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引凤 共立良法
——成德眉资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新实践

2023-04-12 00:52
浙江人大 2023年4期
关键词:四市营商事项

舒 岚

四川省成德眉资四市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力。中新社/图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梯次布局,区域协同立法的实践探索也相伴而行,形成了许多成果经验。

四川省成德眉资(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坚持共立良法、共促发展,密切交流、深化合作,推动逐步构建起成都都市圈协同立法工作格局,首创出台《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协同立法决定》)明确七项立法协同和五个一体化重点领域,推进了三个协同立法项目。

2022年,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商定,选取“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作为《协同立法决定》施行后的首个项目,旨在推动破除区域间市场壁垒、促进要素畅通流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释放区域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区域营商环境。

一次协同领域的重大突破

成德眉资协同立法实践,和全国范围内大部分地区一样,都开始于生态环保领域,目前已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协同立法决定》出台后,明确了空间治理体系、现代产业体系、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区域市场、都市圈治理等“五个一体化”协同立法重点领域,以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对协同立法领域进行了一次制度性拓展,为未来一个时期成德眉资的协同立法活动规划了行动蓝图。成德眉资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是对“五个一体化”的快速落实回应,实现了从生态环保领域到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首次突破,也是全国设区的市范围内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的首例探索。

一次协同模式的求实创新

目前,国内区域协同立法主要存在三种模式。一是“条例+条例”,以京津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协同立法为代表,是传统意义上的协同立法形态,协同立法主体同步行使地方立法权,设置内容基本相同的专章或者专门条款。二是“决定+决定”,以长三角地区关于保障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长江流域禁捕的协同立法为代表,协同立法主体同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常决定文本完全一致,切口更小、效率更高、方式更活。三是“决定+条例”,以川云贵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为代表,协同立法主体综合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地方立法权,同步出台决定和条例,或者有的出台条例、有的出台决定,协同形态更多元、空间更广阔,能够更好解决地区差异分歧、更好兼顾共性个性需求。

此次营商环境协同立法,四市人大综合考量各自营商环境建设特点和立法工作实际,商定创造性采用“决定先行+条例跟进”的模式,即2022年内同步出台文本一致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共同规定;再各自出台条例,对决定所涉措施予以细化。这种协同模式,通过设置决定、条例出台的时间差,更加灵活地把握“决定”共性和“条例”个性的关系,充分发挥“决定”和“条例”的各自优势,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协同立法求取最大公约数。

2022年10月底,四市人大常委会同步表决通过了文本一致的《关于协同推进优化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成都《条例》)也同步表决。四市《决定》和成都《条例》于2023年1月1日同步施行。

一次营商环境的区域共建

《决定》以解决区域营商环境建设重难点问题为导向,围绕共建开放统一区域市场环境、高效便捷区域政务环境、公平公正区域法治环境3 个方面,规定了21 项同城化措施,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在产权保护、生产要素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政务办事便捷、政务数据共享、政企沟通畅通、政策透明稳定、司法服务高效、监管科学规范等方面的同城化需求。

例如,市场环境方面,明确常态化运行一体化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实行异地登记注册,依法探索推行市场主体名称申报承诺制、基于标准化地址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加强创新政策协同、创新主体合作、创新资源共享、创新成果转化,建设跨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等。

又如政务环境方面,明确扩大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完善成德眉资通办服务专区,推行联网通办和集成服务;建设数据资源共享专区等。

再如法治环境方面,明确涉及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实施、宣传等各环节加强沟通协作;统一监管规则标准,积极开展联动执法,推动监管执法信息共享等。

成都《条例》与《决定》,不仅制定程序上双线并行,内容上也全面衔接。《条例》还全面总结了成都四轮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经验成果,融入“蓉易办”“蓉易贷”“蓉易诉”等城市品牌,充分彰显本地特色;同时紧跟国家、省、市最新改革要求,明确11 处鼓励依法探索的前沿领域,保障改革于法有据。

一次同心共力的无间合作

一方面,采用“联席议事+专班落实”工作机制,2022年3月、9月先后召开成德眉资人大协同立法联席会议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就协同模式、进度安排以及决定文本等重大事项达成共识。同时,依托四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等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推进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修改等具体工作,为《决定》的高质量出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另一方面,坚持全过程步调一致,在共同调研起草的基础上,实现同步审议、同步表决、同步公布、同步实施、同步宣传,以立法程序上的协同共进,推动进一步凝聚四市协同立法的工作合力、构筑同气连枝的区域立法共同体。

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相信未来,四市《决定》《条例》双轮驱动,必将为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法治动力!

猜你喜欢
四市营商事项
如果要献血,需注意以下事项
宜昌“清单之外无事项”等
疫情期间,这些事项请注意!
青铜器收藏10大事项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打造营商环境邀您共同参与
贺州市召开两广四市联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联席会议
行政决策法治化实证研究——对四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文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