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丰电控:股东长期资金占用独立稳定性值得担忧

2023-05-04 20:21杨阳
股市动态分析 2023年8期
关键词:泰丰元丰实控

杨阳

日前,武汉元丰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丰电控”)创业板IPO成功过会。元丰电控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门提供机动车辆主动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C)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公司此次IPO拟募集资金4.06亿元,其中2.26亿元用于汽车主动安全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986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尽管成功过会,但在正式登陆资本市场之前,元丰电控仍有较多問题亟待解决。

股东实控人长期资金占用,向第三方借入“高利贷”

在翻阅公司披露信息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元丰电控的财务内控存在较高的风险。

披露信息显示,元丰电控的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巨额资金(见表一)。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元丰投资对公司资金占用发生额合计4,194.14万元,资金流向包括向峰峰零部件厂、山东泰汽偿还借款,向雄姿仓储、广恒汽车、皓德车桥借款,向实控人吴学军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借款等,还代关联方天地底盘偿还银行贷款。

除了资金占用之外,元丰电控报告期内还存在票据买卖、第三方回款、个人卡代收代付等多项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表一:元丰电控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单位:万元)

其中,公司向第三方非金融机构买卖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累计涉及票面金额为4,409.79万元,累计赚取贴现利差为54.05万元。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83.73万元、1,377.37万元和4,595.32万元,主要为境外客户指定第三方付款;利用第三方公司转账至员工个人卡,并通过个人卡支付员工薪酬及无票费用,2019年、2020年金额分别为267.40万元、68.47万元。

此外,元丰电控与第三方企业山东泰丰之间的资金借贷也十分蹊跷。

披露信息显示,2019年,元丰投资代元丰电控支付对山东泰丰借款的相关利息合计615.00万元,冲抵应付公司的借款本金615.00万元。原来,元丰电控曾于2015年4月向山东泰丰借款1,600.00万元用于缓解资金压力,原本计划2015年12月还款,借款利率为每月3.50%,然而公司却足足拖了4年,直到2019年8月26日方归还本金且未足额支付利息。经双方再次协商,另行签署《利息支付协议》,借款利率调整为每月3.00%,公司累计应付山东泰丰利息1,617.53万元。这样一来,公司向山东泰丰支付的利息总额甚至超过了本金。

值得一提的是,元丰电控表示报告期内山东泰丰与公司不存在业务往来,然而山东泰丰的实际控制人张风太也是元丰电控最初成立时的实际控制人。元丰电控以年利率高达36%的不合理条件向山东泰丰借款长达4年,是否与背后潜藏的这层关系有关,其中又是否涉及不当利益输送,或许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关联方采购公允性存疑

我们还注意到,元丰电控的关联方上海辛贤同时也是公司2019-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上海辛贤的实际控制人杨怀军也兼任子公司山东元丰副总经理,自2019年起,上海辛贤取代上海龙华成为公司轮速传感器的唯一供应商。

报告期内,元丰电控向上海辛贤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623.99万元、1151.14万元、872.9万元和519.07万元,相关采购价格低于其他第三方向上海辛贤的采购价格。同时,公司于2019-2020年曾向主要客户SPCO及其代理商打包销售自身产品与上海辛贤的轮速传感器,对于相同型号的产品,上海辛贤向公司销售的价格比通过公司向SPCO销售的价格要低1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资金流水核查,上海辛贤实控人杨怀军与元丰电控的其他员工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其中包括公司市场部部长罗锋、重庆元丰总经理赵更生、山东元丰总经理冯章光(见表二)。

此外,同为关联方的武汉丰越电动也是元丰电控2021年度第二大供应商、2022年上半年第二大供应商。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对武汉丰越电动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00.91万元、1,892.70万元和1,283.19万元,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这也越发使得元丰电控关联方交易的公允性情况受到质疑。

经营独立稳定性值得担忧

招股书显示,元丰电控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75.7%、64.3%、59.36%、54.73%,远高于同业公司均值。

尽管如此,元丰电控2021年却仍进行了3,000万元的分红,并且还是定向分红,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元丰投资,其他股东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公司表示,本次定向分红用于偿还山东泰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孙国庆、华祺商贸的相关债务,目的在于解决大股东债务问题,确保公司上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际上,为了解决债务问题,元丰电控历史上曾多次进行资产、股权处置,引发的诉讼纠纷已造成高额股权赔偿损失,并且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之中。

具体来说,元丰电控在收购元丰零部件67.00%的股权过程中,收购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浅见万雄等对手方的转让价格为2.03元/股,苏州五岳、中山五岳为4.86元/股,常州国茂为5.30元/股,宁波华慈为6.11元/股,因此浅见万雄对本次收购存在异议。2018年,浅见万雄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二审判决最终认定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协议不成立。

诉讼过程中,浅见万雄请求法院判决元丰电控、元丰零部件、吴学军、王明道共同连带赔偿股权转让损失2,857.38万元并支付损失利息,其后法院判决赔偿股权损失1,095.6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对于未获法院支持的部分,浅见万雄再次提起诉讼。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22年7月受理了该案,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结合前文所述的公司长期存在股东、实控人及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的情况,更加进一步证明了公司在独立性、偿债能力及经营稳定性方面仍存在较高风险,未来真正上市之后,或许难以保证实控人及大股东不会滥用优势地位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二:部分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来源:公司招股书及问询函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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