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023-03-07 09:4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 2023年2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污染生态

2022年是广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一年。PM2.5全年达标,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再创新低,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20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17个断面水质优良,占比为85.0%,劣Ⅴ类水体断面持续清零;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完成140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

2022年是广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改革创新,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年。通过深化审批改革、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措施、优化监管方式,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稳定经济大盘、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2年,广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广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各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落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按照“控车、降尘、少油气”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强化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监督抽查,对13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超过一半C级企业完成升级改造。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臭氧生成潜势物种VOCs走航监测,强化37家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经营活动备案企业监督管理。2022年全市新增纯电动巡游出租车1823辆,累计纯电动巡游出租车1.85万辆,占比超90%。注销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901辆。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攻坚,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以流域为体系,以网格为单元”的系统治水思路,全力开展碧水攻坚工作。编制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52项强有力措施和9份工作清单,组织制定实施“一断面一策”方案,切实巩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成果,建立健全考核断面水质异常应对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治水工程建设管理、继续做好河涌“清漂”和水域保洁工作、加大“散乱污”场所及镇村工业集聚区清理整治力度、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及水质监测预警,保障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夯实土壤环境安全基础。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思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公布全市2022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43家,分批次推进企业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

有序推进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效果评估报告等评审备案。完成140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积极妥善处置涉疫废物,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持续做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和审批工作。共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业务15件,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57项。支持资源热力电厂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掺烧处置工作,全市处理能力超过9000吨/天。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美丽广州生态建设不断深入。守牢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强化生态系统保护,持续推进“还绿于民”。新增立体绿化5.5万平方米,建成森林公园92个。全市完成珠江口红树林恢复1500亩,建成湿地公园25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2个),新建口袋公园52个。

创新环境管理举措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指导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广州市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简化报批手续,取消无法律依据和不必要证明事项48项,申报材料减少60%,切实为企业减负。修订环评豁免名录,明确30个行业89类建设项目免于环评管理,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制定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有效解决企业办事“跑多次”问题。积极探索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一套材料、同步受理、并联审批、一次办结”新流程,为项目排污许可的核发和管理做好技术服务。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豁免环评手续、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办理3项改革措施,被市政府纳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100项可推广可借鉴改革举措》。

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全力保障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跟踪服务机制,采取上门服务、靠前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对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新增专项债券项目以及重大项目,实行专人专班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项目早日落地。2022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308个,涉及总投资2540亿元,服务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35个,涉及总投资2854亿元,获得国家签约支持资金240亿元,为项目开工做好有效保障。

创新环境管理举措,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推动“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纳入广州市“多规合一”平台,将环保要求融入城市发展。制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施办法,提出豁免环评手续、简化环评编制、实行打捆审批3项联动举措,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创新开展污染土壤异地修复模式,最大程度提前释放区域性开发项目中的污染地块,加快地块流转进程。推动实施“净土开发”模式,以污染地块“先出让再修复,达标后建设”取代“先修复再出让”,在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的同时,最大程度加快储备用地出让和再开发的进度,可为污染地块再开发节省1年时间。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精准帮扶助企发展。建立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组织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网络、现场等方式提供帮扶服务。推行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目前已适用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案件45宗,累计减少罚款金额近300万元,帮助企业提升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守法氛围。做好环境信用“即时修复”,积极引导企业立行立改,对评价结果公布的2710家企业贴心服务,主动帮扶失信企业找差距、補短板,142家黄牌、红牌企业中完成环境信用修复的达113家,占比79.6%,促进了企业绿色发展。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优化一流国际营商环境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广州建设的重要一年。目前,虽然各项稳经济大盘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但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仍面临巨大的挑战。

下一步,广州市将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指导下,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继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稳经济大盘各项服务工作,为企业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保障,持续优化一流国际营商环境,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广州市将继续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作为各项工作实践中重要指导,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谋划发展的重要动力,把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

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各环境要素专项规划,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城市规划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广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和推进机制。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参与全国碳市场机构联建和承建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履约。推进南沙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以及花都区、从化区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黄埔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增城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

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继续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固定源氮氧化物治理,优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精准开展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巩固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成果。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不断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城市生态建设与修复,全面践行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城市绿化理念,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环境治理和监测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专业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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