌伪经济汇报》第66期,1945年1月。1943年10月,碘片在梧州、桂林等地每磅售价1300—1500元左右,日方在广东沙坪临近的沦陷区以每磅3000元以上的高价引诱私枭偷运出口。于是一经运至沙坪,即可获利一倍以上。(146)《桂省碘片走私》,《敌伪经济汇报》第52期,1943年11月。1943年11月,日伪利用盘踞在闽江口南竿塘(今马祖岛)的海盗,大量收购大后方桐油,致使一般奸商惑于厚利,纷纷向闽北一带大量收购,偷运至南竿塘交与该收购机关,然后以帆船运至沈家门,转小汽轮运沪资敌。(147)《闽北桐油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53期,1943年12月。

三、东南沿海地区走私的复杂影响

全面抗战时期东南沿海地区盛行的走私活动产生了复杂的影响。从积极作用来说,第一,走私入口许多大后方所急需的物资。1939年,浙赣皖湘等省汽油一加仑仅售2至3元,这些都是由海岸走私进口的。(148)陈碧笙:《敌人的新攻势》,《战国策》第7期,1940年7月10日,第32页。1940年,越南、缅甸、香港、广州湾相继对大后方禁运以后,很多大后方急需的物资,如汽油、交通通讯器材等,仍能不断地由沦陷区和租界地接近地带走私运入,仅汽油一项,每月也有数万罐的数量。(149)陈睨任:《对敌经济战中反走私的理论与实际》,《民族文化》创刊号,1941年4月30日,第84页。蒋介石的顾问端纳也曾评论道:“她(中国)的海岸正被一个无敌手的海军所严密封锁,但是物资、军火以及各种各色商品仍然能够通过运到自由中国去销售。”(150)苏邻:《端纳论中国不败》,《独立周报》第1卷第2期,1941年11月28日,第13页。大后方利用日货达到了增强自己抗战实力的目标,这正是日方走私倾销所始料未及的,也促使其于1940年底变走私倾销为严密封锁。

第二,利用日货中的日用品维持了市面,平抑了物价。全面抗战爆发后,战地各县市的货源,几乎完全靠走私日货来维持,这些日货主要以火柴、火油、棉纱、布匹、香烟以及日用品如牙刷、牙膏、毛巾等为大宗。在广东前线地带,差不多没有私货市面即无法维持,走私前火柴每小盒售价一毫,食盐涨至0.65元一斤,走私盛行后物价才归平稳。(151)《根绝仇货走私问题》,《时论分析》第13期,1939年9月1日,第29页。

但是,由于日方是走私活动的策动者,占据着主动地位,大后方处于消极应对的地位,再加上大后方不尽如人意的政治现实,使国民政府在这场经济战中明显落入下风,带来了一连串不利的连锁反应。

第一,走私带来丰厚的利益,造成畸形繁荣,而这种繁荣并没有惠及普通民众。人们认为,“凡是私货冲入、走私风炽的地方,市面特别畸形的繁荣,于是宵夜馆、旅馆、妓院发达,养成奢侈之风”。(152)尚辛:《劫车与走私》,《刀与笔》第3期,1940年2月,第13页。潮汕失陷后,广州湾便成了日货推销的市场,1940年3月,据阳江县长姚毓深在某次会议上报告,全面抗战以来,发国难财百万元以上者有千人,十万元以上者以万计,由这可以反映南路走私的猖獗,武装走私和缉私者发生械斗,已成“司空见惯”。(153)《南海的一角 广州湾近态》,《大公报》(香港版)1940年4月1日,第5版。比如在海丰,由于偷运出口钨砂,结果有不少人平地发达起来。但有人可以花40万元建造起高楼大厦,也有人购不起95元一担的白米,两种反差极大的情况同时在海丰出现。(154)诸英:《海丰在苦难中更生》,《大众生活》新第7期,1941年6月28日,第153页。在潮汕,由于出口走私猖獗,日用品和粮食一天比一天昂贵,“奸商个个发了财,苦的却是籴米和买物的民众啊!”(155)应伯:《走私在潮汕》(1940年2月25日),《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第42册,第499页。

第二,打击了正常的工农业生产。大后方工业基础薄弱,本来可以利用战时资金、机器、人才内移的有利条件发展工业,但由于廉价日货的竞争,扼杀了大后方工业发展的条件。即使是已有的微弱手工业,也因为日货的竞争而式微。如战前盛极一时的郁林土布手工业,因日货泛滥而已日见衰落。(156)丁明:《不可轻视的南路仇货入口问题》,《抗战文化》第2号,1939年7月,第3页。因为物价高涨,消费程度提高,没有田地可耕的雇农和农村手工业者,靠着每天用劳力换来的一点工资,不能维持生活,于是渐渐地走上了走私这条“捷径”,挑走私进来的日货去卖,在浙江的乡村里已经成为一件平常的事。(157)硕真:《浙江农村的严重问题——佃农相率弃耕经营走私》,《益世报》1940年10月30日,第1版。

第三,破坏政府的税收,打击大后方的金融。全面抗战爆发后,东江食盐仍继续生产,且有剩余。惟私枭购运,冒险由海道输出,如由汕尾走私赴港的盐每月最低限度在3000包以上(每包280斤),致使财政部损失盐税数额达千万元以上。同时,广西、湖南等省正值盐荒之际,即广东本省也有缺盐的地方,而竟不能加以调剂。(158)《东江走私情形》,《敌伪经济汇报》第14、15期合刊,1940年9、10月。战争前期日本实行倾销政策,其主要目的是换取法币,到上海的法币外汇市场上套取外汇,致使“我们放出去的外汇,十分之七八流入日方之手是毫无疑义的”。(159)杨勋翌:《论外汇与贸易、吏治之关系》,《抗战周刊》第40期,1940年6月30日,第5页。

第四,在进出口走私中,大后方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越到战争后期输入的物资越不利于抗战,甚至有害于抗战,而输出的物资往往有资敌的功效。在浙江北部沿海,漏海走私资敌的物品以桐油为主,其次是茶叶、棉花、盐、饭锅、锡箔等。输入进来的则是以香烟及香烟纸为主,其次是鸦片、火柴、洋货、五金货、白糖等。而且还是“出口的要比入口的大”,出口的多原料与日常必需品,进口的多消耗品与毒品。(160)黄彭年:《走私》,《战斗》第105期,1940年5月10日,第6页。

在浙东,走私问题也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空前炽烈的走私风潮蔓延浙东海岸。1940年,恰逢丰年勉强自给,却发生粮价飞涨的反常现象,就是因为奸商高价收买、囤积资敌而作祟,使浙东沿海地区的民众生活及前方军需供给受到严重的威胁。(161)任远:《一个严重的问题——如何肃清走私》,《青年之友》第4期,1940年3月1日,第4页。

在福建沿海,公务员逃难、壮丁避役出口(出国)以及粮食、军需用品、现金白银私运资敌的现象十分严重,而毒品、日货则源源不断地潜入。(162)双:《漳属的走私与查缉工作》,《福建新闻》第2期,1939年4月29日,第6页。在漳浦,也发生了“卖出的是米,买进的是鸦片”这种对大后方极其不利的现象。(163)杨飞:《高利贷和走私在佛昙》,《省行通讯》第10卷第1期,1945年1月1日,第23页。

在广东,钨砂走私在整个抗战时期都处于一种不可思议的程度,奸商莠民都将偷运钨砂资敌当成了唯一的发财手段。他们有的把钨砂一包一包缚在身上,由陆路跑到香港,有的利用渔船大规模地偷运,甚至不到香港,在海面上就已完成交易。(164)半奴:《可怕的钨矿走私》,《社会日报》1938年10月1日,第4版。以至于有人哀叹,“这样的资敌以重要的军火原料,实是我们的奇耻大辱!”(165)徐修龄:《如何杜绝华南的走私》,《国民公论》第3卷第20号,1940年6月16日,第375页。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对大后方采取高价吸收物资的阴谋,给大后方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是接近沦陷区地带小钞过多。此前,在接近沦陷区地带的金融市场,凡以大钞兑换小钞,均有黑市贴水。1942年4月中,韶关市内大钞兑换小钞的黑市贴水曾达2%,兑换中央1936年的直收券,贴水更达23%。如更接近沦陷区,则贴水更高。但自日方行使吸收大后方物资办法后,小钞已由沦陷区推入内地,因之黑市贴水的现象无形中消灭,而小钞在此间反不受欢迎。二是谷米流入沦陷区与物资倒流现象突出。后方粮食运往沦陷区,此前固向有发现,惟自日军实施此项收购阴谋后,粮食外流更加严重,接近沦陷区的米价因而暴涨。据5月20日的调查,广州市内上米每担达港币1000元,芦苞上米每担800元,韶关上米312元(6月1日已涨至365元),沙坪上米每担720元。物资方面,西药的倒流最为显著,据韶关商界估计,一星期内韶关市内奎宁丸倒流运往潮安者,达25万颗之巨,其由趸家及他埠运出者尚未计入。致使韶关奎宁丸价格在一星期内每瓶由820元涨至1400元。此外如火柴、棉织品、工业原料等亦有倒流现象。因之大后方对沦陷区的物资抢购工作几入停顿状态,而大后方货物运出反甚蓬勃。在潮汕一带,日方利用大帮汕揭商人向梅县、兴宁、五华等地以高价诱买米粮、桐油、豆类、布匹、药品等,致使以上各地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梅县米价前为430元一石,后涨至520元。(166)《敌寇高价吸收物资之阴谋及对我之影响》,《敌伪经济汇报》第36期,1942年7月。

战争末期,在美军的轰炸下,日军的船运吨位严重不足。为弥补损失,日军在各地设立木船制造厂,所需木材往往向大后方诱购。到战败前夕,日方积累的松板在100万公尺以上,估值3000余万元,杉木达10余万株,价值1000万元。(167)《福州败敌图抢运木材》,《敌伪经济汇报》第73期,1945年8月。

第五,走私造成军事失利。据报,日军在北海、钦县、防城以至汕头登陆的地方,就是过去走私厉害的地方。整千人大队运输私货的路线,也就是日军进攻南宁、进攻广州的进兵路线。日军在萧山登陆的地方,也是与走私不无关系的地方。(168)黄彭年:《海边的两大问题:走私》,《战斗》第105期,1940年5月10日,第6页。

最后,走私腐蚀了政治风气,助长了贪污。在缉私队里服务的队兵,往往有成百成千的巨款汇回家里,很引起大后方一批公务员的眼红,他们有了“到缉私队里去”的心愿和呼声。(169)徐承法:《走私问题的剖析》,《胜利》第97期,1940年9月18日,第8—9页。

如前所述,国民政府也惩治了一些走私分子,但仍有大量的大私枭因有种种势力的庇护而逍遥法外。如遂溪县县长戴朝恩因在广东南路大肆走私而被人送绰号“戴铁胆”,直到抗战胜利后才被人民武装击毙;在福建沿海走私贩毒的悍匪张逸舟在解放前夕仓皇逃往台湾。以致周恩来愤怒地指出,“满朝囤积、遍地贪污而不惩,通敌叛国、走私吃饷而不办”,“放任贪污,强征捐税,纵容走私,任意检查”。(170)周恩来:《论中国的法西斯主义——新专制主义》(1943年8月16日),《周恩来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7、153页。走私泛滥成灾对国民政府政治声誉的损害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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