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及防治措施

2023-02-21 05:48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3年1期
关键词:博罗县强降雨斜坡

唐 坪

(广东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广东 惠州 516008)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分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六大类。广东省博罗县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结果显示,该县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1]。博罗县共有现状地质灾害点112处,其中,崩塌有104处,滑坡有3处,地面塌陷有5处。本文以博罗县地质灾害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形成机理并提出防治对策,以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 地质灾害基本特征

1.1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调查结果显示,博罗县地质灾害规模以微型和小型为主[1],其中,微型有93处,小型有11处,中型有2处,灾害体规模大部分小于100 m3。从空间分布上看,它主要发育在低山丘陵地貌单元,发生地点主要是公庄、罗阳、湖镇、横河等镇(街道)。发育部位以农村削坡建房、公路修建等山体开挖活动形成的人工边坡为主,边坡类型主要为土质边坡或岩土质混合边坡,边坡岩性主要为砂岩、泥质粉砂岩、变质砂岩、页岩、中酸性侵入岩及其风化层和表层残坡积层,受断裂构造影响,岩石较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角多数较陡,残坡积层与风化层较厚,遇水易软化,造成地质灾害点较多[2-3]。

1.2 地质灾害时间分布规律

调查发现,博罗县地质灾害高发期与强降雨发生时段较为吻合,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图1所示。根据博罗县1995—2018年气象资料[4],博罗县强降雨期主要是4—9月,6个月内降雨量约占全年总降雨量的86%。由此可见,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与强降雨时段(灾害性暴雨)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具有同步发生、集中并发、略有滞后的特性。

图1 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与强降雨时段的关系

2 地质灾害形成机理

地质灾害的产生与其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密切相连,主要影响因素有地形状况、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大气降雨及人类工程行为等。

2.1 地形状况

据调查,博罗县地质灾害的发生与斜坡坡度密切相关,如表1所示。由此可见,斜坡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必备条件,斜坡坡度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明显控制作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域,且以人工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为主。崩塌、滑坡以重力为驱动力,通常,斜坡愈陡,地质灾害愈发育,产生的崩塌、滑坡规模也愈大。

表1 不同斜坡坡度的地质灾害发育数量

2.2 地层岩性

据统计,博罗县存在104处崩塌地质灾害点,其中95处分布在砂岩、泥质粉砂岩、页岩等层状类沉积岩及其风化层中,其余则分布在变质岩、岩浆岩及其风化壳中。沉积岩边坡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与岩石的软硬程度密切关联,通常而言,厚层状、块状的坚硬脆性沉积岩常形成较陡的边坡,若构造节理或卸荷裂隙发育且存在临空面,则极易形成崩塌、滑坡[5];相反,软弱岩石易遭受风化剥蚀,形成的斜坡坡度较缓,发生崩塌、滑坡的概率较小。岩浆岩一般较为坚硬,很少发生大规模的崩塌、滑坡,但当垂直节理发育并存在顺坡向的节理或构造破裂面时,易产生大型崩塌。在变质岩中,结构面较为发育,岩体常被切割为大小不一的岩块,规模不等的崩塌落石经常发生,但博罗县变质岩分布面积小,发生的地质灾害较少。

2.3 地质构造

经过对地质灾害分布与地质构造空间位置关系的对比,博罗县共有19个地质灾害点分布在断裂带或破碎带两侧。地质灾害点总体呈长条形分布,其延展方向基本统一于区域地质构造带走向,并主要分布在断裂的上盘位置,说明区域地质构造对地质灾害的形成与发育有一定影响。地质构造对地质灾害形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低山丘陵区形成临空面(断层崖),易发生崩塌;二是改变岩土体的结构、物理性质和力学强度,尤其在褶皱轴部、转折端,断裂带及其两侧风化层厚,岩石破碎,裂隙发育,易发生崩塌、滑坡。因此,地貌受构造影响时,地质灾害点的分布与断裂构造活动关系紧密,相反,关系则不太紧密。

2.4 大气降雨

强降雨期间,雨水大量入渗边坡岩土体,导致斜坡上的岩土层逐渐饱和,使斜坡岩土体软化,降低岩土体的结构强度,抗剪强度大幅下降。同时,雨水入渗使岩土体自重加大,在雨水的冲刷、浸润作用下,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大。

2.5 人类工程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从成因来看,博罗县107处地质灾害点(崩塌、滑坡)中,人工削坡开挖自然山体产生不稳定斜坡的有106处,其中削坡建房类有35处,公路、交通干线修建削坡的有64处,矿山、水利设施、旅游景区、学校建设等削坡的有7处,而自然山体发生地质灾害的仅有1处。由此可见,人类工程行为(特别是削坡建房、道路修建削坡)产生的不稳定斜坡未及时进行治理,遗留工程隐患,这是博罗县地质灾害形成的主要原因。

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博罗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分布点多面广,根据地质灾害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与形成机理,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1 以人为本,分期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心,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根据灾害点的轻重缓急,对危险性大、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灾害点安排近期治理,其余依次安排中、远期治理。

3.2 因地制宜,合理治理

一般来讲,地质灾害治理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搬迁避让;二是专业监测;三是工程治理。对于无法采用工程治理或工程治理费用过大或受威胁群众少且分散的灾害点,可采用搬迁避让或工程监测的方式。

对于适宜采用工程治理方式的灾害点,主要治理措施有6种。一是削坡减载。在放坡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边坡坡度较陡(大于45°),易发生崩塌、滑坡的斜坡可采用削坡减载的方法。二是截排水工程。边坡顶设置截水沟,坡脚设置排水沟,防止或减少地表水下渗对边坡坡面的冲刷。三是护坡。针对不具备放坡条件,坡高大于10 m,坡度较陡(大于45°)的边坡,采用锚杆格构、植草绿化等方法进行防护。四是挡墙。对于推力不大的小滑坡、崩塌及不稳定斜坡,可在坡脚设置挡墙。五是抗滑桩。对于浅层和中厚层的滑坡或无放坡位置的边坡,可采用抗滑桩进行防护。六是拦截工程。对于坡面浅层崩塌(剥落、坠石)的岩质边坡,可设置拦截平台,安装主动防护网、钢钎栅栏等。

3.3 加强宣传,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的根本方法是引导广大群众居安思危,认清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4 结论

博罗县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规模以微型和小型为主。大部分灾害体规模小于100 m3,主要发生在低山丘陵区域,发生部位以农村削坡建房、公路修建等山体开挖活动产生的不稳定人工边坡为主,边坡类型主要为土质边坡或岩土质混合边坡,发生灾害的边坡岩性主要为砂岩、泥质粉砂岩、变质砂岩、页岩等层状类沉积岩。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与强降雨时段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具有同步发生、集中并发、略有滞后的特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地形坡度大小、地层岩性条件、地质构造发育程度、降雨条件及工程建设活动等密切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按照灾害点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治理顺序。要结合各灾害点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理方式,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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