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的机制、困境及对策探讨

2023-05-17 11:31罗丹
时代金融 2023年5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服务金融

罗丹

2020年我国完成了全面脱贫和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我国相对贫困问题却仍然存在,扶贫工作并未停止。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成为缓解相对贫困的重要手段,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能通过缓解信贷约束,促进居民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增加人均消费,促进消费升级来减缓相对贫困程度。但数字普惠金融仍然存在城乡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马太效应凸显,可能加剧相对贫困,改善效果有限,边际收益递减等缺陷。在实践中应定制差异化发展战略,提高贫困户金融素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深用户使用深度。

一、引言

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平稳转型,巩固脱贫成果,防止集体返贫仍是新时代扶贫事业的重要议题,也是实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经之路。

金融扶贫是解决相对贫困,弥补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2016年,我国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体现了我国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在全球的示范作用以及全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事业发展的必要性。在过去数年中,我国的数字普惠金融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2011至2020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各省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中位数从33.6增长至334.8,在推动我国经济总体发展,弥合居民收入差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有关数字普惠金融对于相对贫困的影响作用与路径的研究逐渐兴起,在帮助解决相对贫困的实践中,数字普惠金融彰显了其有效性、便捷性与广泛性,但同时,作为改善贫困的新手段,在推动脱贫事业发展的道路上其也面临着许多困境与问题。本文通过探究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缓解作用,分析在此过程中其存在的问题,为数字普惠金融如何有效减缓相对贫困提出相关建议。

二、文献综述

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业界学者尚未形成统一定论,“数字普惠金融”“数字金融”“互联网金融”往往被混放在一起讨论。《普惠金融体系蓝皮书》中将普惠金融定义“为以可负担的成本将金融服务扩展到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向他们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然而由于人力成本高、金融机构的获利性、服务时间和地理空间受限等问题,普惠金融服务难以覆盖与深入偏远、经济落后的地区。2013年,随着第一代互联网与移动支付技術的实现与推广,传统普惠金融逐渐升级为新一代互联网普惠金融,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极大程度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覆盖率,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扩张成本。但同时,互联网普惠金融也留有目标偏移、金融排斥、成本高企等问题,使其出现了只“普”不“惠”的现象。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监管体系的完善,普惠金融进程开始引入数字技术的支持,我国在G20峰会中主导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将数字普惠金融定义为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正规金融服务行动,关键点在于负责任、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相关议题,相关文献量在2015至2021年间快速稳定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倍数级。现有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数字普惠金融的性质内涵,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产业结构升级、实体经济发展、城乡收入差距、农村减贫效应等方面。数字普惠金融与相对贫困间关系的讨论在近两年逐渐兴起,大部分研究聚焦在数字普惠金融能否减轻相对贫困以及影响相对贫困的理论逻辑、影响机理、实现路径上。对于数字普惠金融作用于相对贫困的效果,许多学者持不同观点。部分学者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对于减轻相对贫困具有正向作用。宋晓玲(2017)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何宜庆(2020)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红利”显著,对农村居民收入具有门限效应,当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跨越门限值后可以进一步激发增收效应。张嫣娟(2023)指出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直接效应,同时在就业带动、经济环境改善、学习效应等引起的次生效应的带动下促进对相对贫困状态的改善。但也有学者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影响存在局限性甚至反向作用。胡联(2021)等通过宏观面板数据和微观数据发现由于低收入家庭缺乏数字工具,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反而加剧了相对贫困。何宗樾(2020)等指出数字普惠金融具有结构性问题,可能会使得处于贫困中的家庭机会和资源被进一步挤占以及就业机会被剥夺从而加剧贫困。

综上所述,数字普惠金融的相关议题逐渐成为热点,其中有关相对贫困的讨论还未形成统一观点。总体上,其发展时间较晚,在近三年内才渐渐兴起,并且研究数量较少,2022年中,知网收录的相关文献仅有153篇。因此,此方面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未来可以从现实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对于贫困治理的作用机制。

三、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缓解作用

(一)缓解信贷约束,促进居民创业

在传统金融服务中,由于农户贷款额度小、笔数多、农业经营风险大、监管难度高以及金融网点分布有限等原因,农户贷款常常面临搜寻成本高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不少农村人口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即便普惠金融政策推行多年,我国的农村信贷约束比例仍然较高,依旧存在农户信贷需求旺盛而正规金融的满足率却较低的现象。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解决此类问题。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海量信息的处理可以让金融机构了解用户的信用情况,随着线上金融服务的普及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用户也能更加全面便捷地了解金融产品详情,从而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另外,数字金融的发展创新了抵押担保模式,降低了担保要求,能够有效减轻农户贷款约束,减轻农户贷款“畏难”心理。

信贷约束的缓解能够有效解决农户资金需求,从而促进农村居民创业,提高居民收入,缓解相对贫困。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发展离不开数字金融,数字金融工具的改进有效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促进金融信息流通,帮助使用者更便利、更高效、更低价地获得市场动向与创业机会,为贫困人口增加增收途径,为鼓励居民创业提供技术支撑,进而缓解相对贫困。同时,信贷约束的缓解能化解农业风险,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影响大且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与价格风险,在传统金融服务中,农户无法通过金融服务缓解风险,而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贷款与数字保险能够有效弥补农业资金缺口,降低经营风险,为农户创业保驾护航。

(二)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降低获取门槛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而缓解相对贫困。第一,虹膜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数字技术发展能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同时线上金融服务以及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让金融机构可以扩大服务范围实现服务提供,从而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第二,数字技术能帮助打破时空限制,让金融服务不再局限于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偏远地区的服务渗入,使该地区人口仅通过移动设备就能成为金融服务对象,享受金融优惠。第三,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能够帮助建立全面征信体系,使得金融风险识别变得精细化,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的效率和准确度,改变低收入、偏远地区群体被排除在金融服务范围外的不平等现象。第四,数字技术帮助创新金融产品种类,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小额、低门槛的金融服务,同时提高低收入群体金融知识,帮助其合理配置闲置资金增加资金收入,进一步降低了金融服务获取门槛。基于此,数字普惠金融在偏远地区的进一步发展,能有效减轻金融排斥与门槛效应,帮助低收入人口合理配置闲置资金,增加收入渠道,提供更好的金融环境,从而提高居民收入。

(三)增加人均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大量低收入家庭受困于资金流动性约束,大部分收入都用于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占比较低,进一步加大了家庭间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再生产能力的差距。而数字普惠金融能够帮助缓解信贷约束,使得更多家庭能享受金融服务优惠,摆脱金融困境,增加家庭流动资金。另外,互联网技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让线上购物与支付覆盖了我国大部分家庭。家庭的消费不再受限于地理远近,交易成本的降低使得更多家庭能够更便捷地获取产品资料,进而改变消费方式、提高消费多样性、增加消费数量。

四、数字普惠金融减缓相对贫困面临的困境

(一)城乡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长期以来都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主要分为城乡不平衡与区域不平衡两类,这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以及不同区域的减贫程度也存在相应差异。北京大学2021年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2011-2020年)指数报告》(以下称《报告》)显示,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中的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都与城市化水平高度正相关,这代表城市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建设优于农村地区;在全国范围上,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最高,中部次之,西部和东北地区相对落后。

在发展趋势上,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但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却在进一步扩大。这种不平衡源于城乡与地区间经济水平发展的差异,数字技术虽然能突破时空地理限制,让落后与人口稀疏地区也能享受普惠金融成果,但金融本质上仍不能脱离经济活动而单独存在,其网络效应与集聚效应使得金融服务在城乡、地域中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与区域相对集中是不可避免的。但此种城乡差距与区域差距使得经济水平本就相对落后的地区获得的金融服务资源更加稀少,进而进入资源稀缺、资本积累难、经济水平落后、缺少发展资源的恶性循环,更加剧了相对贫困的程度。

(二)马太效应凸显,相对贫困加剧

數字普惠金融确实能够通过数字技术为更多人带来便利实惠的金融服务,但其“普惠”效果得到发挥的前提是使用对象与互联网相联结。2021年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仍然只有57.6%,而处于相对贫困标准下的人群和不被互联网所覆盖的人群有较高的重合度。

第一,部分农户的受教育水平较低,由于缺少互联网工具,金融知识的普及更难以惠及他们,这导致即便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提高,仍有不少用户不懂如何利用金融服务配置资源与防范风险。《报告》中指出,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在全国地区基本较高,但使用深度上中西部地区却依旧十分落后。而拥有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口在数字金融的帮助下,能够更轻易突破地理、自身条件、资产水平等限制条件,运用数字金融服务实现收入增长和资本积累,从而进一步加大相对贫困。

第二,数字金融出现的“互联网偏向”使得能够突破“工具限制”的经济水平较高群体通过数字普惠金融获得了更多的经济资源和发展机会,变相挤占了缺乏数字工具人口的资源和机会。与此同时,数字变革对劳动市场的冲击与能够接触互联网的群体所拥有的信息优势让脱离互联网的人群在就业上陷入了更深的困境,这引发的失业也成为加剧相对贫困的原因之一。与此同时,老年人口和女性等特定群体若无法接触互联网将更有可能面临资源挤占,从而提升贫困发生概率。

除了数字工具的缺乏,由于部分人口基础资源较差,可用资金较少,需求水平仍主要停留在生存与发展需要,数字普惠金融对于贫困群体的促进作用十分有限。与此同时,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其他金融和硬件基础设施的配套,而部分地区的金融设施建设不全面、不完善使得部分人口相对更难获得机会与信息,进而导致经济差距被进一步拉大。

(三)改善效果有限,边际收益递减

张嫣娟(2023)在对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改善效应研究中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改善作用呈现“倒U”型特征,即数字普惠金融仅对处于相对贫困中间水平的群体有较明显的改善,而对于相对贫困水平最高和较低的群体影响受限。这说明了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改善效果并未达到理想状态,能运用数字金融实现脱离相对贫困的群体仍占少数。另外,从短期来看,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缓解金融约束促进消费升级等方式减缓相对贫困,但长期来看,由于个体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金融素养水平受限,难以加深其对金融服务的使用深度,从而实现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对于相对贫困的改善成果呈现边际收益递减的规律,而随着相对贫困标准的提高,此类人群容易再次陷入贫困。北京大学运用收敛指数反应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偏离整体平均水平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的动态过程,《报告》指出,地区的使用深度仍存在较大弥合空间是导致我国近年来数字普惠金融区间收敛速度放缓的主要原因,如图1,这也从侧面显示出使用深度的受限会降低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缓解作用。

五、对策与建议

数字普惠金融在减缓相对贫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了能进一步迸发数字普惠金融的减贫作用,填补此过程中的漏洞,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第一,缩小经济发展差距,定制差异化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差距是导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应施行鼓励政策,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培育创新产业,加快落后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建设,缩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对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应定制差异化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战略。针对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应进一步提高数字金融普及率,提供实惠、便捷、门槛低的金融服务,增加农业资金,拓宽部分群体借贷渠道,帮助实现增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应提高金融服务品质,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创新化的金融产品,满足用户多样性的需求。第二,提高农户金融素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降低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性,积极推动金融知识的普及与提高用户金融素养必不可少。金融机构应加强线上服务与解答水平,同时增加相关培训人员深入推广保险、贷款、利率、理财等金融知识与运用机制,提高金融服务的信任度与接受度。同时,政府还应加强金融类普法教育,积极整治农村金融环境,防止陷入金融骗局,对金融服务产生畏惧心理。第三,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加深用户使用深度。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范围与使用深度绝对水平仍然较低,这主要源于“数字鸿沟”的存在,而根源则在于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完善。因此,为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可从加强通信设施建设、改进金融服务点建设、构建农村数字化信用评分体系等方面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偏远地区居民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冯兴元,孙同全,董翀等.中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内涵、指数构建与测度结果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21,No.442(10):84-105.

[2]何宗樾,张勋,万广华.数字金融、数字鸿沟与多维贫困[J].统计研究,2020,37(10):79-89.

[3]何宜庆,王茂川,李雨纯等.普惠金融数字化是“数字红利”吗?——基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视角[J].南方金融,2020,No.532(12):71-84.

[4]王凤羽,冉陆榮. 数字普惠金融对缓解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J]. 中国流通经济,2022,36(3):105-114. DOI:10.14089/j.cnki.cn11-3664/f.2022.03.010.

[5]胡联,姚绍群,杨成喻等.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缓解相对贫困吗?[J].财经研究,2021,47(12):93-107.

[6]宋晓玲.数字普惠金融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实证检验[J].财经科学,2017,No.351(06):14-25.

[7]孙锐,张林,蔡承智.“灵丹妙药”还是“雪上加霜”?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户家庭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研究[J/OL].新疆农垦经济:1-17[2023-03-18].

[8]孙继国,韩开颜,胡金焱.数字金融是否减缓了相对贫困?——基于CHFS数据的实证研究[J].财经论丛,2020,No.267(12):50-60.

[9]申云,李京蓉.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户相对贫困脆弱性[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1(01):105-117.

[10]唐亚晖,刘吉舫.普惠金融的理论与实践:国内外研究综述[J].社会科学战线,2019(07):260-265.

[11]王修华,赵亚雄.数字金融发展是否存在马太效应?——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经验比较[J].金融研究,2020,No.481(07):114-133.

[12]吴金旺,顾洲一.数字普惠金融文献综述[J].财会月刊,2018(19):123-129.

[13]张嫣娟,陈海龙.数字普惠金融对相对贫困的改善效应检验[J].统计与决策,2023,39(04):148-152.

[14]周璐瑶.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研究综述[J].财会月刊,2022,No.917(01):147-153.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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