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冬日午后,华裔女作家收到一封读者来信。信中详细评论了她的一部小说,并暗示这是对裘帕·拉希莉作品的拙劣抄袭。女作家陷入慌张与愤怒,并迅速在脑海中构思起对这场指责的“回击”。恰是在这种批评和辩解中,彼此陌生甚至对立的两个世界被打通,并有了自审的可能。
收到信。
是信。不是电子邮件。既有实体,便如同肉身降世,得走过一封信必须经历的所有程序,才终于在这个冷不见雪的冬日,与其他信件一起被邮局的投递员塞进了你家门外的黑色信箱里。你把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信件从邮箱里掏出来,几乎便马上发现了它。胀鼓鼓的,虽然只是个普通不过的白色长条信封,但它毕竟与其他信件不同。那些由医院、电讯公司、保险公司或银行寄来的账单和月结单,信封上总开着小窗口,而且已预付邮资,无须贴上邮票;至于其他的,比如各种环保组织、人权或慈善机构寄来的劝捐信和宣传单,格式也相差不远,信封左上角总印着组织名号;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都是工工整整地打印上去的,还印了一列条形码,无非在说明,你呀,只是万千收件者之一。
这封信却不一样。信封右上角可是实实在在又方方正正地贴了邮票的,盖上去的红色邮戳看着一丝不苟,仿佛邮局对待这信特别郑重其事。若真如此,当然是因为信封上那一笔手写字吧。虽说字迹有点蹒跚,却仍不失苍劲,可以看出写字的人曾正襟危坐,竭力要把字写好。这时代,光看这么个信封一五一十地将所有仪式做好做满,你就不免内心一阵激动了。
谁呢?是谁在白信封上用黑色走珠笔写下这几串拉丁字母?
收件人是你。姓名拼写无误,你自然认得。尽管在美国这里住下来不久以后,因为听不得人们四声不全,一再把你名字里的“兰”念成“烂”或“练”什么的,你索性给自己取了个宜东宜西的英文名。那名字说来普遍,不过是夏日时看见人家花圃里君影草开得铃铃铛铛,便来了灵感,信手从花名中摘下“Lily”一词,等于给“兰”字英译。此后这名字常用,多年下来已广为人知,再难得有人这么用拼音来直呼你的中文原名。因而乍见信封上的名字,你一时感到陌生,竟不能马上意识到,那是你。
是你没錯。认出你自己,这感觉就像被谁开声指认,才想起来自己一直戴着面具,让你没来由地感到忐忑。你在厨房中岛那里找了把水果刀,裁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笺。好几张纸呢,折叠起来厚厚的一沓。那纸可不是常见的办公室打印纸,摸上去似乎比较轻薄,而且都已发黄,快成卡其色了,像是什么猴年马月的古物。你摊开纸张,说意外其实也不出意料,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打字机打出来的文字。天呀,这该是货真价实的打字机字体吧?你忍不住伸出手指触碰那些文字,它们高矮参差,墨迹不匀,当中许多弧形都怀抱一团油墨,或浅或深,看着像公立学校操场上勉力列队的那些邋邋遢遢的孩子。
一封用打字机敲出的信。一,二,三,四……满满的五张纸。这可比信封上的手写字更让你吃惊。然而手指头的触感是真的。那些油印字,每一个都力透纸背,快要凹入纸张里了。你想了想,要是在电影或电视里看过的不算,你还真没见过这么古色古香的书简。你几乎以为这信本身是一件旧物,便飞快地瞥一眼信头。不对啊,上面标明的日期距今不过区区数日。你心里嘀咕,怀疑这会不会是恶作剧,有人想要作弄你?可圣诞节刚过,愚人节尚远,况且你在美国这儿结交的朋友,即便不算有头有脸,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殷实人。谁?谁会有这种玩兴?
信确实是写给你的。对方以最常见的“亲爱的女士”开头,正确无误地拼写出你的名字。你像考场上刚拿到考卷的考生,迫不及待地查看信末落款,那里写着:
您诚挚的,
内奥米·弗里德曼
* * *
内奥米,内奥米。即便写信的人不说,你也知道这是犹太女性常用的名字。就连“弗里德曼”这姓氏,也让你不期然想起《资本主义与自由》的作者,那不正是个犹太裔经济学家吗?信里的内奥米对此没想隐瞒,开头她直接报上名来,说再过两个月呀,她就要庆祝一百零三岁生日了。
若还能再坚持一年,我也就像你的小说里那位房东太太,活成个一百零四岁的犹太人瑞。
“你的小说”——她这么说,你立即意会到她指的是哪个作品。毕竟你写作这几年来,虽然作品不少,却唯独那个短篇写过这么个人物——年逾百岁的犹太裔房东太太。说来你还为写了这人物而沾沾自喜过,觉得她形象立体生动,别具历史感和沧桑味,与小说里年轻的华裔女主人公相映成趣,两人间的互动也饶富兴味。有了她,你觉得这作品完成得特别好,因而在完稿以后,你将两个版本分别交给了国内两家不同的刊物,并且都被刊用了。然而这是个中文小说呀。虽说现如今这时代,有互联网勾连,地理之隔已不算回事,但语文是人类通天不成换来的诅咒。从古至今,各语文之间始终隔着千山万水,内奥米怎么会知道它呢?难道说,这位自称犹太人的内奥米·弗里德曼懂得中文?
当然,我与你笔下那位房东太太毕竟是不一样的。我比她幸运多了,我的父母在一战之前,随着移民潮经水陆路从俄罗斯迁移到美国。他们来了以后才相识和结婚,我和我的姐姐及一个弟弟也都在纽约出生,因此没有经历过欧洲那可怕的黑暗时期,不像你笔下的房东太太,举家被押到纳粹集中营,死伤惨重,唯有她和她的姐姐存活下来。
实话说,你这篇小说写到结尾了才端出这位老太太悲惨的身世,身为读者,我觉得真是一大败笔。这世上有太多作家(尤其是非犹太裔作家)但凡写到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总不得不牵连上纳粹的恶行,硬要给小说注入一点从历史借来的悲情。这种陈腔滥调,只会使得小说不可避免地流于平庸。我这话不是无凭无据说的,我可是个十分资深的小说读者。我从小喜欢看书,父母虽然都是工人阶级,没受过多少教育,却特别纵容我这嗜好,而且就和你们中国人一样,即便是劳工出身,他们也都胼手胝足要让孩子上大学,希望下一代过上好生活。后来我嫁的丈夫是个会计,虽然与数字为伍,却也是个书迷。壮年时我尝试写小说,也给舞台剧写过剧本,我的先生则到死都梦想着要当个诗人,因此我们家里总是不缺书的。即便到了今天,我的先生去世十多年了,我依然每晚都得先读点书才愿意熄灯就寝。我的耳朵不太行了,眼睛倒还管用,看电视时听力跟不上视力,难免有所缺失,这才觉悟到文字的天地有多圆满——它总能做到自给自足、有声有色。
至于你的小说,那当然不是我的睡前读物。我可真希望自己能懂得中文呢。真可惜,作为移民第二代,我连俄语都不懂,只依稀记得一些意第绪语单词,那是我的父亲和母亲之间交谈用的语言;那是说悄悄话的语言,是争执的语言,也是倾诉的语言。可对着孩子,他们都只说英语,而且一辈子都说得磕磕绊绊。
说起来,我们家的成员似乎都没有特别强的语言能力。固然有些人能掌握双语,比如我们在以色列的一些亲戚,英语说得就和希伯来语一样流利,但那是学校的双语教育使然。至于美国这边,唯有我的小儿子因为年轻时在德国短暂留学,后来持续自修,迄今还能读写德语;其他人嘛,也就仅仅能用粗浅的西班牙语跟我的墨西哥帮佣聊上几句了。好在啊,我的一个孙儿两年前娶了个中国太太,弥补了我们家一直缺乏的东方元素。我的这位孙媳妇中英语双全,据说以前在大学里经常当口译员,一口英语说得比我们近两届的总统好太多了。正是她,因为我说只读过赛珍珠写的中国,她便说:“那你该读读这年代中国人写的美国。”于是她就在网上找来一些中文作品,直接口译,一句一句,给我念成了有声书。你的小说,我就是通过这方式“读”到的。
“一个中英语双全的孙媳妇”——这多么醒目!看在你眼里几乎像道路施工点上常见的那些警示板上的LED字幕,一字一字闪着红光。你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心悸,只觉得呼吸和心跳加速,拿不准该不该往下读,便移开目光四下察看,甚至瞥一眼橱柜上方的摄像头,像是要查看周围有没有目击者。没有。当然没有。这么个冬日午后,丈夫上班去了,说是下午有个重要会议;儿子已在两个月前远赴法国开始他的新生活,就连往年最让全家人雀跃的家庭活动——到基灵顿滑雪——也不能把他诱回来;女儿青春少艾,一大早便随几个同学打闹着出门。偌大的房子一尘不染,落地玻璃门外的庭院一片清幽,只有门上挂着的圣诞花环还绽放着节日残余的喧腾。你移开目光再往远些看,天空干净得像是被庭院边缘一排高耸的香柏树打扫过似的,说是一片蔚蓝吧,可那蓝却是不通透的,犹似倒转过来的尼斯湖,越看越觉得深不见底,越要怀疑那里头藏着水怪。
你不禁又往櫥柜上的摄像头看了一眼。
这种节后的日子最无聊了,本该有些活动的,偏是疫情连续两年下来,许多人已意兴阑珊,都提不起劲儿办聚会了。城里的一群写作同道,过去常有各种名堂和节目,要不在公众图书馆里办新书分享会,要不趁国内哪个知名作家出游美国,便张罗个交流会一尽地主之谊;或者干脆弄个圣诞或新年聚餐,好歹也叫人文荟萃,来年会有衣香鬓影的照片印在会刊里。你那时三天两头便往皇后区那一带跑,毕竟法拉盛多的是中餐馆,文友们到了那里就像解开一件穿了太久又束缚太过的紧身衣,纷纷敞开胸怀用比英语高八度的普通话交谈,南腔北调,乡音不改。
在这群人当中,你知道自己的自觉性比较高。无论到了哪里,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你都不至于捏着嗓子说话。别说身处美国社会,即便以前在国内,从小到大,你那么优秀,受到那么多师长夸赞,甚至后来在中美两地上了最顶尖的学校,你也未曾有一刻得意忘形,反而时时警惕着,不让自己沦落到蛙鸣蝉噪中。文友们无不觉得你文静低调、言行得体、不爱抢风头,甚至还不怎么打扮,却又不失体面。你的一身衣着和手里拎的包包,包括赴会时穿的鞋子,看似朴素,可圈里的女士们只要有点见识,便能认出来那些都是十分低调的名牌。她们因而对你有好感,但凡有活动必然把你叫上,只因满堂花枝招展,最少不得你这样堂皇的绿叶。
你当然不以为自己是绿叶,反而觉得与这些人为伍会衬得你出淤泥而不染。谁说不是呢?这些同道们写的作品你多少看过一些(私底下发给你“鉴评”的有,微信群里公开分享链接的也有),多半不过尔尔,许多连国内高中优等作文都比不上。就一面移民文学的旗帜张扬几十年了,搬来弄去不外乎电影《爱在别乡的季节》里藏着的老三样:离婚、疯癫、杀人。你还知道这些同侪其实都不怎么看书,就算有吧,阅读的视野也都止于1980年代先锋派小说,从此不思进取,更别说外国作品了。这些人落地多年,把美国这边各种社会福利、税法和股票都摸了个透,现当代作家的名字却是叫不出一个半个来。你跟他们不一样,尽管起步晚,等到孩子都长大了才开始写作,但毕竟科班出身,也一直保持阅读习惯,加上英语底子好,中英文书都涉猎不少。这几年矢志写作,誓要把以前磋跎了的光阴追回来,读书更是加倍用功,差点没回到年少时备战高考的状态。有了这些积累,无论学问或眼界,抑或是创作水平,无一不凌驾这些坐井观天者。
这时候,你不免想到,倘若这“内奥米”真有其人,并且她真如信上所说,一辈子醉心阅读;你要能早几年遇上她,大有可能与她结交,那么这些年你发奋写作,也许就能事半功倍。当然,若真是那样,你应该不会写出这个关于房东太太的作品了。退一万步说,就算写的还是这个小说,里头的老房东太太必然会是个不同的人。再退一万步吧,即便房东太太非得是个犹太人不可,想必也不会是个纳粹集中营里的生还者。内奥米说得对,这么写流于俗套,显得平庸了。
* * *
对于这篇小说的结尾,我固然不太满意,当时忍不住摇头,脸上必定也显出不以为然的神情,以致我的孙媳妇住口不念了,问我怎么啦?是作者写错了什么吗?
“我原以为这部分你一定会产生共鸣呢。”她说。
我得承认,小说这样写,尽管落入窠臼,却不能说“写错”什么。那年代一个居住在德国的犹太妇女,自然是躲不过那一场历史浩劫的。“可是老房东太太不是生于1908年吗?1939年她三十一岁了,她的姐姐又更年长一些。姐妹俩都没结婚吗?怎么会和弟弟以及父母一起被送到集中营?”我这么回答。我的孙媳妇瞪大着眼睛,也许脑子里在数算我提到的那些数字,也可能心里在嘀咕,以为我故意挑刺儿。
“没错,这有点怪,”她反应过来,“但它连‘瑕疵都算不上啊。”她语气有点急,似乎自觉有义务为你的小说辩解——就好像我在她面前也总觉得自己有义务为民主党辩解——一再强调你写的这位老房东太太,形象特别生动、特别饱满:“简直栩栩如生!”
我只好向她解释:小说后面这么写,像打补丁似的看着碍眼,一点儿没有使得人物更丰满,反而令小说变得油腻可笑。
“正应了你们中国人那句谚语:画了蛇还给它画上脚。”我见孙媳妇神色不悦,便用这话转移话题。她果然惊讶,问我怎么知道这谚语。那是以前我从一位病人那里学来的——过去我是个心理咨询师,在曼哈顿下城执业超过半个世纪,九十岁才退休呢。虽然吉尼斯世界纪录没有记载,我却一直相信自己是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年资最高的心理咨询师。这位病人与她的丈夫都来自台湾,夫妇俩在美国落脚多年,有过一番苦尽甘来的经历,如今两人生活富裕,在纽约和佛罗里达都买了房子。她成了我的好朋友,每年总会特地过来探望,还招呼过我在佛罗里达小住。我在曼哈顿有一座小公寓,自从先生逝世后便一个人守在这里。我倒是不像你写的房东太太,需要腾出房间来出租给外人。即便我想这么做也不行——这房子里东西太多了,它们多是我过去旅游时采集回来的宝贝。而且我这儿访客不断,儿孙和亲戚朋友们常来,加上墨西哥帮佣每周两次登门,除了打扫卫生以外,也陪我到楼下小超市里采买,或是扶我到隔一條街的发廊以及美甲中心。甚至呢,在不让我的儿孙们知道的前提下,我还会推着助步车,与她结伙,慢悠悠地踱步到再远一些的法式咖啡馆去喝下午茶。
人活到了我这把年纪,多少是个奇迹吧,也就自然而然成了后辈眼中的智者;好像年龄可以使人自动升级,变成白袍巫师或红衣主教什么的。譬如说这公寓有个英俊的波多黎各保安员,上个月领着他的新婚太太来敲门,夫妇俩说要碰碰我的手,好得到我的祝福。也曾经有一位高头大马的俄罗斯女人刚搬进来,因为听说楼上住了个百岁长者,便特地来叩门,想要与我聊聊天。哎,有时候我真希望他们能多给我一点个人空间,好让我安安静静地看一会儿书呢。所以啊,我并不像你笔下的那位老房东,成日坐在客厅,像被钉牢在椅子上;除了与房客偶有互动,便只能等着头发花白的女儿一个月开车过来两趟。
我明白我不该拿自己与你笔下的人物相比,更不该对小说里一个虚构的人物较真。而且我也无法否认:不是每个住在美国的犹太女人,上了一百岁,还会有和我一样的晚年。她们抑或也有孙儿正好娶了个中国太太,却不至于也刚好有个在电视台工作的孙女婿,会拜托雷切尔·玛多①在电视节目上给一百零一岁生日的老人祝寿。但老实说,我总怀疑你小说里这位房东太太并不是凭空杜撰的,很可能真有其人——毕竟在另一个小说里,有另一个人也当过她的房客,与她相处了六个星期。
读到这儿,你的心仿佛含羞草受惊,霍地收缩。你不由得抽了一口凉气,这吸进去的一口气又让你的心房再收拢了些,几乎绞出些痛感来。你觉得这信不能读下去了,再读恐怕心脏会承受不住,然而信里字字句句如有引力,硬把你的目光拽到下一个段落:
就像不同画家画的两幅肖像,虽然笔法不同,但太多细节如出一辙,让我一眼认出来,画里画的是同一个人。只是啊,尽管来自同一个原型,然而两个小说里,我喜欢的是另一位老房东。
信哪能这么写呢?这读起来不就像小说了吗?你忍不住回头细读,又禁不住喃喃自语,怎么有人会在信里置入人物对话,平添一种剧场效果和虚构性,使得信不像是信了。你愈发怀疑这是个拙劣的恶作剧,有人要整你;也就愈发觉得这位“内奥米”故作文雅的言辞怀藏着某种粗暴的恶意。是谁呢?谁是内奥米?你脑子里将那些于城中笔会或各种聚餐上寒暄过的、交谈过的、握过手的、碰过杯的、相视而笑过的、交换过微信号的、互赠过著作的写作同侪们粗略地过了一遍。每一张超载了笑容的脸都乖张地向你凑过来,堵住回忆的出口。你越想越感到透不过气,越觉得房子里莫名地闷热。面前的落地门犹如玻璃幕墙,上面播映着明晃晃的阳光与风过树梢的景象。你再看看头上那摄像头,隐隐觉得这像是《楚门的世界》,你被放到了一个做实验用的玻璃箱里。
你把信放下,走过去一把推开落地门。凉飕飕的空气钻进来,像是你打开了一台巨型冰箱,里头放着一个冷藏许久、已经有点干枯了、不怎么新鲜的世界。你把头探到门外大口大口吸气。随着几次深呼吸,心跳逐渐平复,脑子里翻滚的思潮缓缓停歇,你逐渐看清楚了一个事实:你的那些城中文友,没有一个会是“内奥米”。
并非他们不可能整你——你出道迟,但几年里在国内连着出版了两本口碑不错的集子,又上过些采访,还有杂志请你写专栏,文友们难说不会眼红。只是你很清楚这些人的资质,他们当中不乏口蜜腹剑者,但缺少创意,绝对想不出来这么复杂的点子,也不会有耐性跟你玩这种拐弯抹角的把戏。再说,他们若能用英语写出这信来,自当全心全意当英语作家,瞄准普利策奖冲刺得了,又何须被贬谪到“华语写作圈”,流落成外室一般、永远入不得宗祠的海外华文作家?
所以,内奥米难道就真的是内奥米?一个与你素不相识、几乎像是跟你活在两个平行世界里的犹太裔老妇人?她就那么闲,因为在你的小说里遇见了另一个年逾百岁的犹太女人,就洋洋洒洒地给你写信,要跟你讨论这位老房东?这当然不对劲儿,可你在美国这么多年了,还真知道这国家有不少怪人,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异于常人,而且都特别执拗,会做出许多不可理喻之事。要说疯狂的读者,比内奥米更出格的应该大有人在,否则斯蒂芬·金哪来的灵感写出《头号书迷》,让卡西·贝兹直接把作家敲碎脚骨,绑回家里?
好吧,权当内奥米就只是个爱管闲事的老太婆,你也不敢说这是否值得庆幸。毕竟她在你的小说里发现蹊跷,把老房东太太指认出来了。你怀疑她是来敲诈你的,可仔细想想,一时觉得她字里行间有种返老还童般的率直,几乎诙谐可喜;一时又想起来文字的欺瞒性,便觉得那是一个饶富写作经验者在故作天真,正卖力演出她用第一人称给自己画定的人设。是的,内奥米的表演欲如此旺盛(她还给剧场写过剧本!),怎么可能只满足于仅对你一个人卖弄?会不会呢?她会不会同时也给“另一个小说”的作者写信,将她在你这小说里的重大发现告诉对方,好向对方邀功?
亲爱的裘帕·拉希莉女士,我是内奥米,来自纽约曼哈顿。我年纪很大了,比世上绝大多数人都多享了些岁数,但我不会说自己老得超乎你的想象,毕竟你写过比我更老的老人。那是一个非常动人的作品,我不得不说你把那位老房东太太写得十分鲜活。而我,再过几个月,就要和她一样,也活到一百零三岁了。
内奥米的笔调在你的脑海里盘旋,没错,就是这么一副倚老卖老的口吻!你几乎可以肯定,她若给另一个作者也写了信,信的开场白必然是这么写的。这样想的时候,你觉得自己看见了一个满头银发的白人老妪坐在一台打字机前,一脸自喜。她的背不免佝偻,脸上不免满布皱纹,苍白的皮肤也不免泛着犹如咖啡渍的老人斑,但她一身衣着光鲜亮丽,深陷在眼窝里的一对眼珠透着尼斯湖那样的蓝;额上是发廊里刚修剪吹洗过的头发;放在打字机键盘上的手指才做过护理,十片指甲都鲜红油亮。她的形象竟这般清晰,仿佛你今早才见过她本尊。就连她的所在——一所敞亮的小公寓,布置得像古玩店或者一座小型私人美术馆;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画;书桌上几册大开本精装书放得犹似书店里的陈列品;面目模糊、姿态乖张的人形雕塑随处可见,每一尊都像爱德华·蒙克画的掩耳战栗者②;周围的柜子里和架子上密密麻麻地放满了充斥异国风情的精致小摆件——一切历历在目,活像高清电视里的画面,直让你吓了一跳,然后才想起来这完全是文字搞的鬼!是内奥米的信!她没有一字提起过自己的姿态容貌,却暗地里使了手段引导你,让你这么想象她、“看见”她。
这么看来,内奥米是个写作能人呢。你忽然意识到自己被人用文字给戏弄了,这于你等同羞辱,便觉出对方的傲慢,不由得生气起来。可转念想想,美国民间总不至于遍地写作高手吧?许多美国人街头受访,还会把《白鲸》和《老人与海》搞混呢。那么内奥米会不会是个行家,一个用英语写小说的人?某个创意写作班的导师?又或者……会不会呢?她会不会就是“另一个作者”?这想法太令人战栗。你打了个哆嗦,身子往后一缩,拉上落地门,转身回到身后的中岛,一把抄起岛台上的信。
* * *
你知道我说的是住在波士顿的那一位老房东太太。裘帕真是个极富天赋的作家,写《第三和最后一块大陆》时,她未满三十岁呢,但那小说笔法老练,每一笔都不虚,小说里提到的每一样物事都有它的作用,进而使小说产生意义。就说波士顿吧,那里不是比皇后区有意思吗?我明白你把老房东太太的房子放在皇后区,是为了迁就小说里的华裔女主人公,好把她安排到法拉盛的华人贸易公司去上班,再名正言顺地引进一些中国色彩。而裘帕呢,她倒是选择让一位孟加拉国青年走出他的舒适区,先离开老家加尔各答,再挥别他在伦敦求学时住在一起的一屋子老乡,只身来到美国波士顿,让他遇上“只把房间租给哈佛或工院的年轻人”的老太太。你看到吗?这个房东可不是为了迁就谁或任何一个地方来的移民而存在的;她就像自由女神,她代表美国。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她,只有最上进、最有学识的人才配住进她的房子。虽然啊,她那栋房子其实很简陋,不是吗?
裘帕这部短篇小说集是我每隔三五年就想要重读的书,其中这个老房东太太的故事更是令我着迷。它有着一种魔力,似乎随着岁数越趋近这个小说人物,我对她的言行便多明白一分,心里又要为裘帕的高超笔力多赞叹一下。老实说,我曾经想过给裘帕写信,就是像书迷那样把信寄到出版社,对她说说我对这小说的想法,可想到对方的文笔这般娴熟简练,便觉出自己的文字啰里啰唆,一股甩不掉的老人口吻,竟是连她笔下那位房东太太也比不上——她从头到尾没说过几句话,而且句子特别短,句句鏗锵有力——顿时兴致索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
给你写信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是与裘帕的另一个读者交流。别跟我说你不喜欢裘帕;最起码,我知道你肯定很喜欢《第三和最后一块大陆》。这个短篇,过去二十年里我读过不下十遍了(由于你的关系,我昨天又读了一回)。无论是作为一个读者、一个已活过了一个世纪的老太婆,抑或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美国人,我认为自己都够得上资格与你分享我对这作品的看法。而且我确实觉得这是必要的,因为啊,显而易见,你并没有把这作品读透。这话我可是认真说的:你要是读透了它,一定不会另外再写一个小说,把人家的老房东从波士顿给挪到皇后区。
把老太太放到波士顿真是一记妙笔。波士顿是个好地方,那儿是哈佛和麻省理工的所在!她就该雷打不动地守在那里,每天像个大将军似的坐在专属她的那一把椅子上!当然,你也一样写老房东太太整日坐镇在家,可你的写法只让人觉得这老妇人动弹不得、可怜兮兮。在裘帕的作品里,老房东太太的“动也不动”却有着多层意涵。我请求你把它找出来再读一遍,或者两遍、三遍,直到你能感受到那情景所透着的庄严,以及老妇人那坚定不移的意志为止。你去看看,看那个“说起话来中气十足,甚至还有点专横跋扈”的老人;看她怎样地对上门来的孟加拉国青年大吼:“锁上门!进屋第一件事就是要锁门!听明白吗?”她又是怎样地为美国航天员登月成功而骄傲不已,甚至命令那青年,硬要他承认:“美国了不起!”——一点不理会人家的感受。你看到了吗,老太太那顽固又近乎无知的傲慢?你看到在一个孟加拉国来的青年眼中,美国这个国家是多么的骄横、强势,同时又是多么的脆弱、自危吗?
唉,搬到皇后区以后,房东太太虽然还穿着相同的衣物,过着跟以前一模一样的生活,却只剩下一个躯壳,没了灵魂。
我读过许多优秀的小说,假如裘帕写的只是我上面说的这些,那我还不至于为它叫好。我的意思是:她若只是借着老房东太太反映第三世界过来的移民眼中的美国,那么这小说终究缺了深度。裘帕写的却是两者之间的交汇,写它们的冲突与和解。小说的叙述者(那一位孟加拉国青年)塑造得可真立体。用第一人称写的小说人物难得有这么含蓄又这般生动的。就连他从老家娶来的那位腼腆拘谨、放到美国这环境里显得落伍,或者说过度庄重的新娘,都意味着“另一种文化”。文化代表着传统,比起波士顿所代表的科学精神和对知识的追求,它人文而古老。它不能把一个民族送上月球,可是它的价值融入生活里,体现在人的言行态度之中。
你记得那位叙述者第一次交房租的情景吧?那可是小说里一个重大的转折点,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含义。你若想把小说写好,一定得仔细观察!虽然在你的小说里,这情节被大致写了一下,但也因此使我更确信:你没有把《第三和最后一块大陆》读明白。
没错,你在裘帕的作品里拣了一些有意思的细节,将它们打包了,跟随老太太一起搬到皇后区——她的“专座”、她的拐杖,以及那几根伤残的手指。然而把房子移走本身已经是个巨大的失误,至于你搬弄过去的那些细节,恐怕都只是这小说的皮毛。老房东太太再三强调的“锁门”被你写得毫无力道,变成了软绵绵的叮咛;那一屋子破旧的爪脚家具,到你那里就只剩下一根套着橡皮套的脚爪拐杖了。你这般压缩处理,晓得这让小说损失了什么吗?我只能说,就像是好好的一把宝剑,你只取去了剑鞘。
还是请你看看那位加尔各答来的青年吧。尽管老房东凶巴巴地交代过他,每周五交房租,必须把钱放到钢琴的谱架上,可第一次交房租时,这位青年“不习惯把钱一扔了之”。他把八张一元钞票放入信封,外面妥妥写上房东太太的名字。正当他把信封拿到指定之处时,瞥见了老太太坐在楼梯间她的专座上。出于不忍,他走过去把房租递给她。
信里说的这一幕,你当然记得清清楚楚。你甚至仍记得自己写的这场景,节奏虽然明快了不少,最后的处理也做了些改动,但描述的情形大致还是相同的。内奥米怎么竟说得好像你错失了某个重大机关,没有它,小说就撑不起来似的。她说得如此郑重,使得你不禁对自己的记忆产生怀疑。可记性好一直是你的强项啊!阅读能力也是超群的,总是能一目十行马上抓住要点,不然以前在学校里你哪能这般得心应手,顺顺当当考上第一志愿,又毫无悬念地搭上出国大潮?现在呢,这可恶的内奥米在质疑你。她一定不知道这两年你已经在给刊物写书评了,居然敢用这种评论家的调调来跟你谈小说!你咬了咬牙,忍不住抬起头来对那摄像头瞪眼。“好吧,”你说,“我这就去把书找出来!”
书在楼上你的房间里。你抓住内奥米的信,直接往伍尔夫一个世纪以前说的那个“只属于自己的房间”大步走去。楼道很长,一大一小两面镜子以及其他光可鉴人之物,都照见了你咬牙切齿的模样。你那房间自然也安装了摄像头。没办法,这一区住的都是体面人家,所有的房子多少带点庄园风格,表面上都得维持一派悠闲模样,把十二万分戒备之心藏在内里。你虽不至于在床头柜里放着一把格洛克17,或是在衣帽间竖着一管差点超出你身高的雷明登870,可除了浴室和储物室,这房子里里外外没有一个空间逃得过监控。
房间里书多,凑得上大半壁书墙。你从上百成千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书脊里精准地掏出《疾病解说者》。这毫无难度,好像所有的书都训练有素,成了待命的战士。你把书拿在手里,扬起下颏看一眼房里的摄像头。它高高在上,仿佛墙本身长出来的一只带柄的复眼,对你冷然凝视,眨也不眨一下。你打开书,翻到书中最后一篇小说,找出那一页:
我走近她时,老太太抬头瞅着我。
“你有什么事?”
“房租,夫人。”
“放到谱架上去!琴键上头!”
“我给您拿过来了。”我伸手把信封递给她,可她十指交叉放在腿上,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我稍微弯下腰,信封靠在她双手上方。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接受了,对我点点头。
晚上我回到家,她没有拍拍琴凳示意我坐下,可是出于习惯,我仍然像往常一样坐到她身边。她照例问我检查过门锁没有,却没有再提起月亮上的那面旗帜,而是说:“你心地真好!”
“我不太明白,夫人。”
“心地真好!”
她手上還拿着那信封。
你用目光迅速扫瞄了一遍,只揪出“好心”一个关键词,觉得不够,便又再扫视一回。这回你略为放缓速度,书上的文字便似乎都被放大了些,直至看见老太太“终于接受了,对我点点头”。你的心跳卡顿了一下,目光却依然顺势滑走。你稍微怔忡,把溜过去了的视线收回来,重新再读一遍。
这一次你看清楚了老太太一反常态的沉默,而“我”受习惯驱使,无言地在她身边坐下。不,你看见的不是哪个关键词,甚至也不是什么句子,而是这些句子之间的空白,以及这些空白之处某种隐性但坚韧的连接。是的,你隐隐看到了藏于鞘中的、内奥米说的那把剑。
你觉得目光变得有重量了,像两颗坠子。可它们也如西西弗斯头顶的巨石,又被推回到老太太跟前。她抬头瞅着“我”。你再读一遍,又一遍;先是心里默读,然后忍不住小声念出每一个词,又循着标点符号调整语调,或稍作停顿,直至书里那幽暗的客厅自眼前浮现。老房东太太的头脸从满室陈旧的家具以及一袭式样朦胧的白衣黑裙中浮起。她个子很小,是被岁月和生活反复压榨了一百年的身躯;可她交叉着放在膝盖上的手仿佛金石,手指那么长,指关节肿大骇人,发黄的指甲看起来那么坚硬,像经历过许多战役的老盔甲。
“你有什么事?”她问。声极凛冽,像是在制止你,叫你别靠近。
“房租,夫人。”你把信封递过去。
你放下书,叹了一口气。这段文字你分明早已读过,甚至在写你的那篇小说时,就曾把书翻开,让这小说像个一览无遗的裸女横陈在计算机旁的看书支架上。那上面的叙述和描写,你没有一处不记得,说明你的记忆力仍然好得很。正如你还清楚记得,你小说里那位女房客的租金是按月算的。她把支票(而不是寒寒碜碜的八张一美元现钞)放进信封,规规矩矩地按照老太太的指示拿到厨房的餐桌上。有一次因事耽误,匆忙下楼,不及细想便把信封塞到了老房东手里。傍晚回家时,老太太仍然坐佛一样呆在原地,手里还捏着早上她给的信封。
“毕竟那是个中国女人呀!”你在心里争辩,“她跟印度青年自然是不一样的!不就因为文化不同、性别不同吗?”你不期然又往那摄像头望去,恶狠狠瞪它,让它把你这副趾高气扬的模样看在眼里。
没错,这绝对是文化差异无疑,所以孟加拉国青年晚上归来,无须房东示意即安静地在她身旁坐下(那里有张小圆桌,上面有一盏台灯,此时必定已经亮起来了)。老太太再怎么将自己塑造成一座雕像,一颗心毕竟不是铁铸的。她过去可是个钢琴教师啊!内心被音乐浸润过,总有柔软处,能感受到青年那简单的肢体语言所表达的意愿,以及那意愿背后纯粹的善良。在彼时的静谧中,她听到了青年无声的话语:“我来陪陪你。”这比阿姆斯特朗说的那一句“我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更能触动她。她不再要听他颂扬美国了,而是打从心底叹喟:这人怎么心肠这么好?怎么这么好!
你写的中国女人却不一样。不一样。老太太把她喊过去,温言软语地请她把信封放到餐桌上。女人十分顺从,不明就里但依言照办,并且从此再不敢把房租直接交到老太太手里了。
* * *
“这段文字里头,最有力道的一句,是‘我不太明白,夫人。”内奥米在信里说。你不禁撇了撇嘴,把放下的书本又拿起来翻了翻。
这一句“不明白”,我觉得太有意思了。它表示这年轻人并未意识到自己付诸行动的美德,他不了解这当中有什么值得赞美。他以为事情本该如此,自己就该这样体恤地对待一个老人。这不是顶级高校或科学精神所能给予的涵养,它来自古老的文化,渗入到人的骨髓里。我相信老太太第二次发出的赞叹,就是冲这一句“我不太明白”而来。
这位老房东过去把不少房客吆喝走了(全是哈佛和工院的学生!),但她私底下对她的女儿说,这个孟加拉国青年不一样,他是一位“绅士”。
如此充满张力又意蕴深刻的一个情节,挪到皇后区上演,就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一幕。不瞒你说,我的孙媳妇读过这一段后,我打住她,请她再翻译一遍。“你是不是删掉了什么?拜托,我一句都不想漏掉,请你把它完完整整地译出来吧。”她十分不解,却也再念了一遍。虽然换了些用词,也将句式稍作调整,但我总算明白了她确实没有对你的作品私自删节。
面对文学,我不是个死脑筋的老太婆。我尝试过换别的方向去解读。譬如说,我想象这是一个向裘帕致敬的作品,作者照搬同一个场景和情节,目的是要拿它当镜子,以对照出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我告诉自己,这么做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几乎能算得上行为艺术了。然而不管我往哪个方向解读,始终想不明白你把一个一百岁了还在生活自理的独居老妇,写成一个软绵绵黏糊糊、还每次吃上甜食都表现得特别腻歪的老太太;最后笔锋一转,赐给她一个大苦大难的身世,让人物的形象和人格一再产生矛盾并相互抵消,这又是何用意?
我想了整整两天才能坦白对自己说:老天,这分明纯属花俏,根本没什么特别用意!你呀你,不仅只拿走了剑鞘,还在剑鞘上大肆动工,给它雕龙画凤、穿金戴银,想必以为那样就能让它成为另一把剑了。我的意思是:那些最关键也最有深意的细节被轻率掠过了,添上去的枝节却都华而不实,还和小说本身特别不搭调,就好像是把不同属性的枝叶嫁接过来,硬生生把主干拖垮。
我说得这么直白,猜想你一定很不服气。我们不妨回到老太太的住处,让房子来说话。在波士顿的房子里有一台三角钢琴和满屋破旧家具;老太太终日坐在楼梯间,那里有一张小桌子,上面有一盏灯,还有收音机、电话和钱包;她的手杖斜放在一旁,上面积满灰尘。你看明白那些对象吗?对于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它们每一样都不可或缺,加起来的总和是一整个世界。
再看看距离远一些的钢琴吧。老太太过去凭着教钢琴把孩子养大,那是她的谋生工具。你可以想象她的学生是怎样交学费的吗?我猜他们会把学费放到琴键上头的谱架上。
至于在皇后区的那一栋房子,你让在华人商行里工作的女主人公,经常给老太太捎去各种中国食品。这位在纳粹集中营受尽煎熬而幸存下来的老妇人,一百零三岁了,想必做不了什么家务,仍然每天用干净手绢缠住伤残的右手。吃饼时,她左手跷着“兰花指”(多亏我的孙媳妇讲解和示范),还因为要配搭中国糕点,搬出了一套韦奇伍德骨瓷茶具——那很可能只是老太太收藏的许多珍宝之一。
为这一套韦奇伍德茶具,你不吝笔墨,不啻把上面的花花草草详细列出,还把老太太喝茶的所有步骤写得巨细靡遗。你那么费心写这下午茶,老太太不得不配合着拧出点英国贵妇人的作派来,你也就越写越起劲,说到厨房里烧水的茶壸总是擦得锃亮……你越是写得详细、这茶喝得越是讲究,鸟语花香都要从字里行间溢出来了,这小说读来便越荒诞,叫人觉得像在读《爱丽丝梦游仙境》,又不禁怀疑这是从别的什么文章(可能来自《读者文摘》③一类的杂志)剪贴过来。
“小说里写这些吃吃喝喝的,有意思吗?”我问我的孙媳妇。她是懂得察言观色的人,知道我不以为然,便费了些口舌给我讲解中国人的一句老话,大意是食物是人民的生命,是生活中天大的事。
“这样写格局小了,不是吗?东西方文化差异被写成了茶杯和盘子里的那点事儿。”
我知道这么说有点无礼,但我都一百零二岁了,有了点老人该有的特权,可以偶尔装出脑子实在不好使了的模样,使人不好责怪。果然我的孙媳妇只是稍微瞠目结舌,须臾即把脸色调回原样,笑着对我说:“噢,这太好笑了。内奥米!真有你的!”
啊,我把话扯远了。把话扯远无疑也是老人该有的特权。回到你的小说吧。我没忘记自己写这封信,目的就是要跟你谈小说。
谈过了小说里的房子和环境,我们来谈谈食物。裘帕写得不多,就提过两样:主人公在英国深造时跟一群孟加拉国穷光蛋同居,天天都在煮咖喱鸡蛋,周末煮得更多。直至他在波士顿找到工作,把家乡的新婚妻子从机场迎回公寓的那一日,他给她准备的也还是咖喱鸡蛋。
后来主人公的妻子安顿下来,第一次开口向他要钱。那天他回家,看见炉灶上烧着香喷喷的一锅咖喱鸡(每次读到这儿,我都按捺不住深深吸进一口气,想要闻一闻新鲜大蒜和生姜的味道)。裘帕就写了这些。但你看到那充满喜剧性的隐喻吗?从“咖喱鸡蛋”到“咖喱鸡”!那是从穷学生变成了社会人;那是从单身汉变成了丈夫。而不管变成了什么,本色未变。
“够了!”你在心里呐喊。几乎想要把手中的信撕了,或是把它揉成一团,狠狠掷到地上。但那些纸张像是在导电似的,又似乎成了烫手山芋,将一股热力从手心直传到你的耳根,让你两颊发烫,耳朵嗡嗡作响。
你恨死这个内奥米了。你在心里叫她去死吧老太婆,下地狱吧。这一刻你总算明白了,她不把信写到出版社、不写给裘帕,而是把信写给你,为的就是要恫吓你、对你尽情羞辱。你越想越觉得此人邪恶。怎么有人心思这么坏呢?又越想越觉得这如果不是一個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蔑视,也绝对是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侮慢。不行了,你越想越感到五内如焚,心跳加急,耳鼓擂出了隆隆巨响,似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便也觉得身体这里那里不妥,四肢发软,有点站不住。这才兀地想起来前两年去做身体检查,医生诊出你此前悄悄发过一次心脏病,毫无症状,连你自己也不觉得有异,却从此有了病发猝死的风险。你忽然感到害怕起来,家里没其他人呢?你急忙要掏出手机,才发现身边没带着,想必是留在厨房里了。你提醒自己莫慌莫慌,可手已经在发抖,拿在手上的信微微颤动,像是内奥米对你频频眨眼。你回想医生之前口授的指导,不急,先深呼吸吧。你昂起脸来,与墙上的摄像头对上了眼。
“你不明白。”你对内奥米说。你想到要给她回信。这念头一闪而过,你心里却很清楚自己不会这么做,这事不宜扩张。“可是我若真给她回信,”你遏不住想,“我会让她知道,虽然都是移民题材,用中文写作跟用英文写作完全是两码事!”这念头生起,脑子某处便像有一台不由你控制的打字机,哒哒哒哒,暗地里给这回信拟稿。
内奥米,你这信,读到下面这一段,我觉得一口气要咽不下去了:
“看看你写的,同样是短篇,却像个野餐篮子。除了茶水鲜奶,里头还有小饼大饼,什么肉粽子、‘条头糕和‘利是奶糖(原谅我只能给这些名字胡乱拼音了),五花八门,效果就如那一套韦奇伍德茶具上的毛地黄、金盏菊、大丽花……让人看得目不暇接。这叫我想起多年前跟随几位台湾太太到旧金山中国餐馆里见识的豪华摆盘。那些雕刻在萝卜、茄子、黄梨和其他蔬果上的腾龙跃虎及十二生肖,还有那些莲藕雕成的奇山峻岭,配上干冰释放烟雾,全摆在一个盘子上,像布置障眼法。我固然惊叹,却也不免要想,这跟一面用餐一面观赏杂技表演有什么不同呢?”
感谢你把话说得这么坦白,让我有幸受教。我在美国待了许多年,对于你这种想法和论调并不感到陌生。毕竟像diner④这种美式餐馆我也光顾过,知道美国的饮食文化实在没多久历史,品位还没建立起来,人们只知道把食物铺得盘满钵满,对于最精致最华美,抑或是最原始最野蛮的中国饮食,你们都看不过眼。根据你的来信,我可以判断你对中国文化并非一无所知,然而“知道”不等同“了解”。我必须承认你把我和裘帕的小说分析得头头是道,甚至许多处精辟得像是给我开了天眼,让我感到汗颜。你确实把这两篇小说都看透彻了,某种意义上,也透过小说看穿了我。可是我要提醒你,你终究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项事实:
我这小说不是写给你看的。
请你留意一下,我写的是一篇中文小说,而我也只将它发表在中国的刊物上。不同于裘帕,她用英语写作。那是世界语言。在她的祖国印度,英语若不是母语,必定也是广泛通用的官方语言。而我,既然选择了中文,便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中文读者写作。我写的移民故事,必须符合中文读者的期待和审美需求。也就是说,我小说里的老房东太太并不是为了迁就在法拉盛商行做事的主人公才住到皇后区。不,她是为了我的读者!
所以,窃以为你拿我的小说跟裘帕的作品相比,既没有意义,对我也不公平。它们是针对东西方两个不同的文学市场打造的作品。裘帕无疑是个了不起的作家,她写的移民文学,是一幅一幅既贡献给美国,也贡献给印度的画像。我呢,我的目标读者本来就不包括像你这样的一个犹太老人,你又凭什么对专门为中国设计,并且只在那里出售的产品指指点点,批评它不符合你的美学要求?
我猜啊,之所以我的小说引起你注目,并令你愤然,是因为我把老房东太太写成犹太裔,冒犯你了吧?她还跟你一个年纪呢。你无可避免地对号入座,却不满意我给她塑造的形象(显然你更愿意把自己想象成裘帕笔下的老房东),便写来这信,佯装“论道”,实则是要向我抗议,还借此嘲讽我与践踏我的作品,以宣泄你这不可理喻的恼怒!
是的,信就这么写吧。你闭上眼睛欢快地想象内奥米气急败坏的样子。看在墙上那摄像头眼中,你嘴角上扬,像个使诈得逞的胜利者。奇怪的是,内奥米在浮动着一层薄光的幽暗中浮出,愈渐清晰,你才看清楚了她竟有几分像你写的老房东太太。这么说不对,因为你在写那小说时,分明没去模拟她的长相。裘帕已经提供了个现成的,而你为了避免引起读者的注意和过多的联想(或许会有人以为两位老太太是姐妹俩),刻意不多对她的外观着墨,然而此刻你却看见了这人物如在感光相纸中显影。她个子矮小,穿着裘帕写的一袭老款白衣黑裙,右手捆着你写的洁净手绢;雪白蓬松的短发却是内奥米的,像刚烫过一样。她胸前垂着一副带链子的粗框眼镜;左手拿着你写给她的信,指甲艳红如玫瑰花瓣……她们都在凝视你,面容不一,眼睛却都眨也不眨,多像三个靠在一起、角度终究稍稍不同的摄像头。
你甩了甩头,奋力要把脑中的影像甩开。她们没有消散,你只好睁开眼睛。就那一瞬,只来得及瞥见冬日在窗外悄无声息地掀起白花花的裙摆,这房间当着你的面暗沉下来。
* * *
我不是为了批评中国文化,或是为了打击中国移民而给你写这信的。我自己就是移民后裔,而且向来只支持民主党,当然不会仇视移民。再说,对于中国文化,我向来只有景仰而已。那是世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就和印度文明一样古老。更何况,我的前病人(那位从台湾来的太太)还经常向我灌输:“你们犹太人和我们中国人有太多相似之处了。”
“是吗?有哪些相似的呢?”我每次都打趣问她。
“这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她每次都这么回答。
“都擅于理财!”
“没有别的民族比我们更务实了。”
“都有很重的家庭观念!”
“所以总是招人眼红、被人误解,遭受排挤。”这是她丈夫说的。他总是等到他太太屈起第三或第四根手指,瞪大着眼睛苦苦思索时,才没头没脑地添上一句,使得在场所有人脸上的笑马上松垮下来。
“都在历史上吃了太多苦。”他再补一句。
我写这信,本意是要为裘帕·拉希莉抱不平。我希望能让你醒觉,你使的这点小聪明可是严重地损毁了人家的作品。对于我来说,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你能不能不问自取,把别人的小说拿来改写成另一个版本(台湾来的前病人对我说这种生产模式寻常得很,就叫“山寨”),而是这样做是否能产生新的价值,或给原来的作品增加新的向度和意义。显然你沒有做到这点,让我觉得这种生产小说的方法特别不可接受。可在给你写信的过程中,我想到这事情并非完全没有可喜之处,毕竟是因为遇上你的作品,我才会翻开裘帕的书,再读了一遍《第三和最后一块大陆》。
这应该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读它了。因为有你的作品做观照,我像是戴上了一副特制的眼镜,终于真正地、前所未有地看清楚这小说里的各种巧妙,以及那些沉落在细枝末节里的好。譬如说孟加拉国青年主动提议要每天晚上给老太太热汤,老太太的女儿叫他打消这念头,说:“那百分百会要了她的命。”——这一句话,不就呼应了斜放在小圆桌旁的那一根随手可及却满积灰尘的手杖?
我可太喜欢这位房东太太了。我完全可以理解她骨子里那股顽强的精神,我甚至怀疑她可能读过《意志的力量》。那是小时候父亲第一次带我到书店,让我自己做主选的书。作者的名字我忘了,只记得他是个卫理公会派的牧师⑤。
原谅我投注了许多想象,硬是把自己与这位老房东连接起来。这完全是不由自主的。上个星期,我的弟弟去世了。他比我迟出生八年,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五六年前我的姐姐逝于病榻时,这弟弟已经不太能行走了,但仍然坐着轮椅从圣菲过来参加丧礼,那是我和他最后一次见面。其实在过去几年,我的许多亲戚和老朋友,尽管岁数没我大,都逐一离开了。我对此心里早有准备,即便是去年伊丽莎白二世逝世,我还喜滋滋地在电话里对弟弟大喊:“你听说了吧?英女王死了!死了!她才活到九十六岁!”
至于弟弟是怎么应答的,我记不起来了,也可能我们俩谁都没听真切对方说什么。
直至接到弟弟的死讯,知道他已不在人世,我才忽然意识到在这世上我已经没有“同代人”了。自从我的先生死后,这还是头一回我感觉到这世界的清冷,像是自己落了单,成为被时代遗弃的人。这感受太可怕了,即便这房子里总有访客上门,儿孙们总是围着我,朝着我的耳朵大声说话,而我环顾他们的笑脸,耳里的声音忽大忽小,心底只觉得自己像溺水似的,已经不属于眼前的情境。
幸好这时候遇上你的小说,它领我回到裘帕的书里,让我再一次走进那一栋在林荫道上的灰白色房子。老房东太太还在屋里,她说:“锁上门。”我多高兴能看见她啊!她是我在世间最后一个同辈人和对话者,而且她将长久地活着。在我终于也追随我所思念的人而去以后,人们还可以推开这扇门(记得锁上),一次一次看她对着一个衣着传统、姿容庄重的印度少妇大声宣告——这是个完美的女士!
这几日我在打点自己的后事,算是提前处理遗物吧。这屋里的宝贝物事可多了,当中还真有韦奇伍德的东西,就是几件经典蓝加浮雕器皿,还加上孙媳妇婚前第一次来拜访时带给我的一套中国咖啡具,可美呢,说是叫“西湖蓝”,那是我见过的最温婉高贵的蓝色了。就为这个,我打算把柜子里珍藏了六十年的古驰竹节包留给她。这东西,我的大女儿可是觊觎许久了。
打点这些东西可是粗重活儿,都是上门来的墨西哥帮佣替我做的。她把我以前执业时用的打字机找出来,问我这要留给谁。那是一台列特拉。老东西虽然笨重,远不及新事物便捷,却总是比较可靠。我端详它一阵,忽然就来了兴致,想要听听它敲打的声音。此刻你读的这封信便是这样来的。衷心希望你在读它的时候,也能感受到这台老机器的劲道,一字一句都铿锵有力。
最后,你的邮件地址是我的孙媳妇替我弄来的。她最有办法了,而且行动力十分惊人。她跟我孙儿结婚好几年了,至今还经常以卓越的办事能力与超强的人脉震慑大家——两年前新冠疫情最严重的时候,家人为我庆祝一百零一岁生日,她送来的礼物可稀罕了。那是一大包家庭装二十四卷卫生纸!还居然是我向来在用的牌子!这事情,直到今天还让亲友家人们津津乐道——尽管她有支持共和党的倾向,还曾替川普说过好话,但我还是觉出她有着可贵的品质。只是啊,无论如何,我没有把你这小说里的秘密告诉她。我不会说的。正如我至死也不会对她说,她送来的那一套“西湖蓝”其实颇有些瑕疵,说不定是仿冒品。
就这样吧。祝你新年快乐。
你从房间里出来,已经过了下午五点。冬日阳光短缺,即便有冬令时调整,房子里已有许多局部显得日光配额不足。你走下楼,在幽暗的楼道里碰见一个垂头丧气的妇人,一双浮肿的倦眼让她看来犹如水族箱里养得生无可恋的鱼。你没见过她这么委顿的模样,分明就在昨天,她的一则访谈在朋友圈里广发,配图里的人神采奕奕,标题称她乘风破浪的姐姐。
你回到厨房,正好丈夫打开前门走进客厅。他看见你坐在中岛那里的高脚椅上,支肘托腮,像在守着一艘触礁了开不动的船。他向你走来,顺手亮灯,问你怎么啦,又斜睨一眼你手中的信。你说没事。他说怎会没事,说你古古怪怪的,有点吓人。又问你手上拿着什么,看着像打字机打的文件,好古老。
“是个小说。”你说着把信半折,摁在岛台上,“我好端端的,怎么说我吓着你了?”
他当然察觉你目光游移,也一定知道被你压在手掌下的不是一篇小说。但他迟疑良久,看样子像是把一句话放在脑子里做了一百款词句重组,又像在寻思该不该从你手上奪过那封信,又该怎样夺。最终他叹一口气,说你写作别太投入了,伤脑子。说完提起放下了的公文包,瞄你一眼再转身走开,经过你身旁时他稍微放缓脚步。
“你自己看看家里这下午的监控录像,看看吓人不。”
你咬着牙不语,心脏里像有一只野物被囚,扑通扑通乱跳。直至丈夫走到房子另一头,听到关门的声响,你知道他在书房里了。你移开手掌,多希望这由头到尾是一个幻象,或者这信会因为被释放了而变成一只白鸽飞走,但它没有。你沉吟一阵儿,见它动也不动,便忍不住打开它,在头顶上那摄像头的注视下,默默把它读完。
* * *
PS:昨日我向孙媳妇讨教“山寨”一词。她略显警戒,拿起手机来搜了一下,跟我解释说这个词并非简单地指抄袭。“它指的是一种带有反权威和反主流的精神,也带有狂欢性、解构性、反智性以及后现代表征的大众文化现象。”——当然,我没听明白。
您诚挚的,
内奥米·弗里德曼
原载《收获》2023年第3期
本刊责编 杜 凡
注:
①Rachel Anne Maddow,美国电视主持人,时事评论员和作家。MSNBC频道晚间节目主持人,也是美国第一位公开自己是同性恋的黄金时段新闻主播。
②指挪威画家爱得华·蒙克名作《呐喊》(又译《尖叫》)中的人物。
③Reader's Digest,1922年于美国创刊的家庭月刊。
④一种常见的美式餐厅,通常吃的是汉堡、薯条、派和饮料等简餐,分量比较大。
⑤ Power of Will,1903年出版。作者弗兰克·哈多克(1853—1915)为美国新思想运动代表人物之一,既是牧師也是畅销书作家。
创作谈
当我们谈论小说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黎紫书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我在完成长篇小说《流俗地》后,休息了三年才交出来的第一个作品。这小说的故事性不明显,而且全篇两万字混杂了书信、书评、虚构和非虚构等元素,加上以第二人称叙述,读者们若是文学阅历不足,大概要嫌它晦涩难解。
小说里被大肆谈论的小说《第三和最后一块大陆》,现实中确有其文。作者裘帕·拉希莉是印度裔美国知名女作家,2000年获得普利策奖时年方33,是史上最年轻的普利策奖得主。《第三和最后一块大陆》就收在她当年得奖的小说集《疾病解说者》中,在西方颇为人知,在中国大陆也曾出版译本,要在网上把文本找出来应该不是难事。
由于在海外安家,这两年我也开始对移民文学生起思考,关注起别的华文作家移居海外后的作品。身居英语的国度而以华文写作,这情况本就有点吊诡,甚至还有点尴尬。写作者能写什么?该写什么?写给谁看?怎么写?这些问题都与海华作家自身的定位与认同有关。除非写作只为自娱,“作家”也只是参加某些特定联谊会或俱乐部必须别上的名号,否则所有以写作为志业的移民作家,都不该回避对这些问题的探究。而我以为,这些思考必然会让作者更强烈地意识到读者的存在或不存在,同时也很难不察觉自己与故乡(目标读者?)之间彼此渐行渐远——在你离开故乡时,故乡也在离开你了。
我大概也隐约有着相同的危机感,过去几年便悄悄读了不少移民写作者的作品。在此期间发现了疑似抄袭的现象:裘帕与伊丽莎白·斯特劳特等美国女作家用英语书写的杰作,成了结在墙外的累累硕果,垂涎者随手摘得,掐头去尾,用中文稍微腌制一下,就成了自家作品,也能在各大刊物上堂皇发表。
这事,虽令我困惑和气愤,却也大受启发,于是奋笔写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由于这完全是“借鉴”之作,我自当借此向裘帕致敬,当然也必须感谢“你”写出了那一篇名字不配被提起的小说──若非她们这两个短篇(即便茨威格写出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世上便不会有我这一篇小说。
黎紫书,1971年生于马来西亚怡保。多次贏得马来西亚花踪文学奖、台湾联合报与时报等各项文学奖,也曾获得单向街书店文学奖年度优秀青年作家奖、南洋华文文学奖以及马华文学奖等等。已出版长篇小说《告别的年代》与《流俗地》,以及短篇小说集与散文集等十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