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铁”难掩侵略之实

2023-04-12 06:05张瑞江
中国收藏 2023年4期
关键词:满铁日本政府东北

张瑞江

批准“满铁”成立的日本明治三十九年第142号敕令(图片来源: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

日俄战争后,日本占领了俄国在中国东北建设的中东铁路南线。1906年5月22日,日本召开“满洲问题协商会议”,决定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经营从俄国接收的长春、旅顺间的铁路及其一切附属权益。同年6月7日,日本政府发布第142号敕令,正式批准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

随后,日本政府组成以陆军大臣寺内正毅继任委员长的“满铁设立委员会”,颁布了《满铁公司章程》。这家类似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股份公司,实际上是日本的国策公司,成为当时日本在华最大的殖民侵略机构。在“满铁”存续的近40年中,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充当了日本侵略中国的工具。笔者收藏中国东北地区股票多年,其中与“满铁”相关的产业证券见证了“满铁”对中国经济侵略的历史。

“满铁”成立时的总资本为2亿日元,日本政府以其从俄国手中夺得的南满铁路及煤矿等“战利品”抵充1亿日元,另一半股份主要来自日本皇室、贵族、官僚等。1906年9月,满铁股票以每股200元面值在日本发行,引发了日本民间的入股热。其首发时,中国人有没有购买尚存疑问。公司股权比例官民各半,虽然看起来半官半民,实际上完全为日本政府控制。

“满铁”总公司设在大连,日本东京有其分公司。它于1907年正式营业,开业后其总裁后藤新平就制定了以铁路为中心,以大连为基地的“满铁”事业经营发展方针,强调“满铁”担负“主持满洲殖民政策之实际责任”。

1918年大连机械制作所100股

1908年,满铁正式开始实施海陆联运制度,将大连作为中国东北和蒙古国的物资集散中心,把东北的原料——煤、铁、大豆等物资运到大连。此后,以大連为基础,逐步扩充到“南满”,进而扩大到“北满”和整个东北,涉及我国华北以及朝鲜等地。

“满铁”对铁路、港口、煤矿、铁厂等关键部门进行直接经济经营;对海运、电力、煤气、林业等部门设立关系公司进行间接经营;对一般日本私营企业以认购股份、发放贷款、补贴等方式予以扶持。“九·一八”事变后,“满铁”乘机夺取了东北地区的铁路、公路、水运等经营权,实现了霸占中国东北全境铁路的侵略扩张计划。

1937年,“满铁”独资或控股的企业达80余家,到1945年“满铁”已发展成形成了金字塔形的囊括各种产业部门并垄断东北经济的庞大“托拉斯”,附属企业达130多个。

1920年,“满铁”增资至4.4亿日元,1933年再次增至8亿日元;1940年增资至14亿日元;1945年1月,“满铁”决定将其资本总额增至到24亿日元。“满铁”首发股票分1、5、10、50、100、1000、10000七种面额,全部为记名式,票面登载社名、登记日期、资本总额、每股金额、招募次数、交纳金额及号码,并由社长签名盖章。目前,收藏市场上1906年“满铁”首发股票基本上见不到,1945年第四次增资股票也很少见,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大都是其他三次增资股票,即1920年(第一次增资)、1933年(第二次增资)、1940年(第三次增资)。

除了发行股票外,“满铁”还通过在其国内或国际市场发行公司债来筹集资金。从其成立到1932年的26年间发行的公司债总额为7.99亿日元,1933年至1936年间发行6.45亿日元公司债。“满铁”用发行l亿日元的公司债券首先完成大连港窄轨改建,并铺设了大连至苏家屯间的复线,修建了大连沙河口大铁道工厂,改造了安奉轻便铁路。

“满铁”在日本国内发行股票与公司债一举两得:一方面引导私人资本投资于东北的殖民事业,以便其获得丰厚的股票红利和公司债的利息;另一方面,通过“满铁”事业的兴衰唤起日本国民对其经营的关心,从而为其经济侵略中国服务。

在“满铁”初创的1907年,利润只有201万日元,1917年增加至1792万日元,至1927年已达3627万日元,为其成立初期的18倍以上。1929年其继续增长至5550万日元,1943年接近1亿日元,是其建立初期的46倍左右。

“满铁”于1918年设立并控制的“南满矿业”1939年增资10股股票

日本政府与日本股东在这其中获利十分丰厚:前者共得红利1.45万日元,后者为2万日元。另外,1907年至1931年,“满铁”付给英国及日本的公司债利息为3万日元,累积的高额利润在一定程度上为日本政府侵华提供了经济支持,而高额利润完全建立在掠夺中国东北等地的资源之上。

在“满铁”交通、工矿、调查、地方行政四个支柱部门中,煤矿和铁路为收益的两大支柱,其中煤炭占31%、铁路占45%。其通过开采东北丰富的矿产与农林等资源,进行“隐性”的方式来垄断中国的经济命脉,从而控制和扼杀中国的民族工业。

为了扩大对东北丰富矿藏的掠夺,1930年“满铁”在大连港的对面甘井子建造了一个煤炭专用码头。该码头成为当时东亚最大的机械化煤炭码头,年吞吐量可达300万吨。

“满铁”对中国铁矿等矿产的掠夺,主要是通过1917年和1921年先后两次取得了鞍山等11个矿区的铁矿石开采权以及石灰石、耐火黏土、硅石、磷镁矿等矿区权进行的。1938年,由“满铁”中央实验所研究试产的海绵铁实验工厂动工,1943年形成了年产15000吨海绵铁、6000吨钢的生产能力,成为日本侵华战争主要的军需生产工厂。

“满铁”子公司“满电”1938年增资股5股股票

“满铁”还先后开采了抚顺、烟台、阜新等地的煤矿,掠夺量惊人。以抚顺煤矿为例,煤的平均日产量由1907年的400吨增至1916年的6000吨,1939年又增至2万余吨。为抢掠更多的煤,“满铁”只掘浅层,回采率只达20%至30%,严重破坏矿区。抚顺产的煤,除“满铁”每年消耗100多万吨外,其余皆运销日本、东南亚等地。

“满铁”还垄断经营中国东北多个城市的交通、供电、自来水、煤气、盐业等行业,攫取高额利润。

除了经济侵略外,日本侵华的重大事件几乎都与“满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虽然它自称是一家企业,但其“假公司之名,行机关之实”。无论“满铁”如何“包装”,都难掩其为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服务的罪恶本质。(注:作者现任中国收藏家协会票证收藏委员会会长,多年从事钱币与中国金融票证的收藏与研究工作,著有《中国东北地区股票图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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