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战略下农地流转对增加农民收入的影响探析

2023-03-28 10:58刘喻
客联 2023年11期
关键词:农地流转农民收入

刘喻

摘 要:农村土地流转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旨在增加农民收入,在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背景下,确保农民财产性收入与农村土地价值同步增长至关重要。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与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和探索基于农民收入增长和利益需求的土地流转模式;还需增加公益农业技术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化转移。

关键词:乡村全面振兴;农地流转;农民收入

自1982年以来,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展开,多次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加大‘三农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等多项重点任务。2024年1月1日,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其中关于土地政策与增加农民收入的举措中,明确指出要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1]国家对三农的问题和土地流转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新形势下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期。

一、农地流转对增加农民收入的必要性分析

从目前学界研究结论和目前中国农村现实调查情况得知,农民收入主要来源有由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四项构成,其中,土地流转为其主要财产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我国,农村土地作为农业生产的要素和农民的禀赋资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涉及到农民承包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等类型,当面临一大现实问题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不合理仍然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影响因素。

(一)部分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率低和劳动力转移条件滞后

农村土地利用率低和劳动力转移条件滞后,二者存在具有普遍性。由于农村劳动力短缺,部分地区存在土地闲置和浪费的现象,土地的生产性和可持续性程度低,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利用土地难以进行,导致土地生产收益低。

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劳动力转移也呈现出滞后的情况,即使已经转移的劳动力,社会保障和合法权益也受到影响,如落户制度、子女的教育问题、住房问题、社保参保等都受到很大影响。

(二)土地流转专门法缺失和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保障制度尚未出台

土地流转的法律制度问题也是土地经济学界和土地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到土地权利的设置与产权界定、土地功能流转、土地主导者等多方面的权益等等。土地流转专门法是土地进入市场,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价值机制进行流转的前提和保证。

当前,缺乏农地流转收益增长机制,产权不清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完整,农村股份合作制混乱等问题仍然突出,再者还有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和失地农民的安置制度,要改变“重政策、轻法律”情况存在。其实,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就是一个好的示范,具有标志性意义。

(三)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体系薄弱

通过走访和调研发现,土地流转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地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 土地流转信息不透明和不公开,未能严格执行现行土地制度,大部分农民法治意识不强,甚至有违背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的现象存在,为此,政府在执行职能过程中要进行大面积调查研究,完善监督机制和信息畅通渠道建设,确保土地流转过程依法依规进行。

二、农地流转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路径探析

农村土地流转是土地的重新组合,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对转入户和转出户的增收效应具有明显异质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流转对转入户和转出户收入的积极作用。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经营实现规模经济,为农民持续增收和增长点提高起到推动作用,可有效缓解城乡收入差距及区域收入不平衡的矛盾。

(一)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与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刊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办法》出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同时废止了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新发布的《办法》是在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出台和修订的,对农民收入的提升和农村土地规范使用提供了依据,健全土地流转的市场运行环境。完善土地流转的法律与制度可做到土地流转有法可依,法治化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另外,通過土地相关法律的宣传,政府要进行政策引导,通过集中宣讲、培训或者手机信息平台APP发布告知等渠道,讲明白土地流转对提高农民收入的具体作用,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和能力,帮助农民提高土地流转的抗风险能力。

(二)规范和探索基于农民收入增长和利益需求的土地流转模式

土地和农民是双向的关系,土地流转模式直接关系到农民不同收益和现实的经济利益。目前,从不同利益主体和土地利用的多种维度,土地流转的模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主要有“农民自主型、村集体推动型、政府主导型”三种模式。

农民自主型的主要在个体自愿的情况下进行村民与村民之间“熟人型”土地流动使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的有效利用。村集体推动型主要由村委会或者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村民小组土地内部互换实现连片耕种,实现土地成块状耕作,便于机械化和克服分散土地使用的弊病,可降低资金投入。还有一种方式即为村集体通过对农户承包的土地反租,反租后再统一倒包给土地经营者,承包方再负责土地承包费用。此外,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通过股份制合作,对于土地出让的农民可获得固定出租资金。

诚然,在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尊重的农民的意愿,不能一刀切,不能生搬硬套,加强引导而不是强制执行,在国家现行的政策下遵循的土地流转的市场规律。

(三)增加公益农业技术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化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一个必要环节,也是解决地区收入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也从另一维度对促进土地流转有正向作用机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采取诸多措施,加强农民的就业培训,可以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扩宽非农就业渠道,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市场,提升劳动力就业素质,增强竞争力,有利于增加农民的多元化收入。

转移农村劳动力客观上缓解土地资源错配,优化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与土地的配置比例,提高农业经营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EB\OL],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2/content_6929934.htm,20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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