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高质量就业的未来

2023-06-14 03:53赖德胜
人口与经济 2023年2期
关键词:劳动力劳动者高质量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因此,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基于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着眼于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1]。”这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的就业工作提供了指引。

一、高质量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目标

实现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很多国家都将实现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我国是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如何确保就业大局稳定是必须始终面对的问题。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看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将积极就业政策升级为“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并颁布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更好促进就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将就业置于优先战略地位,既强调要实现充分就业,又提出了高质量就业的要求。

新时代的十年,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在民生建设中的地位不断得到强化,从民生之本到最大的民生再到最基本的民生,彰显出我们党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就业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面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及其带来的就业压力,我们积极应对,将就业置于“六稳”和“六保”之首,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并将其置于宏观政策层面,稳保就业举措可以说是應出尽出。因此,我国就业大局始终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1.3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可以说基本上实现了充分就业。同时,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但就业质量是个新理念,即使从国际劳工组织明确提出“体面劳动”理念至今,也才20多年,我国明确将高质量就业作为目标则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因此,我国的就业质量仍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

在新时代新征程,由于下面几个原因,需要将就业质量置于就业目标中更加重要的地位。

一是民生建设进入质量提升阶段。我国已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已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而进入“好不好”的阶段。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其好不好,直接决定着其他民生的好不好。大量研究表明,一个人有了高质量的就业,就相对容易享有更满意的教育、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主观福利效应也会更强[2]。因此,高质量就业是高品质民生的最基本支撑。

二是高质量发展内在地要求高质量就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为此,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扩大内需是关键,要激发出我国超大规模内需的潜力,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内需可分为消费和投资,其中,消费又是关键。最近几年由于疫情等影响,我国消费需求不是很强劲,需要进一步提振。对此可着力的地方很多,但如何使就业更加稳定、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对很多低收入者甚至

中等收入者,是愿意消费、敢于消费的前提。在某种意义上讲,有高质量的就业,就会有稳定和高水平的收入,消费对于国内大循环的推动作用就能得到释放。同时,供给侧质量不高,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也影响着国内大循环,因此,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要加强创新,提高供给侧高水平动态满足需求侧的能力。决定创新的因素当然很多,但人力资本是关键,这包括人力资本的生产、配置、评价、激励等。我国每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超过一千万,如何使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对于创新是相当重要的。

三是高质量就业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现在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阶段。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富裕。因此,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时候,人均GDP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意味着经济还要不断增长,财富还要不断涌现。为此,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要通过高质量充分就业,将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共同富裕

的关键是共享,因此,要使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使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这意味着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为此,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四是就业质量还不平衡不充分。正前所述,我国就业质量总体来说是不断提高的,但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充分主要表现为就业质量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比如还存在超时加班、就业歧视、工资拖欠等现象。不平衡则主要表现为不同人群的就业质量差异还比较明显。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存在多元分割,不仅城乡之间存在分割,城镇内部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之间也分割明显,正规部门就业的社会保护比较好,就业质量较高,而非正规部门就业的社会保护比较差,就业质量比较低,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还比较薄弱。

二、高质量就业的特征

对于就业充分性的衡量和评价,国际劳工组织及其成员国有大体一致的标准。但对于就业质量,无论学界还是政府,都还没有形成普遍共识[3]。我国至今没有官方公布的就业质量指标体系,《“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要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探索进行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等方面的分析。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已将就业质量的衡量和评价纳入议事日程。

高质量就业具有下面几个特征。

高效性,即劳动生产率比较高。不同就业的收入不同,高收入的就业被认为是高质量的。在市场经济下,高收入意味着高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低而又要求有高收入,是不现实的,即使获得,也难以持久。因此,实现高质量就业,意味着有更多高生产率的工作岗位。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部门和地区流向生产率高的部门和地区,能推动经济增长,也能给自己带来较高的经济回报。因此,提高劳动生产率,是高质量就业的前提。当然,高生产率并不必然总会给劳动者带来高收入,这涉及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需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稳定性,即就业比较稳定。这种稳定性既表现在同一工作岗位的连续时间长,不会轻易转换工作岗位,也表现在不同岗位之间转换速度比较快,转换时间比较短,一直处于就业状态。实际上,随着新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运用,岗位创造和破坏的速度加快,劳动力的岗位转换速度也大为加快,“一岗定终身”的现象越来越少。因此,就业稳定性越来越表现为不同工作岗位之间的转换时间短而不是表现为同一个工作岗位干到底。当然,从更加宽泛的意义上讲,就业稳定性还表现在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不管处于就业状态还是面临失业风险,都能享有比较全面、比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

平衡性,即工作与生活之间比较平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如果有时间挣钱,没时间花钱,工作时间严重挤占生活时间,说明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性是不高的,就业质量当然也就不高。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最近两百多年来,人类工作时间已大为减少,欧美发达国家每周工作时间平均已缩短到40小时以下。即使如此,伦敦经济学院人类学系格雷伯(Graeber)

教授的调查研究还发现,现实中大量工作其实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它们根本不创造财富,不增加价值,属于“毫无意义的工作”[4]。可以预见,未来的工作时间还会进一步缩减,人们有更多时间享受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当然,在数字经济时代,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创造出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因此,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性不仅表现在每天时间的分配上,还表现在更长跨度时间的分配上,也就是说,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组合选择更加多元了。

发展性,即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劳动力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参与生产过程,创造财富和价值。但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又具有主体性,需要得到不断发展,成为全面发展的人,要避免成为片面的人。高质量就业能够给劳动者赋能,使技能得到提升,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能够激发劳动者的兴趣和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能够有足够的社会参与,通畅表达意见和诉求;有晋升和发展的通道,人生有出彩的机会。

丰富性,即工作种类多种多样。从整个劳动力市场来看,也许工作岗位数量足够,求人倍率等于1,甚至大于1,失业率能够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实现充分就业。但这涉及就业岗位的多样性是不是足够大的问题。在发展早期,分工程度不高,工作种类单一,劳动者选择余地不大,同时,人们的需求也比较单一,只要有工作和收入就可以,至于是不是喜欢倒在其次。但在追求高品质生活阶段,人们的需求是多样化、个性化的,这就要求就业岗位也应该多样化、个性化。比如,多数人喜欢白天工作,但也有人喜欢夜间工作;有人喜欢脑力程度高的工作,但也有人喜欢体力程度高的工作;等等。只有满足劳动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充分就业才是高质量充分就业,否则就是质量不够高的充分就业。

三、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高质量就业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础。我们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就业优先政策不仅是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市场政策,而且是宏观政策。这意味着,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各行业各领域都要牢固树立就业优先的理念。不断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形成推动高质量就业的强大合力。特别是作为最重要最经典的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将高质量就业目标置于更加优先的位置,将高质量就业作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的主要依据,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要更好发挥促进高质量就业的作用。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时,要有明确的就业促进目标,打造更多高质量就业中心和高质量就业增长极。

二要提升经济发展创造高质量就业岗位的能力。经济发展方式不同,其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也不同。长期以来,我们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经济,创造出大量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并充分发挥出我国劳动资源丰富的优势,成为世界工厂。应该说,从充分就业的角度看,这种发展方式是成功的。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所处的位置发生了重要變化,劳动者地区分布结构和技能素质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要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推动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创造出更多与劳动者需求相匹配的高质量就业岗位。为此,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切实发挥民营经济在稳扩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中的作用。由于创业具有倍增的就业效应,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营造鼓励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使创业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要加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及其运用会创造就业岗位,也会破坏就业岗位,出现凯恩斯所谓的“技术性失业”。但从长远来看,技术进步创造的就业岗位远多于破坏的就业岗位,是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而且,正是技术进步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劳动力从繁重、危险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既缩短了工作时间,又提高了就业质量。即使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科技进步会部分替代脑力劳动,但生产方式的改变、新就业形态的涌现等,仍为促进就业提供了无限可能性。同时,技术进步拓展了市场半径,深化了社会分工,使工作岗位的种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使劳动者有更多的工作选择。比如,202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与2015年版大典相比,在保持八大类不变的情况下,净增158个新职业,其中相当比例是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但技术进步根本上源于科学的发展,若没有基础理论研究的突破,则很难有技术上的创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国面临的很多‘卡脖子技术问题,根子是基础理论研究跟不上,源头和底层的东西没有搞清楚[5]。”因此,要加强科学研究,特别是要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基础研究,解决好“卡脖子”的技术问题,更好发挥技术进步对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更多更好的科学研究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一个必要条件[6]。

四要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一般来说,具有更高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具有更高的生产能力和配置能力,会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高的经济回报,因此,就业质量较高。同时,现在劳动力市场存在的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求职者的技能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对此,最有效的应对策略是加强人力资本投资,提高求职者的技能和素质。教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也是决定一个人劳动力市场表现的重要因素。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近60%,新进入劳动者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但专业结构有待优化,与劳动力市场的匹配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正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需要大量理工农医类专业人才。但我国每年从高校走向劳动力市场的毕业生中,学习理工农医类专业的不到一半[7]。因此,要优化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对于那些因为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而需要转换职业的劳动者,则要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终身学习提供更加丰富便捷的机会。

五要健全相关制度安排。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劳动力要素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供需双方通过市场交易的结果。市场发挥好作用,是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前提。虽然我国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着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存在着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同时,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要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就业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使就业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向基层拓展,使城乡劳动者能享受基本均等的就业公共服务。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劳厚得,鼓励勤劳创新致富,使更多劳动者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对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就业的社会保护,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47.

[2]凌珑.就业质量与居民主观福利——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的实证研究[J].统计研究, 2022(10):149-160.

[3]吕达奇,周力.多维视角下中国劳动力就业质量研究[J].人口与经济,2022(6):130-144.

[4]大衛·格雷伯.毫无意义的工作[M].吕宇珺,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2022:XV.

[5]习近平.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7.

[6]范内瓦·布什,拉什·D.霍尔特.科学:无尽的前沿[M].崔传刚,译. 北京:中信出版社,2021:70.

[7]赖德胜,朱敏,黄金玲.理工科专业毕业生占比为何下降[J].教育研究,2021(4):12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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