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重向度的数字出版学科性质思考*

2023-01-23 12:54张新新
中国出版 2022年24期
关键词:出版学交叉学科社会科学

□文│李 杨 张新新

作为出版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出版的学科构建以学科性质为基础,以价值认同和学术共识为前提。基于“理论—实践—时空”三个向度,数字出版学科体系大致可包括“数字出版基础理论、数字出版市场学、数字出版调控(治理)学、数字出版发展史和国际数字出版”。[1]而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同样是其“学科论”的重要维度,甚至可以说是数字出版的元理论。数字出版学科性质是否确定、是否稳定,将关系到数字出版学科体系的确定性和整体性,并对学科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具有重要影响。

学科性质,是一门学科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是该学科在整个科学体系之中的定位和归属;其外化表现为学科特征,内含于学科体系之中。“学科性质可以从研究对象、研究目标以及学科内部结构三个方面确定”。[2]以此标准,各学科对于学科性质的探讨,集中于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基于研究对象的不同,一门学科是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其研究对象的差别在于是世界基本、普遍的问题,人类社会现象还是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其二,基于研究目标的不同,一门学科是基础科学、技术科学还是应用科学?该种分法的依据在于学科价值是揭示基本规律、一般技术规律还是转化为直接生产力。其三,基于学科内部结构不同,分为边缘学科、横向学科、综合学科、交叉学科等。该分类标准主要考量的是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主体的交叉融合和跨越,同时还和新文科建设息息相关。

因此,有必要对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进行探讨,明确数字出版的学科定位和学科价值,以完善数字出版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并优化数字出版人才的培养模式。本文将结合新时期新文科发展的新要求,从研究对象、研究目标、学科内部结构等方面对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进行探讨。

一、研究对象所决定的社会科学属性

作为研究数字出版活动及其规律的一门学科,数字出版将传统出版学的研究场景转化为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出版活动,虽然出版的形式和模式有所变化,但出版的本质基本上没有变化,因此可基于出版学的相关研究和理论结合数字出版的特性来对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展开辨析和探讨。

社会科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科学可细分为狭义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3]出版学是研究出版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研究包含出版系统、出版规律及出版活动等方面。出版现象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出版学首先具有狭义社会科学的属性。同理,数字出版是研究数字出版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而数字出版活动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因此数字出版也应具有狭义社会科学的属性。但从出版和数字出版活动所涉及的几个要素而言,如出版者、出版物及出版目标来看,出版及数字出版活动同时也具有人文属性。这两种学科属性的划分直接决定了数字出版研究所将采用的研究范式和方法、学科体系建设的指导思路以及人才培养的宗旨,孰主孰次、孰重孰轻,究竟哪种属性才是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

1.学科整体的社会科学属性

在研究学科性质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研究对象为首要标准,从整个知识体系的整体属性加以判断,不能因为研究对象的构成要素、研究内容的具体领域、各分支学科带有某种属性而将该种属性定义为整个学科的学科性质。

在作为母学科的出版学学科性质的探索历程中,20世纪90年代初林穗芳先生提出出版学是一门“揭示出版的规律和社会作用的综合性社会科学”;[4]进入21世纪,余敏认为出版学是综合性的“社会科学”[5],罗紫初认为“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6],张志强认为“是研究出版的形成与发展以及探讨出版工作规律的社会科学”[7];最近,方卿提出出版学应属于狭义的社会科学范畴,[8]将出版学的学科性质由“社会科学属性”向“狭义社会科学属性”推进了一步。

经过多年发展,作为母学科的出版学,已初步形成了包含基础理论、编辑学、出版经营管理、出版史、数字出版等在内的众多分支学科。数字出版作为出版学的子学科,无论是从其概念对“出版”概念的继承、其研究对象从属于出版学研究对象、其理论体系与出版学一脉相承,还是从其研究方法与出版学颇为类似来看,其学科性质都应与母学科保持一致,不过因其出现及研究的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对数字出版学科性质进行探讨的研究尚付阙如。

从研究对象来看,数字出版的研究对象是数字出版活动,即“数字出版活动主体、内容、客体和效应所构成的客观存在”。[9]数字出版活动,作为“出版活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客体的细分领域,所产生的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部分,换言之,是狭义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一部分。由此可知,数字出版隶属于社会科学的结论是成立的,而且属于狭义的社会科学。

从研究内容来看,由数字出版研究对象所确定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①数字出版调节活动,即对数字出版市场的产品、技术、营销、人才、制度等方面现象和规律的研究;②数字出版治理活动,即对数字出版的指导思想、规划调控、标准规范等方面现象和规律的研究;③国际数字出版活动,主要指对不同国别、不同区域、不同文化传统的数字出版进行的研究。无论是调节活动、治理活动还是国际数字出版,都是数字出版共同体所产生的社会性活动、组织性活动,都属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

从学科整体属性来看,数字出版以数字出版系统为研究重点,侧重于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其价值定位和社会科学价值定位保持一致。在价值目标上,是对社会活动规律的发现和探索为价值追求;在价值功能上,起到“意识形态引领、以社会效益为重、以服务人民为本、以价值导向把关为使命”的积极作用;[10]在价值评价上,是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统一。

由此可见,从母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整体属性等方面而言,数字出版应属于狭义社会科学,而非人文科学。

2.对人文情怀的兼容

所谓人文科学,是指以人类内心活动、精神世界以及精神文化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体系,以人类生存意义和价值为研究主题,所研究的是一个精神与意义的世界。[11]数字出版的狭义社会科学属性,并不排斥数字出版活动的若干环节、若干要素、若干领域具有人文科学属性。甚至宏观而言,整个数字出版乃至出版学,其研究的最终目标之一在于如何通过科研和教学,来推动数字出版业及出版业为公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食粮,提高国民文化素质,提升国民文明程度,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而这一点,是带有较强的人文关怀和人文属性的。

作为数字出版的母学科,出版学的人文属性,学者们也多有论述。在数字出版活动中,出版者、出版物以及出版目标等方面与人类的精神世界以及积淀的精神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数字出版研究的最终落脚点和研究对象是这些精神文化与社会的互动,以及互动的意义和影响,而非对其本身具备的人文属性进行研究,因此数字出版仍然是一门对社会活动、现象及其规律进行研究的狭义社会学科。

但值得注意的是,出版活动具有强大的涵化功能,出版实践既是对出版内容的把关、传播,也是对其进行筛选和传承。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传播的过程中,出版起到了重要作用。[12]另外,出版的“文化现象说”认为“出版学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出版发行领域,而应将社会科学文化现象作为研究对象”。[13]因此,结合新文科建设中国文化价值、培育意识形态话语创新的新要求,[14]以及出版服务于人民、国家和党的发展目标,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出版学理论的内在要求,在对数字出版的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建构时,应适度考虑数字出版的人文属性。

综上,本文认为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属于狭义社会科学的范畴,但因数字出版活动的部分要素、环节或产物具备一定的人文属性,在学科体系构建时应对其人文属性所涉及的方面有所考虑。狭义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人类的社会生活展开研究,最根本的研究目的是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两者可互为补益。在建设新文科的背景下,两种思路可尝试寻求融合、发展和创新,比如方法、范式和理论层面的借鉴,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的同时,又能以世界普遍认可的话语将具有特色的理论传播出去、传承下去。

二、数字技术所注入的新兴交叉学科性质

作为研究对象的数字出版活动决定了数字出版具有狭义社会科学属性,但以出版学为参照物,数字出版的特有属性是什么?二者之间的学科性质是否是同质或等同的关系?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地探讨和回答。

数字出版的“数字技术”属性贯穿于数字出版的整个理论体系,是数字出版的概念传承、范式创新和学科设立的关键性因素所在。其一,就概念而言,数字出版是一种新型出版,是数字技术作用下的出版,是数字技术赋能的出版;[15]其二,就数字出版的性质而言,数字技术属性是数字出版自身所具有的反映数字技术的性质和特点,是数字出版的特有属性;其三,在数字出版特征理论方面,数字化、现代化、开放性、互动性四个特征四位一体,[16]但根本特征是数字化;其四,在研究对象方面,研究范围要限定在基于数字技术的编辑、加工、复制、传播的出版活动;其五,在学科体系方面,数字出版在继承出版学既有理论的基础上,还应融合数字技术与数字媒体理论;[17]其六,在方法论的建构过程中,要采纳最新的数字技术工具和方法,同时还要深入研究作为数字出版专门研究方法的“数字技术方法”体系。[18]

由此,在充分考虑数字出版“数字技术”特有属性理论价值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数字出版除了具备社会科学属性以外,还具有技术科学的属性,是作为社会科学的出版学与计算机科学等数字技术科学融合、渗透、跨越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

1.作为交叉学科的数字出版

首先,从概念判断,数字出版是否属于交叉学科?基于文献,本文认为,交叉学科是指在两种及以上学科基础上,科学主体通过对不同学科的观点、理论、方法进行交叉、渗透、融合而形成的跨越单一学科性的独立的科学理论体系。数字出版是以数字技术将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进行传播的新型出版,[19]数字出版是立足“数字技术”科学和“出版学”两种学科基础的学科。出版学的概念体系、逻辑结构、理论框架和数字技术科学的技术原理、方法、理念的有机融合,推动了数字出版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应运而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字出版的学科跨越、学科交叉、方法融合的色彩日益浓重。

其次,从特征分析来看,数字出版是否吻合交叉学科所具备的特征?一则,研究对象的跨越性。数字出版的研究对象是数字出版活动,立足于数字技术科学来探求出版活动及其规律。二则,研究方法的多重性。数字出版的研究方法一方面源于出版学,另一方面也需倚重和嫁接数字技术方法。三则,理论体系的整合性。研究对象的跨越导致研究内容的整合,从而推动了数字出版的概念体系和理论框架需涵盖出版和数字技术两门科学的内容。四则,研究主体的复合性。从事数字出版研究的主体不能只有单一学科背景,在知识构成上须为复合型人才。综上,数字出版应具备交叉学科的性质。

最后,从交叉主体和交叉关系来看,数字出版是否契合交叉学科的内涵?学科之间的交叉关系体现在学科制度和学科教学两个方面。[20]学科分类目录对交叉学科的创新增设,属于学科制度层面的体现。2021年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中,已明确“交叉学科”成为第14个学科门类。尽管数字出版的学科群规模、社会影响力、重要程度与典型的交叉学科无法相提并论,但就其实质而言,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创新型人才培养等学科交叉、融合、跨越的特点是相通的。另一方面,就学科教学来看,交叉学科在数字出版教学领域的落实,主要体现于有关课程体系设计和具体的课程教学,如大凡开设数字出版专业的院校,在开设数字出版原理、数字出版实务、数字出版营销等出版学课程的同时,往往都设置了数字出版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数字技术类课程。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数字出版的交叉学科属性可以得到确认。需要明确的是,作为交叉科学,数字出版应坚守“出版为体、技术为用”的交叉策略。出版学是中心学科、基础学科,数字出版学的理论内核仍然是出版学基础理论;数字技术科是相关学科、支撑学科,计算机科学、信息通信工程科学的理念、原理和方法及时纳入、渗透、融合进出版学,进而形成全新性、整合性内涵的数字出版。

2.作为新文科的数字出版

2017年美国希拉姆学院率先提出了“新文科”概念,主要是学科的重组,实行文理交叉,将新技术融入哲学、文学、语言学等课程中。[21]数字出版属于交叉学科,是作为传统社会科学的出版学与新兴技术科学的交叉融合、深度融合的产物,旨在形成一个包含出版学、计算机科学、信息通信工程科学等文理学科深度融合的崭新学科知识体系,换言之,数字出版是典型的新文科代表。

其一,新文科建设需积极借助新兴科技手段,与文科融合。这种融合体现在传统文科与新兴技术科学在研究对象的整合、研究内容的重整、研究方法的互鉴等方面。在新文科建设的大背景下,各学科在打破学科藩篱的同时,还需要积极构建交叉融合性的新专业,探索新的研究和教育模式;[22]而数字出版正是吸收新科技革命成果,采纳数字技术原理并探索应用场景的一门学科。

其二,新文科建设要推动文科内部融合、文理交叉融合、多学科深度融合发展,及时开拓学术研究新范式。数字出版是出版学和计算机科学、信息通信工程科学等多学科深度融合的结晶。就学术研究新范式而言,数字出版核心概念体系亟待确立;数字出版的经典范例需推出并作为学术范式的重要内容;数字出版的方法论,需学术共同体深入研究和构建。

其三,新文科建设需开创人才培养的新模式,革新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在课程体系方面,数字技术类课程的开设,不能照本宣科,而要加强理解各项数字技术的内涵和原理;同时需要强化数字出版基础理论课程建设,填补数字出版原理方面的课程空白;还需引入数字化教学方式,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数字技术给出版学所注入的新能量、新内涵。唯有如此,在新文科建设的思路下,综合运用出版学和数字技术的跨学科知识,开设创新性、跨学科、文理融合类的课程,方能真正培养出一支导向正确、文理兼备、面向现代化、国际化的人才队伍。

综上,数字出版的概念界定和学科特征与新文科建设的要求是高度一致的,由此也可以推断出数字出版的新文科学科归属。那么,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数字出版是属于基础性科学还是应用性科学?这个问题还需进一步探讨。

三、母学科视角下的应用科学属性

基于研究目的的不同,科学可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23]其中,应用科学由应用理论和应用技术所组成,是综合运用技术科学的理论成果,创造性地解决生产、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创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模型的科学,旨在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广义的应用科学包含对横向科学、社会科学实际应用的研究。

借鉴这种分类法,不少学者认为出版学是“应用性”科学。然而,判断一门学科是否属于应用科学范畴,有两个主要关键点:学科研究是否有“实实在在的应用性目标”以及基于何种“基础学科”开展应用性研究。由于出版学不符合第二个标准,所以“不倾向于将出版学定义为应用性学科”。[24]而数字出版符合这两个标准,应属于应用科学。那么,数字出版的应用科学属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则,有基础性学科作为支撑。首先,出版学为数字出版提供理论、研究范式和方法论资源,其“编辑、加工、复制、发行”的理论内核仍然是数字出版所要坚守的,只不过在“数字技术”的交叉融合下,转换了方式、变化了形式,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和发展。其二,数字出版是一种新型出版,数字出版概念与出版概念存在着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其三,数字出版的研究对象包含于出版学的研究对象之中。其四,属性的重叠,出版与数字出版均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文化属性、产业属性和数字技术属性。[25]其五,学科体系的融通,出版学的学科构造和分支体系在数字出版子学科中均有相对应的体现。

二则,有切实的应用性目标。数字出版的研究目标在于通过发现问题、科学研究、提供方案等程序,以切实解决数字出版活动中的真实存在的问题。基于经验总结、观点体系化,进而抽象凝结成为理论,再去指导数字出版实践,推动数字出版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数字出版隶属应用科学的基本写照。如,数字出版的“数字技术说”流派,其对实践的指导价值,在于让数字出版共同体认识到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原理,进而找寻到赋能出版业内部流程和外部产品的应用场景。

三则,服务于社会子系统,也即数字出版系统。数字出版研究的特定内容和服务对象之一是数字出版系统,由数字出版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数字出版产业所组成。该系统存在于社会组织架构体系之中,且分布较为广泛。

四则,数字出版的应用科学属性集中体现在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运用技术科学的理论成果,创造性地解决新问题,催生出版业的新业态、新模式,如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版权确权、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出版营销精准营销、AR和VR技术应用于富媒体阅读等。在新时期,用好数字技术的赋能优势,可助力于出版业内部流程再造;用好数字技术的创新优势,可助力于出版业产品和服务方面的数字化、智能化创新。

四、结语

学科性质的定位有助于明确学科界限和探索视角;而学科性质的归属,则决定着学科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当今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联系越来越密切的情境下,各学科尝试结合历史文化、新的科学技术或新研究方法以寻求研究的创新和突破。在建设新文科的新背景下,数字出版的学科建设也应秉持严谨和开放的态度,结合当前数字出版活动的新现象对学科性质进行定位。

本文基于数字出版的本质特性结合新文科发展的新目标,从研究对象、学科构造和研究目标三个方面对数字出版的学科性质进行探讨后,认为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数字出版具有狭义社会科学属性,属于狭义社会科学。从学科构造来看,数字出版除具有社会科学属性以外,还有着鲜明的技术科学属性,是出版学与数字技术科学交叉融合所形成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从新文科的视角来看,数字出版是传统社会科学和新科技革命融合化的产物,是出版学和计算机科学、信息通信工程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深度融合的结晶,是新文科的组成单元之一。最后,从研究目标来看,数字出版是一门应用学科,其基础学科是出版学,旨在解决数字出版领域的实际问题,并指导数字出版实践活动。

一言以蔽之,数字出版是一门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相互渗透、融合、跨越而形成的一门新兴交叉学科,是新时代新文科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数字出版是一门应用性色彩鲜明、实践指导价值显著的应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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