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三位一体 探调解之路

2023-05-30 11:24陈乐潇
音乐探索 2023年1期
关键词:音乐创作作曲家音乐作品

摘 要:姚亚平教授的新著《价值观与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关于“可能性追求”的讨论》是一本以中国现代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著作,力图解决中国现代音乐目前在国内的传播问题,以实现公众对专业作曲家的理解与认同。通过音乐传播过程中的三个关键环节,即音乐接受、音乐创作和音乐批评三个不同层面对本书展开评述,从价值观层面切入,促进公众对中国现代音乐的接受;指明中国现代音乐通过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与民间音乐元素以达到中西结合的未来发展方向;通过对音乐批评中重要价值判断标准的建立和以“音乐学分析”为指导的方法论推动评论实践等方面为中国现代音乐的传播与发展所作出的独到贡献。

关键词:中国现代音乐;音乐传播;姚亚平;《价值观与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关于“可能性追求”的讨论》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23)01-0135-09

DOI:10.15929/j.cnki.1004 - 2172.2023.01.015

1978年12月,隨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西方现代艺术观念迅速涌入,部分中国作曲家开始尝试运用西方20世纪现代作曲技法进行创作,这一现象标志着“中国现代音乐”①的发轫。以何训田、谭盾、郭文景、叶小纲、瞿小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作曲家,通过对西方现代作曲技法的吸收与运用,创作出了一批具有崭新音乐形式的作品,例如何训田采用其独创的“RD作曲法”创作的弦乐四重奏《两个时辰》、民族室内乐《天籁——为七位演奏家而作》;又如谭盾的“实验音乐”管弦乐《永恒的水——为“水乐”与乐队而作》、歌剧《鬼戏——为弦乐四重奏、琵琶及铁、水、纸、石头及演奏员的人声而作》等,都是颇具代表性的中国现代音乐作品。

上述作品所呈现出的一大共性特征,是基于对传统调性体系的“反叛”,进而融入全新的现代作曲技法与音乐观念——这种特征显然离不开西方现代音乐的深刻影响。近年来,中国现代音乐在国内的发展呈现出繁荣兴盛之势,也有不少作品赢得国际声誉,逐步走向国际乐坛,面向世界①,这是一个可喜的势头。然而另一方面,中国现代音乐在国内的传播过程中,却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冷落、质疑与诘难。

“根据2020年底的搜索结果显示,中国专业音乐创作录音在拥有国内听众最多的三大音乐流媒体平台——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和苹果音乐商店的上架比例极小,在几乎全部为免费资源的情况下,播放量和评论数却寥寥无几。”②反观盛极一时、播放量和评论数长期登榜霸屏的流行音乐,可以得知,中国现代音乐目前在国内的社会接受度远不及于此。李诗原教授曾指出,“伴随着中产阶级迅猛崛起,感官享受(快感)越来越成为一种务实和流行的审美经验和价值判断,于是好听、好看、有趣、易解逐渐成为市场经济法则前提下的审美标准。”③在如今物质生活丰富的“快餐文化”时代,颇具“易懂性”“可听性”的流行音乐大行其道、风靡一时,这更使得本就颇具专业性,又常常因采用西方现代作曲技法而呈现出无调性特征的中国现代音乐更难以被公众欣赏、理解与接受。

唯其如此,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究竟应如何看待中国现代音乐创作自身所具备的价值?又该如何处理中国现代音乐与公众主流审美趣味之间凿枘不合的矛盾?早在1995年,于润洋教授就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中国的现代音乐自然应该走向世界,但在这个过程中它是否至少应该得到中国的现代音乐公众在审美上的理解和认同呢?”④进入21世纪后,也有不少音乐家针对这一问题展开过激烈探讨。例如在2008年“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之梦”音乐会后的座谈会上,中国现代音乐的创新性、可听性等问题也一度成为讨论的焦点。如何占豪教授认为,现代音乐应以基于公众审美的“可听性”作为艺术价值评判的基本条件;王勇教授则持有相对悲观的看法,认为音乐的“雅俗共赏”在现实音乐生活中是行不通的,应该承认现实,将专业听众和普通爱乐者进行分流,将“雅俗共赏”变为“雅俗分赏”。⑤直至今日,距中国现代音乐的兴起已过去40余年,争论的激烈程度虽已渐趋平息,这桩遗留下来的“公案”却始终未能得以根本解决。由此可见,中国现代音乐在国内传播现状中的困境,不仅是学术研究需要关注的话题,更是当今国内音乐界直接面临的,难以避免的现实问题。而如何去看待和处理这一问题,无疑值得我们深省。

姚亚平教授于2021年6月出版的新著《价值观与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关于“可能性追求”的讨论》则主要从价值观的视角切入,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极为独到的观点。这是一本以中国现代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以社会公众为主要预设读者的学术专著。作为一种价值观的“可能性追求”,是本书最为核心的概念,其本质内涵在于音乐创作需要不断追求新的可能它作为西方的“终极价值观”,附着于音乐作品之中。在姚教授看来,既然中国专业作曲家接受了西方的作曲文化,也就意味着需要接受他们的终极价值观——“可能性追求”。而公众与作曲家在价值观之上的共享,也正是姚教授所期望的,使公众得以逐渐理解和认同专业作曲家及其作品的本质所在(关于“可能性追求”的讨论详见下文)。在笔者看来,本书为解决中国现代音乐在国内的传播困境,在其论述过程中,将音乐传播过程中的三个关键环节,即音乐接受、音乐创作和音乐批评成功地融合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建立起了“三位一体”的论述框架,不仅促进了公众对中国现代音乐的接受,同时也在指引创作方向,推动评论实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将从这三个不同层面对本书展开评述,以进一步说明其为推动中国现代音乐的传播与发展所做出的独到贡献。

一、音乐接受:促进公众对专业作曲家的理解与认同

在前言部分中,姚亚平教授就已阐明,如何看待艺术家与公众之间的鸿沟是本书的重要思考内容之一。中国现代音乐与多数公众的审美需求脱节,主要在于其音乐语言上的革新背离了传统审美观,这正是专业作曲家追求创新与个性化表达的结果。而专业作曲家与公众之间的隔阂,实际所反映出的是两种不同价值观之间所存在的冲突——对“可听性”和“创新性”的不同追求。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对于中国现代音乐创作来说,在其实践和传播的过程中的“创新性”与“可听性”自身就产生了矛盾以至不可兼得。那么,二者究竟哪一个更为重要?究竟什么才是音乐的最高价值?在本书中,为促成公众对专业作曲家的理解与认同,姚亚平教授以该问题为导向,开启了这条任重而道远的“调解”之路。

如上文所述,本书中最为核心的概念,是作为西方作曲家终极价值观的“可能性追求”,即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中不断追求新的可能性,以实现自我价值作为目标,这才是音乐的“最高价值”,也是评判音乐创作的“最高标准”,而并非仅是带有强烈主观性的“审美趣味”。为合理论证此点,本书在第三章中,深入到音乐本体的历史发展规律之中进行探究,主要通过对3位颇具代表性的西方作曲家在创作中“可能性”的追求:贝多芬实现音乐自律,将调性音乐发展至顶峰;瓦格纳进行歌剧革新,打开了通过调性瓦解的大门;勋伯格创用十二音作曲技法,彻底打破调性原则。以此,论证了“对音乐形式新的可能进行永无止境的追逐,以实现自我价值”的这一价值观,正是西方作曲家的终极价值观所在;而西方音乐史的历史,同样也是一部音乐的可能性追求的历史。也正因作曲家对创新的追求,西方音乐才得以不断向前发展,这也正是“可能性追求”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所在。

反观今日的中国现代音乐,在姚教授看来,既然中国新一代专业作曲家接受了西方的外来作曲文化,也就意味着同时也需要接受他們不断追求革新与突破的终极价值观,这是作者在第五章中着重讨论的。姚教授注意到了学界在谈及中国现代音乐时常被忽略的一个话题,即中国现代音乐的创作方式问题。其核心观点在于,“作曲(composition)”这一概念本身就是由西方传入的,中国传统音乐中并没有所谓西方意义上的“作曲”。在中国传统音乐体系中,同一首作品常常经由无数代人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不断加工改编而成。而在这一过程中,不但最初的原创者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也很难对其身份进行探究与落实。正因如此,中国现代音乐是一种崭新的音乐形式,它与中国传统音乐的创作和传承方式是截然不同的。而西方音乐文化所携带的就不仅是限于音乐本身的创作技法或体裁形式,其背后还包含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规律与价值内涵,在创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作曲的客观规律。而对于西方音乐的历史发展进程来说,最为重要的规律正是以作曲家为中心的,代表着不断追求创新、突破的“可能性追求”这一终极价值观。基于此点,姚教授客观地论证了既然中国现代音乐接受了西方音乐的“作曲”方式,也就意味着需要接受它的终极价值观。而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看待中国现代音乐作品时,所能接受到的就不仅是单纯的音乐形式,更有着蕴藏在音乐背后的,还为深刻的内涵意义。这也是姚亚平教授想要传达的,期望读者借此以进一步理解中国现代音乐的意愿所在。

在本书第六章中,作者以谭盾、何训田、郭文景3位专业作曲家为例,清晰地阐释了在他们所创作的现代音乐作品的背后,所体现出的不同作曲家的艺术价值观,像谭盾的作品就是十分典型的例子。一方面,这既代表谭盾作为一名现代作曲家以不断追求创新与突破,追求新的“可能性”的实践成果;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期望通过音乐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的愿望。谭盾本人就曾发声,希望每次创作都能与保护中国的传统文化紧密相连,并进一步将其传向世界,使其得以不断弘扬发展。①例如《鬼戏》中在加入水声、石头碰击声音响效果的同时,也有将河北民歌《小白菜》的旋律用于与巴赫音乐的对话;《道极》中通过加入粗糙的人声叫喊,来表现中国传统祭祀仪式的“巫文化”;《地图》中直接以录像播放的形式展现湘西少数民族的原生态音乐等等,都是颇具代表性的既进行了革新又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现代音乐作品。而从“可能性追求”这一价值观角度出发而非仅以个人好恶、纯听觉去理解、欣赏音乐,所能得到的感受与体验则是大不相同的。对于谭盾的诸多现代性作品来说,所展现在听众面前的就不仅是新奇的音乐形式,同时也蕴含着中华文明几千年以来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尤其是对于打破传统审美观的中国现代音乐来说,去深入理解作品音响效果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观念所在,显然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还需要谈及的一个关键问题,是通过价值观角度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在音乐接受中能起到何种作用。人们的审美趣味并非约定俗成,也是受到其自身的音乐观念的影响,因此审美趣味是可以改变的。而“可能性追求”在社会群体的接受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正是在帮助公众清晰认识到作品背后的价值意义的同时,使其能够更好地静下心去聆听,从不同角度去尝试发现中国现代音乐所具有的与流行音乐的独特的美。诚然,在音乐接受的过程中,听众最先接受到的是音乐形式本身的音响效果作用于耳朵的听觉感受,而非其中所蕴含的更深层次的价值体系,这就极易导致在接受过程中形成中国现代音乐仅是所谓脱离音乐范畴、不具可听性的作品的粗略印象。倘若能事先在接受过程中从价值观角度去深入了解作品背后所蕴含的创作观念及价值内涵,则为欣赏、体会中国现代音乐之中独特的美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与可能性。

经过以上讨论,本书通过对音乐历史演变规律的总结,以及对音乐“最高价值”的探讨,清晰地向听众传达了中国现代音乐背后所蕴含的价值意义。正如姚教授所说:“作曲家在声音中追求可能性的过程,也是塑造美声音的过程;我们的听觉其实是被作曲家塑造的,而作曲家内心的声音又是被他自己的可能性追求改变和影响。”①就音乐接受层面而言,基于“可能性追求”的创新性与公众的审美趣味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个极端,而两者之间的相互理解正是能通过“终极价值观”层面上的认同与共享得以实现的,这也正是作为“三位一体”的中国现代音乐传播的根本落脚点所在。对于公众来说,能通过这一价值观角度去看待中国现代音乐作品,无论是意识到仅以审美趣味作为评判标准的局限性,能更积极地尝试去潜心聆听,还是能够了解到作品背后所蕴含的价值意义,都是令中国现代音乐逐渐被公众所接受,使公众得以进一步理解和认同专业作曲家的重要动力所在。

二、音乐创作:指明融入中国传统元素的未来发展方向

自中国现代音乐兴起以来,音乐的创作问题就一直是学界所关注的热门话题。在中国现代音乐创作体系中,由于受西方20世纪音乐的影响,大量涌现出的新颖音乐观念与作曲技法不仅是导致专业作曲家与社会公众之间产生隔阂的最直接原因,同时也引发了如何处理中西音乐文化之间的关系这一重要命题。唐建平教授曾言:“20世纪的音乐创作在经历了近一百年的发展之后,探索者的足迹几乎历遍每一个人们所能达到的角落……如果仅就音乐的表现形式和写作手法而言,创造与创新在很大程度范围内已没有再行突破的余地。”②作为“可能性追求”始发者的西方,已然面临着因过于追求创新而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境,这就说明了一味追随西方音乐的创作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转向思考属于我们自己的道路。而中国的现代音乐作曲家如何在西方现代音乐举步维艰的情况下,对中西音乐进行结合,进而探索属于我们自己的创作道路和方向,寻找属于我们自己的“可能性”,这正是姚教授旨在探讨的关键点所在。

虽然在音乐接受的层面上,姚教授已然向公众传达了“可能性追求”这一价值观的内涵意义所在,也指明了中国现代音乐基于西方音乐文化兴起的发展性质,但其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抽象的概念。如何在中国现代音乐的语境中对其进行“再阐释”,并将其落实于创作实践之中,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而姚教授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中,在历时性与共时性两方面均体现出了独到的“语境意识”。一方面,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现代语境”中,姚教授指出,全球化浪潮的影响下,现代的世界成为一个“反西方中心论”的时代,这正是西方音乐在不断渗入其他地区达到极致后引起反弹进而走向反面的结果。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中国作曲家获得了新的机遇,同时也迎来了建立“文化自信”的新的可能性。而另一方面,在中国现代音乐所处的“东方语境”中,中国新一代专业作曲家自有其新的优势,即在本书第四章中提到的,“20世纪现代音乐语言与东方思维更能契合”这一重要观点:“现代音乐本就是一股离心的、反传统、去西方的浪潮,它不顾一切地、执意要去寻找的是回到民间、憧憬原始和走向东方。”③

一直以来,调性音乐都被视为是西方理性主义下的产物,其主要特征之一即是作曲家对音的精准而强烈的主观控制性。自勋伯格于20世纪初创立十二音作曲体系,彻底打破调性中心原则以后,西方音乐便掀起了一股以多元、创新为特色的现代音乐潮流。在此种历史语境下,接连出现了一些崭新的音乐类型,例如“客观主义”音乐①、偶然音乐、电子音乐等等。像是皮埃尔·布列兹(Pierre Boulez)结合了序列和偶然音乐手法的《第三钢琴奏鸣曲》、约翰·凯奇(Jo-hn Cage)根据《易经》写成的偶然音乐《变化的音乐》等都是典型的代表作品。这些作品所体现出的一种共性理念,是在创作或演出过程中放弃对作品的主观控制,这与代表着理性的调性音乐思维是截然相反的。西方20世纪现代音乐的兴起,同时也伴随着在音乐创作观念上由理性向非理性的转变。放弃对作品的主观控制,这在调性音乐写作的“共性时代”是难以想象的。而这种整体有着向非理性主义趋近的现代音乐语言,恰好与包括音乐在内的中国传统艺术中更重“意”而非“形”的非理性特征相符合。东方传统音乐中的音往往不是单一的、具象的,因而通常不能像西方那样精准记谱。它可以通过滑音、颤音、微分音等各种形式对一个音进行修饰,一个音就能构成一个“音”世界。②这正好印证了姚教授的观点,即现代音乐语言与东方思维更加契合。因此,中国传统艺术中所存在的民族元素,不仅为专业作曲家寻找新的可能性提供了天然优势,避免了在西方音乐的创作道路上重蹈覆辙;同时也是顺应国际潮流,走出属于东方音乐文化特色之道路的重要条件。

除了从理论层面上为中国现代音乐指明了发展方向之外,本书还利用整个下半篇的篇幅对诸多具体的现代音乐作品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充满个性观念的中国现代音乐作品的创作实践成果,以及其中基于西方作曲技法、作品体裁之上对民族传统元素的探索运用,在音乐创作上进行的“可能性”探寻进行了分析与阐释——这也是本书的另一大亮点。

在姚教授的论述过程中,读者得以了解许多在音乐作品中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成功创作实践。例如罗忠镕创作的十二音声乐作品《涉江采芙蓉》,在十二音序列里使用了兩个五声音阶,赋予了原本基于无调性的十二音作曲体系以中国传统音乐调性因素;又如温德青创作的唢呐协奏曲《痕迹之四》基于视觉与听觉艺术的“联觉”效应,将书法的形式和技法融入其中,以此尝试达到西方音乐体裁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再如郭文景在其室内乐《社火》中以小提琴模仿京剧小锣的音色,在《小提琴协奏曲》中用提琴发出胡琴的声效,以尝试融合中西乐器的不同音色……可谓都是在西方作曲文化的基础上,利用东方传统文化对中国现代音乐创作中新的可能性进行探索的典型范例。

综上所述,在全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论述过程中,姚教授通过对中西音乐创作技法与风格的对比探讨及具体作品的分析阐释,不仅很好地诠释了属于中国现代音乐自己的可能性追求,对中国现代音乐未来的发展性质以及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同时也再一次向广大读者和公众展示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就音乐创作层面而言,走向东方、回到民间,将中国传统元素融入音乐作品之中,这既是中国新一代专业作曲家的机遇所在,也是作为“三位一体”的中国现代音乐传播的直接出发点所在,这无论是为促进中国现代音乐在社会公众群体之中的传播与接受,还是对于指导中国现代音乐的创作实践来说,都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音乐批评:构建评判标准,推动评论实践

当从音乐批评的角度对内容进行考证就会发现,本书还在另一认知维度,即为中国现代音乐批评树立了优秀的范例,推动了其评论实践的发展。杨燕迪教授曾在《音乐评论实践的方法论札记——从陈宏宽钢琴独奏会乐评谈起》一文中提道:“音乐批评家的任务是在音乐家和听众之间架起桥梁……为听众解释音乐家的所作所为,为听众揭示音乐家创造成果的审美意蕴、艺术内涵和文化价值。”①对于音乐批评家来说,其任务指向即是在对音乐家及其作品负责的前提下,尽可能正确、全面地向听众传达、揭示其音乐作品的价值与内涵所在,并对其审美趣味进行引导。如今,中国现代音乐正面临着专业作曲家与公众之间的隔阂,而音乐批评家作为联系两者的重要纽带,则更有着不可忽视的关键性作用。

本书在下半篇“实践篇”中,花了相当长的篇幅对不同类别的中国现代音乐作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阐释。基于音乐批评的任务指向来看,这与本书的写作目的之一,即旨在通过向读者传达中国现代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价值及内涵,以对专业作曲家与公众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是如出一辙的。可以说,在本书中姚亚平教授对诸多音乐作品的探讨过程并不只是停留于作品表面的“技术分析”,更是在分析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向读者传达了蕴藏于作品之中更深层次的价值意义的“音乐批评”。基于此,本部分将把视角置于音乐批评的语境之下,围绕着本书的核心概念“可能性追求”展开,主要从“客观明确的价值判断”和“注重阐释的人文关怀”两个切入点分别深入讨论,进一步说明本书为中国现代音乐作品批评体系在理论层面上作出的重要贡献以及在实践层面上提供的优秀范例。

(一)客观明确的价值判断

首先就“客观明确的价值判断”而言,音乐批评活动是在音乐家与听众之间建立起桥梁的先决条件。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现代音乐兴起之时就有学者指出,当时相关讨论中的一个主要的困惑恰恰在于价值判断系统的混乱。②正如姚教授在书中所言:“音乐批评要尊重作曲规律……如果不关心这一切,只是自己随心所欲的发议论,是无用的。”③诚然,音乐批评的核心是价值判断,但倘若音乐批评仅仅只建立在个人的价值取向之上,则容易导致有失偏颇的观点出现。在本书中,姚教授并未刻意偏向接受者或创作者某一群体,而是以“第三方”理论家的身份,对西方音乐历史进程中作曲规律演变的探讨,站在客观的角度提出了中国现代音乐批评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价值判断标准,即基于“可能性追求”这一终极价值观的,在音乐创作之中不断追求创新与突破的价值体系。它不是主观臆断、杂乱无章的,而是姚教授深入到西方音乐演变进程之中进行深层次探讨之后,所总结出的作曲客观规律所在。

在建立起这一价值判断体系之后,姚教授则在本书下半篇中将其落实到了对具体作品的分析与评价之中。如上文所述,本书在第六章中对谭盾、何训田、郭文景3位颇具代表性的专业作曲家及其作品的评价,正是明确地围绕着基于对东方文化的“可能性追求”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如谭盾对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追求,何训田对体现禅宗思想的追求,郭文景对清除西方文化影响与表达现实社会生活的追求等等。姚教授在对他们的作品进行分析的同时,更注重于揭示这3位作曲家是如何在作品中体现出与其价值观相符合的,对音乐有创新的可能性追求。由此可见,姚教授不仅以身作则,在客观的价值判断标准之上提出了明确的判断立场,直接向公众传达了中国现代音乐所蕴含的价值意义,同时也是为音乐批评在理论方面建立起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价值判断标准。

(二)注重阐释的人文关怀

其次,姚亚平教授在“注重阐释的人文关怀”方面,也显示出了本书作为音乐评论实践优秀范例的独到性。约瑟夫·科尔曼(Joseph Kerman)作为新音乐学的先驱人物之一,他所倡导的“以批评为取向的音乐学”近年来已对我国音乐批评体系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这也正是因为在面对形式多样的现代音乐作品的情况之下,传统的分析体系已变得不再那么普遍适用。而于润洋教授所提出的“音乐学分析”(musicological analysis)作为我国新兴起的一种分析体系,实则与科尔曼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即于润洋教授所指出的,音乐学分析同时也是一种广义上的,美学的和“社会—历史”的“音乐批评”。①而从音乐批评的角度来看,所谓“音乐分析”与“音乐学分析”最为明显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主要是关注对作品本体的纯技术分析,而后者则是在前者的基础之上,更注重于阐释音响本身之外的,音乐作品在更深层次中所体现出的价值内涵。

自于润洋教授于1993年在其《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前奏曲与终曲的音乐学分析》一文中提出“音乐学分析”这一概念后,姚亚平教授作为其理论的践行者,长期从事与这一概念相关的研究与探讨,其中也包括数篇相关论文的公开发表。②时至今日,我们同样得以见到本书对“音乐学分析”的进一步发扬与实践。本书在探讨具体音乐作品之时,对其所蕴含的价值内涵进行阐释的过程实则是建立在其价值判断标准之上的——“可能性追求”所侧重的切入点,正是蕴藏于作品背后,不断追求创新的价值观所在,而非仅限于音乐本身的纯技术分析。例如本书对谭盾作品中所体现出的与中国传统文化息息相关的文化内涵的评价与阐释,正是姚教授的“注重阐释的人文关怀”之倾向的非常典型的例证(详见本文第一部分)。也如杨燕迪教授所言:“仅仅从技术的角度看待音乐,那是对音乐的歪曲……可以说,音乐评论将音乐的人文内涵和人文关怀置于突出地位,方才真正符合音乐的艺术本质和文化地位。”③本书在对具体作品进行分析与评价的章节中,以“音乐学分析”方法为深刻基础,不僅向读者说明了这些现代作品所运用的作曲技法、音乐元素,同时也阐释了蕴含在作品背后的价值意义、文化内涵以及在音响效果中的具体体现;拓展了读者的文化视野,深刻地展示出了音乐批评作为一项既需要面向音乐人也需要面向社会公众的音乐事业,而区别于纯技术分析的鲜活生命力之所在。强调对音乐作品进行多元化、深层次的阐释,注重对音乐受众的人文关怀,正是建立起创作者与接受者之间联系的有效方式。

除上述两点之外,本书还可在许多细节上看到作为音乐批评范例的精妙之处,如深入浅出的文字表述,新颖独到的个人感悟等等。总的说来,从音乐批评的视角切入,本书在分析、评价与阐释中国现代音乐作品的过程中,基于客观而明确的判断标准,将技术分析与人文关怀合而为一,生动而深刻地向读者展示了诸多现代作品所运用的作曲技法,所展现的音乐风格以及所蕴含的价值内涵。就音乐批评层面而言,不仅在理论方面建立起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价值判断标准,也为中国现代音乐批评在实践方面展现出了优秀的范例,发挥了作为“三位一体”的中国现代音乐传播中关键连接点的重要作用。

结 语

综上所述,姚亚平 《价值观与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关于“可能性追求”的讨论》一书以不断追求创新与突破的终极价值观——“可能性追求”,作为核心线索贯串始终,深入到西方音乐演变规律与中国现代音乐语境进行阐释,从价值观角度出发以展开探讨,为中国现代音乐在国内的进一步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纵观全书框架及内容,姚亚平教授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在中国现代音乐的整个传播过程的各环节之中,成功将音乐接受、音乐创作与音乐批评融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使中国现代音乐传播的落脚点、出发点与连接点紧密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全面而严密的叙事体系;在建立起“三位一体”的论述框架,积极探索调解之路的基础上,向公众直接传达了蕴含在中国现代音乐作品背后的价值意义,促进了公众对专业作曲家的理解与认同;并在中国现代音乐的创作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指明了其基于西方音乐文化兴起的发展性质及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与民间音乐元素的融入以达到中西结合的未来发展方向;同时也通过对音乐批评中重要的价值判断标准的建立和基于“音乐学分析”为指导方法的评论实践,为我国现代音乐批评展示了极为优秀的范例,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现代音乐批评体系的完善与发展,可谓是成功地构建起了一座存在于公众与专业作曲家之间坚实的“沟通桥梁”;使中国现代音乐在国内的传播与接受,乃至创新与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有力的一大步。

指导教师:杨晓琴教授

获奖情况:四川音乐学院第三届“音乐学杯”音乐评论征文比赛学士组一等奖。

◎本篇责任编辑 李姝

参考文献:

[1]伊曼努尔·康德著,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三大批判合集(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卞祖善.现代音乐之我见[J].音乐爱好者,2002(5):11-13.

[3]薛艺兵.音乐传播的符号学原理[J].黄钟,2003(2):6-12.

[4]姚亚平.回首“新潮”四十年[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8(4):3-8.

[5]李鹏程.当代中国专业音乐传播现状述论[J].音乐研究,2021(4):120-127.

收稿日期:2022-12-01

作者简介:陈乐潇(2001— ),男,四川音乐学

院音乐学系2019级音乐学理论专业本科生(四川成都  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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