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团在资溪的历程

2023-05-21 15:39帅建忠
党史文苑 2023年5期
关键词:资溪县资溪黎川

帅建忠

闽赣省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内建立的一个省。闽赣省的区域范围包括现属福建、江西二省的26个县,面积约2万平方公里,人口100余万。闽赣省境内有武夷山脉,不仅地势险要,物产也非常丰富。由此东进可威胁南平、福州,西出可直逼抚州、南昌,南伸可支持赣南、闽西,北面与赣东北相接,是一块进可攻、退可守的战略要地。

扼守如此一块战略要地,必须要具备足够强大的工农武装力量。

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团(以下简称红七军团),是在闽赣革命根据地组建的。这支军团是由红军与地方武装共同组成的,萧劲光任军团长兼政治委员,后由寻淮洲任军团长。

一、红七军团的建制沿革

1933年5月10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电令闽赣省准备组建红七军团,提出由红十一军(由红十军改成)的3个团、闽北2个独立团和建黎泰、金资2个独立团组建,由闽赣军区司令员萧劲光任军团司令员兼政委。6月7日,闽赣省负责人顾作霖、邵式平给朱德、周恩来、项英等复电,提出准备进行干部配备和部队调配,8月底完成组建任务。6月15日,中共闽赣省委通过了《关于创造红军第七军团的决议》。6月28日,闽赣省革命委员会主席邵式平签署了《关于创建红七军团》的第七号训令。同时,组建工作积极进行。7月5日,顾作霖、邵式平又致电项英、朱德、周恩来,报告了红七军团的编制。

7月,红七军团在闽赣省正式成立,并在黎川县城篁竹街李树坪召开成立大会。军团指挥机关,初由闽赣军区总指挥部兼,军团长兼政委萧劲光,参谋长李德胜,政治部主任邓乾元。下辖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一3个师。第十九师师长周建屏,政委蔡树藩;第二十师师长兼政委粟裕,下辖五十八团(由闽北独立师编成)、第五十九团(由邵光独立团和扩大的金资模范团编成)、第六十团(由建黎泰独立师第三团、黎川独立团和扩大的无产阶级团编成);第二十一师师长黄立贵,政委陈一,下辖六十一团(由闽赣独立师与建黎泰独立团合编)、第六十二团(由闽赣工人师编成)、第六十三团(由扩大的黎川模范团编成)。此后,第十九师参加东方军,随红三军团入闽作战,先后攻占洋口、峡阳,又围攻延平、将乐不克,部队受到损失。8月,第二十师编入抚东支队,随红五军团行动。10月7日,红七军团协同红三军团在黎川洵口全歼国民党军1个旅。尔后,担任支援进攻南城硝石、资福桥等地牵制任务。10月25日,又协同红一、三军团在南城毛峪、洪门附近截击国民党军队。

10月28日,中革军委决定再次扩编红七军团,任命寻淮洲为军团长,乐少华为政委,粟裕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仍为邓乾元。11月18日,军团扩编完成,下辖第十九、第二十2个师,共辖4个团。第五十五团,团长李交柱,政委李王龙;第五十六团,团长李云清,政委林德清;第五十八团,团长黄立贵,政委李柱民;第五十九团,团长宾同梅,政委柯真。12月下旬,又在泰宁整编,4个团编为3个团1个独立营,由军团直接指挥。同时,将福建军区指挥的红三十四师,划归红七军建制。此后,红七军团编入东方军,由彭德怀、杨尚昆统一指挥,第二次入闽作战。

1934年1月,红七军团协同红三军团攻克沙县,歼灭国民党军1 个师和2个团,军团政治部主任邓乾元在此役牺牲,由吕振球继任。3月至5月,红七军团继续在沙县、将乐、泰宁一带防守和作战。6月下旬,奉调到瑞金。7月,在瑞金整编补充,以五十五、五十七、五十八3个团为基础,扩编为一、二、三3个师,胡天桃、王裔三、王蕴瑞分任师长。全军6000人,枪3000支。7月7日,组成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从瑞金出发,经福建、浙江、皖南进入闽浙赣苏区,在皖南和赣东北作战。11月4日,与闽浙赣新十军合编为红十军团。

二、红七军团在资溪的战斗

1933年7月15日晨,逃往金溪的国民党资溪县长王震率国民党军靖卫团二三百人从金溪出发,由嵩市方向偷袭高阜区及资溪县城。靖卫团直捣资溪县苏政治保卫局,放走土豪劣绅和反革命犯400余人,档案材料被焚掠一空,损失巨大。同日,金溪国民党还袭击了驻珀玕的红七军团二十一师六十三团,使文件大部散失,时称“资城事变”。7月16日,红七军团迅速作出部署:命令六十三团攻占资溪县城,十九师一营从高陂向金资方向游击,黎川独立团向资溪游击和警戒。在红七军团的有力打击下,国民党靖卫团很快退出县城和高阜。

1933年10月18日,国民党江西省保安第三团与国民党军第八十五师,带着重机枪、大炮等武器,由南城向资溪苏区扑来,妄图消灭这一带的红军和游击队。南堡村三面环山,只有西面一片宽阔的稻田,是资溪通往金溪、南城的交通要道。为粉碎国民党军的阴谋,红三军团采取分路夹攻的办法,一部挥师北上,从资溪县的乌石、桐埠出发,连夜开赴高田、南堡一带迎击国民党军;另一路由红七军团二十师 经龙荫向南堡包围。在金资区游击队的密切配合下,红军分两路袭击国民党军第八十五师和省保安第三团。据1933年11月5日《红星报》记载:“一方面军十月在南堡、高田一带击溃八十五师之一团。缴获步枪百余支,俘虏官兵百余名。”

同年12月2日,国民党北路军第五路军第三纵队第七十九、第四两师,分别由黄狮渡、珀玕、金世桥,向南堡、龙阴、嵩市资溪前进。5日下午,国民党军七十九师占领嵩市,国民党军第四师亦通过龙阴,驻扎在石磐附近一带。同时,红七军团第十九、第二十两师各一部也隐蔽在该地区,由两侧高地压迫国民党军的侧卫,并向其后续部队进行截击。5日,国民党军第四师到达嵩市,并在嵩市附近一带构筑碉堡工事。 10日,在空军轰炸扫射配合下,国民党军第四师、第七十九师继续向资溪县城攻击前进,红七军团第十九师、第二十师于高阜溪南岭、港口、白果树等地组织抗击,但最终因力量悬殊,國民党军将资溪各区、乡干部和游击队分割成南北两部分。12月14日清晨,资溪县城被国民党军攻陷。

三、红七军团在资溪的扩红运动

1933年,资溪苏区时期先后有2000多名青少年参加红军和少共国际师,后主要编入红七军团。据1997年版《资溪县志》推算,1933年,资溪县有7398户、35544人,参加红军人数比例达5.63%。另据1993年版《黎川县志》记载:1933年,闽赣省府所在地黎川县,全县有27801户、106889人,参加红军5000余人,比例为4.67%。资溪参加红军人数的比例比闽赣省府黎川参加红军人数的比例高出近1个百分点。

资溪扩建红七军团成功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红军的革命目标深得民心。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大会通过了第一个纲领,明确“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产阶级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起到阶级斗争结束”“消灭资本家私有制”,以及联合第三国际。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坚持用革命手段实现这个目标。资溪人民深受土豪、劣绅、地主的压迫,大多农民是靠租种田地和帮地主砍伐木竹为生,所以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红军的革命目标深得民心。

2.红七军团扩建任务十分明确。中共闽赣省委通过的《关于创造红军第七军团的决议》指出:“为着巩固和发展闽赣苏区,彻底粉碎帝国主义国民党对苏区的‘四次,实现江西一省及邻近省区的革命胜利;以及为着回答目前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积极进攻与国民党的无能投降出卖,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来与帝国主义武力直接作战,驱除帝国主义出中国,争取苏维埃政权在全国的胜利;中央局在闽赣党的面前,提出了创造红军第七团的任务,省委认为中央局提出这一任务是绝对正确和必要的,闽赣党必须把这一任务列为今日议事日程的第一次,以最坚决的工作和斗争,于最短期间内完(成)这一任务。”闽赣省主席邵式平在《关于创造红军第七军团的问题》训令指出:“省委向黎川提出,创造一个‘黎川团,向资溪提出创造一个‘资溪团,向崇安提出创造一个‘崇安营,于最短期间完成,作为他们为创造红七军团而努力的具体标准。”正是有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和任务,所以红七军团创建得以顺利实现。

3.新战士入伍仪式非常隆重。新战士参加红军时,县委、县革委会都会举行盛大的欢送大会,布置会场,张贴标语,战士戴红花,父母坐前排,让新战士和亲属倍感光荣。新战士亦兴高采烈,抱着无畏的杀敌精神,在敲锣打鼓声和群众成群结队的欢送与惊天动地的口号呼声中光荣地加入到红军中去。对输送新战士参加红军多的和仪式搞得隆重的县,《红色中华》均给予报道,对扩建红七军团落后的县亦起到促进作用。

4.优待红军家属政策细致周到。1933年8月22日,闽赣省主席邵式平发布《为坚决执行优待红军条例,切实检查优待红军工作》(闽赣省革命委会第十八号令)指出:“红军是土地革命斗争中最坚决最积极的战士,不断地同武装敌人、豪绅地主、国民党、帝国主义血战肉搏,击败了敌人几次‘围剿,巩固苏维埃政权,扩大了苏维埃版图。他们这种为阶级利益而斗争的精神,是最光荣而伟大的。苏维埃政府和工农群众,就应该对他们加以特别优待……对于家庭没有挂念,可以一心一意去勇敢作战。”

闽赣省革委为要加速完成创造第七军团任务,十八号令还对优待红军工作决定:(1)各级政府内务部立即建立并健全优待红军科,负责指导这一工作。(2)应立即检查优待红军工作,如有发现对执行优待红军怠工者,定给予必须的处罚。(3)红军本人及其家属,对存疑处,也可向上级政府报告,经上级政府考查确定后,除立即给予应有的优待外,还要给予当地政府必须的支持。(4)各级政府工农检查部,要负责加紧检查当地优待红军工作,并且切实建立控告箱,接受革命同志及广大群众意见,尤其是优待红军工作检查的意见,以便检举出来迅速纠正,并在必要时向法院提出控告,按罪处罚。(5)各革命机关与群众团体应切实执行优待红军工作,并互相检查优待红军工作,如发现哪个红军家属没有获得优待,就要立即执行,以便纠正。

对此,各级苏维埃政府根據《优待红军家属条例》规定,制定具体措施:(1)动员广大群众组织代耕队,积极替红军家属做义务劳动,保证红军家属的田地能及时得到耕种和收获。对于没有分到土地的红军家属,实行经济优待。(2)县委、县苏维埃政府号召机关和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实行优待红军家属的星期六义务劳动,要求机关人员每周要用1天的时间,为缺劳力的红军家属干农田或家庭事务,作为考核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国营商店及合作社在出售物资时,一律给红军家属优先权和九五折的优待。(3)全县各区、乡苏维埃政府设立了优待红军家属委员会,负责解决红军家属的具体困难。红军家属子女入学,凭优待证可免费。

1933年10月28日,闽赣省革命委员会为资溪县乌石区草坪乡红军战士丁加发颁发了一块印在白棉布上的《优待红军家属优待证》(5117号)。该证长10.9厘米,宽8厘米。证上写有“红色战士丁加发系资溪县乌石区草坪乡,全家五人和饭。此证发给系该红色战士之丁步田(丁加发之父)。”正因为优待红军家属工作做得好,解决了红军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出现父母送子女、妻子送丈夫参加红军的感人场面,所以红七军团扩建工作才得以顺利进行。

(作者系资溪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四级调研员)

责任编辑/陈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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