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与金融支持研究

2023-01-21 03:35邸卫娜杨丽丽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3年2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河北省农民工

□文/邸卫娜 杨丽丽

(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石家庄;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

[提要]本文通过调研河北省望都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分析返乡创业农民工基本特征、创业质量,进一步研究农民工在返乡创业过程中的金融需求与金融支持状况,提出河北省应从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产品创新以及抵押机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提升创业质量,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不仅拥有在城市各生产部门的工作经验,而且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比较熟悉,因此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创业质量直接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为了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意愿,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质量,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大批农民工返乡创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返乡创业农民工达850万人。河北省农村农业厅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河北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超过50万人,带动当地就业200万人,河北省建设农村创业园53个,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98家,国家级农村合作社396家。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和规模显著增加,然而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如金融支持力度小、融资成本高、融资结构单一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质量,进而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进程。

本文以河北省望都县为例,了解该县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满意度以及创业过程中获得的金融支持,重点分析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制约金融可获得性的因素,进而为提高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提供可参考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支持政策。

二、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现状调查

本研究设计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调查问卷,问卷的内容主要涵盖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基本特征、创业满意度、获得的金融支持三大板块。本研究走访了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创业农民工,回收了有效调查问卷78份。

(一)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创业农民工基本特征分析。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返乡创业农民工中,主要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创业者的学历大部分为初高中文化,对于金融知识缺乏系统的正规的认识;在创业领域分布上,有41.78%的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域为为第一产业,如新型农场,其次为第三产业,这一特点说明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转型。(表1)

表1 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创业农民工基本特征一览表

(二)河北省返乡农民工创业满意度分析。从图1中可以看出,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创业农民工中有19.23%对自己创业的结果非常满意,不满意的占比为8.97%,总体上看,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满意度较高,创业的质量较好。因而,在未来政府应出台更加积极的政策,巩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成果,提升创业质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图1)

图1 河北省望都县农民工返乡创业满意度调查统计图

(三)河北省返乡农民工创业金融需求与可得性分析

1、从图2中可以看出,河北省望都县有16.67%的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有近一半返乡农民工通过商业银行办理贷款获得创业资金,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资金的商业银行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参与的较少。另外,通过民间借贷、政策融资这些方式获得融资的比例为15%和15%。由此表明,河北省望都县农民工返乡创业获得金融支持的方式主要为传统的商业银行贷款,而且返乡创业农民工融资渠道比较窄。(图2)

图2 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资金来源统计图

2、由表2可以看出,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为抵押贷款,其次为保证贷款。在保证方式上,大部分贷款由当地的互助社成员来担保,而在抵押贷款中抵押物多为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资产。因为在我国农村,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证使得宅基地和住房抵押受限;另外,农民工可以抵押的其他资产有限。(表2)

表2 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及担保方式一览表

三、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少,贷款供给不足。截至2020年末,河北全省农村地区共设立银行网点(含县城)7,647个,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10.5万个,河北省农村人口有2,979万人,平均每3,895人设置一个银行网点。相比于大中城市银行网点的设置数量,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较少,贷款供给不足。另外,无论是金融机构推出的涉农信贷产品还是政府与银行合作推出的政策性信贷产品(例如惠农信贷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期限大多为一年;而有些农业创业项目(如新型农场)前期投入资金较多,资金周转时间较长,因而融资的期限难以与创业项目的周期相匹配。

(二)抵押物缺乏,农民工征信体系不完善。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难度较大,首先是因为农民的可担保抵押物缺乏。农民工的自有资产有限,符合银行贷款抵押品标准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由于历史原因难以实现抵押;在保证贷款方面,金融机构规定个人贷款需以政府行政与企事业单位有稳定较高收入的人员做担保的要求,大多数创业农民工也难以达到该要求。其次是农民工创业融资需要的信用评估平台建设水平较低,缺少历史信用记录,造成信用评估平台建设进程相对缓慢,客观上造成农民工征信信息不完善,影响了返乡创业农民工融资的可得性。

(三)金融产品单一,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商业银行的信贷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和优势产业,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相对弱化。由于返乡农民工创业成功的不确定性,出于风控的考虑,商业银行往往对涉农业务表现出“惜贷”,因此创业农民工获得的信贷支持规模较小、期限短,大部分涉农贷款的金额都在10万元以下,期限为一年以内,这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金融需求严重不匹配。返乡农民工创业整个周期不仅需要大额的信贷支持,同时还需要结算、保险、汇兑等一系列的其他金融业务支持,而目前河北省涉农金融服务产品相对单一,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愿。

四、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支持问题原因分析

(一)返乡创业农民工自身原因

1、返乡创业农民工金融知识匮乏。由于农民工缺乏专业的系统的金融知识,对金融机构及信贷知识了解不多。大多数返乡创业农民工的金融知识仅局限于银行存款业务。据调查,有85.32%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金融知识培训,92.08%的农民工对股票、基金完全不了解,金融投资意识较弱。调查数据显示,75.78%的返乡创业农民工表示获取金融知识的渠道比较窄,开展一定的金融知识培训很有必要。而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知识培训由于培训内容不完整、培训方式缺乏针对性,培训过程走过场等原因导致培训效果并不理想。

2、返乡创业农民工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返乡创业农民工常年在外工作,与金融机构接触并不频繁,导致农民工与金融机构之间信贷信息不对称。返乡创业农民工对创业信贷优惠政策了解较少,加之政策宣传力度较小,因此返乡创业农民工获得金融支持的力度较小。另外,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往往根据定向配给政策,而事先没有经过配给政策的贷款需求者即使付出较高的利率依然无法获得贷款。数据显示,河北省望都县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创业资金中有48.72%来源于银行贷款,说明依然有51.28%的农民工未能获得信贷支持。

3、返乡创业农民工信用评级较低。河北省望都县农民工返乡创业领域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或者新型农业,技术含量较低,进入门槛不高,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创业风险较大,导致信贷还款能力变弱,因此导致农民工信用评级较低,金融机构往往对创业农民工表现出“惜贷”态度。另外,对于抵押贷款,返乡创业农民工能够提供的抵押物只有农村的房子以及农用机具等。即使是能够作为抵押物的房子往往因为市场价值不高,或者产权不清,甚至无法作为抵押物,因此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数额小、期限短,无法有效满足创业资金需求。

(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原因

1、金融机构网点分布不均,职能欠缺。我国的金融机构在城乡金融网点的分布上严重失衡。由于历史原因和基于成本的考量,国有四大银行主要的金融网点分布于城市,对农村的金融支持逐渐弱化,在县、乡、镇提供金融服务的大部分为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以及村镇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功能也逐步弱化。

2、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不足,融资水平低。农民工返乡创业一般选择农业,而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性行业,对自然依赖性较高,因而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较高,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可能性较低。另外,农民工创业的生产周期较长,投资回报率较低,收益稳定性较差,导致贷款者还款能力减弱。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润的考虑,对于涉农产业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多持“惜贷”态度。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创新不足,与返乡创业者需求不匹配,发放给农民工的贷款额度少、期限短,难以有效满足农民工创业融资需求。返乡农民工创业不仅在创业初期需要信贷支持,在创业中后期随着业务量的增加,需要更大金额的信贷支持,除此之外,保险、结算、汇兑等一系列金融需求也会随之出现。但是,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符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导致金融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出现难题,制约着返乡创业者的经营生产。

3、农村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滞后。一方面农村保险机制滞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形式是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分散,企业规模小,收入不稳定,存贷款规模小,经营企业的风险较大,所有这些因素都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的难度。此外,返乡创业者涉足的多为农业,农业本身具有的高风险性、长期性及低效益性特点,使得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而农民自身缺乏风险意识,造成了农业保险覆盖率低,农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很难规避,进一步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信贷评审严格程度。另一方面返乡创业农民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因此金融机构在面对农民信贷时,表现出“惜贷”甚至“拒贷”,导致农民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

(三)地方政府方面的原因

1、政府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地方政府在宣传扶持政策时,往往选择“线上官网”新媒体和“线下告示”的方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不够,因此造成返乡创业者的信息不对称,对政策的知晓程度低。

2、政府专项扶持资金体系不健全。首先,很多地方财政尚未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农民工创业,因此地方财政补贴在完善公共设施建设、发放基层补助后所剩无几,农民工创业者很难拿到补贴。其次,创业资金补贴多为一次性补贴,用于初创阶段,对于企业的中后期发展则是欠缺的。在产业扶持方面,政府资金往往向绿色产业、电商物流产业等融合产业倾斜,而对于以传统产业为创业对象农民工获得资金支持的力度则较小。

五、河北省金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

(一)完善培训,强化政府扶持力度

1、为了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府应完善返乡创业者的培训和服务体系。一方面培养农民工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如,可以建立创新创业培训基地,定期举办创业交流活动,组织创业者交流学习,与大学、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聘请学校、企业专家授课,进一步提升创业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使返乡创业农民工了解更多的金融知识和相关政策,加强农民创业者融资的风险教育,有效满足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融资需求,提升返乡农民工创业质量,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政府需建立专项基金,专款专用,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创业者提供不同比例的贴息,并且创业基金应全方位覆盖创业的整个周期,进一步扩大财政贴息的补贴范围,利用贴息政策激励创业者的贷款信心。另外,地方政府可以帮助联系第三方电商销售平台,利用互联网协助推广返乡创业者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其知名度。

(二)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需资金首要来源于自有资金,而农民工属于低收入群体,原始积累相对较少,不足以支撑其创业需求,因此外部融资渠道成为其返乡创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建立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样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显得十分必要。

1、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政策性支持作用。例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根据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需求,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大力支持农村龙头企业及新产业新业态,重点支持农村返乡创业园建设、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建立政策性金融服务返乡创业的长效机制。

2、村镇银行、农信社、邮储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定位于服务“三农”,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优惠金融服务,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助农金融网点的覆盖率,同时提升助农金融服务质量。基于对返乡创业农户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充服务功能,进而有效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融资需求。

3、充分利用民间融资渠道,拓宽融资渠道。民间融资渠道作为传统商业银行贷款市场的补充,在弥补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政府应该出台政策促进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扩大民间借贷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引导其正规发展,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小额信贷支持,使其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后备支持力量。

(三)完善担保抵押机制,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农民的收入较低,创业所需资金缺乏时往往由于抵押物的缺失导致金融机构“惜贷”,导致无法满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需求。因此,进一步完善担保抵押机制,构建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征信体系,有助于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的可获得性。

1、完善担保抵押机制。返乡创业的农民可用于抵押贷款的主要资产包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但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导致这类资产在实际操作中抵押的可行性较低。因此,应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为返乡创业农民实现抵押贷款奠定基础。与此同时,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土地、农村住房价格评估机制。

2、构建信用评估平台,优化农村信用环境。金融机构应建立信用管理部门,完善农民工创业者信用档案,将创业农民工的基本信息、信贷状况及其他信用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中,并且实现金融机构之间的征信数据共享。另外,可以大力发展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利用互联网建立返乡创业者信用评估平台,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展信用评估工作。

(四)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创新,丰富涉农服务类型

1、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根据河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际情况创新金融产品,尤其是探索在期限、额度上与农民工创业经营相匹配的贷款品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大力推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广“互联网+信贷+返乡创业”等农村融资模式。同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尽可能降低审批门槛,为创业者提供信贷、结算、代理、咨询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2、大力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农民工属于低收入群体,抵押物少,因而农民工创业的风险较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较弱,因此可以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完善农业灾害风险的转移分摊机制。一方面成立政策性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基金,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提供政策性保险方面的支持。政策性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险公司针对返乡创业项目可以实行优惠费率政策进而降低农民工贷款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推进商业保险产品创新。可采用“政府+保险公司+农户”三方“联办共保”模式,保费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各自比例入账,双方按比例承担各自的风险,从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涉农保险业务,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集中度,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后顾之忧。

综上所述,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提升返乡创业质量,应该在政府的扶持与引导下,在完善担保抵押机制与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起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民间金融机构甚至直接融资平台等多个主体相互衔接、深度融合的多层次金融支持模式,从根本上解决返乡创业农民工融资难题,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质量,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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