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司治理视角浅析ESG评级发展

2023-05-19 01:31高越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8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企业

高越

摘   要:“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此背景下引入ESG评级(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对企业非财务指标进行评定,以便于更全面地衡量企业绩效。但是,ESG评级在我国处于刚起步阶段,对于公司治理(G)评级的关注较少。基于此,将立足ESG评级的发展概况,基于公司治理视角阐释其理论支柱,并分析其中G评级目前在发展中的困境及原因,最终分别从国家、评级机构和企业角度对我国ESG研究发展及相关框架构建提出建议。

关键词:ESG;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8-0001-03

引言

ESG是英文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和Governance(治理)的缩写,是不同于传统信用评级体系的一种对于企业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体系。目前,ESG指标在国外已经逐渐成为投资参考的重要指标,而我国也逐渐开始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不断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特性的ESG体系。然而,在已有ESG领域的研究中,对于环境(E)和社会(S)领域研究相对较多,而在公司治理(G)领域指标中还存在一些較为明显的问题尚待解决,会直接影响指标评定结果的信度。我国有关ESG领域在理论层面的研究尚且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层面的探索目前也在摸索中不断向前推进,还需要逐渐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探索中持续积累的经验予以支持。

一、ESG中G评级的理论基础

ESG评级主要为了激励企业在注重自身绩效不断增长的同时,还要并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价值。为在公司治理(G)领域体现这一宗旨,在已有的研究中,多数学者倾向于选择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G评级的理论支撑。

利益相关者理论主要由弗里曼于1984年提出。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这一广义定义极大拓宽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范围。利益相关者一般包括股东、员工、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政府、媒体、公众等也被认为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发展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有30余种,对于利益相关者的分类也略有不同,可以分为所有者利益相关者、经济依赖性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利益相关者三类,也可以简化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两类[1]。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在发展中不仅要关注其股东的诉求,也要兼顾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即不仅要对企业资本的提供者股东负责,还要对企业其他要素的提供者和消费者等负责。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不只需要股东的资本投入,还需要各方通力配合,只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很难达到持续经营的目标。

二、ESG评级发展概况

(一)ESG评级与传统信用评级

1.评价角度不同

传统信用评级是信用评估机构利用既定的一系列指标,主要从企业经营能力、资本结构、偿债能力、营业绩效等方面反映企业的发展状况,可以使投资者据此大致了解企业所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状况,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不同于传统信用评级通过财务指标对企业经营情况的评价,ESG评价体系侧重于对企业非财务指标的评定,从多层次多维度围绕企业外部对于环境、社会的影响作用和企业内部对于公司事务和人员的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可以更准确地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

2.评价主体不同

由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交易之间存在差异,其信用评价体系也有所不同,但均是用来对于发行证券主体的盈利能力或还本付息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在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分别形成了较为清晰完整的传统信用评级体系。

ESG评级系统在评价主体上明显倾向于上市企业,因为其评级数据主要来自于企业披露的ESG报告。从

国内外对于ESG报告的披露要求和披露ESG报告的企业来看,评价主体多数为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的上市公司。

3.结果一致性不同

传统信用评级起步较早,发展至今,已经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传统信用评级体系。ESG评级起步相对较晚,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都尚未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评级标准,因而不同企业披露的ESG报告所体现的一致性并不理想。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家对于企业ESG报告披露的强制性不同,导致不同企业的ESG报告披露程度不同,ESG评级机构在进行数据收集和发掘的过程中,不同机构所选数据来源不统一可能导致最终分析结果的差异;二是不同评级机构选取的评价框架也存在差异,对于同一企业由于机构选取评价角度不同可能会最终导致不同的评级结果,很难保证最终结果的一致性。

(二)我国ESG发展及现状

相较于国外,我国ESG相关研究起步较晚,目前也尚未形成明确统一的ESG披露制度和评级体系。在开展ESG相关报告和评级之前,我国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企业非财务状况,主要侧重于环境层面,体现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作出的贡献。

与国外最初推进ESG报告框架构建和评级指标设计的原因相同,我国也是出于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的推行ESG相关研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我国目前正大力推进企业ESG报告的披露和评级机构相关指标的构建。

三、ESG中G评级发展困境及原因

(一)G评级发展中的困境

1.G评级普遍可比的指标较少

由于目前国际上尚未形成较为统一的ESG评级体系,不同机构在进行评估前所选取企业的数据有所差异,不同的评价体系在底层指标的设计和选取时都有自己的侧重,因此同一企业在不同评级机构出具的ESG评级报告中体现出的评级结果也有所差异。但分别对比环境(E)、社会(S)、公司治理(G)三个领域内的指标,E、S领域下设的指标相对更为普遍可比,如废弃物排放、水资源利用、员工健康安全等,而G领域下设的指标则稍有共同性。R Gibson etal(2019)[2]使用来自7个不同数据提供商(MSCI,FTSE,Sustainalytics,Refinitiv,Inrate,Bloomberg,KLD)的ESG评级,对2010—2017年间标准普尔500指数公司进行抽样调查,并对于这7家ESG评级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分析,发现整体ESG评级之间的平均成对相关性约为0.45。其中,环境维度(E)的平均成对相关性最高,约为0.46;公司治理维度(G)的平均成对相关性最低,仅为0.16。这一结果直接证明G领域的通用指标较少。

2.G评级下指标相比较更简单化、书面化

在目前主流且相对完整的ESG体系中,直观可以看到有关G领域的指标相较于E、S领域指标数量更少,更简单化,也更书面化,投资者很难根据这些呈现出来的数据了解企业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评级报告使用者没有了解到全部本应通过报告传达出来的信息,报告的有效性也会因此大打折扣。选取目前国际上认可度较高的MSCI的ESG评级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主题,10个二级主题,和35个三级核心要素,通过表中二级主题数量和分别附属ESG三级核心要素的数量及指标的详细程度,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该问题。

(二)困境的形成原因

1.评价机构指标设定侧重E、S

E、S评级指标相对较多,而G评级指标相对较少,也反映出评价机构在设计指标的过程中就有所侧重。ESG评级体系在西方逐渐兴起、发展乃至盛行,主要缘于环境持续恶化带来的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以及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问题的担忧。企业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更大,也更在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外部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影响,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于E、S领域指标的重视。另外,由于企业对于ESG报告的披露程度也影响机构对于ESG评级指标的制定,而企业在ESG报告的披露中就侧重对于E、S领域情况的披露,因此也会导致评级机构对于G评级指标设计的欠缺。

2.公司治理(G)领域的评价难以量化

在ESG评级中,评级机构尽可能将所需评定的指标进行量化,但是公司治理情况却很难通过数字予以体现。不同评级机构根据各自对于公司治理的理解进行指标构建,但当下已有的G评级指标中,无论如何将这些指标进行搭配,都会表现出很大的片面性,很难完整展现某一企业公司治理的整体情况。而且企业公司治理情况蕴含更多内部信息,在“自愿披露”的条件下,难免存在对事实情况的隐瞒和粉饰。评级机构作为企业的外部人,客观上很难通过企业自行披露的数据准确地把控企业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另外,不同企业具有不同形态,在治理过程中可能存在较多个性化因素,即在某一公司使用的公司治理方法在另一公司并不一定适用,所以如何评判“好的公司治理情况”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四、建议与对策

(一)国家层面

1.深化ESG研究,推进ESG框架建设

我国目前对于ESG研究时间尚短,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也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较多研究空白等待学者进行探索和挖掘。只有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理论研究基础后,才能更好推进我国ESG报告框架和评级体系的构建。可以借鉴国外已有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进行学习,从中总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并结合我国当下市场情况和企业特质进行“本土化”,形成属于我国的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ESG框架。

2.明确披露标准,强调G领域重要性

对于我国目前多数企业而言,ESG报告的披露都是自愿进行的,报告内披露的内容大多数也由企业自行决定和选择,比较宽松,也就很难反映出企业的真实情况。明确ESG报告的披露标准可以提高企业报告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也降低评级机构搜集企业数据的困难程度,为出具科学的评级结果奠定基础。另外,由于ESG在我国是自上而下推动的,所以如果能够在推动之初就不只将重点聚焦在环境(E)和社会(S)因素,而且能够明确公司治理(S)在ESG中的定位和重要性,就能从国家层面缓解侧重的产生。

(二)评级机构层面

1.完善评级体系,优化评价方式

目前我国虽然已有商道融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中财大绿金院等机构制定出的ESG评级指标体系,但也都尚处在摸索和不断完善的阶段。对于E、S领域已有较为成熟且公认度较高的指标可以借鉴,而对于G领域目前尚待进一步优化的指标,要自主寻找问题解决。公司治理领域的很多问题都很难直接观测,并且也难以通过定量指标加以衡量,要通过不断聚焦公司治理的实质,尽可能持续改进和优化相关评价方式。评级机构可以创新评级方式,或者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如实地对企业开展调研,运用大数据和数字化方式对企业公司治理情况进行监控,改静态评价为动态评价的方式以提高评价的精准度[3]。

2.加强机构间合作,提高评级信度

由于不同评价机构之间制定的评级体系存在差距,导致不同评级体系指标之间相对性较差,投资者在面对同一企业不同评级机构出具的不同ESG评级时难以抉择,并据此进行投资判断。针对这一现象,机构之间可以加强合作,对于各自评定过程中的则重点进行沟通交流。这样,既能形成机构之间的互助关系,打造秩序优良的竞争环境,也能提高评级的信度,使评级结果达到更好的一致性。

(三)企业层面

1.严格履行标准,如实披露情况

企业在对自身情况披露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在报告中尽可能如实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在标准尚未严格规定的时候,企业在报告中确实存在较为灵活的空间,对实际情况一定程度的隐瞒和美化反而会营造企业经营正常、治理良好,尽到了企业应尽的对于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承担的义务,也会一定程度太高投资者对于企业期望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发生问题,就会带来巨大损失,而且也不利于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

2.自觉履行义务,促进企业发展

在目前尚未强制企业进行ESG报告时,企业也不能因此就只将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自身利益的增长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上,要在没有监督的条件下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和为社会作出贡献,并且要注重对公司内部的治理,既要保证股东的合理权益,也要顾及企业内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让企业井然有序运行,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也降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要承担的风险。

结语

本文从传统信用评级体系与ESG评级体系、国内外ESG发展过程及现状两组对比入手阐述ESG领域的研究概况,又从公司治理理论入手阐述ESG评级体系中G评级的理论依据,再分析ESG评级中G评级在目前发展中遇到的困境以及造成的原因,最后针对目前我国ESG发展情况和G评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国家、评级机构和企业三个层面入手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冀望我国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展起ESG评级体系,也期待越来越多企业自觉保护环境、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黄世忠.支撑ESG的三大理论支柱[J].财会月刊,2021,(19):3-10.

[2]   R Gibson,Krueger P, Riand N,et al. ESG Rating Disagreement and Stock Returns[J].Swiss Finance Institute Research Paper Series,2019.

[3]   邹洋,刘贤伟.ESG中“G”的定位与难题——由PG&E申请破产引发的思考[J].当代经理人,2020,(3):20-24.

[责任编辑   柯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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