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劳动正义观及其时代价值

2023-05-21 18:22赵艺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7期
关键词:当代启示马克思主义

赵艺

摘   要:马克思劳动正义观是建立在马克思劳动观基础上的科学理论思想,马克思劳动正义观可以从正义和劳动两个方面去解释。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认为,人和动物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人能够通过劳动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劳动实践能够不断满足人的需要,而且在人类的历史创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劳动不正义现象的出现,劳动不再让劳动者感到快乐,也不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而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观的实质就是帮助劳动回归本质,使劳动重新成为人类获得幸福的方式,以及实现人的自由自在的全面发展。学习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观的内涵,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劳动成果。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观;当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07-0004-03

一、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概念内涵

(一)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解读

对于正义的探索是人类一直的追求,并没有从学者们的研究领域中衰落。在文献中,马克思没有直接提出“劳动正义”的概念,所以关于劳动正义不能从文献中获取一条具体可行的路径,但是我们可以从其关于 “劳动”与“正义”的讨论中,找到马克思关于劳动正义的思想。

首先,关于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思想内涵的理解可以先从“正义”开始,“正义”的实质是用来对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进行评价和处理、调解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的规范。其从属于价值规范概念的范畴内,不是源于个别的、特殊的价值追求,而是存在历史和理论的内在逻辑,进而可以用来维护整个社会关系。凡是想维护社会正义的,都需要遵守这个社会规约。总而言之,正义的本质是遵循自然与非自然社会的规定给予人类和事物生存发展规律,处理人与自然、人与自己本身、人与人的关系的职能和责任。

其次,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有两个方面。一是奠定在哲学本体论革命的基础上,马克思汲取以往哲学之中的精华部分,将“劳动”定义为“感性对象性活动”。二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劳动观是由剩余价值论、劳动二重性理论、劳动力商品理论等组成。这些理论是马克思在选择性继承黑格尔劳动辩证法精华的基础上,借助费尔巴哈“感性客体化原理”的立场,同时基于无产阶级的艺术,根植于现代工人阶级革命实践,将费尔巴哈“感性客体化活动原理”的立场注入劳动和劳动的概念中,把劳动定义为现实的创造性的客观化活动,带来了劳动观念的重大变化,确立了劳动的历史地位和前所未有的世界观的意义,劳动被视为人类的基本方法和在世界上人类自我实现的基本方法,把劳动看作现存的感性世界、社会历史、知识世界的深层本体。

(二)马克思劳动正义的基本内涵

由此不难认识到劳动正义的本质要求,就是在遵守劳动本质的前提下,在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下对劳动的主体、过程、关系、条件等要素做出价值规范和实践的要求。

首先,劳动正义体现为劳动分配公平。劳动分配公平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源分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分配的公平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数量公平,更多的是协调更多方面因素以后的公平,单纯按劳动数量平均的方式来分配劳动成果并不是劳动正义所要体现的公平,我们应该通过协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结果的方式,同时采取按劳分配的方法来降低国家的基尼系数,保证劳动分配公平,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其次,劳动正义体现为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体现在劳动者和自身以及和其他人或物之间的关系不和谐。当前随着科技和社会文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逐渐使用大量机器代替人力劳动,劳动者生活生产压力大,劳动人民产生了与自身生存的矛盾、劳资关系的不和谐及大机器之间的矛盾。

再次,劳动正义体现为劳动过程快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认为,劳动实践能够不断满足人的需要,劳动应该是人自发的主动的活动,但是在劳动异化的情况下,人们劳动不再是为了自己,劳动变成生活的手段,劳动只是为了赚取薪水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不再感到快乐。

最后,劳动正义体现在劳动保障条件的完善。劳动保障条件的完善体现了对劳动者生命安全的负责,当劳动保障条件不完善的时候,劳动者的生命不能得到保障,当劳动者的生命面临威胁的情况下,劳动正义更无从谈起。

二、在劳动正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理论思维模式,在历史的时代洪流中产生了不同的思维形式和理论内容。只有把这种理论思维放置到当时的时代背景当中才能领悟其本质,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劳动正义的感悟也必须代入到当时产生的时代当中去。要构建劳动正义性,“劳动异化”概念非常重要,通过对劳动异化的阐述以及对资本正义的反驳体现了其劳动正义的思想。在当代社会中,对于劳动正义的诉求具体体现在劳动生产的各个要素和环节当中的以下几个方面。

(一)劳动分配不够公平

劳动分配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在市场经济的准入规定中,市场经济应具有平等性,其中平等性指交易双方的地位平等。但是在实际的市场交易中还存在一些不平等的情况,这些不平等的现象不利于市场焕发活力,更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其次,初次分配时劳动者获得的较少。市场分配中由于工人不占有所在企業的生产资料,在雇佣关系之下,资本所有者为了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无限制地延长劳动者的工作劳动时间,但是劳动者的收入并没有增长,出现一种工人劳动的时间越长,生产的财富越多,但是却越贫困的现象,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因为延长劳动时间而提高,物的增值和人的时间的贬值成正比。

(二)劳动关系不够和谐

友好的劳动关系是指拥有完善的制度和有序的准则,在是非判断中能体现出来公平合理,劳动者之间是合作互利的关系。通过工作,劳动者可以获得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利益。和谐的劳动社会关系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依靠双方劳资自由形成稳定的劳动秩序。随着大机器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逐渐普及与发展,人工智能帮助人们提高了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但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和规模的快速扩大,其势必会对部分劳动关系造成影响。首先,劳动者的失业率上升。机器人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逐渐会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取代人力。其次,就业难度变大。随着科技的进步,简单的工种不再需要人力,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面临下岗的危险以及就业难的问题。最后,劳动报酬相对变低。随着大机器的发展,劳动者的收入相对减少。智力因素的优越性被蒙上灰尘,劳动者和大机器之间的关系出现不和谐的现象。

(三)劳动过程不快乐

很多劳动者从劳动过程中感受不到快乐,因为劳动成果也不属于自己,劳动者劳动不再是使自己获得主体性的过程,而仅仅是为了生活。生活的压力让劳动行为发生了异化,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不再感到快乐。通过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揭示了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劳动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劳动,是劳动的结果和产物。要想使劳动者在劳动中获得快乐和幸福,就要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能获得其所需的生活资料,以及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才能彰显劳动的意义和价值,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感受到快乐。

(四)劳动条件不完善

劳动条件在政治经济学中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需要的一切设备条件和生产资料。在全球经济下行之下,资本所有者为了压缩成本获得更多的利润,对于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保障不认真对待。在一些高危行业中,劳动者的安全保障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极易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伤亡。其次,劳动者的心理健康同时也得不到保障,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下产生的焦虑和糟糕的工作环境导致劳动者身体健康受损。“996”的工作模式成为部分高新行业中的默认标配,勞动不正义的情况在现在行业中时有发生。

三、马克思劳动正义观的当代启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当前社会上对于正义的重视度逐渐提高,正义的种子在人民的心中埋下。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必然在新时代发挥重要作用,从马克思劳动正义思想的实质中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不断推动人的本质回归,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理想。

其一,推动企业加强党领导的工会和妇联的建设。坚持以劳动者为中心,尊重群众的观点是我们党根本的保证,也是一直以来的基本工作方法,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辩证法的内在逻辑。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工会和妇联组织可以缓解和解决利益矛盾,改善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生产条件。加强工会和妇联对企业经济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和影响作用,特别是与企业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积极参与制定劳动报酬政策、标准及有关的生产经营制度,监督民营企业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的情况,推动民营经济领域逐步提高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和妇联应结合民生,积极关注就业以及医疗、退休保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和相关组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多关注女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保障女职工的权益。

其二,坚持按劳分配,增加民营企业中工人持股占比。在股份制企业中,劳动合作是基础,通过劳动和资本的有效结合,全体公司职工一起劳动,一起拥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劳动成果共享,通过有效的组织实行民主式管理,公司的每一个决定都要体现大部分劳动者的意愿。在股份制公司中,劳动者持有公司股份可以参与到公司决策当中,劳动者兼顾工作者和管理者两种身份,劳动者通过按劳分配和按股份分配获得自己应得的劳动成果,从劳动中获得幸福感,共享发展成果。股份制公司通过把公司分割为等额股份,人人皆可持股参与到公司的发展规划当中,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公司越来越社会化,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障人们更好地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其三,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改善劳动环境。法制健全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和保证公民遵纪守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国家规范社会的有力保障和基础。在面对现实世界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时,只有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组织部门强有力的法律执行力才能保障人民的权益。对各种危害到人民群众权益的行为予以打击,杜绝各种不良行为和思想。劳动解放与劳动自由的实现也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即把劳动正义观的本质和原则在全社会进行积极倡导。这同时是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价值诉求,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整体价值的基本宗旨。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劳动观,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正确的劳动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强有力的执行力和人民群众的监管,不仅可以规范资本和权力的行为,也可以防止权力和资本对劳动力的掠取,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同时激发劳动者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积极促进劳动自由,增加劳动者福祉。

其四,推动企业的党团组织建设。企业要加强党团组织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党团组织,引导企业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企业工人利益,更好发挥党领导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引导企业的行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时代以及新的发展背景下,只有针对企业在实际发展运营中产生的特征和特点,建立坚强有力的基层党团组织,才能促使各种发展模式的企业共同进步,共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实现共同富裕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现代企业中的党团组织要不断创新,在企业中建立一个有效的党团组织同时可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的运营,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为企业的快速发展把握正确的方向。

结语

马克思劳动正义的根本目的是倡导劳动回归本质,让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找到快乐和幸福,能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擅长和适合的工作,在工作中获得自己应得的劳动成果,满足自己的身心需要,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得生存下去所需要的物资而做出的各种妥协。马克思放大了所有人自觉自愿追求人类本质的需要,即把自在的劳动落实到现实社会实践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不断地优化社会分配制度、社会所有制、劳动的环境和关系等,改造提升劳动者所应该获得的东西,为人权的价值、尊严和为实现无产阶级劳动正义提供了理论指导。马克思的劳动正义思想对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中国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我们党和国家为了实现劳动正义采取了一系列伟大的实践和尝试,如减少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普及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等。党和政府的这些措施体现了马克思劳动正义观在新时代仍然具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事实证明,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相对于其他的正义理论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在新时代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世界交出一张中国答卷,必须坚持以马克思的劳动正义观为基础,在此基础上不断寻找最适合的发展之路,为建设社会主义美好生活提供全新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   阿拉斯戴尔·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M].万俊人,等,译.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19.

[2]   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69.

[3]   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M].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101.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4.

[责任编辑   文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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