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惠全书》民本思想探析

2023-03-09 05:19孙劲松温珍金
关键词:全书思想

孙劲松, 温珍金

(武汉大学 a.国学院, b.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福惠全书》成书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是清代最具影响力的官箴书之一,有“清代县政百科全书”之誉,作者是黄六鸿(1630—1717),清代江西新昌(今江西宜丰)人。康熙九年(1670),黄六鸿以举人为山东郯城县令,后改河北东光县令,后又入朝为谏官,官至礼科给事中。他在两任县令期间颇具政绩,对治理州县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体会,去官后留下官箴巨著《福惠全书》。目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黄六鸿和《福惠全书》的历史考证、州县治理、政教关系、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文书制度、荒政思想、慈善思想、马政、坊刻等方面,如:龚汝富等从黄六鸿独特的家世背景和宦游经历出发探讨他在州县吏治的经验智慧[1];柏桦对《福惠全书》中的施政原则及州县诉讼程序进行了分析[2];陈晓敏对《福惠全书》所记载的官方文书制度进行了分析[3]。但对于《福惠全书》的民本思想则鲜有论及,而此问题是该书的核心内容,有必要加以深入整理研究。

一、“民本”是《福惠全书》州县治理的思想主旨

黄六鸿有着丰富的州县治理经验,《福惠全书》主要是阐述州县治理者的政务活动和思想主张。“夫是书也,乃政治之事也。”[4]1在《福惠全书·自序》中,黄六鸿开篇明义,阐明这是政事治理的事情,而“以民为本”是其政事治理的思想主旨。

(一)《福惠全书》书名体现民本思想主旨

对于书名的意义,黄六鸿在《福惠全书·自序》中进行了解释。“‘福’者,言乎造福之心也”[4]1,是指为政者要时刻心存造福百姓之心。“‘惠’者,言乎施惠之事也”[4]1,是指为政者在州县治理的过程中要施行惠民之事。“‘全’者,统一州邑之政而皆具是也”[4]1,是指统括一个州县所有大大小小的政事,从筮仕起,到升迁止,一应俱全。对“造福之心,施惠之事”这八个字,黄六鸿进一步指出:“夫欲存兴利除害、谨始慎终之心,是即造福之心也。及乎利之兴、害之除,始终之克谨克慎,是即推造福之心而行施惠之事也。合政之大小、任之始终,无一心而不存造福,即无一事而不为施惠。”[4]1黄六鸿认为“存兴利除害、谨始慎终之心”就是“造福之心”;“利之兴、害之除,始终之克谨克慎”,将“造福之心”具体落实到州县治理中,让百姓得到实际的受益就是“惠民之事”。在州县政事治理的各项工作中,不管事情大小,无论时间早晚,都可以用“造福之心”来做“惠民之事”,可谓克谨克慎、谨始慎终。为进一步明确这一思想主旨,黄六鸿在《凡例》中着重说明了该书“福惠”的民本思想主旨:“所以称精明而昭誉闻,皆在乎是,不独刑名、钱谷诸大务,造福施惠于百姓已也。”[4]3又说:“故牧宰以造福存心,必能洁己爱民,有其实矣;以惠为政,是能力行善事,有其施矣。”[4]4

(二)民本思想贯穿为官之道的始终

古人初踏仕途、第一次做官称为“筮仕”。《福惠全书·筮仕部》中载:“方其待次之时,必先有以定其志,而后敷政临民,皆有所从事,而不为境遇邪说所惑。其于自奉也,须拚咬断菜根,仍是穷酸本色;其于爱民也,务令家丰俗厚,不为荒陋颓风;其于政事也,率身为之先,而夙兴夜寐,不敢云瘁。”[4]1黄六鸿认为,官员参加谒选后,要以“爱民”思想定其志,咬得了菜根,耐得住穷酸,不被境遇邪说所惑,以家丰俗厚为目标。对于各种政务均要率身先为,勤勉而行,在《福惠全书》中就多次出现黄六鸿为体察民情或涉及案件问题而单骑前往调查具体情况的记载。

接受任命、走马上任称为“莅任”。在《福惠全书·莅任部》中,黄六鸿指出,只要是涉及到民的事情,无论大小都要谨慎对待。“买办一事,虽为末节,然官与民通财,最易招谤,亦易见奸。”[4]45以“买办”为例,认为事情虽小,却有官与民的钱财往来,如果不注意,会影响为官者清廉的声誉,“必以不赊取行户为清廉之事实”[4]45。就算出行办公,黄六鸿都坚持自备饮食,不允许跟随的衙役向百姓索要盘缠酒钱,认为有伤清廉。如有衙役“借端科敛”,必将“重究不贷”。

任期结束,离任升迁。《福惠全书·升迁部》中载:“及一旦幸获升迁,离任有日,而清夜扪心自问,造福于地方者何事,施惠于百姓者何人?”[4]583黄六鸿认为,离任升迁时要不忘反思,是否做到了“以造福之心,行惠民之事”。临升迁之际,还不忘反思是否造福于地方,是否施惠于百姓,可以说民本思想贯穿了黄六鸿为官之始终,也是贯穿《福惠全书》的一条主线。

二、《福惠全书》以民本思想指导州县治理实践

“中国古代官箴的政治智慧,在看似形而上的律己律人的道德立命、固本守正和忠君爱民等议题背后,实际上蕴藏着具体细腻的治理环节,体现了东方行政管理突出人治的治术特征。”[5]《福惠全书》在十四部具体政事中,每一部开头都设有“总论”,以说明这一部的主旨思想和方法原则,体现了在具体治理环节中的治术特征,在各部“总论”中也体现了民本思想主旨。如在《福惠全书·清丈部》“总论”中提到,“以致农业废弛,稼殖蹂践,甚非所以恤民省事之意也”[4]175,清丈是围绕着恤民省事的原则进行的。又如在《福惠全书·刑名部》中关于盗贼部分的“总论”中提到,“夫盗亦民也,或上而失其所以为教,与下而失其所以为养,以至于此也”[4]308,对于盗贼问题,认为盗贼也是民,要对其有教有养。又如在《福惠全书·典礼部》“总论”中提到,“至于祈祷雨旸,弭禳灾变,挽天心而补救农功,是又民事之大者也”[4]440,进行祭祀典礼也是基于应天道、顺民心的目的。《福惠全书》在各部“总论”中多有阐明民本思想主张,并以此为宗旨来编撰本部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们从刑罚、财税、教化、劳务等几个方面加以阐释。

(一)刑罚实践中的恤民思想

州县事务纷繁复杂,黄六鸿认为,钱谷和刑名最为重要。两相比较,刑名更为重要,“有司以钱谷、刑名为重,而刑名较钱谷为尤重”[4]2。其原因是,“夫钱谷不清,弊止在于累民输纳;刑名失理,害即至于陷人性命”[4]2。

首先,黄六鸿指出犯亦是民,对其要有体恤之心。《论语》有云:“不教而杀谓之虐。”(《论语·尧曰》)。黄六鸿继承这一思想,指出:“夫盗亦民也,或上而失其所以为教,与下而失其所以为养,以至于此也。上失其教,则不知礼义之所遵,刑罚之可畏,而民易于陷法;下失其养,则不知贫困之当守、财利之未可苟得,而民相率为盗。”[4]308盗贼也是民众的一分子,之所以行盗窃之事,主要有两个原因,“上失其教”和“下失其养”。地方政府不在教化百姓、化民成俗上下功夫,则百姓不懂得礼义廉耻,不敬畏刑罚法律,就容易以身试法。地方政府没有富民养民的举措,人民穷苦又不能安贫乐道,必然是见利忘义,做出偷盗之事。“则是盗也,乃上之始而驱之。及其入于盗,又从而禁之、戮之。不亦甚可悯哉!”[4]308这些盗贼,实际上是被官府逼迫所致,实在是令人怜悯。所以,地方官员要教化民众,体恤民众,富民养民,这样就可以使盗贼消弭于无形。“久之,渐事于农桑,遂化为良民而不知觉,其意不过止之于未形,冀以全其生耳。”[4]308将这些可能成为盗贼的人,逐渐教化成自力更生的良民百姓,以避免刑罚制裁,这是刑名之道的最高境界。

另外,黄六鸿还强调要实行保甲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人人防盗,相互监督,让人不能也不敢犯罪。他还注意到了保甲制度的流弊,地方上建设栅濠和瞭望台等工程,应该让富人多出钱出力,“盗贼窥伺,多系绅衿富厚之家”“恃势自人倨、偏累小民”[4]431,不能因为富人在乡里有势力,就让穷人多出力。这也体现了黄六鸿的恤民思想。教化与预防手段都不是万能的,总有一些人会以身试法。即便是犯了罪的人,对其也要有体恤之心。黄六鸿认为,在酷暑或者寒冷天气要减少或免除笞杖等刑罚,“所以慎刑狱、恤民命也”[4]198。他还举例,在东光县(今属河北沧州)当县令的时候,“方隆冬听讼,有一老人跪阶下,而体战栗不止。鸿命讯之,对曰:‘病初起冒寒,故战也。’鸿亟令掖之至廊内,以热姜茶饮之。良久,战乃止。若待讼毕而后起,老人之命不几毙于阶下耶?故为民父母者,当无所不存其恻隐也”[4]198。他在寒冬审问老病之人时,送姜汤给其驱寒,加以体恤关怀。即便对待死刑犯,也体现了仁民爱物之心。“其盗拟罪已定、监候缓决者,若此盗无后、其妻尚可生育者,查身无夹带,准令入监看视,别置一室,暂为歇宿,每月一二次。若得少延一脉,使不斩其宗嗣,亦法中之仁政也。”[4]333-334对于判了死刑又暂未执行的人,如果他没有子嗣,可以安排单独住房让其妻子定期探监,期望帮助他留下子女以延续香火。这也是体现了古代司法实践中的恤民爱民思想。

其次,黄六鸿提出要杜绝冤狱,尽量避免株连。黄六鸿在《福惠全书·刑名部》“总论”中指出:“夫人情之诡诈伏匿而难于穷诘者,莫过于狱讼。……然当之今日,剽掠攻击,殴夺愤争,所在皆是,与夫豪强之欺压愚懦,叛逃之诬害善良,谲诈多端,状态百出……务期狱鲜遁情,民无冤累。”[4]183造成狱讼不断的原因,是人心不古,诡诈多端。地方官一定要明察秋毫,秉承公心,认真审理案情,尽量减少冤情,让百姓能够不受狱讼冤累。

对于命案,他指出有真有假,“真者不离乎七杀:曰劫杀,曰谋杀,曰故杀,曰斗殴杀,曰误杀,曰戏杀,曰过失杀。假者,不离乎自缢、投河、自刎而已。七杀之中,惟谋、故、斗殴抵命,犹必有致命真伤。检验身尸,比对凶器,果系真杀方定抵偿。若不行检伤对器,虽是真杀,不准抵命,所以防冤诬重生命也……”[4]247在七种他杀案件中,只有谋杀、故意杀和斗殴杀三种需要抵命。然而人命之重,并不能简单定案,需要仔细检验尸身、比对凶器。如果证据不完整,即便是真凶,也不能轻易判处死刑。黄六鸿对于人命如此审慎的态度,是基于重视百姓生命的用心,不忍心看到冤假错案的出现,即儒家的“不忍人之心”。

黄六鸿对于人命的审慎态度,与康熙皇帝“慎杀重生”的观念相契合。《庭训格言》载:“训曰:天道好生。人一心行善,则福履自至。观我朝及古行兵之王公大臣,内中颇有建立功业而行军时曾多杀人者,其子孙必不昌盛,渐至衰败。由是观之,仁者诚为人之本欤!”[6]39又载:“训曰:昔时,大臣久经军旅者,多以人命为轻。朕自出兵以后,每反诸己,或有此心乎?思之,而益加敬谨焉!”[6]74自古有很多“文官好战,武将不好战,却又无法畏战”的案例,大抵是经历过战争才能体会“兵者凶器也”和人命之重的深切感受。康熙皇帝有过三次亲征,从以上教育皇子重视人命的格言可以看出,他对于征伐和人命都有着非常审慎的态度。其论证也有理有据且逻辑严密:一是借用天道有生生之德,强调要好生、慎杀、行善;二是总结过去经验,多杀人者,其子孙必致衰败;三是结合自己亲征的经验,每次反省,谨慎对待人命。“君为臣纲”在清代依然是臣子的伦理纲常,黄六鸿对人命的审慎态度,与康熙皇帝“慎杀重生”的观念多有契合,并以“不忍人之心”的理念贯穿全书。

《福惠全书》还提出,要尽量避免株连,如果在本地抓获强盗,“其妻不必拘禁,以盗案从无并坐其妻之例”[4]333。如果将其妻子收监,就可能被狱卒污辱。如果盗贼携家口潜逃时被抓,“未免连妻子起解,解到,家口取保。无保者,或另择谨密空室,着媒稳婆暂行看守”[4]333。盗贼妻子一同被抓,应当尽快找人取保。若无人取保,就找可靠的女性在严密合适的地方看守。这体现了尊重犯人家属、避免株连无辜的恤民思想。

(二)财税收缴工作中的便民思想

收缴皇粮国税、分派徭役是基层官员的重要工作,事关国家经济与社会的运行。但如果收缴数额不符,收缴方式不对,收缴人员安排不当,稍有不慎就会把民众推到难以生存的困境。在财税工作中尤其要考虑如何利民便民,让百姓少受其累。

钱谷的征收,主要有五项工作要点:催征、比较、折贮、解给与漕项收兑。“催征有法,而百姓不得受其累;比较有法,而胥里不得播其奸;拆贮有法,而侵蚀之弊可免;解给有法,而款项之数可清。求其欺官侮典、盗饷逋粮,得乎?至于漕项,惟收之便民,而塞仓中之漏卮;兑之便丁,而杜帮中之掯柄,则钱谷之司,庶无余事矣。”[4]109这五项具体工作,都体现着善行其法和利民便民的思想。催征指催促征收田赋租税;比较指征收钱粮的方法,如立一期限,至期不能完成,须受责罚,然后再限日完成;折贮指拆封、并簿、贮银等过程;解给指上交和发放;漕项收兑,“漕项”指除应纳漕粮正税外各项附加杂税的总称,“收兑”指收进和兑换银钱。以上五项工作均是围绕着“便民”这一思想主旨展开的。

杂课,指钱粮类中的杂税,其特点是数额小而名目多。“为有司计,毫末之征,惟厘太甚,不必过求……是又司牧留有余不尽于穷民者。天将贻有余不尽之报于子孙,则所得宁止钉头之屑屑哉!”[4]161黄六鸿认为,杂税是毫末之征,不必过于苛求,对待杂税应“留有余不尽于民”。在征收时稍微留有余于百姓,虽数额不多,却可以“活父母妻子”。黄六鸿还特别注意防止奸胥猾棍对穷苦百姓的压榨,并出示晓谕,如有胥吏私自恐吓收取多余杂税,一律不准擅给,违者重究。对胥吏严苛而对百姓宽厚,是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中的一贯态度。

(三)教育工作中的化民思想

《礼记》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礼记·学记》)《福惠全书》也非常重视教育教化工作,要求地方官员要亲自讲学,传播圣贤之道。《福惠全书·教养部》“总论”载:“夫古者州县之长,莫不以教养为先,而催科次之,刑罚又次之。”[4]464其原因是:“盖民无以教,则不知孝悌礼义,而犯上作乱之事,无所不为;民无以养,则不能仰事俯育,而流离转徙之忧,势必难免。”[4]464如前文所述,“止盗于未形”最好的方法是教化,如果能止盗于未形,当然是善之善也。这是一种理想、应然的状态和为政者努力的目标。

因此,黄六鸿非常重视讲学工作,“夫讲学,盖以阐明性道之旨,绍续圣贤之统要,必躬行实践,造谊精深,而非外务虚名,以博驰声誉也”[4]479。讲学是可以接续圣贤血脉,阐发性道之宗旨的大事。对待讲学一事,不能为了自己的虚名和声誉而做,要以绍续圣贤为志,亲力亲为,躬行实践。讲学,有教民化民的功能,虽然不能立即取得显著的政绩,却是功在千秋的事情。黄六鸿认为,像讲学这样的事情,要力行并且深耕。他还亲自整理了“学规二十条”“仪规二十四条”等,认为非常适合作为讲学的内容,对于移风易俗、淳化人心都大有裨益。

除了儒家的圣贤之道,帝王的训示也是地方官员宣讲的重要内容。针对百姓的治理,康熙皇帝有《圣谕十六条》:“一、敦孝弟以重人伦;二、笃宗族以昭睦邻;三、和乡党以息争讼;四、重农桑以足衣食;五、尚节俭以惜财用;六、隆学校以瑞士习;七、黜异端以崇正学;八、讲法律以儆愚顽;九、明礼让以厚风俗;十、务本业以定民志;十一、训子弟以禁非为;十二、息诬告以全良善;十三、戒匿逃以免株连;十四、完钱粮以省催科;十五、联保甲以弭盗贼;十六、解仇忿以重身命。”[7]黄六鸿认为《圣谕十六条》是与《尚书•虞书》同样重要的治国文献,“自唐虞以迄今兹,若我皇上《上谕十六条》,其词约旨深,夫非与《虞书•帝典》并垂于不朽欤!”[4]466认为有“敦伦重本,睦族和乡”“崇教化以隆风俗,谨法令以保身家”[4]466-467的作用,故将其列在《教养部》的首篇。“我皇上何其爱民之切、望民之深,如此惓惓之无已也,则是与唐虞共跻斯民,于时壅风动同一盛心哉!”[4]467黄六鸿对于康熙皇帝的爱民之心和《圣谕十六条》是十分推崇的,认为“讲读上谕”对教民、化民意义重大。

黄六鸿认为,为政者要心存爱民之心,时刻以民生为念,重视对百姓的教化和养育,不要汲汲于钱谷和刑名。如此经营数年,所治理州县自然民风淳朴,家家富饶,这都是重视教养带来的成效。

(四)农田水利工作中的劳民思想

康熙皇帝在《庭训格言》中说:“故劳之适所以爱之,教之以劳真乃爱兵之道也。不但将兵如是,教民亦然。故《国语》曰:‘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6]56康熙皇帝认为要重民爱民,但爱民不能溺爱,要“教之以劳”,在生产劳动中激发善良的品德,避免逸过则淫的后果。而黄六鸿认为的“劝农功”等十一件力行的善事,则是在州县官员层面可以直接操作的“教之以劳”的具体工作。

黄六鸿在“教之以劳”的具体工作中又特别强调“劳民以养民”。他在《凡例》中提到:“以劝农功为致养之源,而修水利、垦荒田、敦节俭之类继之,愿在上者之并宜勉图也。他如荒政为备灾之至计,邮驿为冲剧之深累,俱可弗预谋而亟厘乎?故次《教养》而并列之。”[4]1黄六鸿认为,农事是劳民以养民的源泉,其次是修水利等。另外,荒政为百姓歉收之预备,也可归为教民养民大类中。

劳民以养民,首重农事。黄六鸿对待农事的做法主要有两点:一是劝农,二是助农。在劝农方面,认为是“事有近于迂阔而实关乎本计者”[4]491的大事。古代有很多关于劝农的典型事迹,“及庶民方耕之际,守令亲出于郊,农之勤于耕作者,为之簪花饮酒以劝之;农之荒于耕作者,为之酌水以耻之”[4]491,古代通过“簪花饮酒”来表彰勤于农事的民众,通过“酌水”这一轻微的惩罚让荒于农事的民众感到羞耻。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中也提倡这一方法,目的是让民众能够竞相力作于农事,起到劝民于农事的效果。除劝农外,黄六鸿还特别注重助农,实际地帮助民众解难纾困。《孟子》云:“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孟子·梁惠王下》)意思是春天看一看春耕的情况,救济一下无力耕种的民众;秋天看一看收获的情况,救济一下收成不好的民众。看到无牛耕种,无粟播种的民众,黄六鸿提出可以借钱或借种子给民众,待秋收时,“止偿其本而免其息”[4]491。这样,民众就会感戴为政者的恩德,尽心尽力于农事。

其次,劳民思想还体现在修水利等工作中。《福惠全书·教养部》“修水利”一条载:“有司诚能爱民,视四境之土田如己之庄产,四境之农夫如己之佣佃,于农功既毕之后,单骑裹粮,亲为相其地势,谕以勿惮一时之劳,终享百世之利。”[4]492对待修水利这一项工作,也体现了黄六鸿的爱民思想和为民众的长远考虑。黄六鸿认为,民众因贫富不齐、智计不一,只能坐视旱灾、水灾,要靠为政者来统筹组织。在具体方法上,为卑洼之地筑堤坝,“旱则闭而蓄之,涝则启而泄之”[4]492;为仰亢之地引河渠,“旱则灌溉有资,涝则流行无碍”[4]492。做到这些,既可以尽其地力,又不用忧患天时。黄六鸿认为,水利修整完善,也是有助于农事,是为政者必须要做的基础性工作。

最后,荒政是应对天时不利的预备工作。《福惠全书·荒政部》“总论”载:“知岁不能无歉,必先有以预备之,使其当歉而不受其歉之灾。”[4]503为应对灾年歉收,在收成好的时候要多注意积贮,有余就收入粮库。积累多了,在灾年歉收的时候就可以用来赈济,就算遇到天时不利也不会给民众造成太大的灾难。在赈济的方法上,古代一般常用的是“给米银”和“设粥厂”两种方法。黄六鸿在《福惠全书·荒政部》中也是沿用这两种方法,并且对“给之不均”“给之不足”“侵渔守候”和“冒支失领”等现象和行为进行了杜绝,主要方法是:先亲率里社耆老,逐户清查登记贫穷、鳏寡、老疾等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分“专给银”还是“专给米”的给付方式,“专给银”的就其家散之,“免令穷民奔走”;“专给米”的必须逐户到仓亲领。“给米银”和“设粥厂”一般认为是救荒下策。除了基本的赈济方法外,黄六鸿还提出“以工代赈”这一劳民以养民的方法。“如有陂泽可渔,山林可采,许其樵捕,或供食爨,或资售卖,以赡其生。少壮可任力者,为人佣工糊口,又获其值,以资家计。”[4]514古代为节约资源,在特定时期有休渔禁伐等禁令。在灾年歉收时就可以放开禁令,渔民可捕鱼,樵夫可砍柴,让其自力更生。没有技能但年轻力壮的,可以受雇于官府帮助赈济工作,既可养活一家老小,也可减轻官府赈济的工作压力。另外,还劝募本境医生为患者诊治,所用医药,造册呈报,核明后由州县报销。这些都是“以工代赈”劳民以养民的实际可行方法。

三、《福惠全书》民本思想溯源

(一)对儒家“不忍人之政”的继承弘扬

儒家对中国古代主流文化和民本思想有着极其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后世董仲舒、孔颖达、朱熹等历代大儒的民本思想在内容上虽有不同程度上的差异,但在民本思想的基本理论、基本思路、主要命题、理论结构和价值意义上都具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民本思想最早来源于孔子的“仁学思想”和孟子的“仁政学说”。黄六鸿作为传统儒家培养的封建士族,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儒家民本思想的影响。如“一本于存造福之心,行施惠之事,而与子舆氏推‘不忍人’之一念而窃有合焉”[4]3。“《孟子》曰:‘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孺子入井,匍匐救之,是不忍之所生也。若彼之绁绁累累,腐肉残肤冻饿且死,较之孺子,不更惨耶?由是不忍之心,而推之不忍之政,则除其惨毒,禁其谋害,洁其居处,赈其衣食,有不待辞之毕矣。”[4]246孟子“仁政学说”最为核心的理念是“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这一点在《福惠全书》中可以说是展现得淋漓尽致,黄六鸿甚至将其奉为圭臬。在《福惠全书·自序》中两次说明“存造福之心,行施惠之事”的民本思想是来自孟子的“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并且认为两者深度契合。这一理念,在黄六鸿的所有州县治理工作类别中,《福惠全书·邢名部》是最具说服力的。因刑罚之重关乎百姓生死,黄六鸿认为不可不慎,要“皆从圣贤不忍人立念”[4]217。相较于孟子为说明“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而用的“孺子入井”的例子,黄六鸿认为在刑罚中的谋害、冻死、饿死等现象,更让人感觉惨痛,更应奉行“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

孟子的“仁政学说”是一种美好的思想理论,而黄六鸿却将其运用到了州县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呜呼!吾先圣之德化美绩,彰彰具在。诚能奉而行之,中都之治可复见于今日,此即孔子知本之治也。而大禹之泣罪,曾子之哀矜,是皆有见于此乎?夫为政者,亦思其本而已矣。”[4]246“德化美绩”是古代为政者治民理政的理想目标。要想达到此理想目标,就要“知本之治”,要“思其本”,这个“本”就是“以民为本”。

黄六鸿在继承孔子、孟子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创造出了“以造福之心,行惠民之事”的民本思想。正是因为黄六鸿的民本思想以孟子的“不忍人之政”为思想渊源,并加以发挥创造,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民本思想,且运用于指导自己的州县治理工作,才成就了《福惠全书》的影响之大。

(二)清初君王的仁政爱民思想

黄六鸿两任县令都是在康熙年间。在《圣谕十六条》《庭训格言》等文献中,康熙皇帝多次论及“民贵君轻”的思想,如“君为民神之主,贵矣”“立国之本有三:庶民、社稷、君主”,提出要遵循古人“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的训诫,认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本思想),“无非为民祈福也”(立社稷的目的),“天生民而立之君,以为民也”(立君为民)。康熙皇帝不仅自己重视民为邦本,并且在对皇子的训诫中也多次强调这一点。《庭训格言》载:“训曰:仁者以万物为一体,恻隐之心,触处发现。故极其量,则民胞物与,无所不周。而语其心,则慈祥恺悌,随感而应。凡有利于人者,则为之;凡有不利于人者,则去之。事无大小,心自无穷。尽我心力,随分各得也。……训曰:仁者无不爱。凡爱人爱物,皆爱也。故其所感甚深,所及甚广。在上,则人咸戴焉;在下,则人咸亲焉。己逸,而必念人之劳;己安,则必思人之苦。万物一体,恫瘝切身,斯为德之盛,仁之至。”[6]23康熙皇帝深受儒家文化熏陶,他尊崇孔孟,学宗程朱。可以看出,康熙皇帝关于“民”的论述,既有先秦儒家“仁者爱人”“立己达人”思想的影响,又有宋明时期“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等思想的影响。他认为要“尽我心力”去爱民利民,做到了就是仁德之盛事。黄六鸿在《福惠全书》说:“我皇上孜孜图治,念切民生,遇荒歉则输金辇粟,弗啻数千万;逢水旱则蠲新免旧,动辄十余年。以暨畿甸巡行,扩视民如伤之仁。若迫闾阎之艰苦,特命大吏察省,拯助频加。深宫默虑,弘无远弗届之德,每惓畎亩之灾眚,分遣廷臣督勘,殷忧备至。其所以爱育元元,自书契以来未尝有也。”[4]2从黄六鸿的角度看,康熙皇帝“念切民生”,广施仁政,有“视民如伤”之仁。“视民如伤”出自《左传》:“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左传·哀公元年》)又见于《孟子》:“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孟子·离娄下》)“视民如伤”形容帝王、官吏非常顾恤民众疾苦。黄六鸿在《自序》中说“其所以爱育元元(指百姓),自书契以来未尝有也”[4]2,“求其所以仰副皇上爱民之盛心,以施惠于百姓者”[4]3,可以看出,康熙皇帝的仁政举措和爱民思想也是《福惠全书》民本思想的重要来源。

(三)黄六鸿及清初士大夫的治理实践

理论来源于实践,《福惠全书》民本思想同样是源自当时的州县治理实践。

其一是两任知县的为官经历和州县治理经验。在《福惠全书·自序》中黄六鸿自述道:“鸿昔待罪郯、东二邑,值冲烦之地,处凋敝之余,日鞅掌于簿书,奔驰于负弩,一不幸而读礼,一未几而量移。”[4]2-3黄六鸿先后担任了郯城、东光两县的知县,其民本思想也是来自于他治理州县的实践经验。“其各条之内,俱谬抒狂瞽之见,及鸿之已试而有效者附载之。”[4]3可见,《福惠全书》中处理各项政务的方法举措,很多都是黄六鸿试验后的提炼总结。

其二是受家族和妻族中为官成员的熏陶。一方面是受家族中伯父黄国琦的影响。黄国琦先后任福建建阳知县和莆城署县,且在任内多有善政。黄国琦早年乏嗣,黄六鸿周岁时便被过继给黄国琦为嗣,黄国琦一直视黄六鸿如己出。黄六鸿对其伯父的为民利民的善政可谓是耳濡目染。另一方面是受妻族中岳父邹维琏的影响。邹维琏是晚明官员,崇祯年间曾任福建巡抚。黄六鸿引用其岳父邹维琏的话作为判断“名贤”的标准:“居官不能为名宦,在籍安能为乡贤?”[4]462而关于名宦,黄六鸿解释为:“夫所谓名宦,必当时德泽及于民生,爱戴深于百世,后人思其遗烈,久而不忘,为之建祠绘像,以表德报功。”[4]461黄六鸿“德泽民生”的为官理念与其岳父有很大关联。

其三是受清初士大夫实践经验的影响。清初官箴书的受众主要是州县官员。州县官员中的有志之士希望通过官箴书来表达政治理想和职业素质,积累了一定的州县治理经验。《福惠全书》也多有受到清初士大夫州县治理经验的影响。如在《福惠全书》中多次提到《未信编》,“惟古杭潘君月山《未信编》,指陈事理,深中利病,颇多采入”[4]3。《福惠全书》对《未信编》的内容多有采用。此外,《未信编》在民本思想方面也较为重视,“兹复得卒业所为《未信编》三集,条分缕析,无一言不从忠君爱民起见,无一字不从仁心义路宣猷”[8]6;“其于出身加民,不能撙节物力,体贴人情,成法具在,岂即上理耶”[8]7,可见,《未信编》也是围绕着“民本”这一思想主旨展开的。“民本”,在清初的官箴书中应是形成了普遍共识。

《福惠全书》的民本思想是以孟子的“不忍人之政”,清初君王的仁政爱民思想,黄六鸿自身为官经历经验及清初士大夫的州县治理经验为思想来源,既有思想理论的基础又有实践经验的支撑。

四、余 论

《福惠全书》将“以造福之心,行惠民之事”的民本思想转化为实践层面的方法原则,并运用于州县治理的各项事务中。《福惠全书》中每一部的“总论”中都会提出处理这一类事务的理念和原则,其后则罗列总结相应的具体方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福惠全书》是黄六鸿作为县令对州县治理的经历、经验和体会的记录和总结,内容涉及谒选、之官、卸事、钱粮、徭产、刑名、庶政、教养等各类,且事无巨细,言之甚详。关于《福惠全书》的价值和地位,《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指出:“凡入仕当官,有所关系之事,虽属细枝末节,亦必指陈其要,俾司牧者触目惊心。”[9]《藤阴杂记》载:“坊间盛行,初仕者奉为金针。”[10]《思益堂集》载:“此书今尚行,凡初仕者,几于人置一编。”[11]可见,《福惠全书》在当时非常流行,几乎是清代州县初仕者治民理政的指导书和参考书。“从民本思想的基本思路出发,可以推导出中国古代统治思想的基础框架乃至全部内容。”[12]《福惠全书》的基础框架和各部类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本思想这一主线进行贯通和梳理。

《福惠全书》民本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其历史条件,与我们今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有很大的不同,但其在民本思想指导下的治理实践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和进一步阐发。党的二十大提出“两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13]。从“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等方面来看,都是与“民”相关。民本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切入点,将民本思想融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可以让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更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可以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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