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据共享驱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以湖北省药品监管为例

2023-05-21 02:59谭婉天
中国信息化 2023年4期
关键词:药品监管数字化

文|谭婉天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和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人们对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等方面要求也逐年提高,数据化时代将推动政府管理走向一个全新阶段。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强化数据运用,对政府职能改革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以“构建监管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为总要求,不断整合平台数据资源,畅通网络、完善标准、强化管理,全面提升应用服务能力,支撑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部分地方也充分发挥数据效能,在推动药品数据监管运用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如,浙江省通过“1+4+1”改革,建设药监大脑,强化数字化、标准化共治共享,实现重点数据“全程可追溯”“风险可预警”。云南省聚焦物料管理、生产工艺、质量检验、产品放行等影响药品质量关键数据,打造“药监慧眼”工程,实现数据从生产源头全量采集,推动 “数据孤岛”向“数据联通”转变,“粗放监管”向“精准监管”转变。

一、湖北省推进药品智慧监管举措

(一)加强顶层设计

以实施“国家药监局药品智慧监管行动计划”“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改革为契机,湖北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融合发展,基本构建“1+5+N”总体框架。“1”即一个药品监管数据中心;“5”即五个面向:面向企业、公众、监管部门、机关、品种;“N”即N个应用平台,并将N个应用平台进行关联整合,统一了用户管理、登录入口、身份认证,“大平台”格局雏形初显。

(二)完善系统建设

坚持“一库”综合集成,全域整合药品生产流通全链条数据,打造一体化、智能化的“药品监管综合数据库”。上线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和加密防护系统形成数据画像,以企业、药品品种和药品检查员为最小单元,分类建立“一企一档”“一品一档”“一员一档”数字档案,加强药品信息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省级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监管数据中心。

(三)推进数据共享

建设药品安全大数据中心,以统一采集、统一清洗、统一储存、统一共享为机制,汇集全省药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监管全过程数据,强化数据血缘分析,深挖数据资产价值,综合展示企业全景、人员全景、产品全景,提升数据服务能力。通过药品监管数据共享,帮助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方便掌握药品生产经营及零售信息,及时进行追溯查询和召回,为企业提供药品信息检索等服务,有效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四)创新数据应用

迭代升级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证书系统,完成与湖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全部电子证书无纸化发放的省份。开展身份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免提交”关联,通过数据共享,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2年,湖北省通过药品专网累计向国家局推送药品审批、药品和器械生产监管等数据20余万条,在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挂接政务数据资源100余项,累计推送省级证照数据3万余条。依托省药监局电子证书公示平台,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共计49种电子证照可通过电子证书公示平台在线查询、预览、下载、打印。

二、数据共享存在的问题

数据化时代将推动政府管理走向一个全新阶段,也对政府的管理方式也提出了严峻挑战,特别是在数据共享方面依旧存在许多问题,许多数据价值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数据共享在数字政府转型中面临着不少瓶颈。

(一)数据共享不够

电子政务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建成了大量纵横交错的业务系统,但由于政府部门的管理模式条块分割,系统建设时间、标准不一,信息化程度不一,数据采集相对固化,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治理流程不完善,业务应用系统之间存在数据多源、数据量多、分布零散,想用的数据要不到,可用的数据不完整等问题,影响了监管效率的提升,制约着业务应用和数据产业链的形成。如部分部门仅有关于药品的单一信息,缺少与其他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的交互。缺乏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数据融汇,基层数据没有实现同源发布,存在数据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等问题,为基层人员增加了工作负担。

(二)监管手段不足

基层监管部门是监督检查的主体,整体配套设施智慧化程度还不够,日常主要依靠人力开展监控检验,监管能力、监管方法参差不齐,间接导致了有效性数据获取困难,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

(三)应用创新不多

在系统建设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应用”等问题,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大多用于统计、查询等方面,在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创新性应用方面探索力度还不够大,创新方式还不够多,数据挖掘、整合、分析的机制还不够完善,数据应用价值未充分体现,药品监管模式在数据共享和应用上的创新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安全防护不高

互联网时代,网络安全威胁无时不在,隐私保护极其脆弱。随着互联网应用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政务数据的大规模整合存储,涉及大量企业群众私人信息、重要数据,大范围的系统互联互通,防护薄弱点十分突出。网络安全和数据泄露问题将给企业群众带来了许多不便,甚至影响了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创新。目前, “信息被泄露、信息被倒卖”这样的问题不断困扰着我国公民,政府部门在数据共享中提高网络安全水平的工作仍需加强。

三、数据驱动数字化政府建设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建设数字中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数据依法有序共享是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在当前的数字化背景下,政府探索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坚持从人民群众用户视角找准需求是未来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方向。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

充分认识数据共享对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意义,加强顶层设计。以健全规章制度和配套制度为基础,统一平台管理、数据资源和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建设规划一致、规范统一、数据共享。

(二)打破数据壁垒,刀刃向内改革

政府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命,更是一次体制机制刀刃向内的改革,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应加快业务系统整合对接,将林立的“数据烟囱”推倒,形成数据资源池,全量归集部门数据,实现数据一体化存储使用,推动数据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形成覆盖所有主体、全链条、可追溯的大数据应用平台。

(三)深化数据共享,精准服务应用

在数字化时代,政府越来越多承担数据中台的枢纽角色,利用大数据来服务企业群众。面对海量数据,每一级政府作为数据中台的整合能力,体现着各地数字化转型的实力。聚焦企业群众的需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依托大数据技术创新,形成场景化应用,让不同的数据模块拼接在一起,产生适合不同场景的化学反应是未来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方向。

(四)拓展服务渠道,创新监管方式

以数据为基,充分运用现代化设施设备,逐步实现用数据替代人力,提高数据质量。强化业务系统功能开发,优化数据服务能力,通过综合分析研判数据,达到自动评估药品安全风险、自动分析研判监管重点、自动预警提示违法违规行为等全新效果,逐步构建智能化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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