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植树造林*

2023-01-23 13:30苑朋欣
农业考古 2022年6期
关键词:植树造林苗圃植树

苑朋欣

山东抗日根据地在极端困难的战争环境里非常重视林业建设。由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的大力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便在战争间隙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取得的成效也十分引人注目。以往学者曾对中国革命根据地的植树造林进行过研究[1],但专门以山东抗日根据地植树造林为对象的考察尚付阙如。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利用一些报刊和档案资料,拟专从山东抗日根据地植树造林的背景、政策措施及成效等方面作初步探讨。

一、植树造林的背景原因

山东省为近代历史上少林缺材的省份,一些地区虽有部分次生林,但是“仅可为薪,不中材用”。1921年任济南模范森林局局长的高秉坊在《山东森林问题》一文中说:“山东省近年来木材缺乏,已达极点,建筑器用之需,纯仰给舶来之品。据济南一隅之调查,其专运外来松料之大木厂已有20余处,每年输入额超过100万元,而小木厂更有百二十余家之多。近年来矿业发达,木材之需,益形增加。”[2](P396)到全面抗战时期,因日伪军队的肆意掠夺,加以很多地方没有很好地管理与保护,树木滥伐严重,林业遭受严重破坏。如“胶东的树木,遭受韩复榘、敌伪、国民党投降派数次的严重砍伐和我们对于部分的公有林,如楸树、公孙树、松树等管理、砍伐的计划性不够,原某些地区(荣城县城周围)群众对树木的破坏、攀折,使胶东林木受到很大损失”[3]。在鲁中很多地方,“在敌占区,敌人大肆破坏,大小树株,砍伐殆尽,我根据地内林业的提倡与保护,也没很好的注意,以致滥伐滥采的现象,到处都有”[4],据长清县等45个县的统计,到1939年,林场树损失16%,行道树损失89%,苗圃树苗损失24%[5](P31)。战争的破坏,加以保护不力,致使林木大大减少,木材极为缺乏,在建筑器材和烧柴上,不敷使用,直接影响到人民生产与生活。

林木的减少还造成了水旱灾害的频发。山东境内灾荒发生频繁,其中以旱灾、水灾最为严重。由于森林植被大都遭到破坏,地表涵养水分的功能缺失,一部分降水形成径流流走,加剧了山东旱灾的发生。同样由于各地山区森林植被多遭破坏,暴雨来临,下游泥沙沉积严重,加以河道常年失修,堤防残缺,极易造成淤堵,从而形成洪涝灾害。全面抗战时期,山东水旱灾害发生频繁,据统计,从1937年到1945年,共发生旱灾397次[6](P65)。1937年遭受水灾的有7县,1938年有9县,1939年有15县,1940年有35县,1941年有5县,1942年有26县,1943年有15县[7](P37-45)。可以说,山东抗日根据地几乎年年受到水旱灾害的威胁。

山东抗日根据地自然条件恶劣,水旱灾害频发。要减轻灾害,就必须改善生态环境,搞好林业建设。这已成为根据地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各级抗日民主政府的普遍共识。例如,在1944年底山东省第二次行政会议上,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就明确指出:山东各地“山边河岸树木减少,助长了水患,加重了旱荒,对于农业生产与农民收益损害很大。”[8](P406)鲁中区行政联合办事处在倡导各县植树造林时,也要求各地“在动员宣传方面,除了宣传植树造林的直接利用以外,并且要把造林对农业上的伟大作用,使群众都了解,如树木能改良气候,增加雨量,涵养水源,防止旱灾,捍卫风沙,巩固堤防,防御水患,改变土质等,要群众明白这些利益。”[4]胶东区行政公署也提出要对群众说明植树造林不仅能“供给建设所用木材,增加生产”,而且还能“改变气候,增加雨量”[9]。不难看出,在当时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植树造林和调剂气候、防止水灾旱灾的关系。

植树造林,发展林业,在生产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占着相当重要地位。正如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机关报《大众日报》所指出的: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植树造林“如果能够普遍而广泛的开展起来,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收获必然更大,因为它不仅供给我们大批的木材与燃料,供给战争以更多的材料,来补救战争中的许多破毁与损失的缺陷,而且更重要的是调节气候,保持多量水分,防止水灾旱灾,使各种农产品得到丰收”[10],因此,要坚持长期抗战,改善人们生产和生活条件,防止水旱灾害的发生,就需要保护好环境,搞好林业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二、植树造林的政策和措施

为了发展林业,在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些相关政策和措施。如1941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号召各地开展植树造林运动,为发挥政府人员、群众团体会员的带头作用,要求他们每人植树一株,并保证养活。由于有些地方对保护树木重视不够,存在着只管栽不管活现象。为此,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指示各地要把植树与保护树株结合起来,保证植树必活。还要求各县检查过去栽树的成绩,注意公私林场的保护与管理,禁止任意采伐[11](P644)。针对清河区林业建设成绩落后的情况,1942年,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发出《关于清河区经建工作的指示》,要求清河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强调清河区“今后应计划建立苗圃,提倡群众造林,以充裕木材来源,并收调剂雨量之效。”[12](P350)

1943年后,在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遵照中共中央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示,又领导群众,在根据地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在大生产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把发展林业生产作为大生产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1943年10月15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1943年9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出《关于半年农林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准备树种及树栽,布置育苗植树”,并且再次指示各县要把植树与保护联系起来,保证栽树必活,不要重复过去只管栽不管活的自流现象。此外再次强调要检查以前植树的成绩,要求各地加强公私林场的管理与保护,禁止随意砍伐林木。还要求胶东区着手整理公共林场与苗圃,以供给燃料,积蓄木材[13](P44)。《关于半年农林工作的指示》发出不久,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又指示“各县植树造林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要求通过小学、群众团体、合作社,利用各种形式来组织植树,奖励植树模范。强调植树与开荒结合,“反对单纯开荒而不注意造林的错误办法”[8](P407)。在1944年底召开的山东省第二次行政会议上,根据地又一次号召所有村庄植树,提出植树以杨柳树、椿树、果木树、桑树等为主,并提出每人保证栽活树木一至三株[8](P410)。为防止开垦山荒河荒冲毁原有耕地,1945年3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提出各地开荒应与植树同时进行,规定“山坡河沿应当奖励植树造林,护河护地;原有林木应予保护,不得任意砍伐,并应有计划的封山”[14](P175)。此外,在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还十分注意植树造林的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各地向群众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利益,动员群众“有计划有组织的植树造林,并且动员好好栽,保证栽一棵活一棵”,杜绝“只管栽不管活”,“把这儿不应刨的树刨了到那里去栽”等应付公事不良现象。还提出要注意浇灌和保护,认真执行保护树株的法令,动员人人都负起保护责任来,严禁滥伐破坏等[4]。

各战略区也制定了一些发展林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例如,鲁南专署于1941年1月初即拟就植树计划及动员宣传大纲,分发各县执行。泰西专署倡导植树,首先从培植苗圃着手,规定每区至少建苗圃2亩,每县至少5亩。据调查,到1941年初,泰西专区苗圃培植的树苗估计可植荒山2万亩,以每亩植树300株计,可植600万株[15]。鲁西行政主任公署成立后,即在黄河两岸的荒漠上发动民众植树。到1941年6月,“在鲁西各抗日民主县政权,都有了培植树苗的苗圃”[16]。在鲁中区,1944年春,鲁中区行政联合办事处发出《关于今年植树造林的指示》,要求各县:拨用公地或代管地,亦可用民地,于春季建苗圃一处,面积一亩至三亩,设有经验的工人一名,负责管理;原有农场的,如面积较大,就农场内附设苗圃,进行育苗。所育树苗以松、柏、榆、槐、刺槐、平柳等当地树株为主,育成的树株实价卖给群众栽植,以资提倡。要求各县接到指示后,即选择地址,购集树种,及时播种育苗,并造具计划及预算呈报核示。鲁中区行政联合办事处还要求有小学的村庄,在小学校园设立小型的苗圃培养树苗,所需树种肥料等,归其自筹。不能自筹的,由建设费项下酌予补助。还要求各级党政民机关团体学校于1944年春保证一人栽活一棵树。为广泛地发动群众大量栽植,要求有河流的地区要组织群众有计划地沿河栽树以防水患。所有林墓,树株已经伐去的,要发动林主栽上新树。各林的舍林子(也叫舍地)不能垦种的,也要发动植树,并特别强调要认真栽植,保证成活[4]。1944年9月,胶东区行政公署也制定了动员群众植树育苗及组织群众集体造林办法,主要内容为:在不适于开荒之公山私山以及公摊(海滩、河滩)之地区,要以区为单位,组织造林委员会,有计划领导造林,并动员私人植树育苗。造林后,林权归造林者所有;地权,原为公有者仍为公家,原为私人者仍为私有。海滩河滩要大量压柳条、插桑条、栽洋槐等。不适于开荒的土山,要大量种植桑柞。私人植树在百株以上而全成活者,政府奖励之;如再能推动别人植树,即给以植树英雄名誉。为了发展公私造林事业,决定发放贷款13万元,具体分配:东海区5万元,西海区3万元,北海区2万元,南海区2万5千元,莱东县5千元。利息和农贷同[9]。1945年1月10日,胶东区行政公署又发出《关于植树造林的指示》,提出为加强植树造林的组织领导,拟设立林场和苗圃的组织机构,林场设场长1人,技术员1至3人,总务员兼会计1人,工人若干人。苗圃设管理员1人,技术员1至2人,工人1至3人[17](P46)。这些指示要求,都对根据地林业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发展林业仅靠植树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林业的保护。1943年3月18日,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颁布《保护树木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为:各地军队、政府、群众团体及全体人民均有保护公私树株之义务。公有林木非经主管管辖机关之批准,任何军政民机关、团体不得擅自采伐。公有林、封山、村林等区域内非经政府准许,只准造林,不准开荒。封山、村林必须砍伐时,须经区公所以上机关之批准。为固结土壤以防水患,山间野生灌木一律不得掘采根株。窃取公有林、封山、村林之树木者,按其窃取之价格处二倍以上之罚金[18](P329-330)。各战略区在强调造林的同时,也十分注重林木的保护工作。如鲁中区自1940年以来,就制定了保护林木办法,严令禁止各地随意乱砍乱伐树株。鲁中区多山,易于造林。但“山区造林的初步工作,首先就是封山”,唯有如此,“才容易保护”。1944年,鲁中区行政联合办事处要求各县发动群众性的封山运动,要求每一个靠山的村庄,适当地封起一块山场,同时号召群众认真保护树株,不准滥伐一棵树。要求各村要普遍的订出保护树株的公约,共同遵守[4]。胶东区行政公署制定了林木管理与保护办法,要求在干部和群众中,加强爱林思想教育,保护森林树木。为了防止偷盗和糟踏,除了加强群众爱护公物教育以外,要求各地实行公私两利的看管保护方法。提出大河两岸和海滩上之私有林木,不许任意砍伐。群众如果偷盗、破坏、攀折公有或私有林木,应予以警告,批评或处罚[17](P47-48)。此外,胶东区行政公署还提出要对群众讲明植树造林对增加生产,改善气候的意义,“使群众自觉爱护树株,不攀折,不放牧,若生虫害时,组织起来,协助捕灭”[9]。

三、植树造林的成效

在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发出“生产建设”的号召下,山东抗日根据地形成了热烈的植树造林运动,林业建设搞得有声有色,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在鲁中区,自1940年以来,泰山专区在莱芜县即划定“育苗造林场”,“计播种橡子种600斤、栗子20斤、桃种60斤、杏种227斤、山楂20斤、软枣20斤,约占面积200余亩”。该区只莱芜一县,到1941年初即植公有树株141924株,约占面积2228亩,私有树株19558株,约占面积6108亩[19]。南沂蒙县到1941年4月,已植树120389株,造苗圃716亩6分[20]。到1941年6月,泰山专区共植树368334株,沂蒙专区共植树226091株[21]。其中,沂水县辟苗圃20处,面积39亩,植树46385株。蒙阴县植树21160株。沂临边县植树36357株[22]。在清河区,“自抗日民主政权建立以来”,“为推广造林运动”,1940年“在长山县开垦荒山一处,建立苗圃,并种植果树数千株”[23]。到1941年6月,清河区有苗圃46处,面积700余亩[21]。其中,临淄县种树54171株,完全种活了的有37572株[24]。在滨海区,1941年2月到4月共植树66100株[25]。日照县、莒县到1941年5月共植树24100株[26]。到1941年6月,滨海区共植活树株83430株[21]。在鲁南区,到1941年4月,“除私人所植之树及大多数县尚未统计外”,仅“孙总理诞辰大会后各地植树,计临沂县5700株,苍马县3500株,专署各救四梯队1000株,边联县2000株”,沂河两岸造林1800亩[27]。在胶东区,在1941年的植树运动中,北海区共植树677413株,西海区共植树885214株,东海区共植树825313株[28]。据《大众日报》报道,到1941年6月,山东抗日根据地共植树160万株[21]。

在大生产运动中,在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号召之下,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植树造林又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以胶东区为例,据不完全统计,1944年,东海区植树315080株;北海区植树246755株;西海区植树337072株,培条子26700墩。[29]。其中,掖县植树71600株,培条子26700墩;招远县植树32944株;掖南县植树36026株[30];文西行署第六区植树1663株,活1024株;第七区植树2609株,活2283株;第十一区植树3678株,活2456株[31]。1945年,东海区植果树、普通树计928819株。造果树林、普通树林计35935亩。西海区植果树30269株,普通树371357株,造林5354亩。南海区造林10亩。北海区植果树、普通树计724162株,造林1450亩。莱阳、莱东、烟台、威海植树21631株,造林120亩。胶东各海区共植果树、普通树2270918株,造林42869亩[32]。根据各地区初步汇报估计,1945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共植树635万余株。其中,鲁中区植普通树2152979株,果树70761株,造公有林11亩,私有林1210亩;鲁南区植树412328株;滨海区植树2159000株[33](P192-193)。

综上可见,由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的大力倡导,加以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植树造林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林业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这不仅能够推动根据地的生产建设,改善人民生活,而且对保护环境、防止水旱灾害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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