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基于2021年度全区火炬统计调查数据分析

2023-03-23 06:37李洪娟马玉晴张娟飞
天津科技 2023年1期
关键词:科技型高新技术总量

李洪娟,韩 博,马玉晴,张娟飞

(宁夏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宁夏银川 750001)

1 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1.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逐年攀升,集聚效应明显

自科技部启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以来,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逐年增长,2021 年,全区申报总量达到 180 家,创历史新高。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呈逐年增长态势,由 2017 年的22 家增长到 2021 年的 81 家,年均增速38.52%。2021 年超过了 300 家,年均增长率为27.58%。特别是2017—2021年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由 95 家增长到356家,年均增长率达到39.13%。数量增长的同时,集聚效应逐步显现,规上工业企业(营收 2 000 万以上)为221 家,比上年增长22.1%,占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62.08%。从技术领域看,新材料 88 家、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70 家,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46.35%。从地区分布看,银川市170 家、石嘴山市 79 家,分别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47.75%、 22.19%。

1.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夯实,创新更突出

2021 年,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和研究开发费用分别达 14 687 人、 58.6亿元,较2017 年分别增长了2倍、 1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 2 561 件和 2 175 件,较 2017 年分别增长了2.7 倍、3倍;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分别达到10 633 件、 2 097 件,较 2017 年分别增长了 3.79 倍、2倍。2020 年,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为 47.34 亿元,是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的 1 倍;研发投入强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66%,远远高于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0.94%的平均水平;年度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分别为 2 306 件、1 610 件,占全区企业总量的25.92%、 29.34%。

1.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贡献持续增长,效果显著

2021 年,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 186.91 亿元,营业收入达到 1 202.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02.22 亿元、净利润 91.75 亿元,上缴税费总额 36.68 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52.3%、 43.7%、41.2%、 44.3%、 25.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 8.5%,比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营业收入 2 000 万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 1 194.33 亿元、 101.43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 43.3%、 44.1%,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8.4%、 21.9%,表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强劲的增长势头。

1.4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优化发展环境

为激发更多企业迈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宁夏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20〕25 号)、《关于实施科技强区行动 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2〕4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宁科规发〔2018〕17号)、《宁夏引进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来宁设立法人企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宁科规发〔2021〕6 号)等多项政策文件,综合运用税收减免、资金奖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后补助等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2021 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总额为 14.2 亿元,其中所得税减免11.7 亿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 4.1 亿元、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 4.3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 41.5%、 42.8%、 49.3%、 157.4%。90 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7 840 万元, 对4 家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来宁夏设立法人企业给予奖补资金 200 万元。

2 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主要举措

2.1 强化政策引导,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宁夏科技、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整合创新资源,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形成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合力。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规模给予30~100 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企业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对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年度研发费用的15%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对研发投入强度大于3%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10%给予补助;对年用电量 300 万度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用电每度补贴六分钱。二是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释放更多政策红利。为落实宁夏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出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要求,在学习、借鉴全国各兄弟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宁夏实际起草了《关于加快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精准培育、增强创新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保障机制4 个方面提出了 15 条有更高含金量的措施,力争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全社会支持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合力,构建完善的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链,畅通高新技术企业成长通道,切实增强企业创新的活力、动力和能力。

2.2 强化梯次培育,优化科技型企业成长梯队

积极构建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体系,优化形成与国家层面有效衔接、层次清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推动全区科技型企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初步形成以最具活力、最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以高成长、高效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为支撑,以驱动创新带动转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引领的梯次发展格局。全区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从30.2%提高到34%,进一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成效显著,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67 家,全区总数达到 356 家; 新培育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414 家,全区各类科技型企业总数突破 2 100 家,增幅近 30%;着眼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启动实施创新型示范企业培育行动,首批命名了 20 家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树立了一批现代企业科技创新标杆。

2.3 推动载体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

坚持把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宁夏高新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主阵地,积极打造创新高地。宁夏政府出台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到 2025 年,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300 家以上,占全区比重超过60%”。批准中宁工业园、固原经济开发区、贺兰工业园区、青铜峡工业园区为自治区高新区,全区自治区级高新区达到 9 家,引导开发区加快向高新区转型发展。制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孵化载体对标各类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培育。对在孵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在孵企业享受支持政策的同时分别给予所在孵化器3万元、 2万元、 0.3万元的奖励”。修订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加快培育发展“双创”载体。2021 年,全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 183 家,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 51.4%,比上年增长63.39%。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2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63 家,分别比上年增长214.3%和37%。

3 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分布不平衡

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发展滞后、缓慢、比重偏低。2019 年至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在全国31 个省份中居倒数第 3 位,仅高于青海、西藏。从技术领域看,呈分布两极化的特点。在航空航天、新能源与节能 2 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仅分别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 家、 18 家,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0.56%、5.06%;从地区分布看差异明显,中卫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7.87%,固原市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量3.09%,海原县、同心县和西吉县尚未实现零的突破。

3.2 抗风险能力弱

宁夏高新技术企业总体规模仍然较小,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2021 年,营业收入大于 4 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有 65 家,仅占总数的18.26%;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满后,每年都有因不符合条件无法通过重新认定而掉队的情况,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甚至出现整体异地搬迁、经营困难或倒闭现象。2022 年, 16 家企业被取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占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的4.3%。其中创新能力不足 4 家、停产 3 家、成长性弱 3 家、知识产权不达标 2 家、业务调整 2 家、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 1 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 1 家。从经营情况看,356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经营出现亏损的有 59 家,占16.57%,亏损额达到7.18亿元。

3.3 核心竞争力不足

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偏低,创新能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产出较少。2021 年,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专利数为 10 633 件,其中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分布图、植物新品种等总量为 2 437 件,占总量的22.92%,国家Ⅰ类新药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Ⅰ类专利尚处于空白。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为 72 576 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人员为1 292 人,占总量的1.78%;专业技术人员 13 164人,占总量的18.14%;技能人员 14 106 人,占总量的19.44%。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 1.26 亿元,比上年减少53.1%;技术收入(18.5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1 208.37 亿元)比重仅为1.54%。

4 促进宁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4.1 以源头为突破口,持续推动梯队培育

强化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健全“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重点筛选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高成长型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完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出一批、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1]。以上年度未申报通过的有潜质企业为抓手,发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多级联动工作机制优势,注重从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优惠政策跟踪落实等方面延伸至认定常见问题解析、企业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和方法实务等方面,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差多少补多少”的要求,强化基础性工作,促使有潜力的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以实现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扩容提质[2]。

4.2 以平台为支撑,完善服务体系

加大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线下布局众创空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从企业注册到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财务审计等环节,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全链条服务。将国家高新区、国家经开区、宁东基地、自治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主阵地,以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体系建设水平[3]。围绕主导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需求,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力度,以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化发展带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4]。将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增长率纳入对产业园区的年度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作为优质科技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加强政企互动和政银企联动,加强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强化科技创新产业扶持基金和担保公司科技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集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提供资金融资保障[5]。

4.3 以合力为依托,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并举

坚持科技、财政、税务等三部门协同配合、区(市、县)协同推进的方式,共同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进一步加强区级各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的组织领导工作,压实市县认定机构审核责任,充分发挥市县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部门对当地企业发展熟悉的优势,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切实提高国家高企认定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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