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枚战国锐角布引发的探秘

2023-03-13 03:20祖添翼
中国收藏 2023年3期
关键词:新郑锐角战国

祖添翼

近日,收到藏友從河南寄来的三枚小型尖裆锐角布“垂”,引发了笔者对于锐角布铸行国别及其归属,以及货币定性、铭文释读等方面的一系列思考,在此与诸位同好共探。

锐角布是战国中晚期韩及周边地区铸行的一种青铜货币,它归属于先秦四大货币体系之一的布币,是其中一个较为特殊的类别。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首部各有一个尖角,且小型布为尖裆,这是先秦诸多布币形制中之独有者,故藏界也将其视同楚布一般归为异形布的范畴之中。

目前,学界对于锐角布的认知,主要有以下几点提要:其一,锐角布的铸行国别主要是韩魏,大型锐角布为韩国铸,小型锐角布为魏国铸;其二,大型锐角布铸期略早于小型布,小型布是锐角布向小方足布演化的中间过渡形态;其三,大型锐角布铸行时间可能是韩昭侯在位期间,即公元前362年至前333年。

关于锐角布的铸行国别,笔者倾向于认为不论大型锐角布还是小型锐角布,均由战国之韩国所铸。目前所谓小型锐角布为魏国铸,实误。

业界关于小型锐角布铸行国别的争论由来已久。目前所发现的小型锐角布共计两种,即所谓的“锐角布‘公’”与“锐角布‘垂’”。2 0世纪8 0年代初,在河南鹤壁西一次性出土小型锐角布3538枚,其中仅1枚锐角布“垂”,其余皆为锐角布“公”。

鹤壁西在战国时为古中牟地,赵曾都于此。至公元前361年,魏赵易土,中牟归入魏境,成为魏国城邑。因此次出土较为集中且数量较大,故有学者提出小型锐角布铸于魏地的观点。然而在上世纪9 0年代,河南新郑郑韩故城两次集中出土大型锐角布“涅金”及小型锐角布“公”的铸钱子范,故又有学者认为小型尖裆锐角布同大型平裆锐角布均铸行于韩,当为韩布。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战国货币的币面记地铭文与其实际铸地并不一定吻合。换句话说,先秦货币的铸行国别与其归属并不一定就是同一封国。先秦时期,各地区的青铜冶炼技术及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铜矿分布不均,随之出现了由封国内铸币条件相对较好的城邑集中铸币,而后再进行定点投放的情况。故先秦货币上的记地铭文并不一定就是货币铸造地,而应当理解为是货币最初投放的流通地。

如此代铸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某封国内的城邑之间,亦存在于封国与封国之间。河南新郑郑韩故城所出土的铸币钱范除锐角布子范外,还有魏桥足布子范、楚殊布“当釿”及四布“当釿”子范、以及赵圆足布“ 蔺”及“ 离石”子范。这样的出土情况足以说明在战国中后期,韩国都城新郑曾代铸过多国货币。

至于此种铸币行为应理解为代铸还是仿铸,笔者以为均可,但此处所谓的“仿铸”并非偷铸、私铸之意。在春秋战国时期,货币的铸造发行权并非严格地集中于周王室及各封国,而是以地方的生产劳作习惯以及货币流通情况,来发展适应本地区流通使用的货币。并且青铜本就是贵金属,故只要工匠所铸造的货币成色合格,就能得到市场认可,即可以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为了方便各封国、地区之间的商品流通以及实现列国不同货币之间的结算,直接铸行他国货币成为了一种重要手段。这也由此可以解释韩都新郑出土多种本国及他国货币钱范的情况。

回头再看2 0世纪8 0年代初,河南鹤壁小型锐角布“公”的集中出土,可以推断古中牟地区或为小型锐角布“公”的最初投放流通地,其铸地则在韩都新郑。

据史籍记载,中牟地区之临虑邑曾在秦赵长平之战及邯郸之战后归属于韩,如《荀子·强国》载:“在韩者,逾常山乃有临虑”,且今河南安阳市西南距离临虑不远的蔷地,当时亦在韩的势力范围之内。中牟在战国初期为赵在太行山以东河内地区的重要据点,之后曾一度成为赵之都城。公元前3 61年,魏以太原盆地的城邑交换了赵国的中牟邑;至战国晚期,韩扩张上党至中牟地区的临虑、蔷等地。由此可见,中牟地区曾轮番划归于韩赵魏三国的势力范围之中,锐角布“公”的铸行时间或为韩占临虑的战国晚期。故笔者倾向于认为,小型锐角布“公”的铸行国别为韩,货币归属亦为韩,因锐角布“垂”常与“公”字布同出,故亦为韩布。

关于小型锐角布的币面铭文释读及地望,笔者认为锐角布“公”应释为“ 沇”,记地,沇即浚,地望在今河南浚县;锐角布“垂”应释为“郲”,记地,郲是春秋时郑邑,战国归韩,地望在今河南荥阳东。

锐角布“公”,旧释公,有公平之意。亦有学者认为“公”为记地,是春秋战国时期封国都城内公族居住之地。先秦钱币研究专家朱活先生释读为“谷”,古文字研究学者何琳仪先生释为“容”,笔者则更倾向于认为应释读为“㕣”。

㕣即“ 沇”的古文写法。《说文解字》载:“(㕣)古文沇如此。各本篆作沿,误,今正。臣铉等曰:口部已有,此重出。按口部小篆有㕣。然则铉时不从水旁也。口部㕣下曰:山闲淊泥地,从口,从水败皃。葢㕣字在古文则为沇水、沇州,在小篆则训山闲淊泥地,如娈字在籒文则训顺,在小篆则训慕,皆同形而古今异义也。古文作㕣,小篆作沇,此同义而古今异形也。”

沇即浚,浚地,地望在今河南鹤壁,春秋时属卫,战国时为韩魏交接之地。纵观战国早期的整个三晋地区,韩赵魏所分别控制的城邑均较为散乱,各国疆域相互重叠、分割,故形成了多块飞地。韩国所控制的以黄池、章丘为主要城邑的飞地位于其都城新郑的东北方向,与魏、卫、宋三国接壤,是封国之间贸易往来频繁的地区。至战国晚期,此地依旧是韩魏的交接之地,小型锐角布“公”流通于浚地,有利于两国间的贸易往来。通过上世纪8 0 年代初该地区发现窖藏小型锐角布“公”的出土实例,亦可佐证“公”字布应释读为“㕣”。

锐角布“垂”,旧释垂。垂即垂地,魏国城邑,今山东曹县北,《春秋》载:“鲁隐公八年,宋公、卫侯遇于垂”;亦或释㟂,即牧,牧野,今卫辉市境内,许慎《说文解字》载:“牧邑在朝歌南七十里地,周武王与纣战于牧野”;或释殽,通“崤”,古地名,战国时为韩之城邑,今河南宁洛县西北,《左传》载:“僖公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崤”。

崤即指崤山,西接函谷关,是秦人东出的重要通道,也是三晋地区兵家必争的军事要地,素有崤函天险之称。此外,还有学者认为小型锐角布“垂”释读为“垂”无误,然这个垂地并非“ 隐公八年,宋公、卫侯遇于垂”中提到的垂地,而是韩地垂陇邑。

据《春秋》记载:“文公二年,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垂陇即今河南郑州邙山区古荥东北,春秋时为郑邑,战国韩灭郑后归韩。不过笔者则认为,锐角布“垂”应释读为“郲”。郲是古地名,春秋时为郑邑,战国归韩,地望在今荥阳市东厘城旧址,如《左传》载:“隐公十一年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

值得一提的是,在释读“垂”字布铭文过程中,有学者将其与魏桥足布“京一釿”之所谓“京”字铭文进行对比,认为锐角布“垂”的铭文,是桥足布“京一釿”之所谓“京”字铭文的省笔形式,均释读为“㟂”,即牧野,笔者则认为不然。根据《中国古钱大辞典·先秦卷》记录,1985年以来,河南洛阳、山西运城、万荣、芮城、解县等地有出土桥足布“京一釿”。这些出土地均在宁洛县周边,且除洛阳外,其余出土地均在宁洛县西北,即古崤地附近。暂且不论桥足布“京一釿”是否应释读为“崤”,至少它的流通地区应在运城盆地周边,释读其记地铭文为“㟂”似乎不妥。

此前,笔者结合相关材料及出土实例,倾向于认为锐角布“垂”铸行于垂陇邑的观点相较可信。但后来通过研究战国中晚期韩国所铸小方足布之铭文,才得出锐角布“垂”应释读为“郲”的观点。在韩铸小方足布中,有一种铭文为“來邑”的小方足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春秋战国时期,当某一文字表示为地名时,普遍会在其右添加一个“阝” 以示地名,学界普遍将“阝”释读为“邑”,故“來邑”即是指“郲”。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比如方足布“长子”的“长”即写作“長阝”、方足布“梁邑”即是指“梁阝”。

韩铸方足布“郲”的“郲”字写法同“垂”字布的铭文写法极为相近。由于锐角布的铸行时间与方足布存在先后,故铭文书写方式也稍有差异,但其一定遵循汉字发展的普遍规律。在楚系简帛中,“来”的写法底部带有一个“止”字,整体呈上下结构。纵观“来”字的演化过程,仅有战国时期的楚系简帛中是将“来”字写为上下结构,甲骨文、金文以及秦汉之后的“来”字写法均写作上下一体的单字。此前有学者根据字形推断,“垂”字布的铭文下部从山,应是一个“山”字,故经过变形,认为应释读为“崜”。上文提到的释读为“㟂”亦是如此,实误!其铭文下部应当从止,而非从山,故锐角布“垂”应释读为“郲”无疑。

小型锐角布“垂”铸行于韩都新郑周边之郲邑的结论,正可与上文得出的小型锐角布当为韩布的结论互为印证,亦可为以下将要提到的观点提供依据。

锐角布“垂”的铸行时间略早于锐角布“公”,且铸行时间可能并不长。小型锐角布的形制是在特定地域及特定条件下所形成的。它不是一种过渡形制,而是魏韩两国货币形制相互影响交融的产物。

前文提到,20世纪80年代初,河南鹤壁集中出土小型锐角布30 0 0余枚,却仅伴随出土1枚锐角布“垂”,其余皆为“公”字布。2 0世纪9 0 年代,出土于新郑郑韩故城的众多钱范中也未曾发现锐角布“垂”的子范。然而,根据以往的出土实例,锐角布“公”与锐角布“垂”尚有同出的情况。故笔者认为,锐角布“垂”的铸地在韩都新郑周边的郲邑,其流通范围与“公”字布相当,只是“垂”字布的铸期应早于“公”字布,铸行时间应在战国中期,同大型平裆锐角布的铸期相当。并且,其铸行时间可能并不长,停铸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方足布“郲”的铸行。

根据上文,锐角布“垂”应铸于韩之郲邑,位于今郑州市西北的黄河南岸。黄河北岸即为魏地,故铸行于此地区的货币必然受到韩魏两国货币形制的影响,呈现出具有特定地域影响下特殊的货币形制。因其铸于韩邑,故其形制保留锐角布的基本特征是完全可以说得通的。

同时,小型锐角布“ 垂”结合了魏桥足布的币面铭文结构特征,摒弃了大型锐角布币面中轴的脊线,直接将钱文书写于平素的币面中部。另外,作为小型锐角布之独有特征的“尖裆”,或可理解为是桥足布拱形裆与大型锐角布平裆的折中形态。故笔者认为,小型尖裆锐角布的出现是特定地域、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是韩魏两国货币文化相互碰撞的产物,这在先秦货币中是常有之现象。有学者将小型锐角布解读为是大型锐角布向小方足布过渡的中间形态,笔者认为是不可取的。

通过观察总结先秦货币的发展规律,笔者发现布币的形制及币值确实是由大至小演化的,这一点在魏桥足布上尤为明显。战国早期所铸行使用的桥足布采用一釿布及二釿布;发展至战国中期则主要使用一釿布及半釿布;而至战国中后期,三晋地区所行使的主流货币为小方足布或小尖足布,即等值半釿布。币值在降低的同时,布币的形制亦在缩小,故大型锐角布先于小型锐角布出现是极有可能的,这也符合目前学界对于锐角布的普遍认知。

然而笔者认为,在这种先后关系中,并不能将小型锐角布理解为是货币形制演化的过渡形态,而应当是货币演化所形成的一个特殊分支。况且从形制方面来说,大型平裆锐角布的形制特征其实远比小型尖裆锐角布更接近流行于战国晚期的小方足布。其形制平首、平肩、平裆、平足,币面中轴铸有连接布首與布裆的脊线,钱币铭文铸于中脊两侧,布背除中轴脊线外加铸两条斜向脊线,这些特征同方足布可谓如出一辙。若说小型锐角布是锐角布向方足布过渡的中间形态,那么小型锐角布的铸造也应当采用平裆平足的制式,且币面应铸有中轴脊线,然而它却没有。故其根本谈不上是一种过渡,倒不如说是一种革新。

此外,再观察锐角布“垂”及锐角布“公”,“ 垂”字布的形制较大,且肩宽与足宽基本相等,布背无中轴脊线,铸造工艺相较“公”字布略佳。而“公”字布形制较小,足宽大于肩宽,呈上窄下宽的特征;且背铸中轴脊线,尺寸及重量同小方足布相当,形态较为随意,铸工不精。这里需补充说明的是,近年亦少量发现有形制同“垂”字布一致的大型“公”字布,其或为“垂”字布向“公”字布演化的过渡形态。再结合新郑郑韩故城出土子范以及鹤壁出土的实例,基本可以断定锐角布“公”铸行流通于战国晚期,而锐角布“ 垂”略早于“公”字布,当在战国中期,后应方足布“郲”的铸行而停铸。

以上是笔者对于锐角布铸行国别及其归属,以及货币定性、铭文释读方面的一些思考。因目前出土实例及相关资料并不充分,诸多方面依旧值得推敲,期待新的考古发现能进行逐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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