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建设探讨

2023-05-29 09:13薛恒荣
上海节能 2023年5期
关键词:上海市节水标准化

薛恒荣

上海市能效中心

0 引言

能源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命脉,随着其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能源供应也就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能源标准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有效支撑。

1 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建设现状

1.1 能源标准体系框架现状

上海从“十一五”起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体系”“工业领域能源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等课题研究,并建立了能源标准体系,指导上海市相关单位开展能源类标准制定推进相关标准实施。“十三五”期间,结合国家和上海市在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方面工作目标和要求,为充分发挥能源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对能源标准体系框架进行重新修订。根据能源标准归口管理范围,体系框架分为能源基础标准、节能标准、节水标准、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气候变化标准、可再生能源标准、绿色制造标准七个方面。

能源基础标准主要有能源生产类标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标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标准等。

节能标准主要有节能基础标准(导则、通则等),节能目标标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产品能效标准、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等),节能设计标准(用能系统设备的节能设计要求、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等),节能评估评审类标准(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能源审计类、节能产品评审等),节能运行管理标准(能源管理体系、用能设备经济运行管理、能源监测等),节能服务标准(节能服务技术规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审核方法、节能量计算方法、能效测试等)。

节水标准主要有节水基础标准(导则、通则等),节水目标标准(工业和公共建筑取〈用〉水定额标准),节水型产品标准(卫生洁具、水龙头等),节水设计标准(工业企业节水设计、建筑节水设计等),节水评估评价标准(节水型企业评价等),节水服务标准(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等)。

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主要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设计及技术规范,废弃物回收物流管理、回收技术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工工艺、加工工序、加工设备等,工业产品、交通工具、起重设备等再制造,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评审。

气候变化标准主要有碳排放基础标准(碳排放核算通则),碳排放目标管理标准(产品碳排放指标性标准),碳排放计算标准(工业产品、设备的碳足迹等标准),碳核查类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等),碳管理相关标准(碳减排自愿性协议、碳融资、碳汇等)。

可再生能源标准主要有可再生能源基础、管理和综合类标准,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风能、太阳能、沼气能等利用方面标准),可再生能源运行管理标准。

绿色制造标准主要有绿色制造基础标准(导则、通则等),绿色评价方面(绿色产品标准、绿色工厂标准、绿色企业标准、绿色园区标准、绿色供应链标准等)。

1.2 组织开展地方标准清理整顿及复审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3 号)、《关于组织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沪标联办〔2016〕1 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上海市强制性地方能源标准精简整合,对上海市111 项能源类强制性地方能源标准实施了清理评估工作,保留63 项,转化30 项,废止18项。

2016年,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上海市标联《关于印发组织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沪标联办〔2016〕3 号)等文件要求,完成推荐性地方能源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继续有效123项、修订21项、废止15项。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沪府令8 号)中对地方标准复审的有关规定,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地方能源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对能源类强制性标准62项,推荐性地方标准119项,合计181项标准进行复审,废止10 项,继续有效61 项,修订107 项,转其它类3项。

2 国家和上海市能源标准制定现状对比

2.1 国家能源标准制定现状

截至2021年底,按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框架进行标准分类分析,目前国家相关标准共有630 多项,其中节能标准330 多项、节水标准100 多项,合计占标准总数的70%。我国已发布实施能源标准中能效强制性标准近200 项,其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10多项、产品能效等级近80项(见图1)。

图1 国家能源标准分布

对330 多项节能标准按节能基础标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产品能效等级标准、节能规划与设计标准、节能建设与改造标准、节能运行和管理标准、节能检测(监测)与评估标准、节能服务和其它标准进行分类,其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110 多项、产品能效等级标准近80 项、节能检测(监测)与评估标准近60项,合计近250项,占能源标准总数的75%(见图2)。

图2 国家节能标准分布

2.2 上海市能源标准现状

“十二五”以来,上海市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效提升工作重点开展能源类标准制定工作,制定各类标准近200 项。其中,结合上海产业特点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制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近70项,铸造、锻造、印染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集成电路晶圆、船舶修正总吨等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填补了国家标准空白,并对全面提升上海市工业能效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系列标准、工业园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等在线监测系列标准为政府节能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标准支持。

截至2021年底,按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框架进行标准分类分析,目前上海市相关标准共有238项,其中节能标准181项、节水标准38项,合计占标准总数的94%(见图3)。

图3 上海市能源标准分布

对181 项节能标准按基础共性标准、节能基础标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产品能效等级标准、节能规划与设计标准、节能建设与改造标准、节能运行和管理标准、节能检测(监测)与评估标准、节能服务和其它标准进行分类,其中限额标准70项、节能检测(监测)与评估标准45 项,合计占节能标准总数的64%(见图4)。

图4 上海市节能标准分布

2.3 国家和上海市能源标准对比分析

在能源基础标准、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气候变化标准、可再生能源标准、绿色制造标准五个方面,国家标准数量远多于上海市地方标准。节能标准、节水标准方面,上海市标准虽然相对国家标准数量较少,但标准总数并不少。对比国家和上海市节能标准,两者在限额标准数量方面都占有较大的比重,主要原因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对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显著。产品能效等级标准方面国家标准数量较多,上海市地方标准数量较少,主要原因是根据标准精简管理等相关要求,相关地方产品标准废止或转化为团体标准。节能检测(监测)与评估标准方面,国家和地方标准都比较多,主要原因是这些标准在指导节能相关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 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不足

3.1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形势对上海市节能低碳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对于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走好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提出了新的要求。能源标准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科学的规划,分领域、分重点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应用,对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3.2 上海市地方能源标准体系建设不足

上海市能源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新的形势下还满足不了上海市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一是标准体系架构不尽合理。能源基础标准体系、节能标准体系的设备能效标准子体系主要是由国家标准主导,不宜再单独设体系。节能标准体系、应对气候变化体系分类需要补充完善。二是部分标准技术指标设置偏低,不能适应当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产品限额标准还不能覆盖一些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产品。三是与国际组织和国外发达国家标准研究机构交流与合作的渠道不够通畅,碳相关基础理论标准研究不足,碳核算、碳评价、碳管理等相关标准缺乏。四是标准实施力度不够,相关政府文件引用较少,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缺失。标准数量偏多,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整合精简。

4 完善上海能源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议

4.1 完善上海市地方能源标准顶层设计

对能源标准体系的顶层架构设计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对支撑上海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进行宏观规划,架构分为节能标准、节水标准、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气候变化标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标准、绿色制造标准等六部分(见图5)。

图5 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框架

节能标准下设节能基础标准、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节能评估核查标准、节能设计与改造标准、节能管理标准、节能检测监测标准、节能服务及其它标准。

节水标准下设节水基础标准、取(用)水定额标准、节水评估标准、节水设计与改造标准、节水管理标准、节水检测监测标准、节水服务及其它标准。

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下设资源综合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再制造标准、其它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

气候变化排放标准下设温室气体基础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检测(监测)标准、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标准下设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基础标准、太阳能利用标准、风能利用标准、氢能利用标准、其它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标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管理标准。

绿色制造标准下设综合基础标准、绿色产品标准、绿色工厂标准、绿色企业标准、绿色园区标准、绿色供应链标准、绿色评价与服务标准。

4.2 加强节能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

1)在工业、通信重点领域

组织对产品限额标准开展全面评估,修订相关标准,提高限定值。推进智慧节能、信息化节能管理标准制定,推进节能审查、能效对标指南等标准制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评估标准制定。

2)在住建领域

重点推进商业建筑、星级饭店、医疗机构等合理用能指南的制(修)订。

3)在交通运输领域

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节能驾驶标准、合理用能等标准制定。制定轨道交通合理用能、轨交车站合理用能、节能运行管理等标准。

4)在公共机构领域

重点开展绿色建筑评价、绿色数据中心评价等标准制定。

5)在教育系统

加强节能审计及管理标准制定,探索中小学、高等院校绿色评价标准的制定。

4.3 加快碳排放管理标准制定

聚焦上海市碳排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等碳排放管理需求,在工业、建筑、交通等碳排放指标、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碳足迹、碳管理等气候变化领域地方标准。优先组织开展《工业低碳企业评价通则》《商业建筑碳排放限额》《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等标准制定。

4.4 不断完善能源相关标准

组织开展废钢加工利用技术规范、废旧锂电池再利用系列标准、废玻璃资源化利用、集成电路行业废酸资源利用等标准制定。研究制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机电产品再制造、塑料再制造等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基础及运行管理标准制(修)订。推进钢铁、化工、石化、汽车、通信等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数据中心等标准制(修)订。

4.5 丰富团体标准市场供给

推动新兴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化为标准,促进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有效供给,供市场自愿选用。重点支持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社会团体、运营规范的企业快速响应节能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推动团体标准制(修)订,促进新兴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化为团体标准。

4.6 夯实能源标准化基础

加强能源标准化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能源领域技术标准科研工作规划,加强能源标准研究、制(修)订和效果评估,提高能源标准的适用性。强化能源技术研发与能源标准制(修)订衔接,建设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能源标准创新基地,培育形成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推广应用的科技创新机制。

4.7 推动标准应用实施

深入推动标准应用和实施。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对于发布的重要标准,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在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加强能源标准化知识培训,组织编制能源标准培训教材,制定标准宣贯计划,组织宣传和培训。完善标准实施评估制度,组织开展重要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通过抽样调查、数据整理、投入产出分析、节能效益分析等形成评估结论。

4.8 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促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提升标准咨询服务能力,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指导企业正确、有效执行标准。加大对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的服务供给,针对企业提供深层次、高质量、针对性的专业标准化服务,推动标准水平对比、标准有效性评价、标准化技术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服务,协助企业建设标准体系、培养标准化人才。

5 结束语

在上海市能源标准体系建设研究过程中,通过与上海市相关委办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交流,深深地感到标准作为一种科学手段,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深信通过能源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和探讨,通过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标准内容的不断丰富、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推进,一定会为上海市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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