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软件类专业群社会服务问题研究

2023-02-06 13:28付贤政
关键词:院校培训高职

付贤政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1)

0 引言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职业教育迎来了快速发展期。社会服务是高校“五大”重要职能之一,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不仅是履行社会职能的要求,更是其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内涵发展、提升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1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方式

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式主要有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类别。

1.1 培训服务

高职院校开展培训服务的主要内容有,对企事业员工、农民工、城镇未就业人员、中小学生中的兴趣爱好者的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科普培训。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第“(十五)加强全民数字技能培训”部分中特别提出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养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数字营销等新技术培训力度,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工作场所的职工技能培训”,这也为软件类专业群开展社会培训指明了新的方向。

1.2 技术服务

高职院校提供的技术服务通常是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创新等[1],技术服务可通过合作开展横向项目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企业挂职等方式开展。契合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时代主题。

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不仅需要大量的软件类专业人才还需职业院校的技术服务和培训服务。高职软件类专业群大力开展人才、培训、技术三类服务,迎合社会发展需求。目前高职学校在人才服务方面支撑作用明显,其他方面的服务,各学校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各有侧重,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信息产业集聚地区,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深度更深一些,其他地区相对较差。

2 软件类专业群开展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培训服务方面

2.1.1 培训需求的不断变化。

一是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产业正在转型升级,对工作人员的处理信息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工人、高校毕业生、转业军人、中小学学生及农民工等对信息技术方面的培训需求比以往更旺盛;二是培训内容不断变化,培训项目、体系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培训内容体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2.1.2 培训机制不畅。

培训服务机制不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沟通机制不畅,就业培训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是人社部门,中小学培训的统筹管理部门是教育部门,转业军人的培训由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负责,部分高职院校主动与人社、教育等部门沟通不够。高职院校与培训主管部门沟通不畅导致获批的培训项目不多;二是校内培训体系不健全,有的高职院校未设置培训管理部门,由各院系自发开展技能培训,有的院校有培训管理机构,但是培训统筹不够,与二级学院的职责划分不清,造成培训的效能低下。

2.1.3 培训制度不完善。

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工作缺乏清楚的政策导向[2]。一是培训收入分配的制度不健全,培训责任不清,培训收入分配不均,如有的院校存在培训的组织管理人员与培训教师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培训课时费用与承担校内正常教学课时费用标准不同问题;二是培训保障机制不健全,教师承担培训课时很多院校不计入的课时总量,在职称评审及评优评先中不考虑承担社会培训工作量,导致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培训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激励效果不佳,导向作用不明显。

2.2 技术服务方面

2.2.1 社会认同度不高

高职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指出“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高职学校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各行各业担当大任,但是在社会上的一部分企事业单位对于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认识不足,特别是对于软件技术服务,企业缺乏了解、持怀疑态度,主要原因有两种,首先是企业对教师团队信心不足,有的担心职业院校教师技术能力不足[3];有的对教师履行合同意识不够信任,担心无法按时完成开发,导致合同不能按时执行;有的担心开发完成后,职业院校教师技术支持能力不足,影响售后工作;另外一种原因是有的职业院校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软件技术类企业数量本来就不多,导致对高校技术服务需求不高。

2.2.2 教师开展社会服务能力不足

一是教师的个人能力不足,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都是高校直接就业的毕业生,缺乏企业工作经历,对项目开发流程不够了解,对用户需求分析不够到位,无法承担软件项目的开发与测试等工作。二是部分年龄较大的教师学习主动性不够,开拓创新意识不足,不愿意承担科研及技术攻关项目;三是团队建设存在不足,缺乏技术带头人,无法组建团队,有的团队中只有少数教师承接少量的横向项目或者技术培训,导致项目开发周期长,技术维护困难。

2.2.3 学校政策支持不够

部分学校对社会服务重要性认识不够,支持力度不够,一是有些学校教师总量不足,教学任务过重,学校没有余力支持教师开展人才培养以外的社会服务;二是学校在企业挂职、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及社会服务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不够健全,或者是制度不利于教师开展社会服务,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2.2.4 技术服务渠道不畅

一是校企合作不够深入,学校与企业缺乏沟通,不了解企业,未有效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有任务也难以与学校取得联系,教师只能凭借个人关系开展技术服务,影响社会服务质量;二是学校、政府建立有效的服务企事业单位机制不够,高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脱节,没有建立有效的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对接机制,高校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通道不畅。

3 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的对策

3.1 深化校企合作

高等职业教育是一项社会性事业,从招生、培养到就业离不开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的支持。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需要深化校政企合作,要厚植社会服务的土壤。目前,各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与企业合作较多,但在合作内容上主要是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在开展社会服务上力度不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也明确国家鼓励职业学校在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相关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各高校可采取措施强化社会服务:一是可通过加强与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等政府部门联系,争取培训项目,开发培训内容;二是以开展社会服务为目的,开发更多的合作企业,通过学校理事会、职教集团的沟通和议事制度,加强与企业的供需对接[4]。软件类专业技术更新快,只有深化校企合作才能抓住社会需求,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更新教学内容,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质量。

3.2 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高职院校提高教师社会服务能力,要突出“双师型”教师建设,使高职教师不仅在专业理论知识上具有深厚功底,在专业实践能力上也是行家里手。一是引进企业工程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高校可以通过编内引入或者柔性引进的方式,主要引进具有相关开发管理经验的软件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要求其熟练掌握现行先进开发、测试技术,熟悉软件开发流程,二是加强培训,制订、修订师资发展类尤其是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类的各项制度,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精准有效的保障。三是强化企业实践。学校建立专业教师企事业单位实践机制,可通过建立教师企业流动站等办法,畅通教师企业实践通道,鼓励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实践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3.3 鼓励教师参与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是高校的主要职能之一,学校鼓励教师开展社会服务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高校要通过制定社会服务办法、收入分配办法等,明确教师社会服务的责任及待遇,同时,也可在职称晋升和高层次人才津贴政策中明确社会服务要求,在对各专业院系考核中增加社会服务的考核条款。

3.4 搭建服务平台

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出台社会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团队建设,搭建服务平台[5],进一步解放教学科研人员时间,让他们集中精力,聚焦在科研、培训及技术服务上。

3.4.1 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

学校建立培训机构,统筹学校的培训工作。培训机构负责与企业政府沟通,争取培训项目,维护合作关系;健全培训制度,明确学校、教学院系、教师个体的培训责任,制定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的开展及考核评价等,确保培训的质量,促进培训工作形成良性的发展机制;制订奖罚、激励制度[6],激发职工承担培训任务的积极性。

3.4.2 创新服务平台。

一是立足行业企业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创新平台[7],按照企业运行方法,建立校内创客工作室,选拔责任心强的负责人,组建服务于不同技术方向项目团队。二是柔性引进或聘请企业专家建立企业工作室,以企业专家为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团队,开展技术服务。三是建立线上工作室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不在同一地区,解决同一项目”的合作模式,组建“合作企业+ 校内工作室”和“毕业校友+ 校内工作室”的线上项目团队,定期沟通,发挥校内的技术力量及校外的运维服务的优势共同实施项目。

3.4.3 构建稳定的合作通道。

一是出台学校的校企合作、科研部门及二级学院相关领导联系技术服务团队制度,及时解决团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拓展的合作项目,加强与合作企业、毕业校友沟通联系,不断拓展合作渠道,开发合作项目,建立项目合作需求平台,利用合作企业、毕业校友的优势,争取项目,将小型项目发布在平台上征集校内的团队合作完成,缩短项目的开发周期,找出合作的瓶颈,提升社会服务的质量。三是积极争取科研项目,推进项目建设,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与企业合作推动项目转化落地。推进教师参与企业挂职,积极承担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

4 结束语

总之,开展好社会服务是职业院校重要职责之一,高职院校只有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统筹协调好校内各部门工作职责,主动协调联系政府、行业及企业,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能力,才能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并通过服务社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服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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