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湘西玉米种植研究*

2023-01-23 13:30朱光涌王保宁
农业考古 2022年6期
关键词:桐油杂粮湘西

朱光涌 王保宁

何炳棣认为美洲作物种植与中国人口增长互为因果[1](P31)。以此为基础,学者们的后续研究完善了这一解释。曹树基认为清代湘西地区已出现 玉 米 集 中 产 区[2](P287-303)。龚 胜 生 将 清 代 两 湖 地区(包括湘西)玉米的大规模种植归因于乾隆中期开始的人口压力[3](P47)。前人研究多有创见,但并不意味所有问题已获圆满解决。曹氏的研究聚焦于玉米的分布,但缺少玉米种植过程的动态描述。龚氏则指出乾隆二十年(1755)之后玉米种植规模迅速扩大,但其将这种扩种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人口压力。

详细阅读资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发现:第一,乾隆二十年之前湘西的玉米已有较大规模,乾隆二十年之后蔚为大观;第二,乾隆初年开始,湘西山区油桐面积的扩大,刺激了玉米种植,形成新的玉米油桐混作模式;第三,雍正“改土归流”后,新的土地政策促成了湘西地区的持续开发,湘西桐油经济成为国内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此,本文在社会、经济、生态互动背景下,研究并展现清代湘西地区更为复杂的玉米种植史。

一、传统种植制度与玉米引入

(一)传统种植制度

湘西①是多民族聚居区,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各族发展了各自的种植制度,出现“四境山多田少,民与苗各因山之所宜,占四时之候以为种植,故所收多杂粮”[4](卷一《天文门二》,P15)的情形。尽管旱地杂粮是本地的主要农作物,但这并不意味该区不种植水稻。清代该区方志所记物产中,稻谷位列第一,便说明当地种植水稻。又据《楚南苗志》“苗地山高泉冷,土性多寒,故宜晚禾,而不甚宜早稻也”[5](卷一《谷种》,P50),则说明本地的水稻种植已达到一定规模,但大多只适合种植晚稻。

靖州“山多田少,刀耕火种者居其半,田种禾稻,土种杂粮,相资为用,而二麦绝少”[6](卷七《风土志·习俗二》,P2),颇能说明该地水稻和杂粮存在互补关系,但总体而言湘西的水田较少,通常会呈现如桑植县“多山,宜种杂粮,其可种稻者曰水田,较山地不能什一”[7](卷二《土产·谷属》,P31)的景观。简言之,清代该地已出现水稻与杂粮互补的种植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湘西非为余粮区,本地粮食远不能满足当地需求。乾隆初年该地居民已通过种植杂粮和购买外粮等方式解决粮食短缺问题,彼时“苗疆诸郡邑,山多田少,每年所产稻谷不广,恒不能敷一岁之需,惟赖开挖山岭,播种杂粮充食,故辰府诸厅县,采买米谷,必赴常德口岸,而永顺从前亦赴常郡买运”[5](卷一《杂粮》,P51),足见杂粮是本地居民的重要食物。同时期泸溪县“岁逢大有,计一邑所收之谷,仅足四月之粮,大半取给邻邑……当青黄不接时,其剜肉补疮之苦屡有不堪见闻者,故稻谷之外,荞麦、稷、黍、菽、粟、粱、麻皆足以佐稻之不逮”[8](卷七《物产》,P3)的情况也说明本地非为余粮区——虽可种植水稻,但仍需通过购买外粮和种植粟、高粱等杂粮作物解决口粮问题。

即使在那些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地方,杂粮也不可或缺。清初,黔阳县农民在种植水稻之外,另行栽培杂粮以备不时之需。该行为获官方赞许,以至于雍正年间当农户大量种植水稻而不重视杂粮作物时,即遭到官方“今坊乡佃艺唯早、晚、中三禾而已,其余无称焉。设有暵旸之不时,无其备矣,何以多其收乎”[9](卷四《物产论》,P44)的批评。

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种植制度与之相似。永顺府是土家族聚居区,其“所属永顺、保靖、龙山、桑植四县,全系土人,比民更淳,惟永顺县古丈坪一带近乾州之处,有数寨苗人”[5](卷六《土人性情》,P41)。雍正“改土归流”前,永顺县为“山多田少,刀耕火种,食以小米、糁子为主,稻谷多仰给永定卫、大庸所两处,土人……不甚种稻谷,即种亦不知耘耨”[10](卷四《风土志·习俗》,P3)。生活于山区的土家族,不懂水稻种植技术,而主要以杂粮为生。

保靖县的情况与之相同。雍乾年间,知县王钦命总结道:“窃照保邑地方,山高雾重,水冷土瘠,民、苗尽皆刀耕火种。”[11](卷十二《艺文志》,P11)汉族和苗族主要种植杂粮作物,而水稻种植面积则较小。瑶族“锄挖山地,植荞、粱、菽、粟诸杂粮,耕耨水田,专种晚稻,杂粮七、八月即可收获,晚稻至九、十月始获登场,亦缘山高泉冷,土性略寒之故”[5](卷六《猺人·耕种》,P8)的情况也与土家族、苗族相似,过着“种山耕田”[5](卷六《猺人性情》,P17)的生活。

(二)玉米的引入

地处丘陵山地、气候寒冷、可垦水田较少等条件导致湘西成为缺粮区,也使本地各民族通过实施水稻和杂粮互补的种植制度解决粮食短缺问题,而玉米正是在此背景下融入当地种植制度,成为新的杂粮作物。

龚胜生认为,乾隆二十年(1755)以后人口压力推动湖南大规模种植玉米[3](P47)。事实上,自乾隆十四年(1749)始,湖南的玉米种植已成规模。时任湖南巡抚的开泰介绍,玉米“高原、下隰以及屋侧、墙边,凡有隙地皆可栽植,甚为省力,成熟之时可以拌米作饭,并为汤饼之用,兼可酿酒,价值与谷相等”[12](P111)。如果开泰仅对湖南玉米种植做总体描述,那么在湘西为官多年并有实地调研经验的段汝霖,则专门提到该区“包谷三月种,六月收,即内地所称玉米者,苗疆山土宜之,在在多有,而永顺、龙山、桑植、永定一带,播种尤广,连仓累囷,舂杵炊饭以充日食,且可酿酒及售于城市磨粉、作糕饼、茶果之类,余者饲猪”[5](卷一《杂粮》,P51)。故玉米虽为新作物,但早在1755年之前已融入当地种植体系,且湘西局部地区成为了玉米集中产区。

作为旱地作物,玉米进入湘西后被广泛植于山地。乾隆二十二年(1757)《沅州府志》、乾隆二十五年(1760)《芷江縣志》等均提到“此种近时楚中遍艺之,凡土司之新辟者,省民率挈孥入居,垦山为陇,列植相望,岁取子捣米而炊,以充常食,米汁浓厚,饲豕易肥”的玉米种植情况[13](卷二十四《物产》,P2;卷五《物产》,P14)。

综上可知,清代乾隆年间大量外来人口进入湘西地区,造成本区逐渐生成一种新的经济格局,玉米则成了这一格局中重要的杂粮作物。值得注意的是,该区历来属于缺粮区,本地粮食长期不足敷用,而乾隆年间却有大量外来人口进入该区种植玉米度日。据此,何炳棣、龚胜生等学者所坚持的人口压力导致玉米扩种的理论难以圆满解释这一矛盾,该地区玉米的种植应另有其因。

二、“改土归流”与玉米种植

(一)大量种植油桐

据上文,乾隆中期地方官府已注意到“改土归流”与玉米种植之间的联系。事实上,“改土归流”确实为湖南省内人口流动创造了条件[14](P65),其中永顺一地的汉族人口由归流初期的5226口,增加到了乾隆二十五年(1760)的46123口[15](P386),增长了近9倍。随着大量汉人进入湘西,该地也从“山多田少,当土司时不许买与汉民,一应田土皆为土、苗耕食”变为“各该民向以土司改流,同于内地,故相率来永置产”[16](卷十一《檄示上》,P26)。“改土归流”后,官府实施的落户和土地买卖政策吸引大批汉人进入湘西。

需要指出的是,汉人进入湘西的目的绝不仅限于种植粮食作物。前文已述,本地并不是余粮区,每年尚需从外地购买大量粮食。尽管如此,以丘陵山地为主的湘西却有相当发达的山林经济体系,五代时本地即以生产林木而著称[17](P42)。桐油则是这一体系中的重要产品,是清代初年本地的 重 要 货 物[18](P35)。沅 陵 县 更 是 出 现“惟 产 桐 子油,商贾竞趋,以其树之粪溉得宜,岩谷遍植,民咸赖也”[17](卷七《物产》,P3)的局面。

“改土归流”后,湘西被正式纳入朝廷统一管理,国家的市场化网络得以延伸至此。发达的水运则有效连接了湘西与长江中下游地区,促成本地形成以桐油为中心的市场体系。永顺县的列夕“往来行舟多泊焉,民居罗列,商贩聚处,桐油、香油、杂油、棓子、药材等货于此收买”[10](卷一《市村》,P48),与之相连的王村则“上通州、黔,下达辰、常诸处,为永郡通衢,水陆码头”[10](卷一《市村》,P47),并发展成为重要的桐油贩运中心[19](P66-71)。正是借此发达的行销体系,乾隆年间即已出现“辰油遍天下”[8](卷七《物产》,P16)的局面。

桐油贸易的兴盛扩大了湘西地区油桐树的种植规模。清代地方志中有大量关于本地种植油桐树的记载,地方官员亦极力提倡栽桐[11](P17)。湘西的少数民族也通过大量种植油桐树获利,“苗民种稻既少,故多植林木,桐、茶、杉、竹之属,弥漫山谷,随处皆是,年岁丰歉,苗人卜诸桐茶,农田非所计也,中秋以后,桐、茶开始忙……获利颇丰”[20](P9),类似地区粮食作物的种植规模小,非为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二)油桐种植技术

康熙初年,黔阳知县张扶翼介绍油桐种植技术时提到“农功既毕,即治山场,砍去杂木恶草,以火烧之,□冻过冬,俟来春遍种桐树,桐树未成,先种芝、荞,本年亦可得利,俟桐树长成,则其利自远”[9](卷八《文论》,P87),张氏提到在桐树的成活期内,通过实施林粮间作种植芝麻、荞麦等杂粮作物,以解决投入回报周期长的难题。

“改土归流”后,湘西的少数民族更重视油桐种植,当地广泛流传着“一船桐油下,十船大米回”的山歌和人民靠桐油谋生的传说[21](P17),以至于出现“山坡除杂粮外,尽植桐油树”[22](卷七《风俗》,P12)的情况。此为典型的林粮间作,当地人通过油桐树和杂粮间种的方式,实现林粮兼收。直到宣统年间,本地仍是“高坡侧壤,广植荞麦、包谷、粟、菽、豌豆、红薯,虽悬崖之间,亦种之,或植栽桐、茶等树,以尽地利”[4](卷六《地理门十二·风俗》,P18)。民国年间,此模式业已成熟。20世纪30年代学者凌纯声、芮逸夫调查湘西苗族聚居区时提到:“苗人很多精于种植桐、茶……新垦山地,在桐树未长大之前,尚可兼种杂粮……二三年后,种桐之地,即不能再种杂粮。”[23](P41)彼时协助凌纯声等进行调查的苗人石启贵将其总结为“林粮并进”[24](P82-83)。

(三)油桐玉米间种

伴随着油桐树的大量种植和林粮间作模式的传播,玉米成为重要的间作作物。乾隆年间辰州府便是“高坡侧壤广植荞麦、包谷诸杂粮,虽悬崖之间亦种之,或栽桐、榆、茶、漆”[25](卷二十四《风俗考》,P6),以至嘉庆年间玉米成为当地主要的间作作物,“方春视山可垦处……种植杂粮甚茂,而包谷尤为大庄……山坡除杂粮外,尽植桐油树”[22](卷七《风俗》,P11),由此可知玉米在当地林粮间作模式中的重要地位。

20世纪50年代的资料亦可印证此点,“植桐地方不可有杂草及灌木……但可种玉米及其他杂粮”[26](P21),玉米已是当地桐粮间作的主要杂粮作物。1962年,林刚总结山区油桐种植时提到“山区农民一般在开垦荒山后,大概是第一年种玉米或其他杂粮,第二年点种油桐并继续种玉米或其他农作物”,并批评“尤其是间种玉米等作物,依一般农民习惯,连续种两三年也都不施肥”[27](P421-423)。据此,玉米已成为垦山的首茬杂粮作物。

雍正“改土归流”后,湘西成为国内市场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推动本地形成桐油产销体系,油桐种植规模随之扩大。在深山峡谷中,山民采用刀耕火种方式开展林粮间作生产,一方面可以快速熟化土地,节省工时;另一方面则可获取相当数量的杂粮,收到林粮并收的效果。玉米正是在此背景下逐步替代原有杂粮作物,成了新的间作作物。

三、嘉庆“屯政”与玉米扩种

(一)“穷民”开发山区

明朝在湘西地区设置卫所,修建堡、哨[28](P1),继而推行屯田制并招募民人前来承种。清王朝继承了该政策,军户与部分客民得以进入该地。雍正“改土归流”后,本地“分设郡县,与内地一体”[16](卷十一《檄示上》,P25),大量客民进入本地,导致该地形成土著、军户、民户和客户杂处的局面。即使是相对封闭的苗人聚居区永绥厅,当时也是“土户寥寥数十家”,其余居民大多自内地迁入[4](卷六《地理门十二·风俗》,P18)。

进入湘西的汉民,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土家族、苗族和瑶族的产业,加剧了土客之间的矛盾[16](P12)。尽管官府出台多项 措施 规范汉人购地行为[16](P13),但还是出现了“初永绥厅悬苗巢中,环城外寸地皆苗,不数十年尽占为民地”[29](卷七《乾隆湖贵征苗记》,P41)的现象,结果导致乾嘉苗民大起义。起义后,清廷实施了改变苗疆土地所有权的“屯政”政策,将大部分土地收归国有,出现“自嘉道后,开设屯防,又皆寸土归公……其苗寨各户,非食粮之土兵,即佃种官田、官土之佃户”[4](卷十五《食货》,P13)的局面。

失去土地所有权的苗人,变成了向国家缴纳“屯租”的佃农。在起义的中心地带,出于惩戒性的目的,官府实施租额“加于内地民粮十余倍”[30](卷八十五《武备志八·苗防五》,P13)的政策,导致大量苗民钻岩洞,住草棚,于深山老林中安“家”,靠砍火畲,种杂粮维生[31](P27)。大量荒山土地,得以开垦。而那些没有出逃的苗民,为完成租额,只能综合利用山地以增加产量。这两种情况均促成了湘西山林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偏远地区的开发。

与“改土归流”后的土地买卖政策不同,嘉庆“屯政”后的土地国有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来人口进入本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成本,故而此时外来人口的主体已由乾隆年间掌握资本的“省民、居民”变为租赁国有土地的“贫民”[32](卷四十五《物产志》,P13)。而这些“贫民”则成为推动本地农业发展的主力,玉米的种植范围也由山地扩展到了山谷[33](P1)。

(二)繁荣的桐油市场

与此同时,以桐油为主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育。辰、常二府仍是湘西桐油集散中心,其中的龙山县“惟桐油为大庄……西抵湖北来凤卯洞,亦小舟装载,至百户司入北河,以达辰、常。江右、闽广及山陕皮货客亦贸易于此,归皆易桐油,转售他处”[22](卷七《风俗》,P14),相比乾隆时期,更多省外商人参与了桐油贸易。继“辰油”后,此时又出现“洪油”,即经加工后大量囤积于洪江的桐油,在此装船后被销往镇江、上海、江苏、浙江等地[34](P263-264)。

值得注意的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桐油进入国际市场,湖南桐油经长江水运系统销往海外。1875年桐油的干燥性被发现以后,其用途日益广泛,国际需求量大增:“外销陡增,内销之数,反仅居百分之四十以内”[35](P1),而此时湖南桐油则是“尤以湘西一带……农户好收其籽,或自榨以供用,或出售以取值,关系人民生计至深至钜”[19](P67),呈现更为繁荣的局面。

(三)玉米成为地租

在市场推动下,油桐树的种植规模也较以往为盛,彼时山区“沿山种之,自下而上,行列井然,厅民藉此以为利”[36](卷十八《物产志》,P26),以至出现“桐子、桐油,岁出万余挑、数百万余斤不等,现在价每斤百零,开垦种者甚多。合桐、茶油岁共出境二三十余万斤,现价百八十文,岁收经费二三千串文,试种益多”[4](卷十五《食货》,P28)的局面。

山民仍延续传统的刀耕火种和桐粮间作模式,开发山区。玉米则继续替代传统作物而成为重要的间作作物。嘉道之后,湘西苗民聚居区成为新的玉米集中产区。与乾隆初年以粟等杂粮作物为主粮不同,道光年间凤凰厅出现“今厅境居民相率垦山为陇,争种之,以代米……山家岁倚之,以供半年之粮”[36](卷十八《物产志》,P5)的玉米种植局面,其饮食结构相应变为“日常两餐,春夏三餐,所食多粟米、包谷”[36](卷十一《苗防一·饮食》,P26)。其他的苗民聚居区,也以玉米与粟共同充当主要食粮。

此外,玉米作为“屯租”,进入了国家赋税系统。彼时永绥厅“全境设仓二十一处,共收租籽包谷二三万石。各佃户每年或缴租数石、数斗,少至数升,此项佃户已在数万家”[4](卷十五《食货》,P13)。据此,本文做一粗略估算,假定当时国家收取地租的比例是30%,按照玉米亩产170斤估算,则当时永绥厅的玉米播种面积大体为7万亩左右。即使在稻作区,其山地也种植了相当规模的玉米[4](P10)。

总之,嘉庆实施“屯政”后,部分苗民为了避税而远走深山,促进了偏远山区的开垦,玉米则成为新垦区的主要粮食作物;而留在原地的苗民,则高效地利用当地山林资源以完纳“屯租”,该地山林经济愈加繁荣。与此同时,桐油贸易愈加兴旺,山区居民继续实施桐粮间作,玉米种植规模随之扩大,苗民聚居区则成为了新的玉米集中产区。需要指出的是,民国之后,曾有部分地区出现没有种植油桐但却大规模种植玉米的情况,造成了玉米集中产区的进一步扩大。这应与当时的市场和国家政策相关,限于篇幅,不做讨论。

四、技术、市场与玉米

(一)刀耕火种

湘西山多田少,当地居民采用刀耕火种方式开垦山地。早在宋代,本地已是“农家惟植粟,且多在冈阜,每欲布种时,则先伐其林木纵火焚之,俟其成灰,即布种于其间,如是则所收必倍,盖史所谓刀耕火种也”[37](卷四,P25)。据此,刀耕火种是一种传统的垦山方式,主要由砍伐、火焚、播种三部分组成。

清代该地区的居民广泛运用该技术开垦山区。如靖州“山多田少,刀耕火种者居其半”[6](卷七《风土志·习俗二》,P2),永顺则是“郡地多山少田,土寒水冷,树艺无法,稻谷不蕃,土、苗穷幽跻险,攘剔烧薙,以艺黍、稷、菽、粟”[16](卷十《物产》,P8)。乾隆九年(1744),督学阮学浩将刀耕火种的优点总结为“火种刀耕之俗,不忧人满田硗,扪奇涉险之区,有以固圉足谷”[10](卷首《永顺县志序》,P6)。据此,刀耕火种是一项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农业技术,有助于解决粮食不足问题。

此外,刀耕火种还能改良土壤,增加地力。嘉庆《龙山县志》载“视山可垦处,薙草伐木,纵火焚之,火熄土松,肥腴异常,谓之烧畬,种殖杂粮甚茂”[22](卷七《风俗》,P11)。1951年,中共中南局调查湘西时提到:“苗彝地区的山地坡度多半很大,他们就在这种峭陡的小坡上开垦,他们用火烧掉山上的茅草杜藤再行开垦种包谷,利用草灰作为肥料,到第二年就浅浅挖一下播种。”[38](P40)现代科学也认为焚烧具有清除田地中多余植物,改变土壤结构,利用植物灰烬增加土壤肥料,降低土壤酸度,提高土壤营养物有效性,减少微生物、昆虫和杂草量的作用[39](P33)。可见,刀耕火种技术既是适应湘西生态环境的结果,也是增产的有效途径。

彼时,农人找到可垦山地后,即“披其榛芜,纵火焚之,然后开垦,其地种三四年,则弃而别垦,以垦熟者硗瘠故也。弃之数年,复来开垦,则地又饶”[40](卷十四《风俗》,P9-10)。据此,刀耕火种并不是简单的焚烧山林种植杂粮,而是通过休耕制的方式循环利用山地。直到民国年间,湘西仍延用此法,石启贵对此曾做详细描述:

因山高坡陡,能牛犁之平地极少,且地力不厚,常耕无产,故轮歇地多,一般连作二至三年即停,休歇数年后,又复垦之,以是循环,故苗乡砍火畲,每年有之,否则无地宜种,杂粮减产矣……正、二月春耕前,砍荒者……寻找丛草厚棘,连砍五日十日,待枯干则放火烧之,得草灰撒地下而后挖出,同时除去杂荆树兜,方可播种,此耕作法俗曰‘刀耕火种’也[24](P81-82)。

此种耕作方式是当地居民的重要垦殖方式。当代学者亦称赞其优点,认为其属于短期轮歇耕作制[41](P21-29)。

清代玉米通过这一技术体系融入了当地的农业种植制度。乾隆《直隶澧州志》明确指出当地居民采用此种方式种植玉米:“御高粱,亦曰御米,俗名包谷……石、慈、永刀耕火种之地尤多。”[42](卷八《食货志·物产》,P2)上引嘉庆《龙山县志》指出玉米已成为刀耕火种技术中的重要杂粮作物,即玉米通过替代原有杂粮作物融入当地既有种植制度。此前,湘西农民采取桐粮间作的方式种植油桐树、粟和芝麻,以达桐粮兼收之效。然而,粟、芝麻等作物虽具有抗旱性,但需农人精耕细作。与之相对,刀耕火种则是粗放型耕作方式,而玉米因具有省工、省力、用途广泛等特点获得青睐,并逐步取代了粟、芝麻等费工、费时、适合精耕细作的传统杂粮作物。

需要指出的是,玉米又是一种高耗肥作物,生 长 期 需 要 施 用 大 量 肥 料,否 则 会 减 产[43](P9-10)。而这一点却往往被那些既不从事农业生产,也没有农业科学知识,却掌握农业知识书写权的传统读书人所忽略。他们认为“玉米乃杂粮之属,无论肥硗、陵谷皆可种植”[44](卷一《农务事宜·一种包谷》,P18)。事实证明,过于贫瘠的山地不适合种植玉米,清人黄鸿勋曾明确指出永绥厅与四川、贵州交界之处“崇山顽石,寸草不生,间或于石隙栽种包谷,所收至薄”[4](卷十五《食货》,P13)。

或问,如果玉米是高耗肥作物,何以能够在不施肥的条件下获得大量种植?事实上,虽然人们没有在种植玉米时施用肥料,但刀耕火种的耕作体系可为玉米生长提供一定的养分。农人焚烧杂草后所形成的灰烬即是肥料,可以在短期内为新作物生长提供必需的养分。山区居民明了其理,因此才出现“苗地山多田少,稻谷无几,俱种杂粮于山坡,包谷为最,粟米、糁子、荞麦、高粱、次之,麻、豆、薏苡又次之,披其榛芜,纵火焚之,煨烬然后开垦,所谓刀耕火种也。种三四年,则弃其地而别垦,以垦熟者为硗瘠故也”[36](卷十一《苗防志》,P38)的情况。

湘西地区的农人因地制宜地采用了传统的刀耕火种技术,广种各种杂粮作物以补稻谷之不足。需要注意的是,当地人于康乾年间改进了该技术,增加了垦地环节②,这相当于为作物生长提供了基肥,有利于增产。高耗肥的玉米之所以能在当地扩种,有赖于刀耕火种这一技术体系可以有效调节各种作物与土壤肥力的关系,进而实现桐粮兼收。

(二)市场化的玉米

进入湘西后,玉米开始承担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双重功能。乾隆十四年(1749),湖南巡抚开泰在奏折中就已提到玉米可被当作酿酒原料和饲料出售[12](P111)。《楚南苗志》亦记载,玉米供日常食用外,还可“酿酒及售于城市磨粉、作糕饼、茶菓之类,余者饲猪”[5](卷一《杂粮》,P31),是重要的制成品原材料和猪饲料。

乾隆二十年(1755)之后,玉米自身商品化的资料更为多见,其中尤以《辰州府志》所载“肩挑舟运达于四境,酟者购以酿酒,所谓辰酒者半是此也……故数十年来种之者日益多”[25](卷十五《物产》,P5)最为典型。彼时湘西辰州府的烧酒有令名,是当地居民重要的日常消费品,而玉米则是酿造“辰酒”的主要原材料,由此推动玉米实现了自身的商品化。直到民国年间,湘西的苗族人仍延续以往的饮酒爱好,每县因酿酒而消耗掉的玉米多达数百石[24](P105-106),这应是当地玉米播种面积扩大的动力之一。

嘉庆之后,玉米的经济价值被进一步发掘。道光四年(1824),在凤凰厅等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地方,出现“贫、富恃以资生者,桐油、包谷为最”[36](卷十八《物产》,P48)的局面,玉米与桐油被列为本地的重要经济作物,而这两者也是刀耕火种技术体系下的桐粮双收作物。同治之后,玉米的淀粉价值又获得开发,成为重要的淀粉原料[11](P44)。直到宣统年间,玉米的经济价值依然较高,被开发出多种用途[4](P25)。这种自身的商品化也是玉米扩种的重要动力。

总之,湘西各民族通过烧山达到平整土地与为农作物生长提供养分的目的,使本地形成了以刀耕火种技术为主导的耕作体系。玉米进入湘西后,凭借自身众多优点,既适应刀耕火种这一农业生产方式,又因自身具备经济作物的功能而受到青睐,因此它得以逐步取代传统杂粮作物而成为当地主要杂粮。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清代湘西成为玉米集中产区,是耕作技术与市场发育交互作用的结果。

五、结论

雍正年间实施“改土归流”后,偏远的湘西地区被正式纳入统一的中央王朝管理体系。大量流入的外来人口与当地土著共同推动了本地山林经济的发展。本地出现的以桐油为中心的贸易繁荣局面,即是这一发展的表征。在流民与土著采取桐粮间作方式大规模开发山区的过程中,玉米融入了当地既有的种植体系。嘉庆年间实施的“屯政”加剧了这一趋势,玉米的播种面积亦随着桐油市场的进一步繁荣而扩大,新的玉米集中产区由此而形成。何炳棣和龚胜生等学者所坚持的人口压力观点,主要从人口增殖的角度诠释玉米扩种的动因,难以圆满解释湘西这一缺粮地区缘何在清代成为人口大量涌入地区这一事实,也未看到玉米扩种背后的多重动因。

就湘西地区来说,清代国内大市场的繁荣带动了该地区小市场持续发育。以传统的河道网络为基础,本地形成了完善的商品流通体系。受此影响,湘西地区传统的种植结构发生了改变。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本地的酿酒业和养殖业随之发展,进而推动本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玉米产业链条,同时玉米的其他用途也得到开发。这一过程促使玉米完成了自身的商业化转型,也使其取代了湘西地区传统杂粮而成为新的杂粮作物。刀耕火种技术则成为维系湘西整个农业变革与发展的支撑力量,并与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市场刺激等因素交融激荡,共同推动了清代湘西玉米的扩种。

注释:

①本文所指的湘西地区主要包括明清时期的辰州府、沅州府、永顺府、永绥厅、乾州厅、凤凰厅、晃州厅、古丈坪厅、靖州直隶州。

②通过比较宋代与清乾隆这两个时期的刀耕火种的技术环节,可以发现,后者比前者多出了一个垦地的环节,前者是不翻动地表土壤的。这一转变应始自清康熙年间,《红苗归流图说》载:“苗人相被阳坡,荷锸执锄,披其榛莽纵火焚之,待其灰烬,而后播种焉。盖以谷种藉暖气易于萌蘖也。谓之刀耕火种。”此后,湘西地区关于刀耕火种的记载,于焚烧后,增加了垦地这一环节。参见:(清)段汝霖撰,谢华著,伍新福校点《湖湘文库:楚南苗志、湘西土司辑略》,岳麓书社2008年版,第235-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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