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分则中的组织行为

2023-04-20 22:34何兴简丹丹
中学生学习报·教研周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策略

何兴 简丹丹

摘  要:在我们的刑法中,“组织”一词是最常出现的词。根据现代中国权威的解释,“组织”作为名词意味着根据特定目的和系统建立的集体,而“组织”作为动词意味着组织和整合分散的人或事物的活动,使其具有特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在刑法中,“组织”一词既可用于指特定集体,如“秘密组织”,也可用于指特定行为,如“组织传销活动”。由于刑法的划分是一个围绕行为类型构建的规范系统,因此“组织”一词在划分中主要用作动词,用于描述特定类型的行为-组织行为。即使名义上用于特定犯罪集团,该法的最终目标也是查明和惩罚此类行为,如“组织、指挥犯罪组织”。

关键词:我国刑法分则;组织行为;策略

1逻辑、常识与体系:准确阐释组织行为内涵需考虑的三个维度

描述指控的具体模式统一了“组织”一词的使用,以描述23种危险组织犯罪类型中的每一种的主要行为类型,要求从逻辑、常识和系统的三个维度更详细地解释解释解释者在实践中对个别犯罪的客观差异。从逻辑维度的角度来看,组织行为的精确解释受身份解释规则的约束,这是形式逻辑一致性的要求。平等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逻辑规则,其核心是人们在思想活动和人际交往中,为了正常互动的需要,论文的概念和意义必须保持不变。特别是在刑法中,身份规则要求首先以相同的方式理解同一个词,即使是在不同的条款中,以避免因“概念变化”而对条款含义的理解出现混淆。只有通过身份规则,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确定性的要求,并避免个人意志和理解所犯罪行的犯罪遗漏。由于我国《刑法典》对有组织犯罪中的主要行为类型有独特的描述,司法当局在确定个人犯罪中组织行为的具体含义时遵循身份规则尤为重要。为了扩大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范围,不可能通过扩大甚至超越组织行为的内涵来解释具体犯罪。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对组织行为意义的科学确定必须考虑到日常和规范意义的协调和统一。作为行为标准和司法标准的一个统一体,刑事术语的规范性是显而易见的,要求该条款的含义明确界定,以符合安全的合法价值。但刑法没有独立的表达工具,它使用的语言书写源于社会生活,是刑法中语言书写的日常使用,必然基于其日常意义。更重要的是,“社会共同生活的规则不是依法告诉国家人民的;人们在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学习它们……人们对合法和非法的想象不是在法律语言的范畴内产生的,而是通过日常语言产生的。”因此,刑法作为普通人的行为准则,普通人只能从社会生活的角度理解和确定其字面含义,这可以保证刑法的大众性质。“组织”一词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术语,而在司法实践中,它被明确理解为规范性的,日常和规范性含义的协调和统一与正确理解组织行为的具体含义和正确适用法律规范有关。

2根据被组织行为是犯罪行为还是违法或一般行为为首要考量因素,设定宽严不同的既遂标准

如果有组织行为是非法的或一般性的,则有组织行为和有组织行为应作为一个整体被视为有机组合,其依据是有组织行为是否具有实施此类行为的真正可能性,例如非法组织血液销售,其有罪标准应为实施有组织的血液销售行为的人,所有准备行动都是为血液销售商准备的,只要状态为“卷起袖子取血”。这同样适用于组织卖淫罪,该罪不要求是否发生性关系,其犯罪标准必须是犯罪者通过组织行为确定了妓女与客户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性关系的现实可能性。如果客户在房间里等待,妓女会去客户家准备卖淫并被逮捕。但是,如果犯罪者准备组织卖淫,并且在被逮捕的人报告之前尚未“打开”,因为当时犯罪者实施了招募、雇用等控制行为,使组织者有卖淫的意愿,则犯罪者已经开始,但只能因未遂犯罪而被定罪;同理心,即使是有组织的作弊审查犯罪,也不需要达到作弊的目的,只要该组织有作弊的现实可能性。在考试开始前被扣押但在考试中非法获得问题或答案的人应被视为犯罪。

3扩张与虚化:分则中的组织行为内涵的确定所面临的问题

成文刑法的特点及其普遍适用的有效性决定了法律术语的抽象性和普遍性,以便尽可能涵盖现实生活中的不同情况。但是,法律的明确性和确定性是刑法的基本要求,刑法要求法律术语准确和典型,强调将要惩罚的非法行为类型与其他行为区分开来的基本特征,从而限制法律条款的抽象性和普遍性,从而建立这种关系。组织行为的高度抽象是有组织犯罪最核心的客观要素,由于采用了犯罪等级描述的单一模式,可能与不同领域存在的有组织犯罪具体行为特征相一致,但也使组织行为一词在个别犯罪中的含义复杂化,这对法律的正確适用造成了极大的混乱。例如,“招募”被解释为组织卖淫的具体行为,解释了与组织、胁迫、引诱、窝藏有关的若干问题,并引入了2017年两高颁布的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但2011年《刑法典》第八修正案明确将“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人员”定义为协助组织卖淫的客观行为。那么,这两种“招聘”有什么区别呢?由于法律对组织卖淫和协助组织卖淫的处罚存在重大差异,确定组织行为的具体含义已成为判刑的关键。例如,在两位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与组织传销活动相关的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某些问题的意见中,“负责传销活动广告和培训的人员”被包括在组织、管理人员类别中,这意味着广告和培训行动也被分配给组织的行动,事实上,是什么扩大了组织行动的内涵,它们的相关性在哪里?总的来说,对当前实践中组织行为的具体含义的解释大致有三种类型。

4结论

组织犯罪是犯罪,但不是一次未遂。对犯罪者的惩罚仍然是同时实施该行为的结果,除非不一定会发生侵权行为的结果,但至少存在构成要素结果的危险,否则犯罪未遂将受到惩罚。原则上,它对犯罪存在的确定不能以实施有组织行为为依据,但不必等到“有组织行为”实施,而必须以制定构成要素为基础,作为一项基本标准,以个人保护犯罪的利益为指导,根据“有组织行为”是犯罪还是犯罪,还是作为首要考虑的一般行为,制定非常不同的存在标准,并修订为属于个别组织类别的犯罪制定的标准,同时考虑到重要的例外考虑,如受保护的法律利益和主要因素。

参考文献:

[1]单雨彤.金融犯罪刑法分类的合理性思考[J].北方金融,2020,No.486(12):11-14.

[2]周辛艺.试论金融诈骗犯罪刑法分类的合理性[J].法制与社会,2020(26):41-42.

[3]程金波.刑法分则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条款的理解与适用[D].东南大学,2020.

猜你喜欢
策略
基于“选—练—评”一体化的二轮复习策略
几何创新题的处理策略
求初相φ的常见策略
例谈未知角三角函数值的求解策略
我说你做讲策略
“我说你做”讲策略
数据分析中的避错策略
高中数学复习的具体策略
“唱反调”的策略
价格调整 讲策略求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