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时期:陈云、刘少奇的企业管理思想

2023-03-22 09:09张喜亮张释嘉
工友 2023年3期
关键词:苏维埃刘少奇陈云

文_张喜亮 张释嘉

1931年底,为了高举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中国革命事业的旗帜,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的要求,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无论是保卫苏维埃政权,还是改善苏维埃共和国人民的生活,都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以公营工厂为支撑的国有经济。

通过收缴地方军阀工厂和新建国家企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并初具规模。对于在领导工人阶级与资本家的斗争中和与国民党反动军阀的战争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在苏维埃政权之下,如何领导公营企业、怎样进行经济建设,是一个具有极度挑战的新课题。陈云、刘少奇在大量的调研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对苏维埃政权下的工人和工会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3年2月,刘少奇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党团书记陈云、福建省职工联合会副委员长王德铭陪同下,在被誉为“红色上海”的福建汀州,深入工厂、店铺和工会,实地视察,多次召开工人座谈会、工会领导座谈会,与厂长、工会干部及工人促膝谈心,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一行人在调研中发现了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些工会将模仿苏联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神圣化,强迫私人企业接受过高要求的劳动条件、要求私人企业解决工人的失业问题等,严重增加了私人企业的负担,许多私人企业倒闭,大量工人失业,影响了苏区的经济发展;许多公营工厂特别是军工企业,参照红军的做法实行军事化管理,在重大管理与决策上,政委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机械套用军事管理的方法管理企业,厂长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多数工厂没有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原材料浪费现象非常严重,生产不讲成本,不计盈亏,生产出的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造成不少产品报废;工人不分技术水平高低、工作好坏,报酬一律相同等等。针对这些问题,陈云、刘少奇对于苏维埃政权下的工厂管理、工人和工会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重要思想,促进完善了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了关于苏维埃政权下工人经济斗争、劳动态度、工会作用及厂长负责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的思想。

陈云关于苏区工人和工会经济斗争的立场、方法和思想

1933年4月25日,陈云在中国共产党中央苏区机关报《斗争》第9期发表文章《苏区工人的经济级斗争》。文章指出,苏区党和工会内忽视工人经济斗争的原因,是没有认识到“只有工人的经济地位改善了,才能提高工人的觉悟,发挥工人参加革命的积极性,这是目前职工运动中危险的右的错误倾向”。

在领导工人的经济斗争中,还存在着另一种极端危险的“左”的错误倾向,只看到行业的狭小的经济利益,提出了过高的经济要求,不问企业的工作状况机械地执行只能适用于大城市的劳动法,使企业不能负担而迅速倒闭,“破坏苏区经济发展,破坏工农联盟,破坏苏维埃政权,破坏工人阶级的彻底解放”。

党和工会必须在工人群众中进行详细解释:“工人阶级一方面要争取改善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必须把发展苏区的经济,巩固工农联盟,巩固苏维埃政权,看成自己解放的根本任务。”党和工会对经济斗争的领导,必须纠正官僚主义,去了解实际情形,给予各种工人具体的领导,才能提高群众斗争的积极性,取得工人的信仰,团聚群众于我们的周围。

忽视工人经济斗争,忽视改善工人生活的右的错误倾向和妨碍苏区经济发展的“左”的错误倾向,都是与党在苏维埃运动中正确的路线不能并立的。当前的中心任务是,纠正这两种错误倾向,正确地领导工人的经济斗争,在每个斗争中去教育工人,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发动工人参加苏维埃建设和革命战争,以巩固工农的联合和无产阶级在这一联合中的领导权,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政权。

1933年7月2日,陈云在中共中央机关报《斗争》第18期发表了《怎样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提出了工会在工人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中的立场和作用。

刘少奇关国家工厂管理制度和工人劳动态度与工会的思想

刘少奇指出,国家工厂必须建立系统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实行厂长负责制和民主管理相结合的根本制度,建立以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任为核心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工会的任务就是要协助行政发展和巩固工厂,改善工人生活、组织劳动竞赛、提高工人的劳动纪律,吸引工人参加生产管理,教育工人为自己、为工农民众而努力工作。

1934年3月20日,刘少奇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在中共中央机关报《斗争》第54期发表了《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一文。文中写到:“目前,在苏维埃革命的国内战争环境中,工人阶级一切福利的基础,是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是苏维埃政权的巩固扩大和在全中国取得胜利。”“一切服从于战争,即是一切服从于工人阶级全体的长久的利益。这就要求国有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们,为着战争,为着苏维埃的胜利,为着工人阶级全体长久的利益,而自觉地努力地工作。”国有企业的工人用了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创造了劳动的新形式——生产竞赛、生产突击队、义务劳动,以及为苏维埃与合作社工作而自动减低工资等”。“为自己的劳动取代强制的劳动,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更替。”国家企业、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会与觉悟的先进的工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教育工人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提高工人群众的劳动热忱,发挥工人群众的创造性,同旧的习惯作斗争。

刘少奇在文章中指出,“国有企业必须与破坏劳动纪律、违犯厂规、偷窃公共财物、浪费材料及怠工偷懒的现象进行坚持的不调和的斗争”,打击最坏的分子,奖励模范的好的工人,就是要教育广大的群众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使工人群众了解民众的公共的工厂与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广大群众进行教育,才能更顺利地组织与提高群众的劳动热忱,为自己为苏维埃为革命战争而努力工作。

1934年3月,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机关报《斗争》第53期还发表了《论国家工厂管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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