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的是假英语吗?

2023-05-31 04:49姚斌大卫·弗格森周雨平
英语学习 2023年5期
关键词:弗格森中式母语

姚斌 大卫·弗格森 周雨平

编者按:大卫·弗格森(David Ferguson)是中国外文局外文出版社的荣誉英文主编,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至四卷英文版的英译文改稿专家,并参与了我国多部政府白皮书以及其他各类重点图书英文译文的改稿润色。2022年10月7日,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姚斌教授对弗格森先生进行了访谈。访谈中,弗格森先生谈到他撰写系列丛书《我可能学的是假英语》的缘起和目标,并介绍了在对外传播中如何有效避免中式英语。相信本次访谈的内容能使各位读者有所收获。

姚斌:弗格森先生,您撰写了《我可能学的是假英语》(以下简称《假英语》)系列丛书的第一至三册,这套丛书在广大英语学习者和翻译爱好者中引发了热烈反响。请问您撰写这套丛书的灵感从何而来?

弗格森:我刚来中国的时候曾在中国网(china.org)工作过一段时间,很快我就发现,即使是最好的译者也会经常犯错误,而且这些错误在中国人写的英语中非常普遍。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是do sth. for a number of times,比如“Ive been to Beijing for 7 times.”显而易见,这是错误用法。这种用法既不是俚语或美式英语,也并非口头用语,这种结构就是错误的。我将此类英文表达叫作“Wronglish”,即“偏误英语”。

后来我发现,中式英语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比如,在应该使用in addition的场合,中国译者往往会错误地使用besides。我经常需要改正这个问题,但当中国译者问我修改原因时,我却答不上来。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合理的解释:besides适用于非正式场合,而且通常是在列举一系列理由时使用。比如,一位母亲可以对孩子说:“No. You cant go out to play. Its raining. And besides, you havent done your homework.”这句话就是用besides引出一个新的理由。而中国译者却常常将besides用在正式场合,比如谈论政治问题需要列举时,但在这种语境中其实应该使用in addition。

有意思的一点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有时也会犯这样的错误。但他们犯错频率很低,1000词的文章中可能会有一个这样的错误;而以英语为外语的人犯类似错误的频率要高得多,同样的篇幅可能会出现四五个这样的错误,从而产生了累积效应,不断加深错误的印象。

说回刚才的问题。通常来讲,用in addition总是对的,因为它既可以用在正式场合,也可以用于口语语境中。比如,上述例句也可以改为:“No. You cant go out to play. Its raining. And in addition, you havent done your homework.”而使用besides常常会错的一部分原因是用法不当,究其根本其实是使用的语域有误。

姚斌:您提醒的这个besides的用法非常有帮助。我记得您在书中还写到我们经常会用的mention一词。我们很容易将中文中的“提到”翻译为“mention”。您对于这个词的用法又有什么看法呢?

弗格森:和besides的用法错误很相似,mention的用法错误虽然并不是原则性问题,英语母语者有时也会犯,但在中式英语里出现频率很高,所以这个问题看起来就更突出了。

与mention相关的remark一词的用法也有相似之处。remark指的是不假思索地说出来的一些话,暗示这些话并不重要。以外文出版社出版的《朱镕基讲话实录》英文版(Zhu Rongji on the Record)为例,本书最初的译名是“The Remarks of Zhu Rongji”。这样的标题译文是绝对不可接受的,因為remarks会让读者觉得书中收录的讲话是没有经过深入思考的,而且也不重要。我们知道,一个英语单词在以不同形式出现时可能会有不同用法,但是remark一词的名词和动词形式都有上述含义。举个例子,remark的常见使用语境是:“He remarked on the fine weather.”表示聊到没有话题时,就聊起了天气。

而mention在用作动词时,也有所提及的事情并不重要的意思。比如,我向你“mention”我下午要去购物。所以,mention sth. to sb. 其实是指提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正式的政治话语中通常不使用mention,而可以用observe、comment或make reference to等表达来替换。

姚斌:是不是也可以用emphasize来替换mention?

弗格森:你提到了很有意思的一点。我经常会把译文中的stress改为emphasize。因为stress的含义比较模糊,它既可以指“强调”,也可以指“心理上或情绪上的紧张和压力”。美式英语中也常常会用stress on sth. 来表示因为某事而感到紧张。所以我会尽量避免使用这种含义不精确的词,更愿意用emphasize来替代stress。

姚斌: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其实很难区分词与词之间的微妙差异,对此您有什么建议吗?

弗格森:其实这正是我写《假英语》的原因,书中有很多例子正回答了这个问题。这类例子其实并不好找,但是我在多年的工作中不断收集,最终积累了足够的例子写出了《假英语》系列丛书的第一部。这本书很受欢迎,因此我继续收集例子,并相继出版了第二、三部。前两部讨论的是单词和短语层面的问题,而最后一部则探讨了语言结构和文化上的问题与难点。

有一些单词和短语我没有在书中提到,比如enhance,这个词现在比较流行,不过有时用得也有问题。大家对enhance的理解是“改进”或“改善”,但现在这个词已经有点被滥用了,其滥用程度和development这个词很接近。我曾经看过一小段译文中竟出现四十多次enhance。enhance的意思是改进或增进事物的外观、声音或触感,比如可以使用修图软件美化图片—“enhance the picture”,也可以通过声音编辑软件改善音质—“enhance the sound”,或者是增进某种体验,如游乐园用各种各样的设施来优化顾客体验。enhance也可以用于一些正式场合,如“enhance Chinas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by doing a good job in Chinas international discourse.”不过问题是,这个词在中式英语中会被滥用在各种场景中,比如enhance the level、enhance the volume、enhance the strength、enhance the skills。虽然enhance the skills的用法是正确的,但如果我在同一篇文章中已经遇到了很多个enhance,那么我仍然会选择把enhance the skills改为increase the skills或build the skills等。

姚斌:那improve这个词怎么样呢?

弗格森:说起来有趣,我的同事告诉我,他们之所以用enhance是因为不想一直重复使用improve。但问题是,用improve至少在大部分时候是正确的。所以目前的情况就是,人们从反复使用同一个正确的词改为反复使用同一个错误的词。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可以用有更好的词来替换enhance或improve,如increase、boost、bolster、strengthen、reinforce、revitalize等。

姚斌:现在有个很流行的词是“国际传播”,对应的英文翻译通常是“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在这个语境下,“传播”被译为“communication”。但是“传播”这个词对应的英文翻译其实有很多,如“the dissemination of scholarly works”或“the spread of the Chinese culture”。我与美国译者Ursula Deser Friedman合作翻译了《20世纪中国古代文化经典在域外的传播与影响研究》这本书。Ursula建议不使用dissemination和spread这类词,因为这类词可能会使人产生负面的联想,所以我们最终将该书标题译为“A Study on the Influence of Ancient Chinese Cultural Classic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请问您对此怎么看?

弗格森:我本人认为这两个词没有太大问题。disseminate确实在某些语境下有负面含义,比如disseminate a disease。但是在这个语境下使用disseminate是合理的,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常常会这么用。

姚斌:如果用the spread of Chinese culture,会不会让人产生负面的联想呢?

弗格森:从语言层面上来讲,不会。但是如果有人对中国文化的传播持不友好的态度,这样说的确可能会引起他们的负面联想,但这完全是心理层面的原因。

姚斌:Ursula认为influence这个词更好,不会有负面含义,而且包含了其他两个词的含义在里面,因为先有传播才能产生影响。

弗格森:逻辑角度上来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即使是用influence,也还是无法避免有人可能在心理上产生抵触,所以这并非语言的问题。

姚斌:目前中国学生接受的英语教育中的确存在不少中式英语。他们该如何应对中式英语带来的问题呢?

弗格森:据我了解,一些中学老师本身用的就是Chinglish和Wronglish。举个例子,很多老师坚持使用moreover和furthermore这样的词。但在母语者看来,这些词不过是凑字数的赘语,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或意义。还有一个很常见的问题是not only… but also,中国学生写作文似乎完全离不开这个表达。但实际上,它在英语中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用法,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很少使用。我曾经为我读中学的儿子写过一篇英文作文,满分十分,结果这篇作文只得了六分。当时老师说这篇作文不够复杂。可以看出,老师们看重语言的复杂程度,而我们反对这种对复杂化刻意和机械的追求。我们追求语言的清晰和简练,而不是一味地用一些大词、空词,或者加上各种不必要的、没有实际意义的词。

姚斌:谈到这里,我很好奇地想了解一下Wronglish这个词的来源是什么?Chinglish和Wronglish的区别又是什么?

弗格森:Wronglish其实是我仿造Chinglish自创的一个词。Chinglish和Wronglish的区别就像besides和doing sth. for a number of times的区别。Wronglish完完全全就是错误的英语,所以才叫“偏误英语”。比如,“Ill give you the file five minutes later.”这句话是不对的。因为不能用later来表示未来一个具体时间点会发生的事情,因此这里应该用in five minutes。虽然偏误英语比中式英语出现的频率低,但是也不少见,所以《假英语》的英文标题是“English, Chinglish and Wronglish”。

姚斌:您在中国已经生活了16年,请问您是如何确保自己的英语水平不倒退的呢?

弗格森:实际上我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反而变好了,因为我一直都在审校其他人写的英文,而且我的标准很高。就像我在书中提到的一些观点,有些人可能不认同,认为不需要那么做。但我认为,如果读者能遵循我在书中提到的原则,他们写出来的英语可能会比母语者的水平还要高。我觉得近年来母语者的英语水平出现了断崖式的下降。即使是《旁观者》(Observer)、《經济学人》(The Economist)和《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这样的主流媒体,它们的资深记者写出来的文章也并不完美,从中还是能发现语言问题。

在审校工作中,我一直坚持高标准。审校其实是很灵活的,你可以只简单地改一改语法错误和拼写错误,也可以小幅度地修改译文,甚至可以重写译文。我本人就常常会重写译稿,有时候是因为译文中实在有太多的中式英语,有时候则是因为文件很重要。

姚斌:谢谢您接受本次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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