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非传统安全风险

2023-05-16 21:55王发龙张程锦
人文杂志 2023年4期

王发龙 张程锦

关键词 “一带一路” 非传统安全风险 反对型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D822;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3)04-0077-13

风险全球化时代,国际社会充斥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信任赤字等一系列世界性难题。在此情势下,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国际社会破解“世界怎么了、我們怎么办”的时代之问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尽管呈现总体稳健、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依然存在非传统安全风险带来的现实威胁与潜在挑战。进言之,“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引发的认知谬误、情感拒斥、意志抗衡等非传统安全风险,不仅损毁中国及“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在物质及精神层面的合法权益,还阻遏相关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和平与发展大业的现实进展。显然,如何防范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非传统安全风险已成为中国和相关国家亟待关注的重要战略议题。2018年8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指出,“一带一路”建设要“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①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要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②毋庸赘言,学界深化“一带一路”建设非传统安全风险的理性认知和科学研究尤为必要。目前,学界尽管持续关注“一带一路”建设问题,但是缺乏探讨相关非传统安全风险问题。鉴此,本文运用建构主义理论、安全化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选取“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内隐行为的视角探析以下问题: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非传统安全风险有何表现?缘何生成?如何应对?

一、非传统安全风险问题研究的分析视角与理论框架

作为一种主体间现象,非传统安全风险是行为体在安全场域内通过内隐行为建构安全威胁的可能性,表征着利益相关者之间存有认同缺失问题,表现为风险施动者对风险承受者做出的认知谬误、情感拒斥、意志抗衡等现象。

1.非传统安全风险的分析视角

作为一种不确定性,风险弥散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演进历程中,风险的形式、结构、属性发生了明显的质性变化,进而促使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转入风险社会。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在《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风险社会”概念,促使人们提升了对安全风险的认知。同年,苏联发生了堪称战后全球最大安全事件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故。由此,国内外学界更为关注经济危机、能源短缺、生态恶化、跨国犯罪、恐怖袭击等安全问题,进而冠以“非传统安全”之名进行深化研究。总体来看,国内外学者始终沿袭西方学界关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类属划分、话语体系、分析逻辑来研究相关安全问题,虽有合理点但存在不足之处。进言之,建构主义、女性主义、后结构主义等学派大力推进“非传统安全”研究,虽然冲击着国家主义本位、理性主义主导下的“传统安全”研究,但是依据指涉对象之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的划分和议题范围之军事威胁与非军事威胁的区别来分析“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显失严谨、科学。西方安全问题研究专家巴里·布赞(BarryBuzan)表示,“对安全威胁的军事化定义是非传统安全研究的主要目标”。① 质言之,学界虽然在话语上接受了“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概念,但是通过细化或泛化安全指涉对象和议题范围以划定不具质性差异的“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既不符合安全本质的内在规定又难契合安全问题的外在表象。②

作为人类社会最稀缺的资源之一,安全既是客观上无危险的形势,又是主观上无威胁的体悟。③ 进言之,安全不是先验、固化的客观性存在而是主体间状态,安全威胁的产生与消逝难脱施动者与承受者的互动进程。可见,人类行为是引发安全威胁和安全风险的主要驱动器。在此意义上,贝克基于人类行为而将风险分为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④ 毋庸赘言,人类行为分为外显行为与内隐行为,安全风险包括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遗憾的是,学界的国际安全研究大多限于人类外显行为导致的显性“传统安全”问题(政治博弈、军备竞赛、外交冲突等)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经济危机、生态恶化、恐怖袭击等),极少触及人类内隐行为引发的隐性“非传统”安全问题。鉴于此,我们依循建构主义学派、哥本哈根学派等流派关于安全源自行为体基于威胁认知而进行社会建构的理论基点,遵从贝克基于人类行为划分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的分析逻辑,选择利益相关者内隐行为的研究视角来探讨非传统安全风险问题。①

2.非传统安全风险的研究框架

在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贝克看来,风险源自人的理性认知而非无知行为。② 进言之,非传统安全风险是人类内隐行为引发的人造风险、文明风险,极具建构性、隐秘性、主体间性。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非传统安全风险日益凸显而严重挑战人类的认知水平和治理能力。值得提及的是,哥本哈根学派以“言语—行为”为理论硬核而首创的安全化理论,拓展了世界各国识别、研究安全问题的认知视野。作为安全化理论的提出者,奥利·维夫(OleWaever)认为,安全问题不是既定、固化的,而是有赖建构进程中的认定、塑造。他认为,某一事物若被行为体指认为“存在性威胁”,则“被安全化了”。③ 作为主体间的建构行为,安全化是行为体“对某种威胁的集体反应和认知过程”,④源自行为体在安全场域内对安全产生的理解、认同及互动。应当指出,安全化理论拓展了安全问题的研究路径,但是尚存不当之处。例如,安全化理论狭隘地将言语行为作为安全建构的主要途径,无法全面展现当代政治生活中安全化的沟通与制度化过程。⑤ 再如,安全化理论排斥了国际安全中需要或无需安全化的主体、议题、听众等问题而流于片面选择。⑥ 质言之,安全化理论缺乏对安全治理实践、安全政策评估的经验研究,疏于对安全化所引风险的理论分析。⑦

作为一种主体间现象,非传统安全风险是行为体通过内隐行为而安全化他者、塑造安全威胁的可能性。进言之,非传统安全风险生成、传导、消逝于不同行为体基于交互逻辑所型构的安全场域。鉴此,本文融合安全化理论、场域理论、社会心理学的合理成分,构建非传统安全风险问题的分析框架。在安全场域内,拥有不同资本而占据不同位置的施动者(安全化主体)、受动者(受众)、威胁者(威胁来源)、受威胁者(指涉对象)等行为体,通过内隐行为开展指认安全威胁、建构威胁认知、达成威胁认同、采取应对措施等主体间互动以塑造安全威胁态势、引发非传统安全风险(图1)。

图1 非传统安全风险生成逻辑图

3.非传统安全风险的理论概说

后冷战时代,国际社会中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风险警示我们:全球风险社会正在来临。在此情势下,世界各国将继续置身于“文明的火山上”,①甚而“除了冒险别无选择”。②

在风险全球化背景下,人类社会更注重反思自身行为引致的复杂性、非线性现代风险。自2006年始,世界经济论坛发布《全球风险报告》以促使国际社会深切认知、评估安全风险。其中,2021年的《全球风险报告》提出,传染病、气候应对失败、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生物多样性丧失、自然资源危机是未来严重危及全球安全的五大风险。③ 显然,全球安全五大风险是人类外显行为引致的“传统安全”风险而关涉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作为引发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的重要因子,信任赤字是世界各国进行主体间、负面化内隐行为互动的外化,而人类内隐行为是引发非传统安全风险的风险源。换言之,国际信任赤字是非传统安全风险的主要表征。

在安全研究领域,学界大多探讨人类外显行为引发的所谓“传统安全”风险和“非传统安全”风险,极少论及人类内隐行为引发的非传统安全风险。随着全球风险社会的来临,学界深化研究非传统安全风险实为必要而紧要。关于何谓非传统安全风险,学界尚未进行充分探讨。基于相关研究,我们认为非传统安全风险是指行为体在安全场域内通过做出知、情、意等层面的主体间、负面性内隐行为以建构威胁的可能性。进言之,非传统安全风险通常表现为施动者对承受者做出的认知谬误、情感拒斥、意志抗衡等行为,有其鲜明的选择性、建构性、主体间性等属性。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通过在知、情、意层面做出负面内隐行为,将中国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参与区域经济治理、发展海外经济利益等正常经济行为推向政治领域而视为“存在性威胁”。

二、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非传统安全风险的表现

1.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认知谬误

在国际互动中,自我与他者之间的负面认知“会传递不准确的信息,这可能影响知觉和支配行为”。④ 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频频就“是什么”“为何物”的事实关系问题作出误读、曲解、抹黑等认知谬误行为。

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域外⑤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基于国家安全、地缘政治、意识形态等考量,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动机、属性、原则等问题进行负面解读和故意歪曲。作为国际合作新平台,“一带一路”建设旨在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尽管如此,“一带一路”建设部分域外国家误读“一带一路”倡议的目标,认为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安全挑战和军事威胁。其中,美国、日本、印度等国部分人士臆断,“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为强化权力博弈和战略竞争而提出的安全战略。美国国防部发布的《中国军事与安全发展态势报告》(2018)声称,中国企图借助“一带一路”倡议促使他国利益与自身利益相符,阻遏他国批评或反对中国处理敏感问题。⑥ 日本学者伊藤刚妄言,“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公共的恶”而非“公共产品”。① 印度媒体则宣称,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展现出谋求“罗马式霸主”的野心。②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域内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基于认知相符、诱发定势、历史包袱等视角,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理念、角色等问题进行错误认知。其中,欧洲部分国家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与身份抱持戒备心,产生“恐华症”。比利时学者特丽莎·法伦(TheresaFallon)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展露出中国增强国际影响的信心,不仅把美国拒之门外,还将英国、德国、意大利纳入其中。③ 波兰学者阿加塔·安特科维茨(AgataAntkiewicz)等人士宣稱,中国政府与跨国企业的关系令发达国家认为中国投资威胁国家安全。④ 此外,亚洲部分国家虽然希冀借力“一带一路”建设以获取经济收益,但认为其目标、理念、模式具有安全威胁。新加坡学者扬·拉扎利·卡西姆(YangRazaliKassim)妄言,中国借助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一带一路”倡议等平台企图“再平衡”地区安全秩序。⑤ 菲律宾学者卢西奥·皮特洛(LucioBlancoPitlo)臆断,“一带一路”建设远非为了单纯的经济繁荣而有明显的安全基础。⑥

2.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情感拒斥

从历史记忆与现实互动来看,“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中国与他国培育集体情感,实现地缘文明背景下的共同发展。尽管如此,“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时常就其“怎么样”“有何用”的价值关系问题做出反感、憎恶、抵触等情感拒斥行为。

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域外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基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利益偏好等视角,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与功能展现出疑虑、憎恶等负面情感。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域外者,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基于地缘政治、国际秩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认知模式和利益偏好,不但无视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对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和全球经济治理的巨大作用,反而批驳“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带来安全威胁。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曾公开指责“一带一路”倡议,声称“一带一路”倡议干扰世界贸易而具有“冒犯性”。⑦ 日本资深记者木村知义表示,日本厌华情绪在“一带一路”的冲击下日益高涨,迷失的日本人通过寻找中国的负面形象以宽慰自己。⑧ 印度上将卡拉姆比尔·辛格(KarambirSingh)臆断,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的活动威胁印度至海湾航线的安全。⑨ 可见,“一带一路”建设难以消除甚而激发世界部分国家对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和国际地位提升的忧惧情绪与敌视姿态。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域内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基于历史传统、利益分配、社会认知等视角,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功能、模式、方式等方面展现出憎恶、忧惧等消极情感。近年,欧洲部分国家基于国家利益、思维定式、传统认知等维度“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已由好转转为不加掩饰的疑虑、批评乃至恶意猜度”。① 2017年3月,欧洲议会发布《亚洲海洋与海上竞争自由面临的挑战》报告指出,“一带一路”倡议企图扩大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影响力,是中国的“扩张主义战略”。② 2022年3月,英国非政府组织“缅甸运动”将近20家中国企业列入“肮脏名单”,臆断中国企业在缅甸“从事军方生意”。③ 此外,亚洲部分国家虽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但是受历史情感、民粹主义、利益分配等问题的影响而对中国产生敌意。2014年5月,越南工人在中资企业园区引爆了“5.13”反华事件。究其原因,越南工人大多在中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务工,因受民粹主义和排外主义影响而对中国企业产生抵触、仇富等情感。质言之,“一带一路”建设域内国家未必对投资来源国感恩戴德,反而加剧疑虑与抵制。④

3.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意志抗衡

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国家惯常通过凝聚、增强、展示国家意志以便在利益争夺、权力博弈中谋取战略优势。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不时就其“怎么办”“应如何”的行为关系问题做出政治干预、外交干涉、战略对冲等意志抗衡行为。

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域外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行政治干涉、战略制衡。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美国、日本、印度等国通过联合战略围堵、单边战略对冲来牵制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例如,美国、日本、印度担忧“一带一路”建设挑战国际安全秩序、破坏地缘安全环境而予以联合制衡。2016年6月,美国和印度宣称“美国将通过‘新丝绸之路计划和‘印太经济走廊计划,促进印度与其邻国实现互联互通”。⑤ 2016年11月,印度和日本计划推出“亚非增长走廊”倡议以抵消“一带一路”建设在非洲的影响。2017年5月,印度正式推出“亚非增长走廊”倡议,宣布印、日、美携手支持非洲发展。再如,美国、日本、印度分别推出相关国际战略以对冲“一带一路”建设。其中,日本推行“高质量基础设施”“高标准贸易体制”等经济计划和基于“基本价值观”的安全机制而对中国进行“软制衡”。⑥ 此外,印度不仅针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推出反制战略,还借口克什米尔问题而抵制中巴经济走廊。印度学者艾克雷什·皮拉拉马利(AkhileshPillalamarri)直言,印度的“季风计划”是反制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最佳政策。⑦

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域内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对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行经济竞争、外交牵制。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部分域内国家采取经济竞争、外交干预、战略调整等手段以阻挠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其中,俄罗斯虽然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但是疑虑中国威胁自身在中亚、东欧的安全而制衡“一带一路”建设。① 例如,俄罗斯政界和学界部分人士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替代方案,希冀引导中国资本进入俄精心设计的“更安全”替代项目。受此影响,中俄在中欧铁路的走向是选择中亚线路还是西伯利亚线路的问题上产生分歧。俄前经济发展部部长阿列克谢·乌柳卡耶夫明确反对中国参与莫斯科—喀山高铁建设项目,致使项目竣工时间由2019年推迟至2023年。② 此外,澳大利亚借口“一带一路”建设危及南太地區安全,粗暴干预本国地方政府、周边中小国家与中国开展国际经贸合作。2018年6月,澳大利亚通过施加外交压力、派驻情报人员、提供资金支持等手段,促使所罗门群岛撕毁与中国华为公司达成的海底光缆项目协议。③ 2021年4月,澳大利亚外长玛丽斯·佩恩(MarisePayne)以“不符合外交政策”为由,宣布取消中国与维多利亚州签署的“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非传统安全风险的诱因

1.价值共识不足

在国际互动进程中,行为体共有观念的生成与存续取决于交互行为。十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尽管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但是尚未消弭价值冲突。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追求不同。十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身陷不完全信息下的博弈困局,促使彼此价值观念更具差异性。例如,西方部分国家惯以自身文化来审视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定位和价值追求,陷入谋求经济利益与捍卫价值观念的两难境地。德国外长西格玛尔·加布里尔(SigmarGabriel)宣称,中国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向世界推广异于西方的“另类”价值观体系,企图建立基于自身利益而塑造世界的综合体系。④ 美国智库“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研究员乔纳森·希尔曼(JonathanHillman)妄言,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冲击美国和盟友代表的自由民主理想。⑤ 再如,俄罗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价值追求异于中国而妨碍两国合作。俄罗斯学者拉丽萨·斯米尔诺娃认为,俄罗斯抱持“禁止他人入内”的传统思维和价值取向而疑虑“一带一路”建设引发资源竞争。⑥ 俄罗斯企业家塔玛拉·卡西娅诺娃表示,“回答欧亚经济联盟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能否结合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俄罗斯和中国拥有不同的历史和价值观念”。⑦ 由此观之,世界部分国家阻遏“一带一路”建设,是因为持有“利益为主导、价值为制约”的战略取向。

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共识不足。十年来,中国与部分国家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理念、原则、精神等价值问题尚未达成充分共识。例如,中国虽然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以凝聚价值共识,但是频遭他国敌视。西方国家部分人士频频抹黑中国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信号释放和观念阐述。澳大利亚学者杰夫·韦德(GeoffWade)宣称,“一带一路”建设将打造中国为牵头者、亚欧国家为跟随者的反美集团。① 意大利学者焦瓦尼·安东尼诺(GiovanniAndornino)表示,“‘丝绸之路与欧洲帝国主义历史密切相连而有其帝国主义的隐喻”。② 再如,中国虽然向国际社会积极阐述“一带一路”建设的原则和精神,但是难以赢得部分国家的认可。美国众议院外委会亚太小组主席泰德·约霍(TedYoho)表示,中国宣称借“一带一路”建设援助发展中国家,实则为谋取战略与军事私利。③ 印度学者布拉马·切拉尼(BrahmaChellaney)妄言,“新丝绸之路”计划是中国为追求战略所取的新名号,具有战略意蕴。④ 柬埔寨学者钱博然(CheunboranChanborey)则认为,亚投行与丝路基金虽然被中国赋予良好意图,但是具有挑战国际金融体系和亚洲开发银行的企图。⑤

2.身份认同不够

建构主义认为,施动者基于互应逻辑将共享的观念建构为体系文化,体系文化反过来建构施动者的身份。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反对型利益相关者未能有效凝聚价值共识,影响了身份认同的建构成效。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对彼此身份认可不足。在国际互动中,“国家相对他者界定自我身份,赋予他者相应的对立身份”,⑥而自我定位的身份与他者认知的身份之间存有趋同、差异、冲突等多种可能。十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积极塑造倡导者、推动者、贡献者等身份,不但未得到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充分认可,反遭错误定位。其中,“一带一路”建设部分域外国家为中国贴上“地缘博弈者”“霸权争夺者”“秩序颠覆者”等标签。特朗普政府的首份《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宣称,中国是战略竞争对手,“实施的基础设施投资与贸易战略将助长其地缘政治野心”。⑦ 日本学者认为,“一带一路”建设企图塑造中国为“宗主国”的“现代版东亚朝贡体系”。⑧ 此外,“一带一路”建设部分域内国家将中国视为“殖民主义者”“资本输出者”“能源掠夺者”。⑨ 澳大利亚学者马尔科姆·戴维斯(MalcolmDavis)妄言,“一带一路”建设旨在助推中国成为21世纪的“中央王朝”。瑏瑠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MahathirMohamad)访华期间表示,“不希望出现‘新殖民主义,因为穷国和富国无法进行竞争”。瑏瑡质言之,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自我塑造的身份与他者认知的身份不甚协调。

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对共同身份建构不够。在国际互动中,行为体经由对自我和他者的比较可“转变为对‘我者群体的好感”。① 十年来,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虽然积极建构国际合作者、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等集体身份,但是尚未有效化解身份认同赤字问题。从客观方面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在历史传统、意识形态、制度距離等方面差异明显而妨碍建构共同身份。进言之,“一带一路”沿线存在众多区域性和全球性的不同文化形态,而不同文化形态下相关国家的身份认同极具质性区别和结构差异。巴基斯坦俾路支省部分精英人士认为,中国作为“外人”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难以满足俾路支省的“自主权”诉求。② 从主观方面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在利益诉求、战略选择、行为逻辑等方面大有差异而导致身份认同丢失。其中,“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惯于错误解读中国及“走出去”中国企业的身份。例如,“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对当地中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参与国际合作的经济行为附加政治色彩。2018年9月,巴布亚新几内亚媒体爆出国家债务问题而大肆渲染“中国债务陷阱论”,将矛头指向具有“政治背景”的中国企业。③

3.利益协调不力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身份认同尚显不足,而难以化解利益分歧十足、共同利益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对彼此利益协调不力。针对“一带一路”建设,世界部分国家始终固守自身私利而不愿协调利益分歧。首先,“一带一路”建设域外大国疑虑“一带一路”建设引发国际格局变动、国际秩序变迁、地缘形势变化而影响其霸权利益。作为南亚大国,印度始终以争做“有声有色的世界大国”为战略目标,担忧“一带一路”建设威胁自身在印度洋区域的地位和安全。印度学者韦杰·萨乎加(VijaySakhuja)宣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使印度身陷“丝路困境”。④ 其次,“一带一路”建设域内国家担忧“一带一路”建设导致双边关系失衡、地缘环境恶化而阻遏其发展利益。从不对称理论来看,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域内部分国家实力对比悬殊,以致相关国家担忧过于依附中国而丢失自主性。例如,缅甸计划和财政部长吴梭温表示,希望减少中国主导的西部若开邦经济特区项目。⑤ 柬埔寨学者孟库奇塔亚(MormKulkitya)和童猛达威(ThongMengDavid)认为,“一带一路”建设给柬带来依赖中国的风险。⑥ 再次,“一带一路”建设域内国家社会力量忧惧“一带一路”建设导致经济增长受阻、就业形势恶化、生态环境破坏而危及其生存利益。进言之,“一带一路”建设域内部分国家的民众期待中国企业在投资、招工、民生等方面充分让渡利益。⑦ 2018年11月,中国与缅甸重签皎漂港项目协议,将双方持股比由“85%—15%”改为“70%—30%”。缅方表示,缅甸不可只以土地入股,要进行一定比重的注资。①

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对共同利益塑造不足。在共同利益面前,国家“必须要问的……是‘谁将获益更多?”②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大多基于个体理性来决定行动策略,导致难以发展共同利益。其中,“一带一路”建设部分域内国家秉持“等、靠、要”的行为逻辑,希冀借力“一带一路”建设以谋取私利。日本学者伊藤刚坦言,中国应担忧亚投行成员国成为“搭便车者”,部分国家参与相关国际机制旨在享受多边主义利益。③ 例如,西方部分国家申请成为亚投行意向创始会员国,企图谋取董事会席位和国际话语权等自身利益。④ 此外,“一带一路”建设域外国家大多固守零和思维而难寻自我利益与他者利益的交汇点。例如,印度尽管可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来改善自身基础设施,但是担忧中国获取互联互通建设的最大利益而采取消极策略。⑤ 进言之,印度将“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看作地缘战略项目,借口中国未考虑其历史和主权而不予参与。⑥

四、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非传统安全风险的应对

作为人造风险,“一带一路”建设非传统安全风险源自利益相关者之观念、身份、利益的认同缺失。

由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增强价值共识、身份认同、利益共享以防范非传统安全风险。

1.促进文化交流以凝聚价值共识

纵观历史,大国若无法提供引领性文化,则将遭遇认同危机。由此推之,“一带一路”建设若没有被多国“接受的程序规则和共同的最高价值观,……,它就会处于一种瘫痪或混乱状态”。⑦ 为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密切文化交流以凝聚价值共识。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消弭价值冲突。长远观之,中国需适当释放“一带一路”建设信息以促使利益相关者明晰状况、消除误判。法国智库研究报告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许多方面不清晰,使得阐明“一带一路”倡议的确切内涵成为学界最困难的任务之一。⑧ 印度副总统哈米德·安萨里(HamidAnsari)访华时要求中国提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详尽细节。⑨ 鉴于此,中国需对“一带一路”倡议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宽路径的话语建构和信息公开,提升相关信息、资讯、观念的国际传播实效。其中,中国应深入了解“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追求、理念选择、文化偏好以消除相关国际交流出现话语不对接现象。缅甸总统发言人吴耶图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可为缅甸创造商机,中国企业跨境投资要了解缅甸的文化和风俗习惯。① 此外,中国需明了“一带一路”利益相关者的历史传统、宗教信仰、民俗风情等文化要素,进而以对方惯常的认知逻辑、语用习惯、日常用语来深化文化交流。例如,中国应慎用“公共产品”来指称“一带一路”倡议,以免陷入西方语境之没有脱离权益诉求的“公共产品”话语陷阱。再如,中国应改变对中巴经济走廊之“走廊”概念的理解,避免将“走廊”视为地理路线。②

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建构观念认同。全球认同危机时代,“文化认同与其他方面的认同相比,其重要性显著增强”。③ 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场域内的观念认同尚未充分建构。鉴于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秉持全球意识、人类理念以超越价值纷争、文化冲突的历史窠臼,建构价值共识和文化认同。具体而言,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的文化交流汇聚“共有知识”,打造基于共同理念、期望、精神等观念因素的价值共同体。例如,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可运用中国“多元共生求‘通化”以超越西方“二元对抗求‘同化”的方式,④构建和平共处、和合共生、合作共赢的和合主义价值范式。进言之,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秉持“聚同化异”理念,尊重各自价值偏好、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以塑造和合主义价值共同体。基于和合主义的价值基底,“一带一路”建设是多向性共建而非单向性援助、合作性结伴而非对抗性结盟、关系主义的互惠而非例外主义的算计、和合主义的联动而非殖民主义的强制。⑤

2.发展伙伴关系以建构身份认同

作为国际合作的新范式,“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启、发展、转变有赖于国际合作,而国际合作以利益相关者消减身份认同缺失为前提。鉴于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促进彼此身份认可与共同身份认同。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正确认知彼此身份。十年来,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尽管积极塑造倡导者、推动者、贡献者等多重身份,但是时常被反对型利益相关者贴上“体系破坏者”“秩序挑战者”“地缘威胁者”等标签。鉴于此,“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应实现对自我身份的理性设定和他者身份的正确认知,弥合自我塑造身份与他者认知身份之间的鸿沟。其中,中国与他者在共建“一带一路”中需促进彼此差异性、多样化自我身份的理性塑造与巧妙展现。例如,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兴业需力避他国所谓的“国家马前卒”“政府代言人”等身份。具体而言,中国企业“走出去”要了解、学习、遵守东道国的法律规范,广交朋友以淡化中国“印记”。⑥ 此外,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客观看待彼此的身份调适。例如,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可探索“国内与国外阵地协同拓展”“双边与多边机制双轨并进”的身份认同建构路径。进言之,中国需在建设国内政策界、学术界、舆论界等“主阵地”的同时,强化海外媒体、华人、企业等“副阵地”的拓展,协力促进他者对自我身份定位与调适的正确认知、充分认同。

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积极建构共同身份。在国际交往中,“自我的界限会受到互动的影响,……国家可以建构集体认同”。① 进言之,国际身份认同是施动者身份的自我定位与他者认知的交互性、动态性过程。由此观之,“一带一路”建设场域内各利益相关者能够促进彼此身份的模糊化、趋同化,进而实现对共同身份的建构及认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具远见卓识,……使各国人民之间民心相通,形成人类命运共同体。”②鉴于此,中国与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可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不同地理区域、问题领域、互动场域,探寻彼此身份的契合点、共通处,渐进提升“命运共同体”之共同身份的建构进度与认同程度。具体而言,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巧借双边、多边、小多边层面的外交途径以扩大朋友圈、织密关系网,协力促进“命运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进而,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深入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和新型国际关系,促使自我与他者身份界限趋于模糊以致在交界处实现转化,进而建构出合作方、互利者、自己人等集体身份,最终达至“命运共同体”之共同身份的认同和维护。

3.推进战略对接以促进利益共享

無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只要这个世界在政治上由国家组成,国家利益在世界政治中就具有决定意义”。③ 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之所以频遭非传统安全风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利益相关者未能有效建构利益认同。鉴于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建构共同利益。

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协调彼此利益。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国家大多“按照自身的利益行动,不会把自己的利益从属于其他国家的利益”。④ 鉴于此,“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需搭设可行、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以防范利益冲突,实现追求自我利益与尊重他者利益的平衡。其中,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充分尊重彼此的正当权益与合理关切。应当指出,国家在国际互动中尽管具有多样性、差异性、对立性的利益诉求,但是可避免利益互斥、防范利益隔绝、促进利益共生。由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追求应弃零和性、绝对性而扬正和性、相对性,进而消减各方利益的分异、隔绝、互斥以促其同存、共生、融合。此外,中国“走出去”企业要“实施雪中送炭、急对方之所急、能够让当地老百姓受益的民生工程”,⑤进而避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众产生利益摩擦。例如,“一带一路”沿线中国企业可探索本土化、属地化、复合化的经营战略,采取合资、合营、合作等运行模式以寻求利益让渡而非利益施舍。近年来,中国部分企业在非洲投资采取本土化策略不仅广泛争取到东道国的理解与支持,还有效回击了西方国家捏造的“中国威胁论”。⑥

另一方面,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应建构共同利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国家促进发展计划的对接与协调实乃建构共同利益的有效路径。鉴于此,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应积极对接彼此发展计划以创造、共享共同利益。具体而言,中国与相关国家可秉持适配、灵活、协同的原则,推进各自发展计划充分对接、有效协调、深度融合,促进各方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同向发展、共同获益。例如,中国可“避虚就实”地探索“一带一路”倡议与美国“新丝绸之路计划”、日本“高质量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关系”、印度“亚非发展走廊”等相关战略实現渐进接触、逐级协调,以便在双边关系、国际事务、全球治理等层面寻觅共同利益的生成点、增长点。美国外交官林恩·特蕾西(LynneM.Tracy)直言,美国期待和中国推进中亚的和平、稳定及繁荣,希冀和中国在丝绸之路建设上进行合作。① 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曾表示,日本的“印太战略”和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可寻求对接与合作。② 印度政治分析家沙斯特里·拉姆钱达兰(ShastriRamachandaran)认为,“印度若将自身计划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则可获取经济和战略层面的最大收益”。③ 可见,“一带一路”建设可推动各利益相关者加强政治互信、经济互融、文化互通、安全互助,在亚欧大陆乃至全球层面持续显现建构共同利益的激励效应、示范效应、溢出效应而终将达至“命运共同体”之境。

五、结语

作为主体间现象,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非传统安全风险是否生成、如何传导、怎样消解皆源自不同利益相关者在安全场域内的互动实践。十年来,“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在互动进程中因时塑造、应势调整着支持者、观望者、反对者等多样化、差异性的身份,而“身份问题———使我们相信我们是相同的而他们是不同的———与安全密不可分”。④ 进言之,“一带一路”建设利益相关者多样化、差异性的身份,不仅表征各自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的理念、原则、精神等观念因素缺乏充分的认同建构,还导致彼此针对“一带一路”建设之是否具有利益、获取何种利益、怎样分配利益等利益问题产生明显的认同缺失。其中,“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与中国在观念、身份、利益层面缺乏充分的国际认同,因无端“安全化”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而成为相关非传统安全风险的施动者、风险源。质言之,国际认同建构是关涉“一带一路”建设安全状况的核心变量。随着全球风险社会的来临,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将难以避免国际认同缺失问题,以致面临非传统安全风险即时生成、随时潜伏、不时凸现之势。在此情势下,中国与“一带一路”建设反对型利益相关者需积极寻求价值共识、建构身份认同、促进利益共享以协力防范应对相关非传统安全风险。

作者单位:王发龙,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问题研究院;张程锦,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秦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