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产业转移的影响

2023-05-19 19:10李雨婷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8期
关键词:产业转移

李雨婷

摘   要:以碳交易点之一所在的天津市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利用2008—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合成控制法实证研究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于产业转移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够抑制电力消费量,还能提高产业结构水平,即推动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进行转移,所以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够促进產业转移。基于此,政府要进一步优化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和碳交易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基础上推动实施的深度。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产业转移;合成控制法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8-0023-03

2020年中国首次提出“双碳”的目标,此目标的提出促进了国内低碳经济的发展。其中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手段之一。产业结构的调整能降低传统能耗,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促进碳减排,最终实现环境和发展共赢。我国七个碳交易点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湖北省和重庆市相继于2013年至2014年启动,其中天津市于2013年12月26日开始实行碳排放权。截至2021年,我国这七个碳交易点的碳排放权交易重点排放企业超过4 000家。

一、文献综述

目前,部分学者实证研究了环境政策或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例如,原毅军和谢荣辉(2014)、何慧爽(2015)分别提出环境政策和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的优化有促进作用;赵爽(2016)在研究环境规制、政府行为与产业结构演进关系时得出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具有时滞性的结论;关帅(2021)通过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会显著影响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而董文野(2020)基于财政分权视角发现,环境规制会对产业结构高级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分别产生先抑后促和先促后抑的作用。

较多学者采用双重差分法(DID)研究了碳交易试点政策的各种效应。其中,黄少博(2017)和衡凤姣(2021)都采用双重差分法研究试点省市的碳排放交易对产业结构的影响,前者表示碳排放交易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后者表示碳排放交易时碳市场运行会显著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也有一些学者通过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来研究。其中,王喜平和王素静(2021)采用此方法发现,碳交易政策会抑制电力碳排放,且抑制作用随时间的增长而增强;陈景东和赵沛(2021)基于30个省级面板数据同样证明了此结论。

本文基于2008—2020年国内30个省市区(除西藏)的面板数据,以碳交易点之一所在的天津市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合成控制法研究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旨在为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二、研究设计

本文对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影响产业转移的情况进行评估。双重差分法是近年来政策评估较受欢迎的方法,但相比于双重差分法的主观性,合成控制法所得结果的可靠性更强。碳交易市场的影响难以直接从政策综合效应中提取出来进行研究,因此,本文采取合成控制法来评估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产业转移的影响。

我国七个碳排放权试点地区在2013—2014年开始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为了使研究数据统一,本文中广东省的数据也包括深圳市。以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湖北省和重庆市作为处理组,将其他24个未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省市作为对照组。由于各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且产业也存在区域差异,本文不对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地区进行混合研究,而是选择天津市进行个体研究,同时排除其他试点地区的干扰。由于天津市的试点时间在2013年末,所以选取2014年作为政策实施的基点。考虑到结果的稳健性以及拟合程度,模型还加入了预测变量一同进行分析。

模型设定如下:Y1it表示地区i在t时期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潜在结果,Y0it为地区i在t时期未实行此项政策的潜在结果,因此,区域实行此政策的效应为τit=Y1it-Y0it,其中,i=1,2,…,t;区域i在t期观测到的产业转移结果为Yit=DitY1it+(1-Dit)Y0it=Y0it+τitDit,其中,Dit为地区i在t时期受到该政策干预的状态,如果地区i在t时期实施该政策则取值为1,否则为0。

二、实证检验

(一)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1.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8—2020年我国30个省市区(除西藏)的面板数据来实证分析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天津市产业转移的影响,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数据应用支持系统ACMR》《国泰安数据库》《中经数据》《EPSdata》和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实证研究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城市未实行政策时的产业转移状况由其他城市的加权平均进行模拟,同时与实行了此政策后真实的产业转移状况对比,来判断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对产业转移的影响作用。

2.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产业结构水平(IS),借鉴克拉克定律中的做法,使用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比值来度量。

(2)核心解释变量:碳排放权交易政策。

(3)解释变量:电力消费量(实物量)(亿千瓦时)。

(4)预测变量:包括人均GDP(元),对外经济贸易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投资总额(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进出口总额(千美元),就业率、城镇人口所占比率、财政支出的一般预算支出(亿元)和地方财政环境保护支出(亿元)。其中,人均GDP表示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进出口代表进出口;投资总额用对外经济贸易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投资总额表示;就业率、城镇人口所占比率和财政支出的预算支出分别表示省市的劳动力投入、城镇化水平和地方财政状况。

本文对除产业结构外的其他所有变量都做了对数化处理。

(二)实证结果

本文合成控制法所估计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产业转移的影响,通过天津市与合成控制天津市的产业结构水平来衡量。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产业转移效果可以通过天津市和合成天津市在2014年后的产业转移水平的差值体现。

1.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产业转移的影响

天津市与相应的合成控制城市的产业结构水平如图1所示。从图1可看出,2014年前天津市和其合成控制地区的产业结构十分相近,这表明合成天津市对天津市的产业转移趋势有较好的拟合性;2014年之后两条趋势线开始逐渐偏移,合成控制对象的产业结构水平低于天津市,说明实行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会促进产业结构水平提升,即促进产业转移。

基于预测的变量数据,通过对控制组省市进行筛选,合成天津市最终能由42.8%的山东省、45%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和12.2%的海南省组成。

表1为2014年碳排放交易政策前合成天津市和真实天津市的对比结果,显示合成天津市和真实天津市间绝大多数预测变量的差异度小于控制组平均值和真实天津市的差异度,合成天津市和真实天津市的所有预测变量间的平均差异度是11.2%。

2.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电力消费的影响

由图2可知,在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实行之前,天津市与其合成天津市的电力消费量拟合程度较好;在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实行之后,合成天津市的电力消费量高于天津市,其差值为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电力行业的政策影响。这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减少电力的消费量,促进产业的转移。

综合上述结果,天津市的碳排放交易政策能显著促进天津市的产业结构转移,也能减缓电力消费量的增长速度,同时该结果是在碳排放交易政策正式实施前合成天津市拟合程度较好的情况下得到的,因此结论具有一定的说服力。

三、稳健性检验及进一步分析

(一)稳定性检验

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本文验证政策发生年前后所产生的差异源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没有其他未考虑因素的影响,同时政策结果也具有显著性。从图3可看出,在2010—2014年间,天津市的产业结构相对差距保持在0值附近上下浮动;在2014年政策实施后,真实天津市产业结构水平与合成天津市产业结构水平的差距拉大。这说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使得天津市产业结构转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合成控制法的定理,图3中的差值是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带来的产业结构转移净效应,且效应值大于0,这说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会促进天津市产业结构的转移。

(二)政策效果的进一步分析

为了增强结果的有效性,本文还使用双重差分法(DID)进行检验分析,DID的模型设定为:

Sit=α0+α1treati+α2Year+β1treati×Year+γX+δi+?鄣t+ε

式中,S表示产业转移,treat为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变量,其中包括天津市的六个地区取值为1,其他对照组地区为0;Year为年份的虚拟变量,其中2014年之前的年份取值为0,2014年之后的年份取值为1;β1为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产业结构水平影响的净效应;X为控制变量集,δi和?鄣t分别为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

根据双重差分法所得结果,交叉项的系数显著为正,表示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促进了产业结构转移且具有稳健性。这可以确认天津市产业结构水平增长部分是由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所引致的,说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运用合成控制法实证分析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天津市产业转移的影响情况。根据2013年底在天津市实行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事件,基于2008—2020年国内30个地区的面板数据进行研究,研究发现,(1)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够显著激励产业结构水平提高,说明政策的实施能够促进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2)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够降低电力消费量,从而促进产业转移升级,同时结果通过了稳定性检验。

综合以上分析得到如下政策启示,(1)要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市场的活跃度;(2)应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使碳排放权的交易体系和定價更为合理,增强制度实施下的碳减排效益。

参考文献:

[1]   原毅军,谢荣辉.环境规制的产业结构调整效应研究——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中国工业经济,2014,(8):57-69.

[2]   何慧爽.环境质量、环境规制与产业结构优化——基于中国东、中、西部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5,34(1):105-110.

[3]   赵爽,李萍.环境规制、政府行为与产业结构演进——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经验分析[J].生态经济,2016,32(10):36-39,50.

[4]   关帅.中国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21.

[5]   董文野.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20.

[6]   黄少博.碳排放交易与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D].济南:山东大学,2016.

[7]   衡凤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地区产业结构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1,(19):72-75.

[8]   王喜平,王素静.碳交易试点的电力碳减排政策效应研究[J].电力科学与工程,2021,37(6):1-8.

[9]   陈景东,赵沛.碳交易试点政策与电力行业碳减排[J].中国电力,2021,54(12):156-161.

[责任编辑   彦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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