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版权保护问题探究

2023-05-30 10:48刘梦涵
记者观察·下旬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广播电视新媒体

刘梦涵

关键词:新媒体;广播电视;版权保护

对于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其产品的属性与价值,进而更加全面地提升生产要素以及财富资源的价值。本文就现阶段比较严重的版权纠纷现状展开了详细的研究与分析,目的是为了能够在新媒体发展进程中最大限度地为广播电视版权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与前提条件。

新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传播的特点

交互性

在新媒体时代,应该加大对广播电视节目交互性工作的重视。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电视节目的制作与拍摄过程中,广播电视节目能够很好地向人民群众传递更多的信息,让人们能够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就了解到天下大事。在现代互联网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播出与管理工作中也作出了更为有效的贡献,提升了人民群眾参与到电视节目播出中的积极性,能够更进一步增强与观众的互动,营造出更加良好的互联网媒介交流环境。

时效性

在传统的电视节目播出工作当中,经常都会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干扰。使最终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受到影响。随着现代化经济、科技等实力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新媒体电视节目播出更加具有时效性,使人们能够及时地了解到周边的新闻大事,满足了人民群众获取新闻信息的需求。如今,新媒体的传播范围比较广泛,很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便捷式的生活需求,真正意义上打破了传统空间、时间的局限,为社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媒体融合与去中心化

媒体融合是新媒体时代发展下的全新产物,也逐渐成为了未来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加强媒体融合工作,能够真正意义上扩大广播电视节目的受众面,让更多的人都能够参与到实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当中,实现了我国在互联网层面上的转型与升级。为了能够更进一步地打破传统媒介中存在的不利因素,我们也应该不断地创新工作方法,为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奠定更为完善的基础条件。

去中心化是在版权保护工作中对电视节目内容进行的制作与传播方式,能够为更加全面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在进行信息采集与管理工作的过程当中,适当地增强对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也能够吸引到更多的观众,为提升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质量以及去中心化的管理方式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真正意义上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新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中的现状

电视版权立法保护不到位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得到了非常有效的提升。政府相关部门为了能够更加全面地保护新媒体背景下的广播电视版权质量,开始积极地修订相关的律法。国务院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等法律管理条例。然而,我国对于相关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容易会受到外界因素的限制,导致我国电视节目版权受到破坏,严重地制约了现代经济社会整体质量的提升与发展。为了能够更进一步地完善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我们也应该积极地建立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安全预警机制。

不断探索与实践

到目前为止,互联网技术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存在。很多广播电视台节目管理人员为了能够在新媒体时代提升自身工作效率,开始不断地探索全新的方向。早在2004年,相关的管理人员就联合成立了第一个广电媒体版权管理部门,这一部门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传统版权保护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对于专业化的人才培养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互联网技术水平也得到了非常明显的提升,使得一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行业之间没有更为完善的沟通渠道,也必然会导致电视节目的播出质量受到不利因素的影响,制约我国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尽管现代社会已经呈现出了飞速发展的局面,但是在很多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当中依然存在公众认知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广播电视的播出质量与效率,不利于我国新媒体行业的全面与有效发展。做好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新媒体背景下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的策略分析

适当地放宽使用条件

合理使用是现代著作权法当中比较重要的存在,主要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很好地保护了著作作者的基本权益。如果其他人擅自使用作者的作品,并且没有支付相应的报酬,将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处罚。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版权如果不能够很好地保证其自身版权的合理、有效运行,将会严重制约其之后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相对封闭的空间环境当中,外界环境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都会导致广播电视的法律宗旨与原则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由此可见,在实际的传媒市场管理工作当中,相关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地加强对现阶段广播电视媒体版权工作的重视,最大程度上将其自身灵活性、准确性等特点展现出来。由于广播电视媒体自身有着比较强大的双重属性,所以在实际的版权保护工作当中,应该让更多的人都能够了解到传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适当地放宽使用条件,也是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版权保护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工作环节。

规范信息整合制度

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的保护工作,是现阶段我国新媒体产业发展进程当中非常重要与关键的存在,更对我们各项基本实力的提升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在实际的管理工作当中,我们还应该适当地规范版权信息以及归集制度的整理。广播电视版权保护主要就是对于素材来源、权利主体、种类、次数、内容等进行全方位的管控,这样的整合制度在很大层面上能够直接影响到最终节目播出的效果与质量。长期在这种信息化整合制度的引导与帮助之下,我们也能够更进一步地保证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真实性,进而营造出更加良好的互联网新媒体发展环境。

由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数量较多,因此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该积极地加强对版权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视,保证其能够很好地符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现阶段,为了能够真正意义上营造出更符合新媒体发展的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环境,就应该积极地实行版权信息归集制度,更进一步地减少电视节目播出工作中存在的风险,为现阶段长久稳定的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奠定更为良好的发展基础。尤其是对于一些具有较强品牌价值的节目,在实际的发展过程当中,应该更加注重对基础版权管理工作的重视,减少其中不利因素出现的可能|生。除此之外,为了能够更进一步地保证电视节目版权工作的整体质量,相关工作人员应该规范信息整合制度,从而更好地保证电视节目的播出效果。长期坚持信息整合制度,能够营造出更加良好的新媒体电视节目播放环境。

加强资金的支撑

在实际的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工作当中,我们还应该适当地保证对新媒体投资数额与版权管理系统的有效融合,这二者之间一直都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在很大层面上也能够直接影响电视节目最终的播出效果,在现代化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加强相关资金的支撑与引导,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保证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新媒体电视版权保护工作当中,很容易会产生比较严重的资金问题,相关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在实际的版权管理工作当中加强对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视,营造出更加良好的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环境。在这一过程当中,版权信息的继承也是可以直接从媒资系统管理工作中进行调节的,保证独立工作的有效性,这就需要相关的版权管理人员适当地增强自身管理工作的能力,尽量减少其中出现比较严重的资金保护不当现象。

规范合同签约制度

加强对版权监督管理合同签署工作的重视,能够让广播电视节目保护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营造出更符合现代社会基本发展需求的监督管理环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的广播电视版权管理工作也逐渐迎来了全新的发展局面,对于我国新媒体技术的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广播电视节目在实际的播放过程当中,需要新媒体工作的管理人员与其签订更为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合同,减少其中任何不利因素出现的可能性。只有更进一步地规范签约合同的有效性,才能够更加全面地保证合同签署工作的有效性,减少其中出现任何版权保护不到位的现象。积极规范现阶段合同签约管理制度,让广播电视节目内部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营造出更符合现代社会基本发展需求的市场监督与运行环境。

受到现代科技实力水平不断提升的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也都发生了一定层面上的变化,这对于新媒体发展背景下广播电视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只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才能够保证版权交易的安全性以及科学性。除此之外,在实际开展合同审核与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还应该适当地为现阶段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如果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没有对合同进行盖章,就很难保证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有效性。所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合用监督与管理流程,能够真正意义上为项目的合法与安全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有效处理版权纠纷机制

在实际的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方面,经常会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版权纠纷问题,这一问题在很大层面上也直接地制约了新媒体时代电视节目的整体播出质量。因此,我们应该更进一步地规范和处理版权纠纷管理机制,减少其中任何不利因素出现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我国相关的版权管理部门也应该在实际的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与管理工作中行驶自身的权利,减少出现版权纠纷的现象,为现代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更为完善的基础。由于广播电视节目经常会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在实际的版权纠纷处理工作中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我们只有提前对各种纠纷问题作出有效的预案,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为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提供最大化帮助。

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变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现代化的广播电视制作模式已经呈现了出来,为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就现阶段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实际的发展情况而言,积极加强对相关市场信息进行处理的工作能力能够避免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版权纠纷问题,通过现代化的市场营销机制也能够为广播电视版权进行有效维护,为广播电视节目的版权保护提供更加全面的引导与帮助。例如:通过市场营销的管理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优化数字化的版权管理工作,为其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引导与帮助。

综上所述,在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展也迎来了全新的挑战。如果想要更加全面地提升现代化广播电视节目版权的有效性,就应该积极地发挥出政府管理部门的优势以及互联网舆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够改善传统电视版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利因素,营造出更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为我国广播电视节目整体实力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通过对其中存在問题的详细了解,本文就此展开了具有针对性的分析,为改善我国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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