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依据现状及规范化管理建议

2023-06-23 17:24朱明刘佳莹任重林斌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对策建议

朱明 刘佳莹 任重 林斌

摘要:本文基于对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检验依据现状的统计分析研究,进而总结出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依据方法使用上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征求相关专家及机构的建议,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检验检测服务业 非标准方法 对策建议

Status que of Qualification Certification Basis of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istitutions in Zhejiang Province and Suggestions for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Zhu Ming,Liu Jiaying,Ren Chong,Lin Bin

[Zhejiang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of City Supervision Digital Research and Application for State Market Regulation)]

Abstract: Based on the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status quo of CMA inspection basis in Zhejiang Province,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CMA inspection basis method used by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titutions in Zhejiang Province. Through soliciting the advice of relevant experts and institution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ervice industry,non standard method,contre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0 引言

检验检测是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必备环节,现代工业生产中的新产品研发、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贸易验货、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等,都离不开检验检测。浙江是全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和实施,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迅猛,市场主体大幅增加。截至目前,浙江省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达2337家,年检测报告量达8187万余份,报告量位居全国第三,检验检测机构在用检验依据数量已达3万余条,涉及检验能力达到120万余项。但同时,由于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环节缺乏统一的判定标准,也为行政审批部门对检验依据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检验依据不可跟踪、不可公开查询及检测标准滞后等因素,也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带来了不可预估的风险,亟须引起重视、加以规范。

1 资质认定依据管理体制概况

2015年7月,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责任中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作为判定依据使用”。首次明确界定了可作为资质认定的检验依据的范围,并将检验依据与判定依据(不包含检测方法内容的产品标准)划分了清晰的界限。在地方层面,《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检验机构从事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的新的检验服务项目,其检验能力及方法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专业机构或者人员评估和确认,符合通行技术规则并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视为计量认证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均对检验依据有较为明确的描述,统一了资质认定条款的理解和判定要求,且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也对检测活动的技术依据作了详细的解读,但在点多面广的检验检测领域面前,框架性的法规要求依然存在无法落实落细的情况。 例如,针对非法定检测方法是否适合作为检验检测依据的技术审定工作还很薄弱,相关科学完善的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已不能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现实需求。

浙江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根据监管情况,高度关注检验依据标准許可范围,结合检验依据现状明确要求各地资质认定部门落实《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严控检验依据受理范围,管理过程中相继发布的《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关于保健食品非标检测方法作为计量认证依据的复函》《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文件中多次明确资质认定依据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由标准化部门发布的具有中译文的国际标准(ISO、IEC)。此外,按照相关要求,资质认定依据限定为浙江省地方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文件形式发布的非标准方法。国外标准、外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原则上不得作为资质认定的检验依据。国家和行业发布的设计规范、工程验收、可靠性评价类标准也不属于资质认定检验依据的范畴。总体来看,目前针对非法定检测方法是否适合作为检验检测依据的技术审定工作还很薄弱,相关科学完善的工作体系尚未建立,已远远不能满足浙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需求。

2 浙江省检验依据标准情况分析

2.1 检验依据类别

通过分析,将现有检验依据进行性质分类。

(1) 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 国际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

(3) 区域标准/国外标准:如AATCC、API SPEC、JIS、NIOSH、SANS等20余类。

(4) 地方标准:DB11、DB12、DB13、DB14、DB21、DB3、DB32、DB34等19类。

(5) 行业标准:AQ、BB、CB、CJJ、LD、LY、MT、NY、QC、QX等80余类。

(6) 团体标准。

(7) 非标准方法:文献、书籍、法规、发文。

2.2 检验依据数据统计

在性质分类的基础上,以当前资质认定审批系统中数据为基础,对以上7大类检验依据标准以检验能力1200628条为基础进行分类,统计各类检验依据数据、所占比例,其中区域标准/国外标准/团体标准/非标准方法因标准书写无统一规律规范,作为同一类目进行统计,梳理情况如下:

(1) 国家标准(GB、GB/T)共计使用672557次,占比56%;行业标准共计使用433855次,占比36%,国际标准共计使用16345次,使用占比1.4%;地方标准共计使用47790次,占比4.0%;区域标准/国外标准/团体标准/非标准方法(文献、书籍、法规、发文)共计使用30081次,占比2.6%。

(2) 行业标准共计使用433855次,其中使用环保行业标准(HJ)使用次数93215次,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使用次数58729次,建筑行业工程建设规程使用次数46750次,农业行业标准(NY)使用次数19975次,建筑行业标准(JG)18750次,建材行业标准(JC)17541次,环保类标准、工程类标准使用情况与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行业领域分布情况基本一致。农业行业机构少,标准使用量大,说明其在能力建设上需求量大。

(3) 国际标准共计使用16345次,其中ISO共计使用9587次(含EN DIN NF等)占比58.65%,IEC共计使用6758次,占比41.35%,ITU 共计0次。通过浙里检平台数据查询分析,ITU检测标准涉及对象为光缆、电信产品、通信设备等,拥有此类检验能力的机构分布于江苏、广东、上海、北京、湖北,以CNAS能力认可为主,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暂无此类标准检验能力。

(4)地方标准共计使用47790次,其中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共计使用23339次,占比48.84%,外省地方标准共计使用24451次,占比51.16%,涵盖来自北京、上海、天津等18个省份的地方标准,依据领域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建筑工程、环境环保。地方标准是由地方 (省、自治区、直辖市) 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标准。除国家食品抽检明确要求使用的外省地方标准外,建设工程、环境环保类地方标准制定地区特有的要素,需进一步评估、确认是否适用于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活动。

3 现阶段非标准方法应用问题

根据数据分类占比、使用情况可以发现,4.6%[含外省地方标准、区域标准/国外标准/团体标准/非标准方法(文献、书籍、法规、发文)]的检验能力依据的标准不符合浙江省资质认定认可要求,延伸到资质认定管理库中的检验能力约为5.4万余条。这也仅对标准性质进行基础分类,对于工程验收、质量鉴定、可靠性要求标准等未明确检验方法的标准、判定标准、无权威翻译的国际标准也不属于资质认定的法定检验依据范畴。此类标准使用存在以下风险。

3.1 有效性问题

(1)因标准广而繁的特点,区域标准/国外标准/团体标准/非标准方法等无法对其进行跟踪,无法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导致最终对社会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风险。如某检测中心开展的马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检测依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手册2019》第3.5.7章马流行性感冒,其检验依据无法进行有效跟踪。

(2)存在有时效性的检验依据,如使用当年发布的监督抽查手册作为检验依据,因资质认定获取能力后能够维持至检验机构复审(最多6年),机构对此类具有时效性的检验依据不及时进行取消,导致其作为作废文件/标准存在于浙江省有效的资质能力库,带来不良风险。

3.2 法律地位风险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作为我国资质认定许可项目,是我国特有的行政许可活动。其依据的标准发布部门有美国阀门及配件工业制造商标准化协会、石油学会、环境与健康杂志等国内外各类部门、社会组织,其发布的检验方法是否科学,是否具备严谨的方法验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等均不明确,而资质认定部门作为认可部门最终授予其具备法律效力的报告,带来极大风险。

3.3 科学性问题

在对检验标准的梳理中发现,国外标准/区域标准中大部分无官方发布的中文版本,技术要求,工程验收、质量鉴定、可靠性要求标准中仅有判定无检验方法要求情况。对于国外標准/区域标准存在英文、日文、德文、法文等各类语言或无检验方法的判定标准,检验机构是否有能力对其检验方法进行统一,审核专家是否有能力对其进行考核等,检验机构通过的检验能力存疑。

3.4 使用风险特征

(1)市场公信力受不利事件影响风险。市场公信力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持续的投入,非标方法因其有效性问题、法律地位问题、科学性问题的特殊性,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适用性风险、法律效力风险、结果可靠性风险等各类风险,一旦检测结果质量控制不当,易造成第三方检验检测行业整体公信力受损。

(2)技术进步风险。检测方法作为检验检测行业的技术核心,应当不断改进、寻求突破,依赖采用非标准方法,忽略标准方法的研究,将导致检测技术更新滞后,阻碍检测行业技术的发展。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中国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9年全国共发布国家标准2021项,行业标准4880项,地方标准7238项,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制修订中,国家标准76项,占比3.8%;行业标准65项,占比1.3%;地方标准87项,占比1.2%,标准化工作水平偏低。

(3)行政监管风险。非标准方法涉及的检测领域多、类型杂,且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管又具有抽样性、周期性的特点,使得非标准方法受监督检查的频次低、技术难度高。同时,目前很多检测机构对非标准方法确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追求检测效率的同时,忽视了检测结果质量,使非标准方法确认工作流于形式,甚至有检测机构为满足客户要求,随意偏离经确认的非标准方法,或直接使用未经确认的非标准方法,行政监管难度大风险高。

4 检验依据许可应对措施建议

4.1 规避误区,深入分析非标准方法使用需求

立足当前积极推进检验依据许可规范化,在正面清单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检验检测行业服务社会本质属性,规避“一刀切”误区,深入分析非标准方法使用现状,全面掌握非标准方法发展需求,促进非标准方法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4.2 信息管理,提升资质认定许可质量

积极推进检验依据许可工作智能化,结合标准源与审批管理系统数据结构优势,推进检验依据数字化、模块化,降低人工识别风险,有效提升资质认定许可质量。

4.3 制度建设,加快非标准方法确认政策研究

应对挑战加快建立非标准方法相关政策研究,规避技术进步风险,研究制定非标准方法确认制度政策,构建非标准方法许可渠道,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落后方法技术革新,激发检验检测服务行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4.4 全面落实,促进行业检验依据使用协调统一

扎实推进检验依据使用的协调统一,促进长三角检验检测一体化水平,确保长三角地区检验检测行业行政许可政策公平,建立健康、协调、平衡的市场氛围。

基金项目:2021年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研计划项目“非法定检测方法技术审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202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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