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辽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

2023-06-13 14:35郭秀慧
辽宁经济 2023年2期
关键词:实体经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郭秀慧

〔内容提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成为占领国际竞争力制高点的关键,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要求,也是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的基石。虽然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条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完善、数实融合能力快速提升、数实融合平台日益优化,但仍存在着创新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失、专业化数字人才缺乏、政策系统性时效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破解。借鉴上海、深圳、浙江、贵州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结合实体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数字经济融合方案、持续投入和夯实关键核心技术基础、提高政策系统性和有效性以及强化数据标准体系等措施,提升数字治理能力、为数实融合提供坚实保障,夯实关键技术基础、营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强化数据标准、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应用场景开发、提高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水平,通过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力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关键词〕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注:本文系2023年辽宁省党校系统决策咨询课题(项目编号:2023KTSJ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变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的目标任务,是做好“三篇大文章”,建成“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的必然要求。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意义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成为占领国际竞争力制高点的关键

数字经济是当今世界各国角逐的焦点。从 1998年开始,美国商务部就发布了一系列的《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后来又在美国数字经济议程、数字经济全球战略等方面发布了系列报告,把数字经济作为美国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日本自2013年开始每年都制定以智能化为目标的科技创新战略。2014年,欧盟也开始提出数据价值链战略计划,培育大数据创新生态;之后又实施工业数字化和人工智能战略等规划,还结合2030年数字化转型愿景发布了数字十年发展指南。2017年,俄罗斯也将数字经济列入战略发展方向,并制定了数字经济规划。我国自从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大数据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已连续多年将数字经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并出台了一系列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二)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要求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是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实体经济是国家的命脉和根基,数字经济是国家的未来和支撑。我国的产业绝大部分还是传统产业,制造业大而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转型升级;数字经济作为新一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标志,代表着最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是未来的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的支柱。因此,实体经济需要数字经济助力赋能,需要数字技术拉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实体经济实力;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也离不开实体经济。数字经济需要实体经济为其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海量的数据资源,加速技术迭代和产业化应用。

(三)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是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的基石

辽宁作为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就是要把数字技术与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实现“智慧”加“制造”的“智造”。而要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工业振兴和“智能制造”,势必要充分挖掘海量数据资源优势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用数据思维振兴工业和实体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产业,激发新动能。然而,数字化整体水平不高、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失、专业化数字人才短缺及政策系统性有效性弱等问题制约着辽宁智造强省之路。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是辽宁需要深入推进的重要工作,也是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

二、辽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加快建設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扎实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近十年来,辽宁省夯实数字产业化基础,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取得新发展;加快产业数字化步伐,尤其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数据有序健康流动,完善数据规范相关制度与政策。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数字经济是辽宁“十四五”时期重点发展的内容,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辽宁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才能真正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辽宁省不断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政策文件支持力度。辽宁省先后出台了支持5G、制造业等新型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文件,明确了5G、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发展方向,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指引。二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使用。截至2022年11月,辽宁省已开通5G基站6.7万个;截至2022年初,辽宁省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突破5000万,其中5G用户数突破1000万,5G移动电话用户占移动电话总数比重超过五分之一;辽宁省光纤接入用户总数占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近97%,接近1500万户。三是拥有良好的基础和智力支持。辽宁省拥有东北区域最强的超算中心浮点计算能力;拥有一批在数控、人工智能、机器人等领域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还拥有一批国家骨干企业,对云计算、大数据、视觉识别、智能生产等技术有强大的研究基础与应用经验。

(二)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完善

辽宁省不断完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政策及制度。从2015年所有经济社会部门与地方互联网整合升级开始,辽宁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政策制度体系就日趋完善。2019年,为了推进5G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出台了《辽宁省5G产业发展方案(2019—2020年)》和《关于加速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12月,为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发布了《数字辽宁发展规划(1.0版)》。2021年10月,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发布了《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2022年7月,为了加强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展,发布了《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2022年8月,《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公布施行,对规范辽宁省大数据发展、强化数据尤其是工业大数据挖掘与应用起到积极作用。2022年10月,为了对数字经济发展做出长期规划,制定了《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在《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也确立了“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的发展目标,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深度融合。

(三)数实融合能力快速提升

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数实融合的产业基础深厚。辽宁省具有深厚的装备制造业基础,拥有以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等产业为主体的强大制造业体系,蕴藏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优势和场景资源优势,为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的渗透应用提供了雄厚的产业基础。同时,辽宁省还是我国集成电路装备产业三个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全球最先进的非易失性存储芯片的生产基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离岸外包收入居全国首位,东软集团多年蝉联全国软件出口前三强。二是数实融合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超级节点的区块链技术能够把工业数据挖掘出来,上网、流转、共享,为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和价值链重构、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提供技术支撑。而辽宁拥有了国内首个“星火·链网”骨干节点(营口,2020年)和“星火·链网”超级节点(沈阳,2021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覆盖全省,二级节点上线运行32个,二级节点运行数量为全国第二,标识注册数量达2.47亿,接入企业数高达2263家,夯实了工业和数字技术融合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基础,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核心产业深度融合奠定了牢固的技术基石。三是数实融合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辽宁省的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和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了56.2%和75.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比2019年分别提高了8.2个百分点和10.3个百分点。数字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深入。大连冶金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试点建设5G工厂,沈阳的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建成了全球首个5G汽车生产基地。

(四)数实融合平台日益优化

服务数实融合的平台加速数字技术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应用。一是数实融合平台量质双升。截至2022年11月,全省重点培育的升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50个,这些平台服务的工业企业达2万户,连接的工业设备超过80万台,上云企业超过10万户。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都在辽宁开设了分部,成为推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平台。而且,辽宁省有7个平台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由此可见,这些平台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高。二是数实融合产业支撑作用加强。尤其是近十年来,辽宁吸引了一大批数字产业化项目,除了本地企业,还有我国的互联网巨头,如阿里巴巴、中国联通和腾讯等。这些企业的到来成为推动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项目载体和融合枢纽,推动了实体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的核心产业——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使各个产业门类不断交叉融合,孕育更多新业态新模式,开放更多数实融合的应用场景。

三、辽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主要问题

虽然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条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相关政策制度逐步完善,数实融合能力快速提升,数实融合平台日益优化,但仍存在着创新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失、专业化数字人才缺乏、政策系统性时效性有待提升等问题,亟待破解。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整体水平不高

一是数字经济规模小。《中国城市数字经济指数蓝皮书(2021)》显示,大连和沈阳在全国城市数字经济规模排名中分别居于第28位和第31位,两者规模总和仅相当于排名第13位的宁波。国家网信办《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20年)》显示,辽宁省信息化发展水平位于全国第二梯队,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效、信息服务应用水平等关键指标在全国排名都在十名以外。二是数字经济比重低、增速慢。辽宁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辽宁省数字经济增速低于全国增速,也低于贵州、福建等省。三是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实力不强。辽宁省的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全国的排名都有所下滑,入选中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人工智能综合实力百强等数字经济百强企业榜单的企业只有寥寥几家。

(二)关键核心技术缺失

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辽宁省的创新投入少,制约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能力。辽宁省科技创新投入总量少、投入强度弱。2021年,辽宁省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600.4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2.18%,低于同期国内平均水平2.44%。同期,江苏省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3438.6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2.95%;浙江省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为2157.7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2.94%。因此,辽宁省的研发投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更远低于发达省份。研发活动的规模和强度即R&D經费投入及其强度代表着一个地区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代表着一个地区发展的后劲和未来的潜力。因此,研发投入少、研发强度弱制约着辽宁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能力,也约束着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的渗透拉动。

关键核心技术缺失。辽宁省的关键核心技术缺失抑制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一是科技创新成果少。2021年,辽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0480项,位居国内省、市、区第14名;辽宁每万人的专利产出数量为2.5项,位居第15名。而同期,广东获得国家专利10万项,江苏为6万多项,浙江为5万多项。由此可见,辽宁省在获得国家专利数量方面还与发达省份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在数字技术方面,广东在无线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北京在计算机软件和人工智能及液晶显示技术、浙江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技术、上海在半导体技术方面都做到了国内技术领先,抓住了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大机遇,而辽宁在数字技术尤其是关键核心技术方面相对落后。二是科技成果转化弱。2020年,辽宁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为4440.9亿元,江苏省为39442.8亿元,辽宁省仅相当于江苏省的九分之一左右,新产品规模小,创新成果市场化规模低,差距较大。三是产学研协同程度低。企业是产学研创新的主体,然而辽宁的龙头企业少,带动能力弱。尽管辽宁省也有部分实力较强的企业,如进入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前三批的沈阳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其核心企业东软集团和新松机器人等,但是,这是前三批共45个国家级集群中的唯一的一个东北的产业集群,而长三角有17个。而且,辽宁实力较强的企业不仅数量少,在形成具有凝聚力的产业集群和完整的产业链条方面也较弱。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动力弱,合作层次浅,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不同,产学研合作主要集中在技术和服务咨询等方面,缺乏深层次的技术流转与转化。科技创新成果少、科技成果转化弱、产学研协同程度低等问题不仅阻碍传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更阻碍未来主导产业的萌芽发展,影响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专业化数字人才短缺

专业化数字人才短缺是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重要制约因素。一是辽宁省总人口呈现减少的态势。2005年末和2020年末,辽宁省总人口分别为4221万人和4165.9万人,人数总量减少。二是辽宁省出生率全国垫底。2021年辽宁人口出生率仅为0.52%,远低于全国0.85%,并且0—14岁人口为4737939人,占11.12%,远低于全国0—14岁人口占比的17.95%。三是辽宁省老龄化程度加深。根据联合国发布的“中度人口老龄化社会”标准,当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4%时,即进入中度人口老龄化社会。而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辽宁省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25.72%,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为17.42%。由此可见,辽宁省已经提前进入了中度老龄化社会,并向重度迈进。四是高端人才流失。辽宁省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了大量人才,但是由于辽宁省产业结构单一、业态不够丰富,就业对大学生的吸纳能力弱,受过高等教育和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技术人才流失导致高精尖人才匮乏,高层次科研人才力量薄弱。综上,辽宁省人口总量下降、出生率低、老龄化严重、高端人才外流等因素叠加,导致了人才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不足,引发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极度短缺。

(四)政策系统性和有效性弱

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政策需要提高系统性和有效性。一是政策系统性有待提升。辽宁省出台了关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这一系列政策之间的关系如何、效率如何、效力如何等问题都需要系统梳理和完善。二是政策协同性亟待完善。这些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民生政策等各种政策之间的协同性需要完善。如果没有相关政策的协同,数字经济的政策就很难落地实施,就会失去政策效力。三是政策的保障体系需要规范。一方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需要考虑网络的风险,这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入门级守则。如果不能保障安全性,那么一切都会瞬间归零。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之初,从数据的安全性到工艺技术的确权保护等安全问题都是必须想在前面和做在前面。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需要系统性的保障措施,这是政策能落实和落实效果好的根本保证,这虽然是所有政策文件中的最后一部分且一般篇幅不长,却是尤其要抓实落好的一部分。四是标准体系亟待统一。数据共享交换的标准体系需要统一,避免多个统计标准无法一体化推进。同时要注意梳理政策,做到多政策合一,为学习、贯彻提供简单的标准化操作。新的政策执行之初要预判政策在原有政策中的位置、执行单位、落实路径等,也要避免政出多头、相互矛盾的情况出现。只有政策一体化、标准化、高效化,才能保持步调一致,提高政策的效力,只有保障政策的执行,才能真正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五是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不够。大数据标准体系、运营体系和考核体系尚未打通,全省大数据平台搭建尚不完善,政务数据整合与利用顶层设计不足,大数据共享、确权、流转等没有形成全面的链条和各部门联动的合力,尤其是各级政府与政府各部门之间业务系统的联通水平不高,政务数据资源利用水平较低。存在数据标准差异性大、数据共享开放程度较低、现行财税优惠政策落实中缺乏数字经济专用税收减免政策等问题。

四、经验借鉴

针对辽宁省阻碍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过程中存在的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缺失、专业化数字人才短缺及政策系统性有效性弱等问题,借鉴上海、深圳、浙江、贵州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结合实体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数字经济融合方案、持续投入和夯实关键核心技术基础、提高政策系统性和有效性以及强化数据标准体系等措施,推动辽宁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

(一)结合实体经济发展战略制定数字经济融合方案

上海市结合实体经济相关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政策。结合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集群的发展要求,于2017年至今,相继出台了《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系列政策,以智能制造和企业数字化转型为主攻方向,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核心,按照由“点”到“链”及“圈”的推进路线,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升级,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上海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目前,上海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超过1万亿元,产业数字化占GDP比重超40%,为全国最高。

(二)持续投入,夯实关键核心技术基础

深圳通过夯实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助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深圳充分发挥制造业大市和信息通信产业重镇优势,于2018年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数字经济产业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前瞻性布局了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产业,连续多年、持续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并于2021年6月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项目”“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项目”两大支持领域,将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提升至300万元。目前,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规模近2.8万亿,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成为全国数字产业化的标杆城市。

(三)强化数据标准体系

贵州省通过统一数据标准、挖掘数据资源,完善数据开放政策法规体系,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贵州聚焦数据价值化,抢抓获批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契机,全力支持贵阳打造“中国数谷”,于2017年率先在全国颁布了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地方性法规,并相继制定了《贵阳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贵陽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贵阳市大数据产业资金管理办法》,配套颁布了《政府数据开放工作指南》《政府开放数据质量控制过程和要求》等行业标准性文件,初步形成了完整的政府数据开放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出了开放数据标准化及治理框架,在大数据发展方面形成先发优势,领跑全国。

(四)提高政策系统性和有效性

浙江锚定打造城市数字治理方案输出地,全面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形成了龙头城市带动、全域多点发力的产业发展格局。其中,杭州于2016年率先在全国提出“城市大脑”概念,以“城市大脑”建设为载体,积极打造城市数字化治理综合基础设施,全面系统推进城市数字化,城管、医疗、房管、安监、市场监管等领域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运行,“城市大脑”在交通治理领域应用实现主城区全覆盖,舒心就医、便捷泊车、欢快旅游重点场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0年度杭州数字治理指数位居全国第一。

五、推动辽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对策

推动辽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才能聚焦“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工作目标,推动辽宁省转方式、调结构、换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数字治理能力,为数实融合提供坚实保障

提升辽宁省数字治理能力,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坚实的保障。借鉴数字治理的“浙江方案”,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大脑”基础功能,用数字创新“浓度”为政府治理赋能。

一是建强做优“城市大脑”。围绕基础设施、城市治理、城市服务、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改造升级宽带网络,推动窄带物联网建设,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城市治理、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应用感知系统,增强水电气热、桥梁道路智能化感知和可视化监管能力,推广应用多维感知、高精度定位、智能网联功能的智慧交通终端设备,建设覆盖气、水、土的智慧环境监测监控设施,推进IPv6升级,完善政务平台载体功能,确保更多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二是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抓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三张网,拓展智慧应用场景。建立“健康大脑”,加大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流通、使用,打通数据壁垒。打造“企业大脑”,建立指标体系,用关键指标支撑建立经济运行图谱,动态实时监测重要的产业发展、企业创新能力、税费兑现情况、经济运行风险预警及防控等,应对不确定性风险,为经济运行提供科学而精准的指导。构建“应急中台”,运用数字技术做好突发事件源头管理,提高应急防变能力,完善监测预警、风险预测、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功能。探索“跨区通认”,加快建立省内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数字化产品识别、服务互认的标准体系,形成跨区域互认通用机制,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探索构建数字圈层治理体系。对内,做好消费、生产、社会三个圈层的数字化服务,运用数字技术提高要素配置质效,科学挖掘消费潜力,合理安排生产资源,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形成三大圈层互相支撑、联动发展的良性格局。对外,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数字圈层对接,密切关注政策动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探索在数据共享、信息应用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快移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应用到我省数字治理建设中,加快挖掘数据潜能,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效率。

(二)夯实关键技术基础,营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

把握信息技术变革方向,紧盯前沿技术,结合辽宁省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夯实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究,营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协同联动的产业创新生态。

一是强化战略性前沿技术布局。建议由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等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关的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数实融合机构,系统梳理已有的政策,查漏补缺,提高政策系统性和针对性;针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具体细分领域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数据、云计算、5G及区块链等出台专项政策;适度超前布局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储能材料等未来产业,打造标志产品和领军企业。通过计算机协会、产业联盟等方式建立辽宁省相关产业和企业协同发展、同频共振的合作共赢机制;取之于联盟、用之于联盟,支持各类协会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加强数字化转型专业指导,为企业量身打造适合的数字化转型方案,加强企业与产业内部交流、业务学习,分享经验,提高辽宁省数实融合的敏锐性和专业水平。

二是建设先进信息产业体系。整合辽宁省优势产业和资源,夯实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数字技术与辽宁省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产业集聚和产业全链条改造。发挥辽宁省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方面的优势,发挥大连高新区国家新型工业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基地的核心作用,不断推动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转型升级。对具有比较优势的智能制造、机器人视觉、机器人等人工智能产业重点支持,为车联网高速图像智能识别系统、无人飞行控制系统及无人飞行器、互联网翻译服务平台等提供核心系统解决方案。重视数据库安全、终端安全等应用产品的发展。

三是打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营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协同联动的产业创新生态。结合各地区产业优势,错位发展,协同发展,形成辽宁省一盘棋,合理推进智造强省建设。沈阳集中发展IC装备制造、软件研发及信息技术其他应用创新等产业。大连发挥在大数据、光电子及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产业方面的优势。鞍山集中优势发展以激光为引领的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抚顺聚焦石化與精细化工等产业数字化转型。本溪聚力打造智慧医疗特色产业集群。丹东在工业智能化和物联网技术应用方面进行探索。锦州以大数据和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营口聚焦电子商务、直播及数字供应链的打造。阜新发展新能源、物联网等产业。辽阳注重数字农业、智慧供应链及云计算产业。铁岭在通信光纤材料产业方面发挥优势。朝阳聚焦半导体材料产业。盘锦结合电子商务赋能传统产业。葫芦岛聚焦5G芯片及电子商务。沈抚示范区加强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建设。辽宁省各市围绕各自产业优势,明确定位、错位发展,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数据标准,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辽宁省数据配套管理办法,明确数据开放的具体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机制,推动大数据相关标准研制,提高数据质量,发挥数据价值。完善数字经济政策体系,增强政策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是构建政策体系。一方面,在现有《辽宁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基础上,加快研究出台数据产权制度、数据产权保护和利用新机制,出台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政府数据交易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规范数据确权、交流、流转边界和流程,明确数据保护责任,推进数据采集、整理、清洗、分类、开放等长效机制的构建,通过地方立法逐步完善数据开放的政策法律体系,深入挖掘数据潜力,释放要素活力,推动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切实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的配套政策体系,全面系统服务于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尤其对于辽宁省的装备制造业如何数字化转型要制定系统的政策方案,为企业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政策服务方案,设身处地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做好指引工作,保障政策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是统一标准原则。借鉴贵州等地推进开放数据标准化的相关经验,加快引入或研制数据在目录、资源、架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治理框架,对数据分类、脱敏、开放、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数据资源使用价值,尤其要加快工业领域的标准原则制定,推动辽宁工业数据资源优势转化为生产优势。

三是搭建技术平台。借鑒贵州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经验做法,搭建省、市、县(区)一体化数据开放技术平台,完善平台架构,推进平台模式多元化发展。整合梳理现有工业大数据平台、科技平台、产业促进平台,采取普遍开放与重点开放相结合的方式,以统计、工商、气象、教育等较为成熟领域作为重点开放对象,推进部门数据主动梳理开放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开放的双向开放,构建“数据上架—开发利用—反哺部门—再挖掘利用”的良性循环。

(四)加强应用场景开发,提高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水平

深入学习上海等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及促进产业高级化、现代化的先进做法。认真研究辽宁的产业结构特点,结合各行业的需求和企业的实际,加强数字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全面渗透和深度融合,走出一条以数字赋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之路。

一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围绕全省22条产业链,加快建设每个产业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有序上云用云。以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主导,从上游设计研发、中游制造、下游物流销售服务全生命周期对制造业进行赋能,推动智能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多种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加速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及价值链,促进产业数字蝶变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工艺创新,聚焦工艺参数优化、反馈补偿、智能迭代、工艺仿真等方面,促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工艺深度耦合。结合工厂主营业务发展目标,有的放矢地推进工厂、车间及生产线智能化转型,加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转变。

二是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应用。促进生产服务创新,推动金融、物流、仓储、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与数字技术融合,搭建数字金融、智能物流、智慧仓储、网络会展等线上服务平台,为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数字化服务。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和质量,以创新驱动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多样化,以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激发消费活力,鼓励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无人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直播电商、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等服务功能,不断发挥数字技术对业态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三是培育储备数字型人才。根据数字经济发展阶段和工作需要,为机关工作人员制定科学的数字化培训方案,围绕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常态化的培训和交流,提升数字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提高政务服务的数据开放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与高校、研究所、企业的数据开放交流合作,推动形成以数据为纽带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全省数据开放共享模式创新大赛,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参加数据开发与应用比赛,鼓励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已有数据进行创新应用、挖掘数据资源、释放数据力量、提供数字方案,以成果市场化应用激励人才培养。

(作者单位:中共沈阳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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