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个人”思想研究

2023-07-26 15:12黄垂旦
理论观察 2023年4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批判当代价值

摘 要:关于人的探索和追问是一切哲学都不可回避的问题。在马克思之前,哲学家们对“人”的理解和把握都刻印上唯心主义的“套路模式”,他们善于从思想层面争论“人”的问题,而马克思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人的现实性出发深刻地阐释关于“人”的认识,以此批判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关于“人”的错误看法。当下审视“人”的现实性问题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坚持共同理想与远大理想等具有重要意義。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现实的个人”;批判;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4 — 0048 — 06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为《形态》)既是一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宏篇巨著,又是一部批判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派和“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论战性著作。它的诞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立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成熟。马克思在《形态》中对鲍威尔“自由人”、施蒂纳“唯一者”以及费尔巴哈“自然人”进行了批判,主张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去理解“人”的概念。他把人对自身的认识由思想上的争论转回到现实中来加以考察,并赋予其实质存在性,实现了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他强调,对“人”的把握要从开展实际生产活动的人出发,立足于他们所从事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并关注他们的一切社会关系,以社会历史发展为路向,深刻剖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等关系,回应了如何认识和把握“人”这一个概念的问题。当下梳理《形态》中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个人”的理解,对我们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坚持共同理想与远大理想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马克思“人”的概念解析

在《形态》中马克思同时使用两种关于“人”的概念,一是“现实的人”,意指人类、群体;二是“现实的个人”,指的是社会中存在的单个个体。二者通过“人的解放”达到统一。

马克思“现实的人”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社会关系的现实性,二是现实关系的实有。他批判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对“人”的概念认识的抽象化和孤立化,指出其理解使人的社会关系失去现实性,同时又使人成为孤立的个体。马克思通过对以往哲学家的“人”的概念的批判,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概念。他认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①“现实的个人”概念是既有存在方式的实践性,又有自我解放的历史规定性。首先,“现实的个人”一定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其次,是从事实际生产活动的人;再次,通过与他人的互动产生交往关系,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最后,是处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人。

二、马克思对以往哲学家人学思想的批判

以鲍威尔、费尔巴哈、施蒂纳为主要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对“人”的探讨和追问,都绕不开思辨的领域,都是在唯心主义的意识世界中绕圈子。鲍威尔主张“人”是自我意识外化的产物;费尔巴哈则认为“人”是直观存在于现存世界中的自然人,施蒂纳抛弃了以往哲学家掩盖人的特性的看法,看到了人的独立性,但是他强调的人的独立性是意识上独立的个体,而且最终将发展成为利己的唯一者。马克思在《形态》中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概念,以实际生产活动为前提,从现实出发考察人的本质。马克思对以往哲学家人学思想的批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鲍威尔“自由人”的批判

1.鲍威尔“自由人”思想

“自我意识”是鲍威尔人学思想的核心,他认为自己超越了黑格尔关于“人”的哲学思想,实现了对“人”的概念的把握。在他看来,世界万物都是“自我意识”外化的结果,人之所以受现存世界的束缚,是因为“自我意识”没有通过批判实现升华而使人得到解放。

首先,鲍威尔将“自我意识”理解为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这种自我意识存在于人这一实体中,具有历史性和能动性,人只有在不断地发展中完善和充实自己的意识,才能够实现自我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鲍威尔对“人”的认识,是以精神世界的“自我意识”为前提的,将人理解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和抽象的精神的人,否定社会关系的现实性和现实关系的实有,而主张“自我意识”的实有。因此,“人”只有在自我意识的自我否定运动中才能成为真正的人。

其次,“自我意识”的完满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要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的完善。历史受到绝对实体的统治,人们受制于事物,因而是缺乏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只有当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才能够摆脱现实事物的束缚,走向解放。

最后,批判作为意识完满的手段,当自我意识在现实世界中受到束缚,只有通过批判才能剔除不合理因素,使自我意识摆脱现实世界的束缚走向解放。鲍威尔所说的批判是指在精神领域内的批判,现实世界是“自我意识”外化的产物,通过批判可以使现存事物转化为思想或观念进入到人的“自我意识”中,成为被思想的客体,变成“自我意识的附属品”。

2.马克思对鲍威尔“自由人”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在《形态》中提出“现实的个人”概念,主张考察人的本质问题要以实际生产活动为前提,以现实领域为路向,反对鲍威尔把现实世界看成是“自我意识”的附属品,认为人的自我意识是人的本质。他在《形态》中指出:“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①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并不赞成将人的存在和本质置于观念中、想象中来考察,也不赞成为其增加神秘和思辨的色彩,而是强调从现实的物质生产和生活出发去理解和把握人。

因此,针对鲍威尔的“自由人”的抽象性,马克思从感性活动出发,以具有历史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的个人,批判了鲍威尔的“自我意识”为核心的人学思想。除此之外,马克思还批判了鲍威尔关于通过“自我意识”的批判就能促进人的发展,推动历史的进步的主张。在《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②。因此,以思想批判思想,永远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的阐释,回归不到现实世界中发展,只有将思想與现实相联系,将批判与人所处的物质环境相联系,揭示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才能够推动历史的进步。现实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现实社会发展的方向。

(二)对费尔巴哈“自然人”的批判

1.费尔巴哈“自然人”思想

费尔巴哈指出,人是直观的自然存在物,并依靠自然界而生存,从人与自然的关系出发批判了把人理解为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创造物的认识,将人的研究从“自我意识”的天国拉回到世俗的现实生活中来考察。他认为,人与动植物都是自然界的产物,但又与它们不同,人具有个人意识,动物则没有,但人的意识来源于人的类存在,类是人所共有的,其内容会变,但它的标准是不变的,因而人的本质也就是不变的。

2.马克思对费尔巴哈“自然人”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针对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思想,一方面肯定了他把人放在现实领域来考察,承认人是“感性对象”;但另一方面,他又批判了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理解为是从事现实生产活动的人,没有认识到现实世界是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构成的。马克思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③

在马克思看来,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在以往哲学家的思辨中并没有得到统一,唯心主义以“自我意识”为核心的人学思想是看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又否定了社会关系的现实性和现实性的实有,而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是看到了社会的现实性,却又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的人学思想仍然停留在理论领域,而没有进一步通过实践深入社会来理解人,也看不到人的感性活动对自然的能动反映。

(三)对施蒂纳“唯一者”的批判

1.施蒂纳“唯一者”思想

在施蒂纳看来,费尔巴哈的主要贡献在于把“人”的概念从天国拉回到了人间,破除了以往被宗教神化了的“人”的概念,把人从彼岸拉回了此岸。但他认为,费尔巴哈的人学思想强调的是人的类本质,而忽视了人是作为一个有血有肉存在于现实中的真实个体。

与传统形而上学不同,施蒂纳摒弃他们在关于“人”的理解和把握上寄予对理念和精神的崇拜思想,转而将关注点放到了个体的存在上。但是他把“我”作为哲学的出发点,主张“我”就是唯一者,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绝对的自由的“我”,只有通过“唯一者”,人才能够实现自我解放。在他看来,“人”自始至终都是利己的单个个体,就是自我,把这样的“自我”称为是真正的人。除此之外,其他外物不具备“人”的概念。

施蒂纳的人学思想主要体现在:“我”的一切都是由“我”所创造的;“我”作为“唯一者”,是完全独立的个体,是作为精神和物质的统一的存在;“我”是世界的中心,世界历史就是“我”成为“我”的历史,“我”高于一切事物。

2.马克思对施蒂纳“唯一者”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肯定了施蒂纳的人受到物的压迫和统治的看法,并从个人出发去理解人的本质的独特思维方式,但是他认为“唯一者”仍然属于纯粹思想上的存在,施蒂纳并没有走出思辨哲学的怪圈。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施蒂纳的“唯一者”思想其实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另一种变样的表达方式。他关于“人”的认识与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思想具有共通之处,都是在论及“人”的本质问题时,忽视了历史的动态发展作用,离开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来阐释“人”的概念,最终都陷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窠臼中。马克思认为,历史不是理念或者精神上的历史,它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历史,一定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是维持人的生命存在的基础。考察“现实的个人”必须要从现实的物质生活本身入手,从这种物质生活背后的社会关系中去探究,从而认清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

马克思的人学思想克服了施蒂纳“唯一者”的缺陷,使关于“人”的研究立足于生产实践,复归其现实性,并指出物质生产领域中的“现实的个人”是其人学思想的前提和出发点,从而真正的将“人”的探究和追问从天国拉回到人间,实现本质性的超越。

三、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批判了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抽象化、孤立化的“人”的概念,确立了其对“人”的认识的新世界观,并指出人是生存于自然世界中,从事实际生产活动,处在一定社会交往关系中,循着社会历史发展历程不断发展的“现实的个人”。

(一)“现实的个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自然存在物

马克思在《形态》中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①有无生命是确认“现实的个人”是否存在的第一个前提,是其进行社会活动和物质生活的条件,如果没有人的生命,没有作为自然的存在物存在于现实中,那就陷入唯心主义所预设的“自我意识”的概念中,是存在于想象中的人。有生命的自然人是“现实的个人”的自然属性,只有当人参与到社会生产活动中,才逐渐成为具有意识的人,这是区别人与动物的临界点。

“现实的个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首先自然界是先于人而存在的,人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依靠自然界的物质条件维持个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同时人又是具有意识的独立个体,能够在实践中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遵循客观规律,认识自然世界,改造自然世界,使自然界烙下人的印记,把自然转化为属于人的自然。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不仅推翻了唯心主义的人是“自我意识外化的产物”思想,也重新摆正了费尔巴哈颠倒的“意识”和“现实”之间的关系,确立“人”存在的现实基础。

(二)“现实的个人”是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指出,我们认识人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现实的个人”的本质体现在感性活动中,人只有在感性活动中才能肯定和生成着自己,抛开感性活动来理解人,只不过是观念中抽象的个人。

人以何种方式与自然界的其他存在物进行区别,既可以根据人的意识、宗教或者随便什么,但是其最本质的还是“现实的个人”从事的生产实际活动,人不仅通过现实的实践活动以生产维持人的生命的物质基础,也可以在生产的过程中创造人的历史来印证自身的现实存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①人作为单个个体,其生命是有限的,但作为一个整体概念,人是一代又接续着一代发展的,人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从现实的实际活动中得到实现的。

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不是什么无差别的类本质,也不是把许多单个个体简单地联系起来的拥有共同性质的人,也不是什么想象中、虚幻中的人。他所指向的“现实的个人”,是要通过物质生产实践来表现自身的活动方式,生命方式及生活方式,也就是说“个人是怎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②。

(三)“现实的个人”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

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③“现实的个人”是自然世界的存在物,自然界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实体,人是从事生产实践的人,是生活在世界中的人,是和世界中他人共同存在的,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相互需要和依赖的关系。人本身从事的生产活动就是一种人与物和他人发生关系的过程,而这种关系又是由生产决定的。

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人的社会性质作为人的根本属性,规定着人在生产中,在社会交往关系中,不断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创造历史,推进历史。“现实的个人”作为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存在着,是从人类创造文明开始,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制度,人处在相对应的时代中与不同的社会关系相适应和相互发展,如果把人从现实世界剥离,就会使人变成抽象化的概念,失去其现实性的实有。

“现实的个人”必须要通过一定的外部力量,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生产实践活动才能够生存和发展。也因为社会中存在不同的生产方式,所以每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也会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也提到:“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的人”。

(四)“现实的个人”是处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人

社会历史是人创造的历史,人的社会性活动不是毫无束缚和制约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也会受到外部力量的制约。当外部力量发生变化时,人在从事生产实践活动时也会作出相应的变化。从纵向上看,人类的全部历史都是“现实的个人”实践的历史,人与历史是相统一的,不能把对人的认识从历史中抽离出来理解,脱离历史谈人的本质。人与历史的作用是双向的,人的存在为历史的产生提供了现实的前提,历史为人的生产实践活动提供更强大的外部力量支撑。任何时期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都存在着差异,人的生产决定了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人在这一变化基础上,也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会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从横向上看,在世界大发展大融合的背景下,每个人都不可能是独立化的个体,人类的全部历史,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它不仅属于局部的,地域性的历史,而更应该是宽泛的,世界性的历史,它的发展是从点到面的延展的过程,是从地域性向世界性转变的世界历史。“现实的个人”是处在世界历史中的人,这一环境决定了人的生产能力超越了地域性的局限,是具有参与全球生产,是能够进行大联合的个体。

因此,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的各种交往形式在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④。从这可以看出,马克思强调的“现实的个人”是处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人。

四、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的当代价值

关于人的现实性问题的研究不是要对人这一个本体做理论的阐释,而是要通过对人的哲学性研究,发现人类社会发展的奥秘,并揭示规律,把握人的本质,促进人和社会的更大发展。《形态》中关于“现实的个人”的思想内涵极其丰富,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发。

(一)“现实的个人”思想为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的群众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①。如果说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长剧,那么,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民群众既是“剧作者”又是“剧中人”。

在《形态》中,马克思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阐明人是有血有肉的自然存在物,这是他的自然属性。除此之外,人是从事实际生产活动的人,并在生产中与他人发生社会交往关系;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历史的发展、演变而不断进步和变化的,这是“现实的个人”所具备的社会属性。从这也可以看出,世界是人的世界,历史也是人创造的历史,历史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参与。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从而承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新时代深入探讨和把握马克思的“现实的个人”思想,有利于人们更好的理解和坚持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更强的主体力量。

(二)“现实的个人”思想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原则

“现实的个人”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自然界为其提供生存的物质条件,而人类则根据客观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自然,改造自然。马克思在《形态》中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②从这可以看出,人和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这要求我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在农耕文明时代,人对自然充满了敬畏之心。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对自然的实际现状无可奈何,将生存的方式寄托于神明的保佑,对自然顶礼膜拜。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工业文明时代的到来,生产力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人改造自然的能力显著提升。在工业发达国家,人们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和发展,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业污染破坏了自然环境,这样的生产方式给他们带来了暂时的高效益,但同时也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样的发展模式并不会给人类带来长远的利益。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党的领导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政党,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中所蕴含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现实的启示,为党和人民正确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原则。党的十八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纳入到建设布局中,突出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新时代发展必须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重视绿色发展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要求发展一定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个人”思想,不仅为建设生态文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原则,而且是发展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不断地从马克思关于人和自然关系的理论中汲取养分,丰富党的思想资源,以此更好地指导新的实践,实现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三)“现实的个人”思想为坚持共同理想与远大理想的统一作了合理性的论证

“现实的个人”是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生产以人作为出发点,以“人”的发展和解放作为最终的目的,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条件下,“现实的个人”是异化的人。人不仅与他自身所生产的劳动产品、劳动过程相异化,同时与其他人的关系也相异化。在这一背景下,人不是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被颠倒,劳动则成为人们因生活压力而迫不得已去进行的活动,它没有成为“人的第一需要”,而是变成禁锢人的自由和发展的“枷锁”。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人始终是受到物的关系束缚的不自由体。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每个人都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体,这是“现实的个人”的本质旨归。而当下我国的发展,就是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产主义一定能够实现,也一定会实现。只有坚定理念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统一,努力奋斗,才能够取得最终的成功,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恩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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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婷.理解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理论的四个层次——基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现实的个人”的分析[J].理论导刊,2020(07):1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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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庆海〕

收稿日期:2023 — 04 — 10

作者简介:黄垂旦(1997—),女,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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