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价值追求、实施机制及启示

2023-05-17 22:15王金玉罗江华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 2023年5期
关键词:芬兰儿童活动

王金玉 罗江华

摘要 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价值追求与实施机制,可成为我国“双减”政策下完善中小学课后服务体系的借鉴。通过文献滚雪球法对引文追踪识别和分析发现,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以公平和兴趣为价值追求,其实施机制呈现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和社会监管等特征,合理地把品德活动、文化传承和手工劳动等作为主要内容体系,有效形成了合理收费、教师主体、信息技术支撑等中小学课后服务体制。基于此,芬兰课后服务的经验启示我们:倡导多元主体协作,整合校内校外资源,教育信息技术赋能课后服务,构建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营造社会共同协作氛围,推动课后服务更加有效的落实落地。

关  键  词 芬兰中小学 课后服务 信息技术 “双减”

引用格式 王金玉,罗江华.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价值追求、实施机制及启示[J].教学与管理,2023(14):72-76.

2013年,芬兰15~64岁妇女就业率为68.2%[1],儿童放学后的看护和监管问题逐渐凸显。基于此,芬兰政府开始提供教育福利,承担照顾儿童的责任,其以公平为基础、兴趣为旨归的课后服务体系,引起了世人一窥“良治”的究竟!2013年我国出台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其鲜明的特点是学生放学比以往早,出现了“三点半”家长接学生难的现象;由于在校时间缩短,考试内容随之缩减,然而,升学和考评制度没有及时与改革匹配,各种晚托班、培训机构应运而生。2021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双减”政策,随之而来的是各中小学校施行“5+2”课后服务。然而,因存在地區、学校硬件条件和服务能力差异等情况,课后服务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鉴于此,本文通过文献滚雪球法[2],对引文追踪识别和梳理,系统研究和分析芬兰课后服务的价值追求与实施机制,对我国如何更好地推行“双减”背景下的课后服务有借鉴意义。

一、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价值追求

1.以公平为基础

每位儿童都享有看护与指导的权利。20世纪90年代初,芬兰学龄儿童在没有成人监督的情况下呆在家里被视为对儿童具有风险。Strandell描述了2003年芬兰的课后托管改革,“这是芬兰历史上第一次,国家当局干预了课后托管的组织”[3]。Jallinoja在对当时芬兰有风险儿童的媒体话语的研究中表明,放学后独自在家的学龄儿童被暴露于多种风险中。由此,芬兰开始思考如何解决这类社会问题,以确保每位儿童在放学后没有家长照料的情况下,能够有安全之处,同时发展儿童的兴趣,提升其综合素养。

为子女提供更高的生活水平,父母需要以稳定的工作为基本保障。为中小学的孩子提供课后服务可以解决家长因忙于工作而不能接孩子的问题。而对于身心发展存在缺陷的特殊学生,在课后服务活动指导教师的正确指导下,能更好地弥补缺陷,重塑学生自信。即“为特殊儿童群体提供课后服务,保障儿童基本权益,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4]。总之,公平作为芬兰课后服务教育之“根”,不论其年龄﹑生活地域、经济状况、性别、语言、信仰如何,课后服务教育被视为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权利。

2.以兴趣为旨归

强调以儿童兴趣为中心是芬兰开展课后服务的旨归。芬兰在2004年《基础教育法》中制定了低年级学生与特殊教育学生的课前与课后活动法规。活动的设计主要遵循孩子们的兴趣,即让孩子们玩乐、休息、从事创造性与启发性的活动,并提供舒适的环境给孩子做功课,与学校共同合作的机构则会提供相关的体育、绘画、语言、音乐活动或课程。

2021年“芬兰模式兴趣班”免费课外教育政策实施前,针对儿童与青少年参加课外兴趣活动的意愿,教育与文化部于2020年组织开展了一项在国内及国际范围内较大规模的在线调研,全国超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参与调研,总计19.7万余人,覆盖了2229所小学和中学。学生从76项兴趣活动中选择最喜欢或最想尝试的活动,结果显示,孩子们最喜欢的兴趣活动包括跑酷、制作美食、攀岩、编程、艺术、游戏设计等。

二、芬兰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实施机制

1.组织与实施:以政府引导为主

一是课后服务组织。20世纪70~80年代,芬兰绝大多数的课后服务是由志愿者或地方当局提供。20世纪90年代,芬兰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和管理部门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法律来确定,活动提供者可以是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和管理部门要承担的职责明确,在组织协调、资金收支、课后服务学生登记、费用的收取和减免方面任务清晰,权责分明。

二是课后服务实施。芬兰国家层面为规范地方政府组织中小学课后服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依照方案详细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见表1。从课后服务具体事项来看,对教师的要求,活动的时间、地点、费用、安全等非常详细。从课后服务合作、协调与信息管理来看,体现出多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特点。从课后服务监督与评估方面可知,地方政府既要对组织的课后服务进行自评,也要参加其他机构对本地课后服务进行的评估,同时要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布。总之,在方案制定过程中,遵循以学生为本、以精细化服务为主,推进课后服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内容供给:以生为本的多元化育人项目

一是校内课后服务。2016年芬兰教育与文化部将促进和推动儿童与青少年获得更多艺术与文化基础教育,列为政府关键项目。项目实施原则为,不带领儿童到艺术与文化机构学习,而是将有关课程活动引入学校,作为选修的课外或社团活动,由专业的讲解和教育人士在课后组织实施。由此,消除了时间缺乏、交通不便、机会不均、资源有限等因素对课外教育活动的制约。2016-2018年,约1100所小学及300所日托中心的9万名儿童参加了该项目资助的艺术文化类课外社团活动,大多数儿童寻找到了自己的兴趣爱好。

二是校外课后服务。芬兰拥有全世界学生落差程度最小的基础教育制度,地方政府组织设计的课后服务内容,具体见表2。从某种角度来说,活动内容的安排充分体现了“五育融合”的特点,注重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养。此外,地方政府督促并保证学期内每个学生享受课后服务的时间达到570~760小时,孩子们可依据活动内容灵活选择活动地点。

3.监督管理:以多方参与为核心

芬兰地区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地方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机构成立、教育服务提供、学生评价等进行监督、申诉、推动整改,负责为教师提供短期在职培训等,确保地方教育健康发展[7]。政府作为监管主体,主要承担课后服务的监管职责,同时还有第三方参与监管。监管内容全面,包括教师、环境、活动内容等。采取的监管方式既有政府自上而下的检查,也有机构从下往上汇报自评情况。另外,依照《纲要2011》的政策要求,评估报告须公开发布。

4.师资配备:以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为抓手

课后服务教师队伍的培养与配备是芬兰基础教育的特色。首先,持有大学学历或中等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成为课后服务教师的首要条件[8]。其次,课后服务教师的专业化程度高。比如教师、保洁员、技术行政人员等,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才有从事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格。再次,芬兰课后服务教师要接受教育学专业相关的培训,这是保证课后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最后,配备充足的课后服务师资。芬兰课后服务的师生比约为1∶10[9],为课后服务配足了优质专业的师资,这是课后服务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因素。

5.经费保障:以国家补给为主

芬兰的《基础教育法》对课后服务的最高收费做了规定,地方政府在合法的限制范围内可以视具体情况灵活开支费用。课后服务费用的承担主体为政府,按照家庭收入等级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政府也为合格的课后服务机构提供经费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行;对特殊人群实行相应的减免或补偿政策,为的是每一位孩子都能平等地享受课后服务。芬兰根据服务的时长进行收费,一年570小时(每天3小时)的最高收费为每月60欧元,一年760小时(每天4小时)的最高收费不超过80欧元[10]。

6.技术支持:以信息技术赋能课后服务

一是教学资源开发。芬兰的教学资源开发主要由教育部门或数字中心部门负责。2013年伊始,芬兰教育文化部组织开发教育云平台,随即在全国范围开展数字资源学习材料和数字教学支持的应用程序的开发[11],并于2014年与爱沙尼亚合作共同开发教育云服务,使教育云服务平台得到了推广。芬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为广大的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提供各种不同主题的丰富多元的课后服务在线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是编程教育赋能。2014年芬兰教育文化部为儿童开设了编程学校,为培养儿童的编程技能提供了平台。芬兰为不同年龄段学生开设编程教育项目,以工作坊、社团、在线课程、竞赛、家校共同完成一定的项目任务等形式开展,见表3。芬兰鼓励学校与图书馆、博物馆、社区、家庭、企业等多方协作,共同推进编程教育项目,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开展。

芬兰将“从做中学”的教育理念灵活运用于“机器人工艺学校”项目中。在埃斯波、图尔库和赫尔辛基三个城市都有该项目,主要是编程和电子技术的手工艺教育,倡导实验探究、小组合作,课程以工作坊、研学旅行、竞赛活动等方式开展,家长可以共同参与。这些活动既丰富了孩子们的课后生活,也锻炼了孩子们的计算思维和动手能力。

三、对我国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启示

1.倡导多元主体协作

一是政府引导。政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法律法规,制定课后服务的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课后服务力量,参与到学校课后服务的体系中。课后服务的资金支持,可以多渠道解决,除政府财政主渠道支持以外,也可创新形式,寻求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对家庭困难儿童、特殊情况儿童,采取优惠或减免的方式提供服务,促进课后服务教育更加公平。

二是学校主场。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开设适合学生的课后服务活动,不局限于课后作业辅导和讲解的单一模式。比如,在四川阿坝州茂县羌族某小学,在每周三下午的延时时间为同学们开设了羌绣技艺课,既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还可以学到一门技艺。开展以“发现—培养—提高”三级嵌套的学生社团活动,给学生的多才多艺提供展示和锻炼的舞台。例如,学校可以举办舞蹈、音乐、球类、书法、武术、朗诵、表演、体能等各种兴趣活动,充分培养学生的艺术和体育特长,走向“五育融合”,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是家庭辅助。家庭内部的看护是对课后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这样儿童可以在温暖的家庭场域中享受课后看护和指导,让抚育充满温情。无条件在学生放学后看护孩子的家庭,应明白课后服务的基本目的,了解课后服务政策的原则和要求,改变传统的以学习成绩为主的教育观念,领会课后服务对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真正意蕴,在遵循学生自愿的情况下,支持与配合课后服务的顺利开展。

2.整合校内校外资源

一是吸纳校外优质资源。一方面号召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社会公益机构(团体)和专业人士,志愿参与到本地区校内课后服务中来,各地、各学校也要积极争取社会公益力量支持。在此基础上仍无法满足学生需求或家长意愿强烈的,可采取第三方引进的方式予以补充,为孩子们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机会和平台。另一方面拓展活动基地。我国西部某省一所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为推动延时服务课程顺利开展,积极建设各类课程活动基地,主要包括民族舞蹈教室、戏剧室、手工空间功能室、科学实验室、绘画功能室、篮球馆、足球场、书法室、计算机室等,以充分满足学校课后服务对场地和设备的需求。

二是拓寬社区课后空间。社区作为基层组织,具有得天独厚的生长性活力,拥有多样的公共学习空间、学习的内生性和资源的可再生性等天然禀赋,在社区内开展课后服务,为人的生命成长提供了场域[13]。在空间上,扩充基础设施,活用社区周边的图书馆、阅览室、科技馆、体育场馆、多功能室、博物馆、少年宫、福利院、敬老院等,这些无边界场所可以资源共享,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另外,在课后服务师资上,可以充分调动教育志愿者、退休教师、家长等社区内各种人力资源。

3.教育信息技术赋能

一是线上线下混合服务。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实现 4A(Anyone,Anytime,Anywhere,Any device)的泛在学习,有条件的省份可以搭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课后服务学校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师生提供优秀的课件、教案素材、音频、试卷、练习题等大量的学习资源;作为学校活动、成果展示、师生互动等的网络交流场域;提供线上答疑、线上作业、匹配知识点讲解、即时推送等多种线上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课后教育延伸服务,让学生的学习和沟通无时无处不在。

二是建立课后服务资料共享平台。“双减”实施一年来,各地中小学都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课后服务,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的课后服务资源。因此,可以在相关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将所辖区域内的各中小学、课后服务机构开展的多样的课后服务活动,制作成精美的教学视频,有条件的学校或机构还可以开设线上直播课,线上与线下老师共同配合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孩子做好看护和指导。长此以往,可以建立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资源库,为所辖区域内的学龄儿童提供更宽更广更多的课后学习资源,儿童可以选择参加自己感兴趣的课后活动,促进城乡儿童公平地参与课后服务。

4.构建多方参与的监管机制

一是政府层面。政府应督促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协同工作,在经费保障、课程设置、教育人员配备及各方协作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确保课后服务真正落地。加强对已在推行课后服务的学校和社会公益组织机构(团体)的监管,深入一线调查并发现课后服务遇到的困难,并积极配合解决难题,确保课后服务顺利推进,真正为学生、家长、教师服务。通过调研构建有效适切的评价机制,采取第三方评估等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选择、激励、调控等作用。

二是学校层面。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课后服务做好监督管理、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考核评价等。同时,“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应担负起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布置控量提质标准与评价办法、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实施方案与评价方法、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错峰弹性放学管理办法、教职员工服务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引进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制度等责任,为“双减”下的课后服务保驾护航。

三是社会协作监管。明确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为监管主体的同时,地方政府应鼓励家长委员会、学生、社会组织机构(团体)等共同承担课后服务质量的监督职能,根据相应的质量标准对课后服务教师队伍、内容、管理、安全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后续跟进措施公开化、透明化。将学校根据日常监管,学生、社会组织和家长评价情况提出的评价意见,作为对课后服务评价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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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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