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楚历研究综述

2023-03-13 00:12孙梦婷吕传益
社会科学动态 2023年1期
关键词:纪年历法楚国

孙梦婷 吕传益

历法是人们根据天象来判别节气、记录时日、确定时间计算标准等的方法。根据前人研究,中国古人很早就开始制定历法,最晚在春秋时期进入科学制定历法的阶段①。但是,由于缺乏传世文献记载,人们对战国时期历法的认识存在严重缺环。不过,随着大批楚地简帛材料出土,使楚历成为当前极少数可以展开探索的战国历法代表。楚历在早期历法研究中有着几乎无可取代的特殊地位。

最早对楚国历法的研究缘于对楚国大诗人屈原生卒年月的探讨②。为了计算屈原生辰,确定《离骚》中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所指具体年月日,需要考证诗文中使用了哪一种历法③。不过,后来即使出土材料中有专门记录楚国历法的信息,前人仍旧将其置于 “三正” 之中讨论,直到学者陈久金将这种历法称之为楚国历法④,这才让 “楚历” 成为专有名词,乃至独立的研究主题。

纵观前人研究,自 “楚历” 概念正式提出以来的40余年间,已经有不少中外学者对楚历的相关问题进行过探讨,有些学者还曾为之发生过针锋相对的激烈争论。总体而言,相关研究基本上都在围绕着楚历是何种建正及其衍生出的岁首所在等展开的讨论,间或有历谱复原、历法参数、纪时制度等方面的探索。关于楚历研究的介绍,目前笔者仅见陶磊《〈日书〉与古历法研究综述》一文 “关于楚历的讨论” 部分有过专门提及⑤。该文当时就存在一些疏漏,时隔多年,楚历研究又有一些新的进展,有必要进行补充介绍。因此,我们对这些成果按照 “楚历建正” 、 “楚历岁首” 和 “楚历其他相关研究” 三类分别介绍。

一、楚历建正

不少研究楚历的学者都曾对楚历建正的问题进行过讨论,只是有些学者没有给出明确的结论⑥。到目前为止,楚历建正研究曾有过子正说、丑正说、寅正说、亥正说等四种观点。

(一)子正说

完全支持子正说观点的学者不多,仅见陈久金和潘啸龙⑦。其他持相似观点的学者,如王胜利⑧、何幼琦⑨、林素清⑩等人仅认为春秋早期楚历为子正历,到战国时已经发生变化。

陈久金将楚辞中的 “孟陬” 释为周正的正月,由此认为战国楚历是周正历。对此,王胜利持不同看法,他认为:第一,依据楚辞等文学来确定建正问题并不十分可靠,《诗经》可以为例;第二, “将‘孟陬’断定为周正正月,是不准确的” 。其后,何幼琦也反驳了陈久金的观点,认为陈文所作推论的前提是 “司马迁对‘陬’的理解有误” 。

潘啸龙则认为从春秋到战国末期,楚国一直使用子正历,主要依据是楚代月名与四时的对应关系。他认为云梦秦简《日书》中的代月名冬夕、夏夕等反映的是一种子正历法,数字月是楚被占领前的月名,在许多其他出土战国材料中都可以见到,进而判断楚国一直在使用子正历。潘啸龙还认为,战国时期楚国存在 “周、夏二历并用的情况” ,特别是楚国民间行用夏历,可方便安排农事。实际上,先秦时期的春夏秋冬并不一定指代四季。例如,子正历的春正月在寅正历中就是冬十一月,同一个月不可能既是春季又是冬季。这种根据先秦记录中的春夏秋冬来判断四季,进而判断建正的做法难以取信于人。

(二)丑正说

王红星最早提出 “楚历建丑” 的观点⑪。他根据包山卜筮祭祷简中所记载的内容,对代月名进行排序,认为楚历存在两种可能,一种以冬夕为始的丑正历,一种以屈夕为始的夏正历。而且,他认为包山2号墓中出土的梅子在入葬时期为鲜果,对下葬时间进行推算,只有冬夕建丑才能符合条件。对此证据,李学勤撰文进行反驳,认为包山2号墓的这罐梅子应为蜜梅,可以在密封条件下长期保存,不足以说明墓主人下葬的月份⑫。

刘彬徽是 “楚历建丑” 的坚定支持者,他与王红星一样,确认冬夕为一年的首月。他认为历史上不存在建亥历法,当使用《中国先秦史历表》对照包山楚简历日干支的时候,否定了亥正的结果,直接采用丑正的结果⑬。到目前为止,他始终坚持楚历建丑的观点⑭。不过,从其论证的内容来看,他所做的学术努力实际是论证冬夕为丑月。

林素清不同意王红星、刘彬徽的丑正观点,他从建丑历法在历史上存在过不能代表楚国也使用过丑正历、用材料对比历表的验证过程存在瑕疵、铭文 “隹正月初冬吉” 有削足适履嫌疑、能推算出与用夏正历相同的屈原生年月日来证明丑正不可靠、历史上存在亥正历等多角度撰文对楚历丑正观点予以反驳⑮。

马超、胡长春将铭文 “亡作” 释为太岁纪年中的 “大荒落” ,在将薳夫人鼎年代定为公元前507年的基础上⑯,根据太岁纪年的规律,推测该铜器制作于公元前546年,进而判断 “楚历建丑”⑰。从其论证过程来看,需要的假设前提较多,一旦出现纰漏就会影响结果的可靠性。例如,文中认为岁星纪年均为实测,由于岁星的实际周期为11.86年,太岁的周期为12年,如果先秦岁星纪年均为实测,以任何一个岁星位置为标准,均可以得到一套与其他位置计算不同的太岁纪年法,太岁纪年就不可能像文中所认为的那样规整。一旦岁星纪年有一个基准点,相应的太岁纪年无疑可以前后保证一致,但所谓实测的岁星纪年前后就会出现错乱,除非是后世不知道岁星实际周期而进行推算的结果,但所谓实测的岁星纪年前后就会出现错乱。这样的观点相当于认为古人长期实测但古人又不知道实际周期,已然是自相矛盾了。

坚持 “丑正说” 的学者不多,从实证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想要站住脚,不仅要确定哪个月份是楚历的正月,还要判断该月是否为丑月。而现有以 “丑正说” 为主的观点,论证过程中似乎都没有处理好这两条前提。

(三)寅正说

曾宪通与饶宗颐是较早支持 “楚历建寅(夏正)” 观点的学者,但是云梦秦简 “秦楚月名对照表” 出土之后,楚历新材料让曾宪通改变了观点,他认为楚国官方历法建亥,民间使用一种寅正历法⑱。

尽管如此,还有众多学者认为楚历属于寅正历。例如,何幼琦曾认为楚怀王时期行夏正建寅,理由主要有:长沙子弹库帛书所反映的是夏正历,楚辞中所反映的物候情况也符合夏正历,并且楚已称王,不会实行周正⑲。后来,他用《离骚》作为核心证据认定战国时期楚行夏正,并解释 “秦楚月名对照表” 楚代月名是有八个楚国专名和四个楚地被占领后的新⑳。他还尖锐地批评丑正说,认为不存在建丑历法,历史上也没有 “殷正建丑” 的事实㉑。

几乎同时,张闻玉也认为楚行寅正,不仅有《楚辞》记载的物候为证,《左传》中两条 “荆尸” 记录也是楚行寅正、不同于周正的证据㉒。他还认为, “云梦秦简《日书》中的两套月名都是楚地楚人专有……才有必要遵循旧例用楚月名记出” ,四个数字月依据秦历情况标明,目的是为了 “在严苛的秦制之下,供楚人行用”㉓。蒋南华同意张闻玉的观点,赞同楚辞中的物候描写反映寅正历,楚帛书所用也是寅正历,认为无论是早期还是晚期,寅正历均为楚国的一贯用历。他不仅认为司马迁是 “楚国历术之集大成者” ,司马迁的《历术甲子篇》亦可以作为楚国用历的参考,而且他认为从传统性来看, “楚历是炎帝‘上元太初历’的继承者” ,《淮南子·时则训》也是战国时期的材料,并且视编著者刘安为楚国后裔,《淮南子·时则训》所反映的也是楚国使用的寅正历。对于 “秦楚月名对照表” 四个数字月名,蒋南华也认为它们反映的是秦历月序,而不是楚历月序。㉔

陈伟与张闻玉观点相同,但论证相异。他认为楚历寅正,论证主要集中在确定荆尸处于月份第一的序列,同时也是一年中的岁首,这说明他认为在战国时期楚用寅正历㉕。陈伟关于 “楚历建寅以‘荆尸’之月为岁首” 的观点影响较大,后来很多学者如李家浩、宋华强、刘乐贤、冯时等都支持这个观点。

刘乐贤最初认为云梦秦简《日书》 “秦楚月名对照表” 反映的楚历可能是一种建亥历法,但他对此有所疑虑,认为从《日书》中推导出来的历法,并不一定就是楚国实际使用的历法㉖。在九店楚简出土之后,刘乐贤认为九店《日书》的编抄者将 “荆尸” 当作第一个月,这种情况在包山楚简中也存在,排得的月序是以 “荆尸” 为月序上的首月,因此,他认为楚用寅正历㉗。李家浩认为九店楚简《日书》 “建除” 等材料可以佐证包山楚简反映的楚用寅正历。不过,他从代月名中的四季划分来判断,代月名本身反映的历法应为周正历,是代月名使用之初的用历情况㉘。后面,他根据包山楚简中代月名的使用情况,认为当时楚国历法 “不是颛顼历,也不是周历”㉙。宋华强通过对新蔡楚简中 “卒岁贞” 记录进行分析,指出 “卒岁” 与 “集岁” 的用法有所区别,但都可表示一岁,然而包山楚简中 “‘尽卒岁’只出现在贞问月份是荆尸的简文中” ,由此说明当时楚国用历是以荆尸为岁首的夏历㉚。冯时将铭文 “孟春在奎之际” 解释为孟春月日躔奎宿,与《礼记·月令》 “仲春之月,日在奎” 吻合无间,再配合 “秦楚月名对照表” ,由此推断楚孟春月为夏历二月,楚用寅正㉛。

不少学者支持楚历为寅正历,基本上都是利用《楚辞》记录的物候信息,以及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的月名信息,这种做法值得重视。对战国时期的云梦秦简 “秦楚月名对照表” 的态度,可以将这些学者基本分成两类:一种是认同陈伟的论证,将 “秦楚月名对照表” 所反映的历法视为楚历原本用历,楚历是寅正历;另一种支持张闻玉的观点,认为 “秦楚月名对照表” 中所反映的是依据秦历月序改写的楚历,并不是楚历的原貌。其实,他们的研究前提都是将这种历法视为阴阳合历,而阴阳合历并不是符合相关描述的唯一答案。

(四)亥正说

于豪亮是最早支持楚历建亥的学者,他指出, “楚以亥月为岁首,与建寅的夏历,建子的周历,建丑的殷历都不同”㉜。

在此之后,学界有众多学者支持这样的观点。例如,曾宪通一度认为战国楚历建寅,楚地入秦后 “以夏历为体、颛顼历为用”㉝,后来,他认为 “秦时楚历” 的假说不能成立,依据云梦秦简《日书》中的月名排序,改支持楚正建亥㉞。王胜利认为,楚国在春秋早期可能使用过周正历,最晚从郏敖时代开始,楚历已经是亥正历㉟。并根据 “秦楚月名对照表” ,推断自郏敖以来楚国一贯实行的亥正历法㊱。不过,他认为楚历从子正转向亥正,中间经历了丑正先改子正、再改亥正的阶段㊲。邴尚白的观点与王胜利类似,认为楚国历法在春秋前期可能是子正历,到了后期再改行亥正历,从数字月名排序来看,战国时期继续使用亥正历㊳。林素清赞同王胜利楚国早期用子正的观点, “楚代月名所反映的就是在周正历的基础上完成的” ,其与四时的对应关系也反映了子正的情况。在楚怀王襄陵之役后改行亥正历,同时还行一套寅正历,即楚帛书和楚辞中的物候所反映的历法,但他还认为在楚国战国中晚期,改行了以周历为准、但以亥月为岁首的亥正历㊴。

与曾宪通类似,武家璧的观点也发生过转变。他最先根据江陵九店楚简数字月的月序,认为 “朔于” 实为四月,算得冬至在楚历二月,以此推导出正月为亥月,即楚正建亥㊵。稍后,他利用四分历步气朔公式、求历元公式和 “借半日法” 对包山楚简材料进行计算,证明包山简历日干支全部合丑正历,楚历建丑㊶。不过,他在专著《观象授时:楚国的天文历法》中重新认为楚正建亥㊷。何琳仪以 “冬夕” 为楚历的一月,相当于秦历的十月,即认为楚正建亥㊸。琴载元也认为楚正建亥,同时认为楚国历算水平不及秦国,楚地反秦势力没有能力掌握秦颛顼历这种精密的历法㊹。李守奎认为楚月名中的 “夕” 与 “ ” “亦” 音近可通,还特别指出,在 “秦简中楚月名‘七月’,在包山、九店等楚简中称‘ ’,相当于秦简中的‘夏夕’” ,否定了 “夕” 为岁之终的观点,这就意味着前人将冬夕、屈夕、远夕排在一年最后的做法不可信,即认为楚历使用亥正历㊺。他们实际上都重申了 “楚正建亥” 的观点。

曾宪通从楚历建寅改支持楚正建亥,但认为楚国同时还应使用一种 “合天时的夏正历” ,楚帛书与楚辞中反映的正是这种夏正历㊻。对于楚辞中的物候描写,王胜利同意其与寅正历相符,可能是民间历法㊼。与之类似,刘信芳同意楚正建亥的同时,还指出楚帛书的十二月名属于物候历,是适宜农事的历法㊽。于成龙从包山楚简、九店楚简、新蔡楚简等楚系原本的材料入手,对包山楚简中的文书类材料记载的月序进行排定,并以其他的楚地出土材料进行参考,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云梦秦简 “秦楚月名对照表” 中反映的楚历就是战国时期原本的楚历情况。他还指出,楚人用亥正、行夏时,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而且夏时更适合农业生产,这可能是行夏时的另一个原因㊾。

日本学者平势隆郎赞成楚历建亥,同时认为楚历可能是一种有别于秦历的 “颛顼历”。武家璧也有类似的观点,认为楚国采用两种历法:一种是楚简中的岁首建亥历法,即所谓的 “颛顼大正” ;一种是楚帛书中的建寅历法,即所谓的 “颛顼小正” 。他同时指出,颛顼历是楚国称王时,自行颁发的不同于周历的 “祖传颛顼历”。刘信芳则提出不同意见,认为 “复原的楚历就是楚历,不必说成楚用颛顼历、楚用殷历或楚用夏历之类” , “应该避免将楚历直接认作某历,以免有不必要的混乱”。

吕传益、杨涤非给出了 “建正” 的概念,即确定哪个斗建月作为一年的一月份(即正月),并根据《左传·庄公四年》 “荆尸” 记录作为楚月名,判断楚历不晚于春秋前期即已经实行亥正,参考出土材料中的用历情况,楚用亥正一直到灭亡。稍后,孙梦婷也采取这种路径,从建正的基本概念入手,结合楚地出土的简牍材料和《春秋》《左传》等传世文献,根据 “建正反映月序” 的实质,认为楚历进入推步历阶段之后的建正始终为亥正,进而推断楚历比鲁历更早一步,从 “观象授时” 转向推步历的大致年代不晚于春秋早期。

支持亥正历的学者主要依据是利用出土的云梦秦简 “秦楚月名对照表” 中记载的楚历代月名排序情况,至少认为楚国战国中后期已经实行亥正历,彼此的区别仅为亥正历颁行的起始时间不同。许多持亥正观点的学者不排斥战国时期楚国使用寅正历,大多倾向于当时楚国可能使用了两套历法,只是将寅正历视为民间历。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学者中,武家璧、平势隆郎、于成龙都倾向于楚历是一种 “颛顼历” ,但刘信芳反对将楚历称为 “颛顼历” 。此外,胡文辉根据出土文献指出,楚历有一套很特殊的月名,以建亥月为正月,但胡氏亦认为,楚历未必是十二地支与十二月相匹配,很难说存在所谓的 “建亥”。

二、楚历岁首

建正与岁首并不是同一事物,虽然彼此有所联系,但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根据 “三正说” ,不同的建正就是不同的斗建月作为历法月序上的一月,而秦颛顼历的正月是建寅之月,但岁首却是建亥之月,可见建正与岁首并不是同一事物。然而,讨论楚历的学者普遍将其混为一谈,谈到建正,往往也会提到岁首,甚至将二者并列连用,可见大多研究者并不能分辨它们的异同。到目前为止,楚历岁首主要有 “冬夕” “荆尸” 两种说法。

(一) “冬夕” 说

于豪亮最早明确指出, “楚以亥月为岁首,与建寅的夏历、建子的周历、建丑的殷历都不同”。不少学者支持此种观点。如平势隆郎认为,楚历以立冬为章首,即将立冬作为一年的起始,表明他赞成楚历的岁首为冬夕;王胜利认为楚国历法最晚从郏敖时代开始,以冬夕为岁首;林素清与王胜利的观点类似,不同之处在于,他认为楚国是在战国中后期改行以冬夕为岁首的亥正历;于成龙认为《左传·庄公四年》 “春王三月,楚武王荆尸……” 的 “王三月” 是夏历正月,即秦简中 “刑夷” 为夏历正月,再结合月序,认为楚历岁首冬夕,并且是以夏历来划分四季。只是他们的观点在具体论证过程略有差异。

王红星根据包山卜筮祭祷简中所记载的内容,对包山楚简中的月名进行排序,最后得出的月序以 “冬夕” 为首,以 “献马” 为最后一个月,月序与云梦秦简 “秦楚月名对照表” 中的月序相同。他认为楚国的历法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以冬夕之月开始,一种是以屈夕之月开始。他根据包山2号墓中出土的梅子、藕、荸荠等植物,认为只有前者才能符合条件,即岁首冬夕。刘彬徽也排得楚历月序第一个月是冬夕,岁首是冬夕,只是他们二人断定冬夕之月为丑月。

武家璧的观点一直在变动,早先认为楚用丑正,在江陵九店楚简出土之后,又转而支持了楚用亥正。在其最近的论文中则认为楚国实际上采用两种历法:一种是楚简中所使用的岁首建亥的历法,即所谓的 “颛顼大正” ,所使用的历元为 “甲寅元” ;一种是楚帛书中使用的岁首建寅的历法,即所谓的 “颛顼小正” ,所使用的历元与颛顼历相同,为 “乙卯元”。

李守奎认为冬夕为楚历的岁首,秦国使用以十月为岁首颛顼历,很有可能是受楚历的影响。邴尚白认为,楚国在春秋中期可能从子正历改行亥正历,战国时期依旧实行亥正历。但楚历可能出现了 “改岁首而未改建正” 的情况,即发生了岁首与建正的分离,岁首改成了荆尸。

吕传益、杨涤非给出了岁首的定义,即一年从哪个斗建月开始,并根据楚历一直保持岁首与建正合一的情况,推测楚历岁首从春秋前期开始始终都是冬夕。孙梦婷根据岁首与建正的关系,讨论了前人关于楚历岁首 “冬夕” 和 “荆尸” 的观点,认为 “冬夕” 更符合楚历的实际水平,同时总结前人的研究方法,推断 “归余于终” 置闰规则是目前解决岁首问题的最佳途径,即只要找到楚历的闰月,其下一个月就是岁首之月。

支持楚历岁首 “冬夕” 说的学者,除了少数人专门谈岁首外,大多在谈建正的同时提到岁首,但存在将 “冬夕” 之月对应哪个斗建月存在差别,除了王红星、刘彬徽认为 “冬夕” 为丑月外,其他学者多认为 “冬夕” 为亥月。他们基本支持楚历岁首与建正合一,只有邴尚白认为在战国时期的楚历可能出现了 “改岁首而未改建正” 的情况,即发生了岁首与建正的分离。

(二) “荆尸” 说

饶宗颐是最早持楚历岁首为荆尸观点的学者之一,他对云梦秦简《日书》所载楚月名中的 “夕” 进行了考释,认为 “夕” 为岁之终,将 “冬夕、屈夕、远夕” 排在岁末,即以荆尸为岁首。

何幼琦认为在楚怀王时期的楚历以荆尸为岁首,长沙子弹库帛书所反映的是夏正历,屈原的楚辞中所反映的物候情况也符合夏正历,从楚与周的关系来看,楚也不会实行周正,因此他认为楚国使用夏历,并且推算出 “屈原生辰为楚威王元年(前339年)正月14日(庚寅)”。

张闻玉认为楚辞中的物候描写和寅正历是一致的,例如《九章·怀沙》中 “滔滔孟夏兮,草木莽莽” ,与寅正四月,南方草木茂盛的景象一致;《湘夫人》 “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正合夏正秋风落叶;《九辩》 “秋既先戒以白露兮,冬又申以严霜……无衣裘以御冬兮,恐溘死不得见乎阳春” 符合寅正九秋十冬,特别是 “衣裘御寒之时” ,必在寅正冬季,才有 “不得见乎阳春” 之说。这种分析实际上是以荆尸为岁首。蒋南华完全同意张闻玉的观点,认为《左传·庄公四年》的 “春王三月” 是按照鲁用周历的情况, “王三月” 即建寅的夏历正月,荆尸为楚历岁首。

陈伟持 “楚历以‘荆尸’之月为岁首” 的观点,他的论证集中在确定 “荆尸” 之月在楚历中处于月序上的第一序列,同时也是一年中的岁首。这说明陈伟默认战国时期楚历建正与岁首没有发生分离。陈伟的这一结论主要来自对包山楚简中的卜筮简与祭祷简的对应关系的分析,并结合 “所讠言” 简,认为冬夕在夏尸之后,远夕在爨月之后,再根据一直的荆尸至远夕的相对月序,他认为楚历诸月在一年中的顺序为 “荆尸居先,援夕断后”。在九店楚简发掘后,他又一次重申了 “楚历岁首荆尸建寅” 的观点。不过,他也指出,建除类材料中将某月置于首月,并不能作为推导岁首的可靠证据,这可能是当时日书的通行做法, “与日书行用地区的岁首并无直接关系” ,因此,即便楚人的建除类日书将刑夷排在首列,也不能证明楚历的岁首就是刑夷。

刘乐贤最初认为 “秦楚月名对照表” 中所反映的楚历,可能以冬夕为岁首,但并不一定就是楚历的实际情况。在九店楚简出土之后,刘乐贤认为九店《日书》中的编抄者将荆尸当作第一个月,这种情况在包山楚简中也存在,所以他最后以荆尸为月序上的第一个月。这个方案实际上是支持楚历以荆尸为岁首。李家浩的观点与之类似,认为九店楚简《日书》 “建除” 等材料以荆尸为岁首,可以佐证包山楚简中所反映的 “以荆尸为岁首用寅正历” 的观点。

宋华强通过对新蔡楚简中 “卒岁贞” 记录进行分析,指出楚简中 “卒岁” 与 “集岁” 的用法不同,但都可表示一岁,然而包山楚简中 “‘尽卒岁’只出现在贞问月份是荆尸的简文中” ,可以说明当时是以荆尸为岁首的夏历。

同一年内月份实际使用的排序上,需要在同一条简牍的 “荆尸” 要排在 “冬夕” 之前,或不在同一简牍上但能够证明它们存在这样的先后顺序。

三、楚历其他相关研究

除了建正与岁首的讨论外,还有学者尝试利用楚历材料较丰富的个别年份进行历谱复原,以及对楚历具体的参数、置闰规则、纪时制度等进行探讨等工作。

(一)历谱复原

包山楚简《文书》中明确年月的不重复日干支多达99个,尤其是 “东周客许呈归胙于栽郢之岁” 有87个日干支,分属于10个月份。王胜利、刘信芳利用这些记录提出了历谱复原方案。

王胜利根据 “许呈之岁” 87个日干支在每个月的分布情况,分析出 “夏杘” 之月的甲戌日记录应当有误,再根据朔望月呈小月二十九日、大月三十日的规则交替安排 “纺月” “夏夕” “八月” “九月” “十月” “爨月” 历日,得到三种排列可能。

刘信芳面对同样的干支日辰,将复原的焦点集中到 “许呈之岁” 的九月朔日是丁酉还是戊戌。他选择《中国先秦史历表》作为参照,根据刘彬徽 “包山简所记之七年顺序连接” 和 “以前一年的大事作为次年之纪年” 的观点,将 “许呈之岁” 定为公元前317年,其九月朔日丁酉,以此排出包山简楚历朔闰表。他甚至认为,据此可以复原出 “战国楚历朔闰表” ,到该文为止所有楚历资料都可以入历。后面,他用楚历朔闰表来判断包山简缺少纪年简文的历谱系年和江陵望山简大事纪年的具体年代。

(二)历法参数和置闰规则

由于传世典籍中缺少楚历的直接信息,只能通过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的一些零散材料做一些推测。目前仅见武家璧、王胜利、孙梦婷等少数学者对楚历本身的问题进行过探讨。

武家璧根据屈原在《离骚》中自称 “帝高阳(颛顼)之苗裔” 和《国语》《史记》记载楚国公室是重黎氏后裔等族源关系和文化传统,判断楚国官历可能是古老的颛顼历。他认为,楚国采用两种颛顼历:一种是楚简中的岁首建亥历法,即所谓的 “颛顼大正” ,历元为 “甲寅元” ;一种是帛书和楚辞中的建寅历法,即所谓的 “颛顼小正” ,历元与颛顼历相同,为 “乙卯元” 。同时指出,楚颛顼历是秦汉颛顼历的源头,创造了古四分历的基本法术。

王胜利认为楚历属于古六历的一种,楚国至迟在郏敖四年(前541年)实行亥正历,将闰月置于岁末,可能是一种四分历,即一岁365日,闰周为19年7闰,月长29日,历元暂未见到相关记录,可能是小雪节。

孙梦婷出于确定楚历岁首的要求,讨论了楚历的置闰规则。她将西周到西汉时期各类文献中实际存在置闰的记录梳理,并着重分析了《左传》中 “于是闰三月,非礼也” 、 “八月辛亥,公子朝……出奔晋。闰月戊辰,杀宣姜。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锄谥曰成子……” 两条被当作非年终置闰的证据,认为先秦置闰应当只有 “归余于终” 的年终置闰规则,楚历也不会例外。

(三)纪年法

楚历中明显存在较为独特的纪年法和纪月法,这受到学者们的特别关注。由于代月名纪月法与建正、岁首问题关系密切,相关介绍时已经有所提及,此处不再重复介绍。

学界最开始提到出土材料的大事纪年时,因纪年记录数量稀少,仅考虑纪年的绝对年代。后来,包山楚简中一次性整理出七条大事纪年记录,引起整理者的高度重视,并首次对大事纪年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总结其主要观点包括:大事纪年是楚国独特的纪年法;同年内只采用一事纪年;大事所纪之年为大事发生的下一年,由国家颁布于前一年的年末;同一批简文中的大事纪年是依年次连续的关系;等等。这些研究成果的影响程度空前,受到普遍认同,几乎形成了以该系列观点为核心的 “范式” ,此后的大事纪年研究大多基于这些观点展开。例如,宋华强在新蔡葛陵楚简中大事纪年相关研究,就沿用了 “同批简文中的大事纪年是依年次连续的关系” 的思路。

除围绕上述观点的讨论之外,还有研究关注大事纪年所使用的 “大事” 。大事纪年法与其他类型纪年法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使用事件来标记年份,这也是大事纪年法最典型的特征。要认识大事纪年法,首先考虑的无疑是纪年中使用 “大事” 。前人已经讨论过大事纪年选用事件的一般类型,并对出土材料中多条楚国大事纪年的所记事件按照内容和性质,粗略地分为三类:一是聘问之事;二是战争之事;三是其他类。后来,有学者将这种划分方法扩充成七类,以及有从周礼的角度将这些事件分为军礼、宾礼、嘉礼等类型。

还有一些学者关注并讨论大事纪年法的用途或功能。最早有 “简历是巫师所用的神历,专门用于死人,不同于社会生活行用的楚历” 的看法,此后有 “大事纪年不是与王位纪年并行的主流纪年法……可能是针对死者的非现实时间制度,属于用于死人明器的内容” 的观点。实际上,前人已经论证过,在目前在出土材料所见的大事纪年记录中,安徽寿县、湖北荆门两处相距甚远的不同出土材料中有同一大事纪年 “大司马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 ,表明当时存在统一安排纪年的做法,这种统一编排需要通过国家行政力量才能做到。并且,用于通关之用的鄂君启金节具有行政效力,必定由官方制定,其文中的 “大司马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 应为官方纪年法。除此之外,大事纪年记录多次出现在法律简牍文书中,而法律文书须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规范性和准确性,这也表明大事纪年应属于官方使用的纪年方式。由此看来,现有出土的战国楚简牍中的大事纪年记录反映出大事记年法不仅绝非用于死人,至少在战国时期还曾经是一种官方纪年法,应当已经存在一定的规范性和系统性。然而,由于这些出土材料中大事纪年覆盖的年代主要集中在战国时期,缺乏完整翔实的相应史料,造成大事纪年法如楚国大事纪年的 “独特性” 、 “大事所纪之年” 等多个方面的观点存在较大争议。

前人曾经有针对其是否属于楚地 “独特” 纪年的激烈争论。刘彬徽最早谈到大事纪年法是楚国一种重要的纪年方式,与中原纪年法关系密切,不可过分夸大楚文化的独特性。武家璧、王胜利等谈及楚国的大事纪年法时,却认为大事纪年法为楚国独有的纪年法。另有黄尚明专门撰文来说明大事纪年并非始于楚人。由于天文学史学者曾认为 “大事纪年为楚国独特” ,此类观点传播极广,影响较大,时至今日还有不少学者坚持这样的观点。实际上,前人研究发现出土文献中明确提到鲁国、晋国、齐国、楚国、燕国和赵国等诸侯国都曾经使用了大事纪年,已经足以否定了那种认为大事纪年为楚国独有的观点,但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于大事纪年法,争论最激烈的就是 “大事所纪之年” 的问题。整理目前现有的各种观点,能够发现关于 “大事所纪之年” 是 “大事发生之年” 还是 “大事发生的下一年” 存在着较大分歧。学者们最早谈到这些大事发生具体年代的时候,都是把大事所纪之年直接当作大事发生之年。例如,殷涤非、罗长铭谈到鄂君启金节中的 “大司马昭阳败晋书于襄陵之岁” ,主要就是谈这个纪年所指代之年。马承源与于省吾等学者讨论陈喜壶中 “立事岁” ,也是分析具体的年份是历史上的何年。到包山楚简中整理出七条大事纪年记录之后,王红星对 “大事所纪之年” 提出了新看法:大事所纪之年为大事发生的下一年。这个观点得到许多学者赞同。例如,刘彬徽称王红星的看法与自己不谋而合;武家璧在推算楚历建正的时候,亦认为 “以头年事纪次年” 的结论基本可信;王胜利接受 “大事所纪之年为大事发生的下一年” 的观点,不仅在排列包山楚简历谱支持这个观点,还将其作为楚国纪年法的重要形式直接引用;刘信芳认为 “大事所纪之年为大事发生的下一年” 可信,如果否定 “前一年大事作为次年的纪年” ,包山楚简根据 “东周之客许呈归胙于栽郢之岁” 干支日推导出的朔日会与《中国先秦历表》中朔日不合;等等。不过,林素清认为 “以去年所发生的事来说今年是某某事发生之年,实有悖情理” ,楚国纪年法不限于大事纪年一种,确定大事纪年之前可用王位纪年法,因此判断王红星之说不足以证明大事纪年一定要用去年之事件纪年。李学勤不认同 “楚历以大事纪年是上一年的大事” 的观点,认为这从逻辑上讲不通。他引用陈伟和平势隆郎的研究,从各国建正不同导致记录相差一年来解释 “大司马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 指所用的大事发生年,从而使大事所纪之年的干支与天文学家推算的历谱契合不悖。夏含夷也认为 “某一年的记载也会等于那一年的标志” ,但没给出具体的理由,甚至模糊处理了包山楚简中大事纪年的年代问题。本来七条大事纪年指代七个年份,在其文中却是从前323年到前316年,实际上有八个年份。薛梦潇谈到大事颁布之前国家如何制定纪年的时候,也指出王红星观点 “数代之后,容易造成记忆混乱” 的弊端,并认为林素清的修正存在过于牵强的缺陷,然后提出大事纪年都是追记, “不存在错位纪年的情况”。还有一些学者了解这些反对意见后,仍然支持王红星的观点。例如,朱晓雪在归纳总结前人观点的时候,仍以王红星观点作为标准。再如,郑伊凡利用清华简《系年》对李学勤的观点 “城郑之岁就是城郑之战的发生年,即为西元前394年” 进行补充。与李学勤不同的是,郑文认为城郑之事发生在前395年,城郑之岁便是前394年。显然,郑伊凡坚持 “楚简大事纪年用前一年发生的大事作为此年的纪年”。回顾学者们对 “大事所纪之年” 的研究,他们所采用的基本方法,都是基于出土材料中记录来考证大事发生的大致年代,再通过该年的各月朔日干支与复原历表中相应年份各月的朔日干支对比,根据二者的密合程度来确定具体年代。由于这些材料所见大事大都发生在战国时期,该时期的传世史料不完备,事件的准确年份难以判断,这样的论证方式存在较大风险。其实,《左传》中有多条大事纪年记录,而且这些记录所用的大事可以找到准确出处,足以判断 “大事所纪之年” 是哪一年。

其他所谓 “范式” 观点的讨论,还有郑伊凡认为被当作 “范式” 的 “同批简文中的大事纪年是依年次连续的关系” 观点,是 “想当然” 给出的结论。他给出的理由是, “鲁阳公以楚师后城郑之岁” 和 “齐客陈豫贺王之岁” 不应晚至楚怀王时期,当属追记,再配合其他它年代明确的纪年,无论如何都不足以 “确定逐年相次” 的关系。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大胆的假设《左传》不幸未能全本流传,只剩恰好包含了其中的几条大事纪年记录的残本,便判断《左传》中各条大事纪年是依年次连续排列的顺序关系,显然是毫无道理的。

除了大事纪年法之外,楚人还使用了岁星纪年法和太岁纪年法。王长丰、郝本性将出土于楚地的薳夫人鼎中铭文释读为 “唯正月初吉,岁在涒滩,孟春在奎之际……” ,并认为先秦 “古人对岁星的记录应是实测的结果” ,以及 “先民观测岁星位置用以纪年,至春秋战国时期,至少有千年以上的实际观测天象经验” ,将此鼎所作年代定为公元前507年。马超、胡长春将薳子受铜器铭文 “亡作” 释为太岁纪年中的 “大荒落” ,并在上文的基础上,根据太岁纪年的规律,推测该铜器制作与公元前546年。其言下之意,楚人至少在春秋之时就已经使用太岁纪年法,更遑论岁星纪年法。但就像前面提到的那样,这些论证的可靠性难以确信,结论暂且存疑。最近出版的清华简《司岁》篇中,有一套完整的太岁纪年法记录,可谓是现存最早的十二太岁名的文献,能够将楚人使用太岁纪年法的明确年代往前推到不晚于战国中期。

四、结语

历法是中国古代历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由于文献保存的原因,楚历又是早期历法研究中无可取代的部分,其重要性毋庸多言。但是,历法艰深,研究门槛较高,加之材料稀缺,造成楚历研究难度极大。也正因为这样的原因,40年来的楚历研究的总体进展不多。

考察前人已发表的这些成果,主要在关注楚历属于何种建正的历法等基本问题,极少涉及历法本身等更深层次的内容。其中的建正问题讨论程度较深,子正说和丑正说仅少数学者还在坚持,目前主要是寅正说和亥正说之间的争论;岁首是建正衍生出的问题, “冬夕说” 和 “荆尸说” 等两说至今争论不休;除此之外,楚历复原工作囿于材料的稀缺而基本停滞不前,历法涉及的各项参数研究更是没什么太大进展,唯独纪年法的研究值得一提,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总体来看,尽管建正岁首方面的争论在新材料出现之初一度非常激烈,极大地促进了楚历研究,但这些成果还是普遍存在认识上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 “斗建月” 、 “四时” 与 “四季” 、 “建正” 与 “岁首” 等历法基本概念随着时代变化发生了内涵上的变化,而人们对这种变化情况的认识不够,往往将后世形成新内涵的概念不加分辨地直接用于先秦历法,造成前人研究观点或结论普遍存在不当,乃至谬误。例如, “斗建月” 本来是按照北斗斗柄指示方位的一种纪月方式,这种方式之下的月长理应属于恒星月,无论如何都不会是朔望月,但后世之人常将其与朔望月混为一谈。再如, “四时” 春夏秋冬,本来是一种将一年划分为四个部分的方式,在不同的建正中,春夏秋冬指代的时间与四季并不一一对应,在子正历的春正月在寅正历中就是冬十一月,虽然它们是同一个月份,却要被标在不同的四时之中,即春夏秋冬并不就是指四季,而实际上,动辄将春夏秋冬直接视为四季的研究者比比皆是。根据历法发展的基本情况来看,前人的这些混淆正是秦汉以来将融合了月令类阳历的阴阳合历作为官历大行其道的结果。因此,后续研究可以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这些角度或许应该是前面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的破局点所在。

造成楚历研究呈现上述情况的原因,除了认识水平欠缺,还在于楚历研究的材料极度匮乏,不仅桎梏现有研究的深入,也限制新问题的提出,同时导致楚历研究成了历法研究绝学中的绝学。未来的楚历研究,除了继续深挖现有的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还有赖于楚地出土材料中历日材料的继续被发现。除了新材料一途外,是否能运用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对既有研究重新整理,进一步拓展楚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对推动楚历研究也是极为关键的。

注释:

① 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中国天文学史》,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9页。

② 浦江清:《屈原生年月日的推算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

③ 汤炳正:《历史文物的新出土与屈原生年月日的再探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

④ 陈久金:《屈原生年考》,《社会科学战线》1980年第2期。

⑤ 陶磊:《〈日书〉与古历法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4年第9期。

⑥ 晏昌贵:《简帛〈日书〉岁篇合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⑦ 潘啸龙:《从〈秦楚月名对照表〉看屈原的生辰用历》,《江汉论坛》1988年第2期。

⑧㊼ 王胜利:《关于楚国历法的建正问题》,《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2期。

⑫ 李学勤:《包山楚简 “蜜梅” 与楚历建正》,《简牍学研究》2004年第1期。

⑭ 刘彬徽:《楚国历法建丑新证》,《江汉考古》2021年第4期。

⑱㉞㊻ 曾宪通:《曾宪通学术文集》,汕头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23—524、523—524、523—524页。

⑳ 何幼琦:《论楚国之历》,《江汉论坛》1985年第10期。

㉒ 张闻玉:《试论楚历非亥正》,《贵州社会科学》1990年第8期。

㉙ 李家浩:《包山祭祷简研究》,参见《简帛研究二〇〇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5—36页。

㉛ 冯时:《 夫人 鼎铭文及相关问题》,《中原文物》2009年第6期。

㉝ 曾宪通:《楚月名初探》,《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1期。

㊱ 王胜利:《试论楚国历法的创新工作》,《江汉论坛》2007年第8期。

㊵ 武家璧:《楚用亥正历法的新证据》,《中国文物报》1996年4月21日。

㊸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67页。

㊹ 琴载元:《反秦、楚汉战争时期历法继承问题——以〈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的分析为主》,《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㊽ 刘信芳:《中国最早的物候历月名——楚帛书月名及神鄶研究》,参见《中华文史论丛》第5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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