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甄别及应对建议研究

2023-01-21 02:42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窦谦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王军保
人民交通 2022年23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交通事故驾驶员

文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窦谦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王军保

下述将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具体原因,并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进行深入探讨,揭示其深刻根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有助于不断降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引言

在过去的15年里,我国交通意外和伤亡数量一直保持着下降的态势,但是近年来却出现了回升的迹象。这是由于我国机动车与驾驶员数量正在日益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因此,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全体人员的重视。

问题的提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一些国家已经认识到了道路交通的严重危害,从人、车、路、环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自1992年起,死亡率有了显著的下降,每10万人中的死亡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

本文通过对世界上几个典型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数据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近几年来,发达国家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较低,并且整体上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

国外一些国家的案例说明,通过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可以极大地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问题。但是,在大部分发展中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在23个中等收入国家和25个高收入国家,2013至2017年期间,公路交通事故死亡率都出现了下降,而低收入国家的死亡率则没有降低。

调查显示,在高收入国家中,其人口占据了全世界的15%,并且机动车数量与道路交通死亡率分别为40%、7%。

我国的道路事故死亡率和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死亡率处于较高状态。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意外对人造成的生命、财产等伤亡损失,在长期的交通事故鉴定中,我们了解到道路交通虽然具有突发性特点,但要归结其原因可分为驾驶、车辆、环境等。

其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都呈现出了必然性特点,以驾驶员、车辆、环境三方面的因素形成了共同的状态。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实际分析中,应明确交通事故原因,并做好责任划分,以降低驾驶、车辆、环境三方面对事故所造成的影响,进而以综合考虑减少各方面事故的成因。

在事故形成原因中,人(驾驶员)的因素

第一,缺乏观察,驾驶员忽视了应当注意到的危险状况,或反应迟缓。

第二,采取了不适当的措施,尽管及时地察觉到了危险,采取了规避措施,但由于判断失误、犹豫、紧张等等原因,采取了错误的规避措施,或采取了回避措施。

第三,疲劳驾驶,疲劳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凌晨和午饭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由于疲劳驾驶而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在事故形成原因中,车辆的因素

第一,车辆技术指标不达标,主要体现在刹车、照明设备等方面。

第二,车辆故障、操作系统故障、爆胎等.

在事故形成原因中,人(驾驶员)和车辆的因素

第一,在多条车道上任意变换车道,如果突然改变方向,会导致后面车辆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第二,在没有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车辆距离较近、当前方车辆在紧急状况下采取措施时,由于没有及时跟随采取有效的措施或措施无法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三,超速,会导致紧急刹车距离成倍增大,极大地提高了事故的危险性。

第四,越线、占道,容易与被占道车辆发生碰撞。

第五,超员对交通事故的影响并不大,但却会加重交通事故的后果,超员会导致车辆的刹车能力和稳定性降低,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刹车距离增加,而如果车辆出现紧急掉头,很容易导致车辆侧翻。

第六,在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或减速。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由于种种原因而停车,不开危险警示灯,不按规定安装反光镜,尤其是在夜晚,发生追尾和碰撞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的减速、失灵等原因,容易出现追尾现象。

第七,驾驶员没有将车辆维持在安全距离内。

在事故形成原因中,道路因素

在实际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道路设计不当、建筑、树木等原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较为常见。但在实际交通事故处理中,则很少明确道路成因。交通事故的成因影响较大,其分析也比较复杂,但是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来说,它的成因一般为几个或主要成因而产生的结果。

在分析交通事故成因的时候,由于遵循了一种理念:汽车/行人在公路上行驶/行走时,通常都是以最普通的方式行驶/步行,也就是,汽车在大部分时间内,都会遵循指定的车道,并遵循交通法规;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辆、行人等,除了在指定的道路上行驶,一般都会选择最短的路径。

但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均按规定的交通标志、信号行驶/步行,则不会出现交通事故。所以,交通事故产生的基本原因为:一方或双方没有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行走,或在另一条道路上行驶,或违反交通标志、信号。

前面已经提到,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行驶/行走时,大部分司机和行人的心理都是按照交通规则进行,但也有部分行人与车辆出现违反交通标志,违反交通信号的现象,并出现如下情形:走近道、通行急迫、遇到障碍物下意识越线超车等。

道路交通事故对策建议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体制

根据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后得出,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现象问题,应以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

在我国交通安全管制中,其体制内容已经过多次修改,但由于分割问题严重,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涉及到的公安交通部门与交通管理部门存在的矛盾。

例如,根据调查在处理三超一疲劳等现象问题时,驾驶员处罚无法协调调动,并且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在出现事故时无法以主要的信息进行上报,在上报时也没有进行协调联动,在此运营部门与交通部门在法律法规中也存在细微的冲突,从而无法形成统一协调的安全管理效果。

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发布了有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在这一法规中,强化了安全管理措施,其交通安全管理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已经略显呈现,但还有部分重要的交通法律仍然缺乏。如安装儿童安全椅,禁止停车时拨打电话,提高步行者与骑车者的安全性等等。

我国对于交通法律的执行力度仍然不高,如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违章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城市道路限速、摩托车驾驶员安全帽等处罚不够严格。

与此同时,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规范,在对部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时,缺乏强制性的安排,导致驾驶员没有自觉地参与到安全教育培训中去,也无法按照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遵守道路交通规章制度。

因此,我国应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持续强化安全教育等工作,并以突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性建设,以强化岗位职责。

电动车、摩托车管理细则,以持续推动现代化道路安全管理技术,以提高安全技术标准与执行力度,进而建立出现代化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体系。

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立体网络,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文化氛围

首先,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道路交通部门应明确构建出安全教育立体网络,在此应从人的因素出发,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以此真正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其次,我国道路交通应以全社会共同的力量组建起适合我们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进而营造出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在此过程中,应以全员参与、共享共建的效果,以不断提升其安全意识,解决以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而大范围、大面积、大程度地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占比,以持续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减少其实际损失。

结语

综上所述,在逐步减少我国道路安全事故发生率的同时,应从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行为教育开始逐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以建立出相应的管理体制,持续提升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切实改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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