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酝酿修改《跟踪犯罪处罚法》

2023-06-11 22:59李忠东
检察风云 2023年3期
关键词:加害者逮捕令受害者

李忠东

《跟踪法》实施后,韩国跟踪骚扰受害女性导致死亡等事件仍然接连发生,举报数量截至2022年7月末达到628件,呈明显增加趋势。

韩国地铁站女性站务员被杀案引发民愤 (图/视觉中国)

犯罪呈高发趋势

韩国国家警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首尔地铁内近年来跟踪骚扰犯罪、性犯罪和非法拍摄犯罪频发,举报数量从2020年的874件增加到2021年的972件。为预防越来越多的尾随跟踪他人犯罪,遏止跟踪犯罪演变成更重大的犯罪行为,韩国国会2021年3月24日通过了《跟踪犯罪处罚法》(简称《跟踪法》),于2021年10月21日开始实施。

此前,跟踪骚扰行为在韩国仍被归为轻罪,惩处力度较小,仅予以29天监禁或不超过10万韩元(约合502元人民币元)罚款。不少女性权益保护团体呼吁修改相关法律,严惩这类违法行为。《跟踪法》明确规定,跟踪、骚扰的行为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大约合1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如果携带凶器或危险物品进行跟踪、骚扰,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大约合2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跟踪法》实施至今,已逮捕了7152名跟踪者,但被拘留移送起诉的只占全体加害者的5.6%。在警方向法院申请拘留嫌疑人的案件中,三分之一的请求被拒绝。

到2022年9月,共有156个与此相关的公开判决。法院下令采取“禁止接近或联络等紧急应急措施”或“临时措施”的57名加害者中,仅有3名停止跟踪犯罪,46名在采取措施后依旧继续寻找受害者或进行威胁等犯罪行为。

韩国国际广播电台和韩国《中央日报》等媒体报道,目前韩国法务部正在酝酿修改实施一年的《跟踪法》。韩国总统尹锡悦不久前表示,由于韩国国内法律界、学界等多方声音均认为现行《跟踪法》不足以保护受害者,目前已指示法务部完善有关制度,以“确保跟踪骚扰犯罪没有立足之地,并全力保护受害者”。专家指出,尹锡悦此番表态与韩国多家媒体近日纷纷报道的“首尔地铁2号线新堂站女站务员遭跟踪骚扰并被杀害事件”息息相关。

“跟踪狂”穷凶极恶

首尔地铁站的女厕所外有一块牌匾,上面写着:“对女性友好的首尔。”然而2022年9月14日晚发生的女站务员被跟踪杀害事件,让保护女性的标语变得极具讽刺意味。9月16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向涉嫌在首尔地铁新堂站砍人致死的首尔交通公社(韩国国企,负责首尔地铁1—8号线和部分9号线的运行和管理)男职员全周焕(31岁)下达了拘捕令。

据报道,全周焕在行凶前曾持续跟踪和偷拍这位20多岁的新堂站女站务员,并用短信骚扰受害者多达350次,还要求与其见面。他涉嫌于9月14日晚在新堂站内“埋伏”约70分钟,待女站务员进入卫生间后便尾随进入,并挥舞凶器刺向她。女站务员按下卫生间内的警铃向站务室报警,出警的站务员和周边市民合力将全周焕当场抓获,之后移交给警方。虽然她被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但仍因抢救无效于当天23时31分去世。

据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全周焕与女站务员曾是同事关系,他疑似不满受害者控告他跟踪和非法偷拍而进行报复。自2019年起,女站务员曾持续遭受全周焕跟踪及偷拍。2021年10月,全周焕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法律被免除职务,开始接受调查。警方当时虽对其申请了拘捕令,但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却以“嫌疑人有稳定住所,无需担心其毁灭证据或逃跑”为由,驳回了拘捕令申请。警方为女站务员安排了为期一个月的犯罪受害者安全措施(人身保护),在认为无异常情况后便终止了人身保护,也并未实施将加害者与受害者隔离的措施。女站务员曾经多次报警,申请人身保护,还向法庭起诉,寻求司法系统的保护。

此后全周焕以未拘留状态接受调查,2022年1月和6月,检方因他涉嫌违反《跟踪法》等法律两次对其追加了相关起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9年。韩国法院原计划在9月15日对全周焕进行宣判,然而他却在宣判的前一晚将此前一直跟踪、偷拍和骚扰的地铁女站务员残忍杀害。

女站务员的遭遇让很多韩国女性不寒而栗,她尽了最大的努力,还是没能保住性命。司法机关本来有机会阻止这起恶性案件发生,但她最后还是被杀死了。人们非常愤怒,因为同样的事情一次次地发生,每次政府都承诺会整改,却没有丝毫改变。在案发的地铁站,从站口到洗手间前,堆满了悼念者的鲜花。人们在留言板上粘贴了便利签,表达自己的愤怒和惋惜。

新举措堵塞漏洞

女站务员惨剧的发生,暴露了韩国《跟踪法》的不足,它规定只有在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起诉“跟踪狂”。这个漏洞使“跟踪狂”有可能威胁受害者撤回案件,就像全周焕威胁女站务员一样。民众要求司法部门加大对“跟踪狂”的打击力度,间接推动了《跟踪法》的修改。

为政府提供建议的犯罪心理学家李秀贞教授说,她听说这起谋杀案后无法入睡,要求删除受害者同意起诉的条款,建议最高法院对未被拘留的跟踪嫌疑人下达限制令。有专家表示,为防止跟踪骚扰犯罪再次发生,应允许警方追踪加害者位置。现行制度没有限制加害者的自由,仅向提出人身保护要求的部分受害者发放智能手表,让她们在情况危急时呼叫警察。不过,因智能手表错误或警察行动迟缓,受害者存在遭受报复的可能。还有人认为,应该允许警方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加害者拘留1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以此次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为契机,酝酿已久的在签发逮捕令阶段的“有条件释放制度”有望出台。韩国媒体认为,由于修改《跟踪法》尚需一定的时间,而在签发逮捕令阶段的“有条件释放制度”可以比修法更早起到防范犯罪发生的作用。

所谓在签发逮捕令阶段的“有条件释放制度”,就是法院在否决检方逮捕令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附加一定条件予以释放的制度。附加条件有多种,包括支付一定数量的担保金、提交第三方出庭保证书、限制嫌疑人的居住地、要求他们佩戴电子脚链和禁止靠近受害者等。韩国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内部审查‘有条件释放制度,它可以在某些条件下替代拘留,在尊重无罪推定原则和不拘留搜查的原则基础上,更好保护受害者。”在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中,如果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根据在签发逮捕令阶段的“有条件释放制度”,对全周焕限制居住或给其佩戴电子脚链,那么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根据现行制度,在检方向法院申请签发逮捕令时,法官只能选择“签发”或“驳回”,法官在很难判断嫌疑人是否逃跑时大都签发逮捕令。但如果实施签发逮捕令阶段的“有条件释放制度”,法官在签发逮捕令后,可通过一定的条件替代逮捕,此举将可维护“无罪推定原则”或“不拘留调查原则”。 韩国最高法院决定,如果司法行政咨询会议引进该制度,将立即启动立法程序,修改《刑事訴讼法》。大韩律师协会日前也发表声明,敦促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据了解,多数律师赞成引入签发逮捕令阶段的“有条件释放制度”。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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