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背景下高职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2023-03-09 09:22吴传淑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品牌研究 2023年5期
关键词:产教跨境协同

文/吴传淑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同时,《通知》中强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在此背景下,高职院校应当全面加强校企深度合作,积极探索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

在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培育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应发挥校企深度合作的优势,构建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形成贴合实际环境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发展和行业进步提供优秀的跨境电商双创人才。

一、产教联盟内涵及特征分析

产教联盟概念最初源自产学研合作,亦可视为一种产学研联合体。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在共同利益、目标以及诉求基础上集合形成的组织。相比传统的产学研合作,产教联盟强调合作主体稳定、长期、战略性合作,是校企合作发展至高级阶段的产物,也是多元主体在育人合作层面所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真正实现多方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化育人形式[1]。产教联盟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主体间是长期性的战略合作关系,依托彼此之间的优势互补和长期合作,形成长远的合作效益;第二,资源层面的互补关系。职业教育与产业二者在资源层面存在天然的互补性。构建产教联盟正是以这种资源的互补性作为基础,更是在这种资源互补过程中形成有效的协同优势,增进职业教育育人效果和质量[2]。第三,合作内容的知识性与技术性特征。产教联盟中,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是以技术和知识作为纽带形成的战略合作关系,是围绕知识与技术的互动与传播展开的,进而达到提升双方核心竞争力的目的。这是产教联盟的典型特征。总之,高职院校与企业通过产教联盟形成的新型合作关系,是一种以利用无形资源和能力为价值特征的一种战略形式。新时代下,知识依然是组织竞争的战略资产[3]。

二、构建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对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的重要价值

创新创业教育成为高职院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4]。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中,契合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进步对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的迫切需求,为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命活力。而在培养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的过程中,产教联盟发挥着关键作用。通过产教联盟整合教育、产业、市场的力量和资源,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联合体,积累巨大教育势能,共同参与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之中[5]。构建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对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的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

第一,促进高职院校建立完善的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体系。新时代下,产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已成为当今时代下企业争夺的核心资源。通过构建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可以显著提升高职院校办学市场化程度,实现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与跨境电商产业需求的无缝对接,发挥行业企业的优势,为高职院校跨境电商实践教学提供有力辅助。同时,通过构建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内部职工培训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满足企业内部队伍建设水平提升的需求。

通过构建高职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可以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各自优势的有效互补,从而提升职业院校整体育人效能。

第二,构建高职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产学研合作进入更高阶段。在国家高度重视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对现有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行总结和反思。高职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是吸收既有产学研合作经验前提下的新探索,有利于以契约形式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一体化发展的产学研联合体,在彼此对立、共谋发展的过程中提升彼此的协同性,协调主体间行为,整合各主体间的资源,最终实现人才、信息、资源的合理流动,推动产学研合作进入更高的阶段。

第三,构建高职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区域内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在产教联盟中,各主体之间是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在各主体间有效协同、深度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机整合,并提升教育资源的利用率。一方面,通过产教联盟进行深度合作可以提升区域内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率,扩大资源整合产生的规模效应,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产教联盟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参与协同育人的主体范围,吸引更多利益相关者参与到教育资源建设当中,这对于促进校企之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之,伴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快速发展及其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跨境电商行业快速发展,对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因此,为助力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高职院校与企业应当逐步深化合作,构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汇聚和调动区域内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育人实效的力量,集聚教育势能,更好地培育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专业人才。

三、双创背景下构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的具体路径

伴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在促进我国经济贸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国家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背景下,高职院校作为育人阵地必须肩负起培育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的重要任务,对接新形势下高职院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充分利用校企深度合作的优势,完善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提升创业创新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质量。构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积极探索协同育人新模式,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效应

多元主体在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中的合作育人模式是产教联盟育人机制的重要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效应,应当积极充分结合高职院校以及区域内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合适的协同育人新模式,具体而言可以尝试如下方案:

第一,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跨境电商行业学院。跨境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依赖于多方的共同努力,需要各方顺应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设跨境电商行业学院,在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进行紧密合作、协同配合,最终获得合作共赢。跨境电商行业学院可由跨境电商相关企业与高职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参与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可结合实际情况签订行业人才委托培养协议,培育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多样化人才。在跨境电商行业学院中专门设立理事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中,理事会主要负责产教联盟相关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为教学组织、实习管理、师生管理、考核管理等提供保障。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具体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跨境电商行业学院负责对协同育人质量进行监控,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用人单位评价、毕业生岗位分析及就业趋势等多个角度评价育人质量,收集准确可参考的信息,反馈到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和改进中,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实效的提升提供助力。

第二,打造产教“双师”协同育人的跨境电商工作室。跨境电商工作室由企业、学校、学生等共同构成。其中,企业技术骨干与高职院校教师发挥各自所长组建胜任协同育人工作需求的“双师型”教师团队,带领学生以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的真实项目作为开展具体的跨境电商项目。在跨境电商工作室中,企业导师凭借自身丰富的跨境电商实战经验负责为工作室运行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支持,而职业院校导师凭借自身的理论优势和管理经验着力于加强团队建设、项目洽谈等内容,学生在校企双导师的带领下成立跨境电商运营团队,在详细且明确的分工基础上,确保跨境电商项目的正常运行。通过这种模式,学生可以获得锻炼机会,企业可以节约成本,职业院校教师可以获得企业实践演练机会,是一举多赢的模式。跨境电商工作室是基于学生主体搭建和运营的一种产教融合新模式,能真正实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需求、学生个体实践需求以及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更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成本,有利于推动产教深度融合。

(二)建构多元主体间信任机制,确保产教联盟内部的紧密合作

在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过程中,需要建立信任机制,确保多元主体之间的高效沟通、增进信任感,确保形成稳定而密切的长期合作关系,从而提升协同育人过程中的协同效率与质量,增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实效,具体而言,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综合考虑各项影响主体间信任关系建立的因素,增强多元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互信。在跨境电商产教联盟运行过程中,借助这一平台实现主体之间信息相互交流与分享。在进行充分信息交流与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各主体对彼此的声誉、发展经历等因素有一个基本认识,能够在合作过程中建立起基本的信任,为后续深度合作提供坚实的根基。同时,也要求各主体在合作过程中积极加强沟通联系,从而促进跨境电商产教联盟信任机制。

第二,加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的制度建设,确保多元主体能够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分工,在主体自律与制度阅读的基础上协同配合,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并在共同育人目标的指引下共同致力于育人工作。例如,依据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内产教融合的实际要求以及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推进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共同参与的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新模式建设,并制定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章程。通过章程对以下五方面内容予以明确,既产教联盟的性质、宗旨以及法律依据;组织结构及职责,包括理事会、秘书处的职责权限以及产教联盟的共同事务;产教联盟的合作领域,包括产教联盟协同育人运行机制、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教师团队建设、资源共享、社会服务与科研等;联盟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产教联盟的加入与退出方式等。通过完善跨境电商产教联盟章程建设,明确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及具体分工,形成对各自的共同约束,增进各主体之间的互信。

总之,在实事求是、公平透明的基础上,明确各主体的职责划分与权利义务,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划分,确保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形成有效的信任机制,并强化信任机制对产教联盟运行的积极作用,确保产教联盟在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产教联盟协同育人

为促进高职院校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主体之间信息共享、高效沟通、利益协调,具体如下:

第一,建立通畅的沟通机制,确保主体间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产教联盟协同育人需要借助通畅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渠道,确保相关信息、合作需求得以及时发布。例如,建立高职院校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在线平台,及时公开各成员单位信息、合作需求、合作项目进展等一系列信息。依托在线平台予以呈现,联盟成员可以便利地访问和获取最新信息,保持联盟成员信息。

例如,建设产教联盟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盟成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沟通。同时,从制度层面对产教联盟成员间沟通涉及的各项环节予以明确,建立完整的信息收集、归类、传递等制度,确保能够反映联盟运行状态的信息在联盟内部得到有效传递和共享。

此外,应通过建立平等对话平台确保联盟成员进行定期沟通,避免因沟通不足导致信息偏差而出现合作隔阂。在同等发言权基础上保持交流,避免隔阂,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有效协同,对于产教联盟的长效运行以及协同育人成效的提升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在高职院校跨境电商协同育人过程中,通过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可以对联盟成员签约、职责履行等予以约束和监督,确保联盟成员能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职责与义务,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利益纠纷。在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保障下,各成员之间进行有效的协调合作与沟通,确保产教联盟协同育人各项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真正地体现出产教联盟的优势,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优秀的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

(四)建立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提升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实效

为提升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实效,必须要建立完善的育人机制,并从协同育人团队建设以及协同育人基地建设等层面入手,为协同育人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具体而言:

第一,通过整合产教联盟成员的优势,凝聚优势的教育力量,打造“双师型”教师团队,满足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通过产教联盟行业学院的成立,凝聚优势的教师队伍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实现企业技术力量与高职院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共建协同育人团队,增强高职院校培育创新创业型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的师资供给。例如,搭建校企人才培训平台,实现人才的交流互动与深化学习,促进校际、校企之间的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高职院校的师资结构等。

第二,加快协同育人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应以产教联盟建设为契机,积极吸引更多主体参与到高职院校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当中,整合多方优势,聚合优质的教育资源、企业资源及科研资源,打造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实训实习基地,满足高职院校跨境电商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实践基地的迫切需求,共同借助产教联盟的合作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为高职院校教师提供接触实战的机会,为企业节约人才成本以及员工培训等提供助力。

总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确保各主体协同联动,促进高职院校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效能最大化。

四、结语

总之,构建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是新时代下顺应国家政策、因时而谋、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必然要求和趋势,更是推进校企合作进入高级阶段的必然要求。因此,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必须通过跨境电商产教联盟进行深度合作,积极探索符合市场化需求的高职院校跨境电商育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环境的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跨境电商产教联盟协同育人机制的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提供创新创业型的跨境电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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