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几点思考

2023-01-22 02:41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
现代经济信息 2022年34期
关键词:预算法规则资产

李 霞 中共山东省委机关幼儿园

2022年1月,作为规范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核心规则,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本次修订工作将关注点放在了反映财政改革进展,解决与财政制度不衔接问题上。在修订过程中,重点解决了与这三大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相关问题,以便为经济发展活动的推进提供参照。

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在新经济形势下,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管理要求产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保证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落实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成为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自身财务管理工作质量,为事业单位运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助力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依托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对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修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成为一项极为必要的工作。

(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在以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为基础,开展《预算法》改革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了对预算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关注度。具体来说,新规则中,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关键内容实施绩效评价,与全面绩效管理工作相融合;将原规则的支出绩效管理调整到了单位预算管理部分。这一情况的出现不仅提升了单位预算管理规范的完整性,还使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切实响应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1]。

(二)收入预算管理

依托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改革《预算法》的过程中,全口径综合预算改革强化工作得到了推进。具体来说,预算法第四条规定,预算中应当包含政府的全部收支,《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一规范,对部门以及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面对上述情况,新规则不仅指出收入预算应满足综合预算的要求,还指出不得将没有纳入预算收入体系中的支出安排到后续运营管理工作中。这一情况的出现,进一步提升了财务管控的质量水平。

(三)支出管理制度

将预算项目看作基本单元,健全其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是我国预算管理体系改革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重申了支出预算应符合综合预算的要求。事业单位在当前的预算管理过程中,应当秉承“先谋事后排前”的预算管理理念,在明确项目后,再为其安排预算。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切实提升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

(四)提升举债的公开性与透明性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债务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为了更好地防范化解举债风险,预算法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行了规范,通过落实前开门后堵门守底线这一原则的方式,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与管控体系,保证地方政府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依法举借债务情况,从而达到提升债务公开性、透明性及降低债务风险出现概率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的举债管理质量,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明确指出当前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预警与管控机制,通过严格遵循相应审批程序,加强借款管理的方式,切实提升事业单位举债的公开性与透明性,从而达到防范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目的[2]。

(五)利用预算调剂代替预算调整

加强预算约束,提升这一工作的严肃性,是预算法改革过程中的创新点之一。具体来说,《预算法》指出,若预算方案已经通过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审批处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调整,并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必须进行调整的预算,则需要先由各级政府应编制具有较高可行性的预算调整方案。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升预算调整的质量水平,《预算法》对预算调整与预算调剂进行了明确的划分,进一步提升了预算制定的质量水平。同时预算法对预算调剂也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对预算调整与预算调剂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总预算支出的变化情况是区别两者间的最主要参照点。由此可以发现原预算法第十条规定的预算调整可以看作是预算调剂。对此,为保证预算法规定的一致性,新规则在第十一条中将预算调整改为了预算调剂,并对其表述进行了简化。通过这种优化方式,不仅提高了财务管理规则的规范性,还为后续财务管理规则的顺利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实施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指出了,权责发生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以政府会计规则为基础的重大改革。为进一步提升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范性与可靠性,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过程中,财政部发布了与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内容相关的十项具体准则、两项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以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使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不仅符合我国现代财务制度要求,还具有中国特色,能够切实满足当前政府会计工作的实际要求。

(一)会计核算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尽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已经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得以制定,但不同的事业单位在开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时,实行的会计制度有所不同,不同行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应用效果相对较差。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我国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了优化升级,使得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能够在开展会计管理过程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具体来说,为保证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能够与《会计法》相匹配,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对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将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增加到了自身的管理体系当中,同时,考虑到量化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会计核算成为了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3]。

(二)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双报告、双基础、双功能是当前我国会计改革工作的核心要求。《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提出,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是政府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之间的联系,新规则规定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工作过程中,应采用平行记账的工作方式。同时财务报告与财务决算在制定过程中都应包含与财务、决算报告和财务、决算分析相关的内容,并且对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的具体构成进行了明确。通过这种方式,不仅为后续财务报告与财务决算的制定提供参考,还能切实提升财务报告与财务决算的规范性与可靠性,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预留后续改革的空间

对当前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分析计算工作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事业单位财务分析与企业财务分析有所差别,若应用相同的计算公式分析工作可能会出现某些错误。举例来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现金流断裂风险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财务风险,为切实降低这一风险的出现概率,企业方面应当在明确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同时,确保现金比率与流动比率不为零。但对于事业单位来说,若现金比率与流动比率较高,那么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能力将会削弱。因此在开展财务分析工作时,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可以通过删除具体财务分析指标规定的方式,使得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分析有所差别,为后续改革的开展预留空间[4]。

(四)实行成本核算

现阶段,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成本核算已经成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核算管理工作的质量水平新规则对实行成本核算进行了规定。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有效制定提供了参照与指引,从而达到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内部成本核算工作合法性、可靠性的目的。

(五)调整事业基金

自2019年至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得到了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且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补提过去的固定资产折旧,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修购资金不应当继续提取。面对这一情况,新规则删除了与修购基金相关的内容。同时新政府会计制度利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代替了事业基金,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全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以更好地与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衔接到一起。

三、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断提升,为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2017年11月20日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2021年2月1日公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上述情况的出现,不仅优化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还提升了管理工作的法律效力。在此背景下,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充分吸收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改革成果,

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一)拓展了资产的定义

为避免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落实过程中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出现冲突,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原有的资产定义从占有及使用拓展到了直接支配。

(二)扩大经管资产类别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事业单位越来越重视经管资产核算与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在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资产分类体系中,并不包含经管资产这一类别,这就使得经管资产无法与事业单位内部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管理核算工作的质量无法切实满足事业单位的运营管理需要。面对上述问题,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这几类经管资产,添加到了资产分类构成中,并通过指出事业单位的经管资产,由国务院财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共同进行管理。通过这种方式不仅有效加强了经管资产的管理,还为经管资产利用率的提升提供了支持[5]。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受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对会计账上资产存量认识不足、资产处理时未经严格审批核销等处理等因素的影响,不少事业单位的行政执行情况与财务管理工作出现了脱节的问题。这不仅会导致事业单位出现家底不清的问题,还会使问题出现后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进而给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面对上述情况,为实现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动作质量的提升,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第38条新增了与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权责明确、国有资产台账设置、资产权属登记及时办理等信息相关的内容。同时新规则还明确指出,事业单位要定期盘点全部资产。通过上述规定,不仅有效充实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内容,还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科学的引导。举例来说,某行政事业单位为了降低财务管理风险的出现概率,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为基础,健全了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为资产全流程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规范化的参照。同时,为了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的有效管理,该行政事业单位还通过明晰单位内部资产产权、完善权证手续、开展主管部门与占有使用单位分级管理等方式,将单位资产、预算这两部分管理内容结合到了一起,推动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资产配置管理规定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受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资金获取方式为国家财政拨款的影响,较多事业单位形成了重财政拨款、轻资产管理使用的情况,一方面不断向财政申请增加投入,购入新的资产;另一方面对已经购入的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导致事业单位的账与现实之间出现偏差。这一现象的产生不仅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还会令财政监管单位无法有效掌握事业单位的资产存量。现阶段,为了实现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明确指出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基本功能在于保障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在配置资产的过程中应综合考虑资产的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等因素,以便在后续资产配置过程中合理应用调剂、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并且在资产配置过程中,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指出,应将调剂这一方法作为资产配置工作的首选方式。

(五)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管理

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若待处理货币性资产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那么这部分资产的核销工作内容较为复杂,核销较为困难。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货币性资产核销程序,规定不够明确。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新增了与上述情况相关的内容,即事业单位的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应当在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核销意见报给本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批。这种方式不仅实现了货币性资产核销程序的完善,还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运营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效的参照。

四、结语

总而言之,财务管理作是事业单位内部管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关键性工作之一,落实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不仅可以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内部管控工作的质量水平,还能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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