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特征、问题与对策

2023-05-28 08:17郑国富朱念
对外经贸实务 2023年4期
关键词:欧盟中国

郑国富 朱念

摘要: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总体保持增长态势,产品种类数量持续增扩,国别市场格局趋于优化。近年来,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合作中仍存在着总量相对不足,增势较为乏力;产品种类数量有限,合作层次偏低;国别结构不够合理,市场集中度较高;农业投资发展滞缓,全产业链合作不足;贸易互补性偏弱,国别差异较大等问题。新时期,加速推进中欧自贸区进程,完善双边农业合作机制;拓展出口产品种类数量,优化产品结构;挖掘国别市场合作潜力,优化地区结构;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合作,提升合作层次;推动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合作全面升级发展。

关键词:中国;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农业全产业链合作

欧盟(EU27)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经济体与农产品进口贸易重点市场,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农产品贸易是中欧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20余年来,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总量增长,产品种类数量拓展,国别市场结构优化,惠及双边社会民众。新时期,继续深化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合作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新世纪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特征

(一)贸易总量与地位

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 trade)资料显示:200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为17.86亿美元,欧盟在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所占比例为11.18%。2003年,中国与欧盟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2003—2008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保持高速增长。2009年,受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下挫10.94%。2010—201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实现复苏增长。2012年,中国与欧盟签订农业合作协议,助推双边农业领域合作纵深发展。2012—2020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持续徘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及全球蔓延,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同比下降6.47%,贸易金额跌至75.76亿美元。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止跌回升,大幅增长17.42%,贸易金额达88.96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欧盟在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所占比例小幅升至10.55%,排名第四位,仅次于东盟、日本和中国香港(地区)(如图1)。

(二)产品种类与结构

200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种类主要为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05(其他动物产品)所占比例为19.22%、17.62%和13.43%,合计为50.27%。2001—2020年,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曾保持位居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首位。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种类主要为 HS15(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HS03、HS20,所占比例为15.02%、14.83%和8.08%,合计为37.93%,其中,HS15呈现“井喷式”增长,增幅高达119.25%,并首次跃居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首位,成了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的“新增长极”(如图2)。

以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17)》6位为基准:200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种类数量为364种,其中,出口贸易金额超1亿美元的只有2种,HS030420(冻鱼片)位居首位,出口贸易金额为2.32亿美元,占比12.97%,HS050400(动物内脏)出口贸易金额为1.86亿美元,占比为10.40%,其他出口贸易产品金额相对不足。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种类数量增至419种,其中,出口贸易金额超1亿美元的增至24种,HS151800(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税目HS1516的产品除外)位居首位,出口贸易金额为8.80亿美元,所占比例为9.89%,增长率达96.84%,主要出口对象为西班牙(4.78亿美元)和荷兰(2.48亿美元)等(如表1)。

(三)国别市场分布

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国别市场主要集中于德国、荷兰、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等少数发达经济体,其中,德国和荷兰稳居前列,两者所占比例合计接近“半壁江山”,成了拉动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持续增长的“双引擎”;但中国对欧盟成员数量超过一半的其他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持续低迷,所占比例均不足1%。2021年,中国对荷兰、德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分别为21.97亿美元、20.02亿美元,增长23.04%、9.96%,所占比例为24.70%、22.50%;对卢森堡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仅为61.50万美元,所占比例约为0.01%,增长率为48.98%(如表2)。

(四)产品竞争优势

2001—2021年,中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总体趋于下降,2001年中国农产品 RCA 为0.77;2021年,该指数持续下降至0.28,为比较劣势。以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17)》6位为基准: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竞争优势类产品种类数量及贸易金额所占比例较2001年均呈下降趋势(如表3)。2021年,中國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前十位产品中,中度竞争优势和比较劣势产品金额所占比例较高;极强竞争优势产品只有 HS030475(冷冻鳕鱼片)和HS130219(生漆)两种,所占比例仅为3.75%和2.18%;比较劣势产品种类数量及金额所占比例大幅上升。

(五)贸易互补性

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呈下降趋势,其中,200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互补性指数为0.85;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互补性指数连续下滑至0.31,跌至历年来最低水平(如图3)。

二、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一)贸易总量相对不足,增势较为乏力

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相对不足,金额尚不足百亿美元,近年来,欧盟在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所占比例基本处于10%上下波动,增势缓慢。2021年,欧盟农产品进口贸易金额达6183.92亿美元,约占世界农产品进口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但中国在其农产品进口贸易中所占比例低微,徘徊于1%左右,2021年,仅为1.51%,较2001的1.05%上升幅度较小,约为同期欧盟自巴西农产品进口贸易金额(173.23亿美元)的一半;另外,欧盟自英国、美国农产品进口贸易金额分别达137.58亿美元和130.79亿美元,均高于中国。中国农产品在具体国别市场上所占份额相对偏低,2021年,荷兰位居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榜首,但中国对荷兰农产品出口贸易金额(21.97亿美元)仅占其进口贸易总额(805.92亿美元)的2.73%。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缺乏一批带动效果明显的重点产品,2021年,第一大出口农产品 HS151800(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贸易金额尚不足10亿美元,同期,巴西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第一大产品 HS120190(大豆)金额高达48.88亿美元,比2020年(31.61亿美元)增加17.27亿美元,进而大幅拉动其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诚然,欧盟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经济体和最重要农产品进口市场,未来中国有待进一步挖掘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合作潜力。

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不足、增势缓慢的根源在于:首先,距离遥远导致物流成本高昂,进而大幅削弱产品出口竞争优势。中国与欧盟各成员地理距离基本在7000~10000公里左右,虽然双方已于2011年开通中欧班列,并覆盖欧洲全境,但目前中国货物通达欧盟各成员仍基本需12天以上,且铁路运输运力相对有限,尤其大宗农产品较制造业产品而言物流费率相对偏高;如采用海运方式则耗时更长,航程将近需要30天,再加上报关、装卸等则至少需约40天,固然,对各类鲜活农产品贸易合作极为不利;空运方式对部分经济价值较高农产品尚具优势,而大宗农产品单位价值低,采用空运不经济。其次,中欧双方各自农产品的产品标准体系差异大,欧盟各类非关税贸易壁垒严重阻碍中国农产品对其出口。欧盟大多数成员为发达经济体,对农产品品质要求及进口检验检疫标准相对较高,我国农产品质检标准普遍低于欧盟水平,以致我国农产品在对欧盟出口贸易中时常遭遇其各类非关税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阻碍,制约了我国对欧盟出口贸易的全面发展,如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对茶叶农药残留(MRL)检测指标多达497项,而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仅涉及69项,且大多数指标均高于我国国标要求。第三,当前我国大多数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在欧盟市场中同世界其他国家农产品竞争中多处于劣势地位,以致出口增势乏力,后劲明显不足。

(二)产品种类数量有限,合作层次偏低

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中产品种类数量拓展有限,较大程度上束缚了双边贸易合作潜力的全面挖掘。尤其近十年來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种类数量一直徘徊于420种左右,2021年,产品数量种类为419种,甚至较2020年的435种减少了16种,而欧盟农产品进口贸易产品种类数量基本维持在1000种左右,欧盟自英国和美国农产品进口产品种类数量分别达882种和716种,大幅多于中国。诚然,双方在较多产品领域中尚无合作往来,交集拓展不足。另外,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前十位产品集中度呈上升趋势,2021年,该比例攀升至39.01%,为近十年最高水平(如图4),出口风险集聚,一旦该类产品产量锐减或出口受阻等,都将影响和波及双方整体贸易合作的平稳发展。

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类型以初级产品为主,所占份额均超六成以上,制成品(HS16—HS24,HS3301,HS3501—HS3505, HS380910,HS382460)所占比例偏低(如图5)。2001—2007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中制成品所占比例波动上升,2008—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中制成品所占比例持续下降,2021年,制成品所占比例降至33.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飙涨,其较大程度上得益于初级产品HS15(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的剧增,其中,HS151800(动、植物油及其分离品,税目 HS1516的产品除外)增长96.84%,HS151620(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增长386.29%。诚然,初级产品附加值低,贸易综合效益不显著,且易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导致双边贸易合作发展缺乏稳定性。

(三)国别结构不够合理,市场集中度较高

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国别市场格局分布不够合理,对德国、荷兰、西班牙等少数国家出口贸易规模较大,而对欧盟其他大多数成员出口贸易规模偏小且增势乏力。近年来,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前三位国别市场集中度持续走高,所占份额已超六成以上,2021年,高达65.43%,为历年之最,将加剧出口市场风险集聚,一方面易受到合作伙伴国内诸因素影响,如两国政治关系、经贸摩擦与争端等,另一方面也常忽视对其他成员市场合作潜力的有效开发,最终不利于出口贸易的全面、均衡、和谐发展(如图6)。

(四)农业投资发展滞缓,全产业链合作不足

中国对欧盟农业领域(农、林、牧、渔业)直接投资流量与存量金额均相对不足,数量少,占比低,波幅大,项目规模小,综合实力弱,辐射和带动能力偏弱。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对欧盟农业直接投资存量金额仅为5.2319亿美元,占中国对欧盟全行业投资存量总额的0.5%,远不及同期的制造业(30.2%)、采矿业(19.9%)和金融业(14.0%)(如表4)。

(五)農产品贸易互补性偏弱,国别差异较大

2001—2021年,中国对欧盟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关系持续减弱,2021年,互补性指数仅为0.31,显著低于同期巴西(5.08)、美国(1.33)、英国(3.08)对欧盟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水平。同时,中国对欧盟各成员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差异较大,具体表现为对贸易合作大国的互补性指数普遍偏低,而对贸易合作小国的互补性指数相对较高,其中,中国对荷兰、德国、西班牙等贸易互补性指数分别为0.41、0.24、0.36,而对塞浦路斯、马耳他、卢森堡等贸易互补性指数分别高达0.49、0.37、0.38。除爱尔兰外,2021年,中国对欧盟其他所有成员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较2001年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如图7)。

三、推动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全面升级发展的建议

(一)推进中欧自贸区进程,完善双边农业合作机制

截至2022年年底,中国已同全球26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9份自贸协定,但至今中欧双方尚未启动自贸谈判,而欧盟已与越南、新加坡、日本等签署双边自贸协定。中欧作为世界第二、三大经济体,长期合作已形成较强的经济共生关系,中欧双方应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适时启动双边自贸区谈判,协商削减农产品贸易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推进产品互认合作,优化农产品通关流程,提升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推动“中欧农业合作关系提质升级”,促进农业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完善双边农业合作机制,谋划农业领域中长期合作发展规划,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步骤,有序推进,高效落实;构建一批重大农业合作项目清单,增强示范效应与引领作用,实现双边农产品贸易全面升级发展。

(二)拓展出口产品种类数量,优化产品结构

根据欧盟农产品消费市场需求特征及其趋势,有针对性增扩对欧盟农产品出口贸易产品种类数量,培育贸易合作新增长点,充分挖掘合作潜力,降低产品集中度,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出口抗风险能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推进绿色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特”“优”战略,重视对农产品生产全流程的标准化经营管理,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性与统一性。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标准,以欧盟市场的高标准倒逼国内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如欧盟良好农业规范(Eurep GAP),注重出口农产品的包装、标识。重视欧盟农产品进口管理制度与检验检疫标准,建立非关税贸易壁垒信息共享平台与预警机制,帮助企业有效应对贸易摩擦与争端,提振信心,增扩贸易规模。

(三)挖掘国别市场合作潜力,优化地区结构

挖掘欧盟国别市场合作潜力,以深化同重点国家双边贸易合作为引领,德国、荷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均位居世界农产品进口贸易前十位,其国内市场消费旺盛、层次高、潜力大。立足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结合欧盟各成员国内市场需求发展特征和动态,制定差异化的国别出口贸易政策,完善对欧盟区域内农产品物流配送与分销体系,降低费用,提高效率,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欧盟地区布局建立“海外仓”“中转仓”,拓宽出口渠道,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四)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合作,提升合作层次

增进农业领域产能投资合作,建立农业科技国际合作平台,发挥双方比较优势,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延伸产业价值链,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增强贸易综合效益。立足我国农业领域资源禀赋与比较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如园艺产品、食品,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与附加值。共建中欧国际农业产业园示范项目,增进优势互补,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增强联动效应。探索农业领域服务贸易合作,拓展合作交集,培育新增长点,增进农业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双边贸易合作全面升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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