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的配置、损耗与补充研究
——以悬泉厩置传马为中心

2023-02-03 05:48郑炳林张静怡
敦煌学辑刊 2023年3期
关键词:汉简马匹西汉

郑炳林 张静怡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

西汉敦煌郡下辖九所厩置,这些厩置东起渊泉置,西至龙勒置,承担着途经敦煌郡的人员接送和物资转运等相关职能,因此西汉政府为厩置配置了官马、官牛、官橐驼、官驴等牲畜,其中最重要的是官马的配置。官马根据使用功能被分为官传马和官驿马,传马是驾驭车的马,驿马即驿骑马。关于传马和驿马的具体配置情况如何,史籍没有记载,但敦煌悬泉汉简出土之后,有很多丰富详细但零碎的记载。通过对这些零碎记载的归类分析,能够了解到悬泉置乃至敦煌郡传马配置的数量,也可以了解西汉敦煌郡运用传马名籍、传马出入簿对厩置传马的管理情况以及敦煌郡传马损耗、补充状况。此前已有学者对传马问题进行探讨(1)[日]森鹿三撰,姜镇庆译《论居延简所见的马》,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编《简牍研究译丛》第1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75-100页;高荣《秦汉邮驿交通建设与后勤管理》,《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第90-95页;陈宁 《秦汉马政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第128-140页;孙富磊《悬泉汉简〈甘露二年病死马书〉所见驿置传马管理》,《敦煌学辑刊》2019年第3期,第164-170页。,但对悬泉汉简的运用尚不充分,更无单独针对西汉敦煌郡传马问题进行研究者,故本文将借助悬泉汉简针对西汉敦煌郡传马问题展开详细探讨。

一、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的配置定额及其有关问题

西汉敦煌郡九所厩置配置的传马数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悬泉汉简普查得知,西汉敦煌郡悬泉置马匹配置数量在30匹至50匹之间浮动,厩置配备马匹的数量应当受政府规定额度与马匹损耗速度等双重因素影响。

敦煌悬泉置传马的配置有定额数量,这在悬泉汉简中不乏记载。ⅡT0214③:166记载:“传马员卌匹,一所穬麦二百。”(2)本文引用敦煌悬泉汉简主要参考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其余未注明出处的汉简均收藏于甘肃简牍博物馆,不再一一注明。《汉书》颜师古注“员”曰:“员,数也。”(3)[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16《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71页。据此得知悬泉置传马数量为40匹。悬泉汉简中还有关于敦煌郡九所厩置传马配置总额的记载,ⅡT0115③:80-82记载:

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辛丑,敦煌太守千秋、长史奉憙、丞破胡谓效谷书言:甘井驿马一匹,病狂;县泉驿马一匹,伤胺,不可用。军书有到,择骑马厚轻者二匹补伤,敦煌食养,毋令羸瘦。遣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壬寅,敦煌大守千秋、长史憙、丞破胡谓县,律曰:诸乘置,其传不为急,及乘传者驿驾□,令葆马三日,三日中死负之。郡当西域空道,案厩置九所,传马员三百六十匹。计以来死者三百六十八匹,过员八匹。令长丞不忧亲严教主者吏,马饮食不得度,病不以时医治,马死者以故众多,甚毋状,县泉置尤剧。已论丞、啬夫书到,案赦以来当负马者,趣责马齿五岁以上,至十二岁,高五尺八寸以上,丰厚任用者,守丞行县,见所偿马,如律令。(4)释文参郝树声、张德芳《悬泉汉简研究》(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9年,第22页)认为:“简文有‘郡当西域空道,案厩置九所,传马员三百六十匹计。’如果我们把悬泉置也理解为一处厩置或者说悬泉置包含了类似厩置的话,那么敦煌郡像这样的‘置’从东到西共有九处,它们应该等距离地摆放在交通线上,发挥着同样的作用。这九处厩置除了上述所言鱼离置、悬泉置、遮要置外,还有渊泉置、广至置、效谷置、龙勒置。”胡永鹏《西北边塞汉简编年》,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46-147页。

可见西汉甘露二年(前52)时,敦煌郡九所厩置传马配置总额为360匹,平均每置40匹,这与悬泉置配置的传马数量大致相吻合。据此推测敦煌郡的各个厩置的传马数量是按照40匹的定额进行配置的。这一推测还有其他证据支撑:ⅠT0110①:81记载:“卌匹付□□。”(5)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第62页。这可能是敦煌郡政府向悬泉置交付驿马的记录,似表明悬泉置配置传马定额为40匹,然简文缺失未能确凿。又,ⅡT0216②:367记载:“员卌匹,其四匹病死,见卅六。”此简明确说明悬泉置传马的定额应为40匹。ⅡT0111①:228记载:“出粟小石百八石,以食传马三百六。”(6)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158页。91DXC:52记载得到印证:“百六十匹,匹三升□□□。”结合“传马员三百六十匹”来看,此二简应当皆是敦煌郡厩置传马总数定额为360匹之佐证。再者,敦煌郡传马损耗数量超过360匹被称为“过员”,而“员”后或为40匹或为360匹,皆为整数,故疑“员”有定额之意。以上记载无疑都说明敦煌郡传马配置总额为360匹,敦煌郡既有定额制度,则悬泉置及其他诸置自然也有定额之数,而悬泉置配置的传马定额就应当是40匹。

由于马匹损耗严重,使得悬泉置传马数量有时往往不能满足这一定额。ⅡT0216②:367记载:“员卌匹,其四匹病死,见卅六。”ⅠT0112③:40记载:“今余传马卅二匹。余积三千二百一匹。”悬泉置在一定时段内仅余传马36、32匹,这些应当是传马耗损导致数量不足定额的情况。又,ⅠT0309③:289记载:“县泉置见传马卌三匹,卅匹传车十乘遣吏御持□”,这批汉简中的纪年简时间分布在汉宣帝元凤元年至本始四年间(前80-前70),则应在汉宣帝前期某一时段悬泉置有传马43匹,这应属超额配置马匹的情况。有可能西汉敦煌郡是为避免悬泉置因传马损耗过剧而耽误厩置正常运行,才给其配备超过定额的传马。抑或是宣帝早期,西汉敦煌郡诸置尚未形成40匹的定额制度。

关于官马的定额数目,悬泉汉简中还有其他不同的记载。ⅡT0111②:160记载:“·凡马员四百八十匹。”此处称“马员”而非“传马员”,故其所指应是敦煌郡九所厩置所有官马的定额,而非是指传马的定额。敦煌郡厩置配置的马匹分为两种,即驿马和传马。传马是牵引车辆、运送使客和货物的马匹,而驿马是供邮差和使者往来骑用的马匹。厩置的运送能力主要是以给其配置传马数量来决定的。如果这一官马的定额与传马的定额是同一时期的制度,则敦煌郡诸置官马配置总额是480匹,平均每置53匹到54匹。并可据此推知敦煌郡驿马的定额大概是120匹,平均每置配置13匹到14匹。ⅠT0403④A:24记载:“鱼离置已移五十四匹。”此简所载马的数量应当就是鱼离置官马的总数,恰好符合每置官马定额。

西汉敦煌郡诸置配置传马虽有定额,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常有不足定额与高于定额的情况发生。如ⅤT1409②:1记载:“十二月癸卯出麦七石六斗五升,以食传马五十一匹。出麦七石六斗五升,以食传马。”ⅤT1812②:65记载:“·凡传马五十五匹。”悬泉置在某个时间段配置传马总数达到51匹、55匹,远远高于定额,可能是中原与西域人员往来频繁时期对运送能力要求较高导致西汉敦煌郡不得不增加传马的配置数额。ⅡT0113⑤:12记载:“马卌六匹,译马三匹,厩马。”此简记载悬泉置某一时段配置传马46匹、驿马3匹。这里官马的配置数量较之定额相差不大,然传马数额高于定额,而驿马数额又低于定额,我们推测在有可能在某些特定时期,如运送能力过载时,敦煌郡厩置会改变马的使用功能,将驿马转用为传马,以保障厩置能够正常运送客使。ⅡT0114④:299记载:“徒三人,一日用食二斗五升十二分;传马卅五匹,一日用食六石三斗,用茭/。卒十二人,一日用食九斗三升十八分;译马三匹,一日用食五斗四升。”此简所载悬泉置拥有马匹38匹,其中传马35匹、驿马3匹。又,ⅠT0116②:1记载:“·凡传马二百三匹,积万三千三百七十三匹。”(7)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第244页。若此处“二百三匹”是敦煌郡诸置传马总量,那么平均每置有马22匹至23匹。从此二简观之,西汉敦煌郡传马也常有配置不足定额的情况存在。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传马消耗量过大,不能及时补充损耗,这才致使厩置实际拥有传马数与规定传马定额之间出现差距。并且从悬泉汉简的记载看,低于40匹马的现象很常见,即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配置不足是一种常态化现象。

悬泉置在不同时期、时段的传马数量在悬泉汉简中基本都有所反映。ⅤT1311③:298记载:“·凡传马卌三匹”。根据同批出土纪年简时间最早为汉昭帝始元四年(前83)、最晚为汉元帝永光五年(前39)来推断,该简记载的应是汉昭帝至汉元帝时期的某一时段悬泉置传马配置数量为43匹。ⅡT0315②:42记载:“八月余传马卌三匹。九月乙亥尽癸卯廿九日,积千二百卌七匹。”从同批出土相邻的简为元帝永光四年(前40)纪年简来推断,此年前后悬泉置配置传马43匹。ⅤT1411④:16记载:“八月余传卌二匹。其廿八匹骑,四匹乘。”同批出土有宣帝甘露四年(前50)、甘露五年(前49)、元帝永光元年(前43)纪年简,由此推知悬泉置在汉宣帝至元帝时期的某一时段的传马数量为42匹。又,ⅤT1412③:69记载:“□□传马卌二匹。其九匹乘,卅三匹牡。”同批出土有宣帝本始三年(前71)、宣帝黄龙元年(前49)、元帝初元二年(前47)纪年简,此简亦表明宣帝至元帝时期某一时段的悬泉置传马数量为42匹。90DXC:12记载:“□□传马见卅二匹。·其十二匹所受。”同批出土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元帝永光元年纪年简,此简反映出宣帝至元帝时期某一时段的悬泉置传马数量为32匹。这与上述42匹、43匹传马数额有较大差距,有可能是相隔时间较长。又,ⅡT0216②:497记载:“·县泉置建昭五年九月传马名籍。”可见汉元帝时期敦煌郡厩置的传马都按月登记于名籍之上。ⅡT0216②:237记载:“正月余传马卌九匹。二月甲子尽壬辰廿九日,积千四百廿一匹。”这两枚汉简属于同批出土的汉简,应当时间接近,则汉元帝建昭五年(前34)前后某一时段,敦煌悬泉置曾配置传马49匹,远超定额。

汉成帝时期悬泉置配置传马往往也符合定额。ⅡT0111②:23记载:“□见传马卌二匹,上驾五。”(8)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186页。。根据同批出土有汉元帝竟宁元年(前48)、汉成帝河平五年(前24)、阳朔元年、二年、三年(前24-前22)、鸿嘉二年(前19)、元延元年(前12)等纪年简,表明汉元帝至成帝时期的某一时段悬泉置传马的配置为42匹。ⅡT0214②:23记载:“十二月余传马卅九匹,正月甲戌尽三月辛丑八十六日,积三千四百卅二匹。”同批出土有宣帝甘露二年、元帝初元三年(前46)、元帝建昭元年(前38)、成帝建始二年(前31)、成帝阳朔元年(前24)、成帝鸿嘉三年(前16)、成帝绥和二年(前7)等纪年简,表明汉宣帝至成帝时期某一时段悬泉置传马数量为39匹。

悬泉汉简ⅡT0112③:79记载:“传马卌二匹,其……。”(9)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53页。ⅡT0112③:127记载:“县泉置三月旦见传马卌六匹,其一匹乃二月丁未送谒者郭君西到遮要置病中,尽三月戊申死,今见传马卌五匹。”此二简同批出土汉简有纪年简15枚,汉宣帝时期3枚,汉元帝时期6枚,汉成帝时期5枚,汉哀帝时期1枚推断,简文中记载悬泉置传马42匹和45匹的情况,应当属于宣帝至哀帝时期。ⅡT0213①:8记载:“其一匹假匈奴译,见卌三匹。·凡传马卌四匹。”根据同批出土有鸿嘉二年(前19)、绥和二年(前7)、元始二年(2)纪年简,似表明西汉末期悬泉置仍有传马44匹,与西汉中期相比没有太大变化。ⅡT0114③:225记载:“□自出以食传马廿七匹,驿马三匹,牛一匹。”同批出土汉简有汉哀帝建平五年(前2)至新王莽时期始建国元年(9)纪年简,若此处27匹为悬泉置全部传马数量,则似乎反映出西汉末期至新莽时期的驿置系统已然衰落,故厩置传马难以按照原来的定额进行配置。又,ⅢT0909④:22记载:“泉见传马十匹,其二匹病。枚君钱千□/调驾牡辛马,皆健任用度□/□扶取马,恐宰臣复度,不以为/□阳复行恩相忍,田上马多□/□复任小吏,务以多御马……/□效谷。加有过尤急,宜□□/七月壬子,错时受鱼离/时佐传行。”与此简同批出土的简牍基本都是始建国年间纪年简,由此亦可印证新莽时期敦煌郡悬泉置马匹数量迅速减少,以至于传马仅余10匹。

由上得知,西汉悬泉置传马配置数量一般都在40匹上下浮动,并且大多情况下维持在42至46匹的数量,即与西汉敦煌郡悬泉厩置马匹定额配置40匹基本相符,又稍稍超出定额。这种状况反映出一般情况下,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的配置会稍稍超过定额数量,具体到每个厩置会多配置2至6匹,以应对传马的耗损,保障厩置的正常运行。悬泉置传马配置数额也有反常情况,其数额最多时可达50余匹,而最少时仅余10匹,推测原因应当是厩置因运输压力过大导致传马大量死亡,而短期又难以补充从而使传马缺额过甚,而遇到临时性重大接待任务,可能需要远超定额的传马,这就又需要临时增加传马数额,因此同一时期厩置马匹数量增减幅度较大。另外,厩置传马数量的统计反映的不是一个长期数量,而是短期拥有数量,表明某个月内或某一时段的厩置传马拥有数量。同时,悬泉汉简记载传马数量的简牍中只有少部分有明确纪年,多数缺少纪年,所以我们只能根据同批出土的其他纪年简来推断其相对时间,不能反映其绝对时间,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很大误差。尽管如此,通过以上梳理还是能够得出一个基本认识,即西汉敦煌郡境内厩置因其地处通西域的孔道之上,故西汉政府还是尽可能高于定额为厩置配置传马,以保障西汉与西域间交流交往的通畅。

二、西汉敦煌郡厩置马籍与传马的损耗

西汉时期的马是重要的战备物资和运输工具,因此政府对马匹的控制非常严格,会对每匹马登记在册,详细记载马匹各种特征、火印位置及名称等信息。悬泉汉简中保存着很多传马名籍和传马出入簿,这些马都拥有专门名称,以反映每匹马的不同个性特征。同时为便于掌握厩置马匹情况,西汉政府规定按月造册登记上报马的名籍和厩置马匹出入情况。

西汉时期厩置传马名籍按月上报。ⅡT0114③:427记载:“·县泉置甘露四年十一月传马名籍。”ⅡT0216②:497记载:“县泉置建昭五年九月传马名籍。”ⅠT0110②:26记载:“悬泉置竟宁元年十一月传马出入簿。”(10)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第74页。ⅡT0213②:35记载:“·县泉置河平二年八月传马名籍。”ⅡT0115②:123记载:“·县泉置永始二年正月传马名籍。”由上记载可见悬泉置基本以月为单位上报传马名籍和传马出入簿。又,91DXC:35记载:“·县泉置建昭二年传马名籍。”还表明传马名籍应当每年汇总。

传马名籍的内容,主要记录传马的毛色、用途、健康状况、火印位置、齿岁、身高、名称等。悬泉汉简中对这方面内容不乏记载。如ⅡT0216②:221记载:“传马一匹,骠,右骖。”ⅡT0115②:248记载:“传马一匹,駠,牡,左剽,齿八岁,高六尺。名曰儌见。”ⅡT0115②:253记载:“传马一匹,騧,乘,左剽,齿八岁,高五尺五寸,名曰音小。”ⅡT0111①:90记载:“传马一匹,骠,牡,左剽,齿八岁,高六尺一寸。名曰蜚剽。”ⅢT0906④:1记载:“传马一匹,骍,须牡,齿八岁,高六尺一寸。名曰龙骍。”ⅢT0907③:1记载:“传马一匹,騩,牡,齿十一岁,高六尺。名曰张騩。”ⅡT0314②:345记载:“传马一匹,騧,牡,左剽,齿十八岁,高六尺一寸。名曰蜚乌。”ⅡT0111③:3记载:“传马一匹,骍,乘,左剽,齿八岁,高五尺八寸,名曰轻衡。”ⅡT0114③:134记载:“传马一匹,駣,华牡,齿八岁,高五尺八寸。名曰骆。”ⅡT0115④:3记载:“传马一匹,駣骍,驳乘,左剽,齿廿岁,高六尺。名曰被荐。”ⅣT0617③:18记载:“传马一匹,骝,牡,名曰阳威赏。齿六岁,高六尺二寸,久左脾禄。”

传马名籍有时会记载传马等次。如ⅠT0209⑤:2记载:“传马一匹,骠,牡,左剽,齿八岁,高五尺五寸,名曰野麋,下中。元凤三年。”这匹马传马标明了平直等次,而元凤三年(前78)应是这匹传马进入悬泉置的时间。ⅠT0209③:1记载:“传马一匹,骠,牡,左剽,齿十岁,高六尺二寸。名曰郭骠。建平三年二月辛酉置。”ⅤT1310③:11记载:“传马一匹,騩骓,牡,齿廿岁,高六尺,名曰玉阳。初元四年九月癸未。”ⅡT0214①:18记载:“匹,骍驳,牡,齿六岁,高五尺八寸。永始四年七。”可见传马名籍记载传马进入厩置的时间是登记名籍时的常见范式。传马名籍还会记载传马适合的运输形式,如ⅡT0114②:232记载:“传马一匹,駠,牡,角右目,左剽,齿九岁,高五尺九寸半寸。名曰阳玉。驾~行。”综上来看,传马名籍是按月登记的传马籍帐,主要记载传马的自然属性、名称,进入厩置的时间、平直等次、运输形式等信息,这些内容都是厩置配置和管理传马的根据。敦煌悬泉汉简还有很多传马名籍:

传马一匹,騧,乘,左剽,齿八岁,高六尺,名曰惊(鳨)。(ⅡT0214①:17)

传马一匹,騩,牡,重句,白鼻,左剽,齿十八岁,高五尺六寸,名曰盆铢。骖。(ⅤT1309③:11)

传马一匹,騩,牡,左剽,齿八岁,高六尺一寸,名曰利群。(ⅤT1311③:5)

传马一匹,骍骓,牡,左骠,齿廿岁,高六尺。名曰王阳(ⅤT1410③:89)

传马一匹,骍,牡,左骠,齿九岁,高五尺八寸,名曰黄凫(ⅤT1611③:217)

传马一匹,騧,乘,决两鼻,左骠,取左后一,齿九岁,高五尺五寸,名曰善载。(ⅤT1712④:7)

传马一匹,騧,牡,左骠,齿九岁,高五尺八寸,驾,名曰宜厩。(ⅤT1812②:210)

传马一匹,騧,乘左,齿七岁,高五尺九寸,名曰黄凫。(ⅥT1222②:20)

传马一匹,騧,牡,左骠,齿十二岁,高五尺八寸,名曰黄鹰。(91DXF12③:3)

传马一匹,駹,牡,左剽,齿九岁,高五尺八寸,名曰昔耶,第六。□(ⅠT0108②:9)

传马一匹,骝,牡,须,齿八岁,高六尺二寸,名曰只骝。(ⅠT0109S:8)

传马一匹,骍,牡,左剽,齿八岁,高五尺八寸,名曰轻衡。驰(ⅠT0111②:37)

传马一匹,駹,牡,齿八岁,高六尺一寸,名曰李駹。(ⅠT0112①:5)

这些名籍的存在说明当时西汉敦煌郡普遍使用传马名籍对传马进行管理。

此外,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损耗数量很大,故各厩置会对著籍的传马出入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这类籍帐被称为传马出入簿,主要是记录厩置传马的损耗和补充情况。

悬泉汉简中对传马出入簿有很多记载。如ⅡT0213③:32记载:“县泉置甘露二年七月传马出入簿。”ⅡT0314②:342记载:“黄龙元年八月庚午朔甲申,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移传马簿一编,敢言之。”ⅡT0115③:256记载:“·县泉永光元年五月传马出入簿。”ⅡT0216②:219记载:“·县泉置建昭二年(前37)四月传马出入簿。”ⅠT0110②:26记载:“县泉置竟宁元年(前33)十一月传马出入簿。”ⅡT0315②:34记载:“河平四年七月辛亥朔戊辰,县泉厩啬夫光移廷/传马名籍一编,敢言之。掾□□□□□。”这些记载表明传马出入簿同样是逐月登记上报。

ⅡT0115③:80-82所载甘露二年七月敦煌太守行文,统计截止当年七月敦煌郡厩置死亡的马匹共368匹,或是指传马一年的损耗量。传马的损耗在悬泉汉简中有着大量记载。ⅡT0114④:288记载:“出传马一匹以令剥卖。八月癸未尽九月丙辰卅四日,积卅四匹。”此简反映出当时悬泉置大概每天会消耗掉1匹传马,足见厩置交通运输负荷之沉重。传马出入簿的记载内容大多如下,ⅡT0216②:220记载:“今余传马卅八匹,其一匹假匈奴译,见卅七匹。”ⅤT1412③:69记载:“□□传马卌二匹,其九匹乘/,卅三匹牡。”ⅤT1411④:16记载:“八月余传卌二匹,其廿八匹骑,四匹乘。”ⅤT1412③:69记载:“□□传马卌二匹。其九匹乘/卅三匹牡”。ⅡT0113⑤:12记载:“马卌六匹,译马三匹,厩马。”ⅡT0313S:15记载:“七月余传马卅匹”。ⅡT0314②:68记载:“出传马二匹,八月丙戌不食尽。九月癸酉,咸减积七十六匹。六月余传马卌二匹。定积三千六百卅匹。”ⅡT0314②:117B记载:“传马卌五匹,一月用四百□”。ⅡT0314②:117B记载:“传马卌五匹一月用四百□”。ⅡT0213①:14记载:“传马一匹,骝,牡,左剽,齿十四岁,高五尺八寸。名曰蜚骝。三月丁未受骑马,当簿入六月四时。”ⅤT1311④:8记载:“七月传马卅八匹。出三匹病死。□/长史君文文。”从这些记载敦煌悬泉置传马出入的情况来看,传马出入簿主要会记录厩置现存传马数量及用途、补充和损耗记录等相关情况。

西汉敦煌郡设置传马出入簿,主要是因为传马消耗频繁,而又需要常年补充,故须每月统计传马情况以保障厩置正常运转。关于敦煌郡传马的损耗,在悬泉汉简中多有记载。ⅤT1511②:52记载:“·凡传马十七匹病死。”ⅡT0112③:61记载:“计簿传马病死十六。”(11)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51页。ⅡT0216②:675记载:“出厩马五匹病死。”可见传马因病死亡是导致其损耗重要原因,且传马病死数量颇多。ⅡT0112③:22记载:“一匹病在敦煌,三匹病见在。十匹见可用。”(12)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46页。ⅡT0111①:235记载:“传马九匹,五匹可用,四匹病。”(13)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325页。14匹传马中有4匹马生病,9匹传马中有4匹生病,足见疾病是对马的威胁之大。故即便国家为厩置配置的马匹能够达到定额,但受疾病困扰,往往很多马匹不能正常使用。ⅡT0215②:47记载:“·凡马卌三匹。其三匹病,一匹眄,一匹狂,十六匹大胺小胺,三匹蹇,一匹种甬,三匹种肩,四匹中十,其十一匹瘦。”这一记载表明很多情况下厩置的马匹都在带病作业,甚至可以说疾病是导致厩置传马损耗的主要原因。

传马往往还因羸瘦、体力不支致死。ⅡT0115③:171记载:“□匹其五匹病中涕出,卅一匹皆胺普羸瘦。”ⅡT0111①:311记载:“长史福谓县写重案,七月旦见传马缺多,迫/□言课不备者,县泉马瘦,病物故尤多;龙勒”。(14)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167页ⅡT0216②:424记载:“马半补缺,见马用勮者,羸瘦物故,令。”ⅠT0114①:109记载:“县泉置啬夫谭敢言之,谨移传马病死爰”。ⅠT0108②:8记载:“车马病物故”。ⅠT0111②:2记载:“传马一匹,駹骍,乘,左剽,齿九岁,高五尺六寸,名曰蒙华。建昭二年十二月丙申病死,卖骨肉贾钱二百一十。”ⅤT1511②:36记载:“传马一匹騧牡左骠齿□岁高五尺九寸,廋者病中寒后。”ⅡT0113②:35记载:“绥和元年正月庚午朔,县泉置啬夫赏敢言之:谨案置见传马廿一匹,皆羸瘦。”(15)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90页。ⅡT0115③:92记载:“建昭二年五月壬辰朔□申,敦煌大守强、长史章、丞敞告督邮史欣常:谓县前刺史从事温掾言,县置吏卒毋礼,不肃敬,/□不□□□□积终至今未归,属□□直□随马羸瘦弱,吏□□□□吏卒□□□丙寅□今祠地动使者□史君行故令丞□/□□□□……禹。”ⅤT1210③:20记载:“传马以故莫养,多羸瘦,置又不以时涂治,堵坏今。”ⅥT1222④:3记载:“迎卒故九江都尉王君到敦煌,言县泉传马瘦多。”ⅡT0215③:83记载:“护羌使者方行部,有以马为谴,长必坐论,过广至,传马见四匹,皆瘦,问厩吏,言:十五匹送使者,大守用十匹。”通过以上记录可见厩置马匹羸瘦,是敦煌郡厩置普遍存在的现象。而造成传马羸瘦的原因多种多样,除疾病外,还有营养不良和过度用马等因素。

悬泉置传马在执行接送使节任务过程中,过度使用而劳累致死的情况时有发生。ⅡT0115③:98记载:“五凤四年九月己巳朔己卯,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廷移府书到效谷,移传马病死爰书。县泉传马一匹,骊,乘,齿十八岁,高五尺九寸,送渠犁军司令史。”这匹传马是在送渠犂军司令史途中病死,或与劳累过度有关。ⅡT0216③:132记载:“·□马□□□所得官橐佗一匹,黄,牡,齿九岁□□□□行到□□□罢极死/□当舍如律令。□□□□□□□/张音。”ⅠT0209S:120叙述厩置马匹损耗的原因是“道病死”。(16)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1页。可见西汉敦煌郡传马的工作负荷极大,很多传马是病死在送往迎来的运输过程中。又,ⅤT1812②:290记载:“驿马三匹常迎置茭,今置茭尽,马毋所食,唯廷省”。ⅡT0111②:151记载:“泉置啬夫章敢言之。谨写重茭乏,马用尤剧。”此二简进一步证明了当时悬泉置用马繁剧,马匹得不到休养,外加茭草供给不足,才致使驿站传马羸瘦。而这些羸瘦的传马不堪运输之重,出现损耗成为常态。由此也可推知西汉经营西域的事业,是不计代价不计成本进行的,也可从侧面看出西汉对经营西域的重视程度。

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匈奴日逐王降汉,西汉置西域都护,从此西汉经敦煌同西域间的往来更为密切,这给厩置接待带来了更大的负担,同时也加剧了传马的损耗。ⅠT0116②:43记载汉宣帝五凤四年十一月上报损失传马3匹:

五凤四年十一月戊辰朔戊申,敦煌大守步、敦煌令延寿行丞事谓:效谷言:县泉置传马三匹,其一匹骝驳,牡,齿十八岁,高五尺六寸,锢病,伤要;一匹骠,牡,齿十四岁,高五尺六寸;一匹骝,牡,病狂,医治不能偷,日益笃。(17)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第249页。

按照这个损耗速度,一年时间基本可将悬泉置中的传马全部淘汰换新。ⅠT0116②:69记载悬泉置在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十月损耗马5匹:

效谷移建昭二年十月传马簿,出县泉马五匹,病死卖骨肉,直钱二千七百卌。校钱簿不入解。(18)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第253页。

由此观之,悬泉置每月须将传马损耗向上级部门汇报,而悬泉置每月损耗传马约3至5匹。厩置不但要上报马匹损耗总数,而且要将损耗马匹售卖所得金额与所损耗的每匹马的马籍一并上报。如ⅤT1312④:17记载:“五凤二年十一月己卯朔乙巳,县泉置丞敢言之,谨移传马病死爰书一编,敢言之。”ⅤT1310③:17记载:“·县泉初元五年十二月传马病死爰书”。ⅠT0116②:69记载:“效谷移建昭二年十月传马簿,出县泉马五匹,病死卖骨肉,直钱二千七百卌,校钱簿不入解”。ⅠT0116②:70记载:“阳朔二年十月乙丑死卖骨肉直钱五百。”ⅠT0205②:2记载:“传马一匹,骍,牡,齿九岁,高六尺二寸。名曰敢往。病死,卖骨肉直二百。”从这些上报损耗看,损耗马匹的马籍和卖骨肉金额是厩置上报马匹损耗的主要内容。

ⅡT0213③:173记载汉成帝河平四年对厩置传马损耗进行审核:

河平四年十□月庚戌朔乙丑,县泉厩佐段敢言之:爰书:传马一匹,駹,牡,左剽,齿十六岁,高五尺九寸,乃九月辛亥,送□□□□□□□……敬杂诊治,□□不能偷,日益笃,尽十月戊戌死,谨与司御宋意等五人杂诊,马死身完,毋木索迹,病死,审它如……之。

这条记载表明传马的损耗对于厩置而言并非小事,每匹传马的损耗都需要经历一个核定的过程。ⅡT0114⑤:1记载:“五凤二年十一月己卯朔甲申,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府传马三匹病狂,/医治不能偷,日益剧,终不可用。十月乙丑关书县,请剥卖。啬夫忠、佐闾广宗。”此简表明啬夫和置佐共同上报就可以注销马籍,但这一方式存在漏洞,若啬夫与佐合谋,那么很多不应当损耗注销的马匹很可能遭到淘汰。这一情况直到五凤四年才得到改善。ⅡT0114④:335记载:“五凤四年二月壬寅朔庚戌,丞相霸告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大守、诸侯相,上五凤三年置传官用员马课有书案,所剥卖马,或不署初病,缺年月日,负得筭数。又不上官元畜积马,以辜死告劾。/印曰:效谷长印,五月丙子,县泉直卒陶以来。”西汉政府规定损耗马匹要署名初病和死亡时间。同时,西汉政府又规定御者葆养制度。ⅤT1410③:5记载:

神爵元年十一月戊申朔丙辰,县泉厩佐光敢言之。爰书:厩御解武告曰:所葆养马一匹,騩,牡,左骠,齿十七岁,高六尺一寸,名曰□□。所送使者□□□□……罢亟,不能行,即与厩御□□等三人杂诊马罢亟,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一般御者要葆马三日,并且为避免勘定马匹损耗过程中出现漏洞,西汉政府规定厩置马匹损耗需要多名官员共同勘验,而御者作为当事人也要参与勘验,需要经过勘验确定马匹没有外伤,才能摆脱赔偿责任。这种厩置马匹损耗勘验随着时间推移逐渐缜密,不仅御者会同厩置官员一同勘验,而且还吸收马医作为专业人员共同参加勘验,特别是因病损耗的马匹,更需要马医参加勘验。ⅡT0115④:192记载:“使马医诊,终不为用”。可见需要淘汰的马匹都将以马医的诊断作为根据,决定是否淘汰。ⅡT0115①:102记载:“阳朔三年十月癸巳朔乙卯,县泉置佐护敢言之:爰书传马一匹,骓,乘,左剽,齿十岁,高五尺八寸,名曰趋昏。乃九月己亥病中涕出,饮食不尽度,马医官奴厩同诊治,久刺不能偷,敢言之。”ⅡT0215③:332记载:“永光二年正月癸亥朔甲戌,县泉厩佐贺敢言之。爰书:司御肥常告曰:所葆养传马一匹,骍,乘,左剽,齿十一岁,高六尺,名曰赤兔。乃十二月戊申病中欬涕出,饮食不尽度,马医万年诊治,不能偷,日益笃,今死。即与司御房益寿等杂诊,马死身完,毋兵刃木索迹,病死,审皆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可见马匹销籍审验的过程,先要经过马医诊治该马不能痊愈,死后还要使用马匹一方司御和管理厩置一方联合勘验。

此外,主管部门会定期巡视检查各个厩置的马匹状况。ⅡT0212S:67记载:“令诸亭谨治道桥/行视马举肥瘦。驿。”可见西汉敦煌郡政府对传马健康状况较为重视,由此才会将厩置传马肥瘦作为督查内容,由此亦可窥知传马在西汉对外交流中的重要地位。

厩置中被淘汰的传马最终往往流入肉食市场。如ⅠT0116②:70记载:“阳朔二年十月乙丑死卖骨肉直钱五百。”(19)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壹)》,第253页。ⅠT0205②:2记载:“传马一匹,……病死卖骨肉,直二百。”ⅠT0111②:2记载:“传马一匹,……建昭二年十二月丙申病死,卖骨肉,贾钱二百一十。”传马及驿马等马匹的大量损耗死亡,使得敦煌郡出现了食用马肉的风俗。如ⅡT0114②:90记载:“出钱四百以买司马肉二匹,其一匹名曰逐善,一匹名曰破石。十一月戊寅啬夫李光厨啬夫宫佐顺赏市。”可证马肉在敦煌郡市场的流通。

综上,西汉敦煌郡通过传马名籍和传马出入簿对厩置传马进行管理,一般而言传马名籍和传马出入簿逐月上报。其中传马名籍主要反映每匹传马的名称、特征、进入厩置时间、平直等次、运输形式等详细“身份”信息,而传马出入簿则是反映厩置传马的整体状况,包括记录厩置现存传马数量及用途、补充和损耗记录等相关情况。造成厩置传马损耗的主要原因应为疾病,此外还有西汉中原与西域间交通频繁导致用马繁剧,难以休养,外加草料供给不足,这些因素共同导致厩置传马羸瘦,死亡率极高。西汉敦煌郡传马的损耗速度较快,一般一年时间基本可将厩置中的传马全部淘汰换新,甚至损耗传马数量会出现超过定额的“过员”现象。厩置逐月上报传马损耗总数,且要将死马售卖金额与该马马籍一并上报。马匹损耗销籍,先要经过马医诊治该马不能痊愈,死后还要司御和厩置管理进行多方联合勘验,以防弄虚作假。同时,主管部门会定期巡视检查各个厩置的马匹状况,并将肥瘦作为督查内容。这些举措足见西汉敦煌郡对厩置传马的重视,而最终被淘汰或已死亡传马往往会流肉食市场,满足敦煌郡的肉食需求。

三、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的补充

西汉敦煌郡需要不断补充新的传马,以应对日常损耗。如ⅡT0115④:5记载:“·右四匹补县泉传马。”证明敦煌郡会为悬泉置等厩置补充传马,且一般每次传马的补充数量不会太多,因为传马补充量应与当时厩置传马损耗量有着直接关系。

据悬泉汉简记载,西汉敦煌郡主要通过两个渠道补充传马,第一个渠道是通过西汉政府从出产马匹的地方调配,如天水郡等。

ⅡT0112③:157ABC记载:

以请诏择天水郡传马付敦煌郡,移金城、武威、张掖、酒泉、敦煌二封诏书,择天水郡置传马八十匹付敦煌郡置,县次传牵马卒得如律令。/七月丙子敦煌太守步、长史奉憙、丞破胡谓县泉:移檄到,毋令使遮要、悬泉置写移檄到,毋令使檄到不办,如律令。(20)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566页。

据同批汉简ⅡT0112③:158AB:“甘露元年七月癸……今期□□□□。”推测或是甘露元年西汉政府准备对乌孙用兵时,才选择将天水郡传马调配给敦煌郡。ⅡT0216③:123记载:“置曰:天水、安定郡给敦煌骑马六百一十四匹,百八十匹为一辈。”由此推测敦煌郡厩置传马主要依靠西汉政府调配。ⅡT0111②:3记载:“入传马二匹,受太守府。八月甲午尽乙卯日,积卌四匹。”(21)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183页。此简记载某年八月的二十二天中西汉敦煌郡太守府为悬泉置提供马匹44匹,也说明政府给厩置配置的传马往往超过定额。ⅡT0112③:23记载:“马领传马一匹,骍,牡,馰,齿……。”(22)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46页。可知厩置向敦煌郡领取传马需要进行严格的登记,也即在分配到传马的同时已建立起严密的马籍。

西汉敦煌郡厩置传马补充的第二个渠道是敦煌郡自民间购买或者征集得来。西汉政府在敦煌、西域推行马复令,鼓励居民发展畜牧业,就是为了让当地居民为政府的厩置和驻军提供充足的马匹供应。ⅡT0115③:79、ⅡT0115③:89记载敦煌郡为厩置补充马匹:

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辛丑,敦煌大守千秋、长史奉憙、丞破胡谓效谷书言:甘井驿马一匹,病狂;县泉驿马一匹,伤胺,不可用。行军书有到,择骑马厚轻者二匹,补伤敦煌养食,毋令羸瘦。遣//吏持不可用马诣府,如律令。七月丙午,效谷长禹、守丞骞告县泉置□□谓甘井亭长广,写移,令择骑马厚轻者二匹,易遣骑士尹定送诣□□□□,谨养食,毋令羸瘦,以不可用马,付定,如律令。□□□□□□。

这种情况属于敦煌郡内部调配马匹补充厩置所需,即由敦煌郡“择骑马”补充厩置驿马。ⅡT0115③:281记载:“甘露四年二月丙辰敦煌/送传马六匹付广至。”这是敦煌郡为广至置补充传马的记录。ⅡT0114③:151记载:“年四月辛未,大守督邮史武移冥安离马补,皆上肥,檄到,遣厩佐送县泉。”此简亦反映了敦煌郡使下辖冥安县调配马匹补充悬泉置之事。我们推测敦煌郡内部调配马匹的来源有二:一是西汉政府自外地调配给敦煌郡的马匹,再由敦煌郡根据各处所需进行内部调配补充(23)西汉敦煌郡的钱币调拨与分配亦类此也。可参郑炳林、司豪强《西汉敦煌郡钱币的使用与调配——以敦煌出土简牍文献为中心》,《敦煌学辑刊》2023年第1期,第1-13页。;二是由敦煌郡向民间购买所得。

关于敦煌郡出面向民间购买马匹,ⅡT0215③:66记载:

出钱八千。显美南乡佐郑相出,黄龙元年九月乙卯,啬夫潘直以调书顾府所买张掖显美百阳里孙猛马一匹,直补传马。令君临。

此简表明敦煌郡会遣人自民间收购优良马匹补充厩置传马,且购马地域并不局限于敦煌郡境内,还会向张掖等地寻找优质马匹购买。ⅡT0113①:82记载:“入传马九匹受□所□。……积□百廿一匹,□十一月辛卯尽十二月己丑,□□□积五十九匹。凡□积□……。马一匹,贾□□所罢。一匹駠买贾成所。”(24)甘肃简牍博物馆等编《悬泉汉简(贰)》,第285页。可以看出这次配置给悬泉置的传马亦有购买而来。敦煌郡马匹自民间购买的情况在悬泉汉简中不乏记载。如ⅡT0113①:82记载:“□马一匹,买□□所;罢一匹,駠,买李循所;一匹,駠,买贾成所。”ⅡT0216②:300记载:“马骍卌,完,已付,各廿。橐它卌,已付,各廿。余十三。”ⅡT0313S:1记载:“府记持新所买马二匹付县泉使啬夫。”ⅡT0115④:13记载:“入传马三匹,皆牡受郡买。”由此得知,敦煌郡为厩置补充的传马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购买所得。并且这些记载再次印证了每次传马的补充数量不大。推测敦煌郡厩置的传马补充应当是随缺随补,以保障厩置日常运行不受影响。像是2至4匹的这种补充说明当月厩置损耗不大,而ⅡT0115③:28记载:“入传马七匹,受骑庠,闰月丁亥尽三月丁丑五十一日,积三百五十七匹。”一次性补充7匹传马,则很可能当月厩置损耗较大。

西汉敦煌郡养殖的马匹会建立档案,作为将来国家购买的依据,如ⅡT0215③:67记载:“马一匹,駹,驳牡,左剽,齿八岁,高五尺八寸。中都里。”对马的信息记载清楚登记造册,方便了其进入厩置或其他机构后进行统一管理,若发现问题也可轻松追根溯源进行解决。传马补充到厩置后也会记录在册,如ⅡT0213①:14记载:“传马一匹,骝,牡,左剽,齿十四岁,高五尺八寸,名曰蜚骝。三月丁未受骑马,当簿入六月四时……”ⅡT0114③:168记载:“传马廿四匹。续传马十积十五日送羌客/十二月十五日受新传马三匹。”ⅡT0215③:166记载:“传马一匹,骍,句,牡,左剽,齿五岁,高五尺九寸,名曰骍路。受□九月辛丑,诣敦煌厩。”厩置对新近补充的传马登记在册,应属传马出入簿性质。这种记录对于西汉政府统筹各地厩置整体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调配马匹极有必要,对于西汉敦煌郡厩置的管理而言也更加清晰便利。

此外,各厩置之间也会互相调配传马,以补充短期内的马匹不足,如ⅣT0317③:26记载:“传马一匹,騧,不肩,名曰五义。齿六岁,高五尺九寸。受表是御贾员。”此简记载悬泉置从表是县置中调传马到悬泉置中,以补充悬泉置传马短缺的情况。

通过考察不难发现,敦煌郡各厩置传马的补充主要依靠西汉政府调配陇右地区驻军养殖的马匹到敦煌郡诸厩置,这是敦煌厩置传马的主要来源,规模大、数量多;其次还由政府出面通过购买或征集敦煌郡百姓手中的马匹以补充厩置,这是政府补充厩置马匹的一种常规性手段,比较常见但是数量不大,仅能做少量补充;此外,第三种补充传马的手段是从临近厩置调配部分传马以作补充,推测这应是一种临时性的手段,是为解决或缓解某一厩置出现的临时性的运力不足困难。

四、结语

西汉敦煌郡是中原与西域间交通的孔道所在,频繁的交通往来使得传马的地位愈发凸显。西汉敦煌郡九所厩置传马配置总额为360匹,而悬泉置等各厩置定额为40匹。但厩置实际传马数额却处于上下浮动的变化之中,不能完全吻合定额。据悬泉汉简统计,悬泉置传马配置数量一般都在40匹上下浮动,且往往稍稍超出定额,以应对传马的耗损,保障厩置运力,进而保证中原与西域间交流交往的通畅。悬泉置传马数额在极端情况下,可多达50余匹,少至10匹,推测原因应与运输压力过大或遇到临时性重大接待任务等因素有关。

西汉敦煌郡使厩置逐月上报传马名籍和传马出入簿,借此对厩置传马进行制度化管理。传马名籍使得政府能够清晰的掌握各厩置每匹传马的名称、特征、进入厩置时间、平直等次、运输形式等详细“身份”信息,而传马出入簿则可反映厩置传马的整体状况,便于政府随时调配传马补充各处所需。尽管西汉敦煌郡会定期巡视检查各个厩置的马匹状况,并在马的饲料上提高了标准(25)ⅡT0214②:556记载:“制曰:下大司徒、大司空,臣谨案令曰:未央厩骑马,大厩马日食粟斗一升、叔一升,置传马粟斗一升、督叔一升。其当空道日益粟,粟斗一升。长安、新丰、郑、华阴、渭成、扶风厩传,马加食匹日粟斗一升,车骑马匹日用粟督各一升。建始元年,丞相衡、御史大夫谭。”,但传马的损耗仍旧难以避免。造成厩置传马损耗的主要原因应为疾病,此外还有用马过剧、草料不足等多种因素。西汉敦煌郡传马的损耗速度较快,一般一年时间基本可将厩置中的传马全部淘汰换新,甚至会出现超过定额的“过员”现象。厩置逐月上报传马损耗总数,且要将死马售卖金额与该马马籍一并上报。而马匹损耗销籍须经多方联合勘验,以防弄虚作假。最终确定被淘汰或已死亡的传马会流入肉食市场,满足敦煌郡的肉食需求。在大量厩置传马损耗的情况下,西汉政府常会采取马苑调配、民间购买、厩置互调等渠道进行补充。长此以往,西汉敦煌郡的畜牧业,特别是马的养牧便得以迅速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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