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演化博弈的“村-企-政”合作发展路径

2023-03-02 12:25朱婵媛陈占葵
关键词:均衡点集体经济补贴

彭 静,朱婵媛,陈占葵

(厦门理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0)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如何提高村集体经济水平是三农工作所面临的重要难题之一。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在农业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人口老龄化和村庄日益空心化的背景下,“村-企”合作对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和振兴有其现实合理性。随着脱贫攻坚的完成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启,由于农业资源的天然垄断性,以及国家惠农政策和农业产业补贴的优越性,企业帮扶的合作项目日益增多[1]。但是现实中“村-企”合作模式比较单一且成功的案例较少,如何改善“村-企”合作模式是目前所面临的主要困境。

国内学者对“村-企”合作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3方面:一是合作的主要模式。“村-企”合作需要通过农业龙头企业或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主要有“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2]。首先是村集体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面对集体经济发展困境,遵义市积极探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的多种模式,创新性地展现了集体领导型、平等合作型、专业带动型3种有效实现形式,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3]。其次是村集体和企业的合作,从实践效果看,“企业+基地+贫困农户+合作社”模式更合适我国当前背景下的乡村发展[4]。二是“村-企”合作面临的困境。村企关系成为“村-企”合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方面,企业资本的下乡会对农民造成“小农挤出效应”[5];另一方面农村传统乡土文化的排外性造成农民运用“弱者的武器”对企业进行排斥[6];面对企业和村民的矛盾,村集体组织扮演着多重角色,难以平衡各方利益需求[7]。村企关系的困境造成大量经营之外的额外成本,导致下乡企业经营失败,从而消极合作甚至直接退出乡村[8]。三是“村-企”合作的绩效评估。不少研究认为“村-企”合作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较好,贫困户的农业种植收入、畜禽养殖收入和家庭总收入都有所改善[9];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帮扶减贫作用,主动吸纳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实现脱贫致富[10]。但也有学者认为,“村-企”合作的效果不好,甚至由于一些企业消极合作而带来负面效果,如农户总收入增加不明显、增加贫困户整体负担以及收入差距扩大等[11]。

综上,针对“村-企”合作问题,学术界已经就合作的主要模式、合作的困境、合作的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多方面探讨,较少文章就“村-企”的具体合作路径进行研究,然而我国目前的“村-企”合作存在着企业消极合作、农户不配合以及政府监管不够等问题,故本文就厦门市“村-企”合作项目调研的基础上,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分析目前村集体经济合社、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合作模式,同时运用数值仿真去探索他们之间适宜的合作模式,从而实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共赢。

一、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一)基本假设

通过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黄地村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厦门中厦蔬菜种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调研,了解到该项目的主要合作模式是:中厦公司为项目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保障整个项目的建设与经营;地方政府负责引进当地龙头企业对当地资源进行开发投资并进行合作的监管;村集体协助农户与工商企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故本文假定存在3个博弈群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三方皆有限理性。

假设1:模型中有3个利益相关者: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为x(0

假设4: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且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时,政府会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F0,政府补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时会获得社会效益F1,政府补贴企业时会获得社会效益F2,政府制定补贴策略付出的成本为Cg。

(二)模型构建

根据上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和研究假设,可以建立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如表1所示)。

表1 三方博弈的支付矩阵

根据表1中的三方博弈支付矩阵可以得出:利益相关者不同策略的期望收益以及平均期望收益。

(1)

(2)

(3)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复制子动态方程为:

(4)

(5)

(6)

(7)

企业“积极合作”的复制子动态方程:

(8)

U31=xF1-xαS1+yF2-Cg+xyF0

(9)

U32=xyF0

(10)

(11)

政府“补贴”的复制子动态方程为:

(12)

根据上面3个复制子动态方程(4)、(8)、(12),可得1个三维动力系统(13):

(13)

由假设可知,这些利益相关者都是有限理性的,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在博弈中找到最优策略。3个利益相关者的初始概率随时间变化,因此,各利益相关者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直到达到演化稳定状态。

二、参与主体演化均衡策略

根据演化博弈的性质,当时,表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应采用的稳定策略。下面对各个主体的稳定策略进行分析。

(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策略稳定性分析

根据公式(4)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复制动态方程,令F(x)=0,此时所有的都处于演化稳定状态,即无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和“不合作”的初始比例如何,该比例都不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求得的可能为演化过程的均衡点如下。

(14)

命题1:当政府补贴的概率高于某一水平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倾向于选择合作的策略;当政府补贴概率低于某一水平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倾向于选择不合作的策略。

命题2:当企业积极合作的概率高于某一水平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倾向于选择合作的策略;当企业积极合作的概率低于某一水平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倾向于选择不合作的策略。证明过程与命题1相似。

(二)企业的策略稳定性分析

根据公式(8)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令F(y)=0,此时所有的y都处于演化稳定状态,即无论企业选择“积极合作”和“消极合作”的初始比例如何,该比例都不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求得的可能为演化过程的均衡点如下。

(15)

命题3: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概率高于某一水平时,企业倾向于选择积极合作策略;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概率低于某一水平时,企业会倾向于选择消极合作策略。

命题4:当政府补贴概率高于某一水平时,企业倾向于选择积极合作策略;当政府补贴概率低于某一水平时,企业倾向于选择消极合作策略。证明过程与命题3相似。

(三)政府的策略稳定性分析

根据公式(12)政府的复制动态方程,令F(z)=0,此时所有的z都处于演化稳定状态,即无论政府选择“补贴”和“不补贴”的初始比例如何,该比例都不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求得的可能为演化过程的均衡点如下。

(16)

命题5:当企业积极合作的概率高于某一水平时,政府倾向于选择补贴策略;当企业积极合作的概率低于某一水平时,政府倾向于选择不补贴策略。

命题6: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概率高于某一水平时,政府倾向于选择补贴策略;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概率低于某一水平时,政府倾向于选择不补贴策略。证明过程与命题5类似。

(四)系统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令复制动态方程式(4)的3个方程F(x)=F(y)=F(z)=0,得到9个均衡点:T1(0,0,0),T2(0,1,0),T3(0,0,1),T4(0,1,1),T5(1,0,0),T6(1,1,0),T7(1,0,1),T8(1,1,1),T9(x*,y*,z*)。

根据Lyapunov的稳定理论,当所有的雅克比矩阵的特征值满足时,均衡点是稳定的。只要存在任意特征值,则该均衡点为不稳定点,为了分析9个均衡点的稳定性,先计算9个稳定的雅克比矩阵以及其特征值。雅可比矩阵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17)

表2 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三、仿真分析

为了验证上述理论推导出的系统中5个稳定点,并进一步说明各主体初始意愿和模型中主要参数对系统稳定性的影响。结合专家建议以及我国目前村企合作的现实情况。设定各主体初始意愿,使用Vensim软件对三方的具体博弈演化路径进行数值仿真。首先用Vensim软件画出三方的流位流率图,如图4所示。

图4 三方的流位流率图

(一)不同初始意愿对参与主体演化路径的影响

(a)初始值为(0.2,0.1,0.3)

由图5可知,在均衡点实现稳定的条件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的行为策略在不同的初始意愿下最终都会演化为“合作”“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这说明系统最终稳定状态与初始意愿无关,但初始意愿会影响系统达到稳定状态的时间,高初始意愿下系统达到稳定状态时间最短,而低初始意愿下系统达到稳定状态时间较长。

(二)主要参数值对参与主体的行为演化的影响

1.政府的补贴强度对参与主体的影响。在保持其他参数不变的条件下,改变政府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下图中简称为村集体)和企业的补贴强度,分别取α1=0.1,α2=0.5,α3=0.8;β1=0.1,β2=0.5,β3=0.8。各主体行为策略的演化结果如图6、图7所示。

(a)α对村集体的策略影响

由图6、图7可知,随着政府的补贴强度增加,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更快,但当补贴强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策略的演化几乎没有影响;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几乎保持不变;政府选择“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更慢,且当补贴强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政府选择“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减缓幅度较大;但三方最后都会稳定于“合作”“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上述结果说明,政府的补贴强度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有鼓励他们合作的积极作用,但是所起到的鼓励作用有上限,当达到最大值时,增加补贴强度并不会促进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政府补贴强度对企业选择“积极合作”几乎没有影响,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村-企”合作模式下,企业的补贴并没有太过于区分积极合作与消极合作的金额,后续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补贴强度的变化并不会影响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政府补贴强度对于政府选择“补贴”策略有很大的影响,当补贴强度过大时,政府需要承担的成本过大,会大大减缓政府选“补贴”策略的行为演化速度。

对村集体的策略影响

由图8可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与合作成本成负相关,合作成本越低,演化速度越快;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会随着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成本的增加而减缓,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成本增加到一定值时,演化速度的减缓幅度更大;政府也会随着合作成本的增加其选择“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降低;但三方最后都会稳定于“合作”“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从上述结果可以得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成本对利益相关者相应策略选择的演化速度都起到抑制作用。适当控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的成本,可以提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选择“合作”“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从而可以提高“村-企”合作的效益,加快乡村振兴的速度。

对村集体的策略影响

由图9可知,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的成本变化不会影响村集体选择“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但是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随着企业积极合作的成本的增加,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会减缓,相反当企业积极合作的成本减少,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会加快;对于政府也有影响,当企业积极合作的成本增加时,政府选择“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会减缓;但三方最后都会稳定于“合作”“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上述结果说明,企业的成本不会影响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的演化速度,通过调研厦门市的村庄可知,目前厦门市的“村-企”合作的模式大部分是通过土地流转、农超结合等方式进行,企业每1年付给村集体固定的金额作为帮扶,后续企业的经营,村集体并不参与其中,企业的盈利与否也不会影响村集体的固定收入,故企业积极合作与消极合作的成本对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来说几乎没有影响。降低企业积极合作的成本可以加快企业和政府选择“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同时适当增加企业消极合作的成本,也可以促进企业和政府选择“积极合作”和“补贴”策略的演化速度。降低积极合作的成本的同时增加消极合作的成本,可以促使企业更倾向于选择积极合作,同时政府获得的社会效益会相应提高,从而也更愿意选择补贴策略。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基于厦门市“村-企”合作模式的背景,构建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模型的均衡点和系统演化稳定策略,讨论各主体的策略选择对系统均衡结果的影响,并进行数值仿真,得出如下结论。

1.政府补贴强度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和企业积极合作的重要动力,但补贴强度不宜过大,过大的补贴强度不仅不会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合作和企业积极合作起到更大的作用,反而会抑制政府选择补贴策略。

2.企业的策略成本会直接影响企业是否选择该策略,适当降低企业积极合作的成本和提高消极合作的成本可以促使企业积极合作,政府也能获取更多的社会效益,会更倾向于选择补贴策略。

(二)建议

“村-企”合作模式在乡村治理中仍处于实践初期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为促进“村-企”合作能够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如下建议。

1.适当增加政府的补贴强度,加强补贴后监管力度。政府的补贴力度在一定范围内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选择“合作”策略和企业选择“积极合作”策略起到促进作用,但过高的补贴力度对于政府来说需要承担的负担过重,且当补贴力度超过一定值时,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企业促进作用的边际效益越来越小。所以政府需合理地控制补贴力度,适当地增加补贴力度即可,同时对补贴后补贴款的使用加强监管,区别对待企业积极合作与消极合作的补贴力度,分时段发放补贴款,若企业积极合作可以适当增加补贴力度,若企业消极合作的时候可以处以罚款并收回已经发放的补贴款。

2.适当减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合作成本,增强政府和龙头企业对村集体合作社进行点对点帮扶的力度。村集体合作社的合作成本过高对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和政府都有负向的影响。通过政府补贴以及龙头企业分担成本的方式进行帮扶,可以适当减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合作成本,以此增加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更倾向于选择“合作”策略,同时也能使企业积极合作,政府也收获社会效益,从而达到适宜的合作模式。

3.加强对企业合作的监管,鼓励企业积极合作,严惩企业消极合作。当前我国关于“村-企”合作模式的政策还在不断完善,针对企业的政策只有鼓励企业与乡村合作,对乡村进行帮扶,对企业合作后的监管力度不够,甚至有些企业存在不经营合作项目,只为了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故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合作后的监管,一旦发现消极合作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同时可以鼓励村民举报,对举报行为一旦查实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以起到监督作用。

4.加强“村-企”合作模式多元化发展,鼓励乡村能人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决策。通过调研厦门市的村庄,发现目前“村-企”合作项目虽然普遍较多,但发展较好的也只是一些地理位置较好且靠近商业街的村庄,并且合作模式比较单一,大部分项目都是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企业给村集体每年固定的费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村集体在这个合作项目中充当的只是“房东”的角色,这种合作模式对于村集体来说只是每年增加了一笔收入,并没有发展当地的经济,甚至有些企业只是形式上的合作,并没有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的特色产业,故政府应该加强“村-企”合作模式多元化发展,让村集体参与到整个合作项目中去,可以通过出资等方式与企业公同经营合作项目,让村集体和企业各自发展自己作用的同时相互监督,鼓励乡村能人加入合作项目的管理中,利用乡村的人际关系可以更好地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同时合作的项目要因地制宜地发展当地产业,打造独特的乡村品牌效应,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加快乡村振兴速度。

猜你喜欢
均衡点集体经济补贴
新增200亿元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
村集体经济是如何“无中生有”的?——杨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的成长之道
壮大集体经济的武夷山市实践
交易成本理论在油田企业小修业务自营和外包决策中的应用分析
“三清一改”农民能得到哪些补贴?
新时代如何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三级供应链投资模型的评价管理
“二孩补贴”难抵养娃成本
均衡点移动的直观图示及其例析
晏平要补贴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