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治理视阈下中国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角色定位与现实应因

2023-08-21 17:30曲亚囡杨宇涵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23年7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资源

曲亚囡 杨宇涵

摘要:近年来,受到全球气候变暖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影响,北极资源开发变得更加容易,各国纷纷加入北极资源开发的大潮中,但由此导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资源-环境治理体系应运而生,它是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创新、重要支点以及现实需求。基于此理论,中国以北极利益攸关者、北极资源开发者以及北极环境保护贡献者的身份积极参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但在此过程中也受到地缘政治、北极争议、自身不足等多种挑战,需要打造紧密的中国“北极蓝色伙伴关系”圈、助力形成以“北极生态环境共同体”为目标的北极资源开发模式、推动中国北极法律制度建设与国际合作。

关键词:资源-环境治理;北极命运共同体;角色定位与应因

中图分类号:P7;D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9857(2023)07-0013-09

0 引言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成为中国外交的核心理念,更是中国为全球治理贡献的新方案。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发展,包括环北极国家在内的各国均意识到北极众多治理议题都显示着命运共同体特征,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治理理念也得到更多的支持。为中国维护自身在北极广泛的资源利益、环境利益、科研利益、政治利益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通过阅览文献及相关书籍,发现国内学者近年来对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北极命运共同体与北极治理困境。白佳玉[1]认为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三大国际关系理论在北极公域治理领域的巨大超越,是克服北极公域治理困境的全新思路。朱宝林[2]认为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实现北极环境治理等事关人类共同安全议题的安全化,以及推动北极能源、航道等非安全议题的去安全化意义重大,有利于实现北极的和平发展,实现各国在北极利益的最大化。丁煌等[3]认为北极命运共同体观念可以指导北极治理机制的创新,推进北极形成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新机制,进而优化北极治理。

(2)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关系协调。徐广淼[4]认为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有助于凝聚各国广泛共识,维护北极地区的国际合作秩序,是弥合大国间北极区域内政治张力的重要理论基础。李振福等[5]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北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而积极参与到北极环境治理中,同北极国家展开多方合作,降低国家间的合作壁垒。

(3)中国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路径选择。杨松霖[6]认为科技合作是有效推进国际关系建设和北极领域命运共同体构建,促进北极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路径。而冯寿波[7]则认为北极航道的通航为中国带来了新机遇,中国应以此为契机不断增加与环北极国家的经济领域合作,加强中国在北极的经济存在,夯实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经济基础。李振福等[5]认为中国在推动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过程中,应积极为北极治理提供公共产品,为北极的开发贡献力量。

(4)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丁煌等[3]认为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指导北极治理机制创新、实现北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更是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关键理据之一。朱宝林等[8]认为在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有助于中国把自身的北极国家利益融入人类共同利益中,同北极国家在气候、环境等领域优先展开协同合作。白佳玉等[9]则认为各国在北极命运共同体概念的规范下,更容易在北极治理过程中发现共同利益,实现北极的善治目标。目前,关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研究已经比较深入,但是相关研究散落在北极治理、国际关系等各个领域内,缺乏对于该理念系统化的深度及广度研究。并且面对北极日益复杂的由资源开发导致的环境问题,这时从资源-环境治理视域出发探讨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1 资源-环境治理的内涵

1.1 资源-环境治理与全球治理

资源与环境虽然概念不同,但都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二者联系紧密,可以说资源是自然环境在人类社会映射下的侧影,二者构成一个矛盾统一体[10]。资源是环境中能够产生生态以及经济价值,并且可以提高人类当前或者未来生活质量的一部分;良好的环境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又是重要的资源,二者可以相互转化[11]。也就是说,环境污染的问题必须从源头资源开发解决,资源开发过程中也要关注环境保护,由此构成一个相互耦合的治理体系,即资源-環境治理体系。

全球治理原是一个社会学或国际关系的术语,是指为了解决超出一国或一地区的某一问题,而由各国进行政治协商以共同解决的方式[12],目前该理论已经被应用到生态环境破坏、能源危机等多个领域。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资源短缺情况加剧,资源开发所导致的污染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环境问题的重中之重,资源-环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当前已是全球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源-环境治理体系放弃了以单独一国为核心的治理主体,不同于传统的二元对立思维,而是关注资源与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及相互影响,这也正是全球治理理论的要旨所在。全球治理理论就像一个集合体,包含着形态各异的子体系。资源-环境治理体系就是其关键组成部分,深刻地体现着全球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和实用性[13]。

1.2 资源-环境治理与北极区域治理

北极区域治理是西方学界面临北极复杂且多样问题时所提出的尚在构建中的区域性治理体系,该治理理论的核心是主体资格的区域排他性、客体范围的区域集中性、利益争端的区域协商性以及终极目标的区域概念性[14]。近年来,随着勘探开发技术的进步以及北极科考的深入,该区域的各类资源不断被发现,各国围绕着北极丰富资源归属权以及开发的竞争成为北极争夺战的主线[15]。随之而来的是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强调开发资源和保护环境双管齐下、资源与环境耦合的资源-环境治理体系被相关国家广泛应用于北极区域开发的多个领域,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资源-环境治理已经成为完善北极区域治理的重要理论之一。

在北极区域治理一体化趋势下,资源-环境治理理论作为实现北极区域发展的重要理论之一,没有固定化的实现路径,要根据北极不同区域的现实情况和具体需要采用不同的应用手段。要想实现北极地区的资源-环境治理,首先要更新北极治理理念,增强相关各国的环境保护理念,鼓励各国参与北极资源开发的同时也号召各国监督区域内的环境保护问题。其次要不断完善北极域内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避免出现资源开发领域的立法缺位以及重复立法[16]。这样才能确保北极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实现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的最大化。

2 资源-环境治理对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

我国是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者,同时也是北极理事会的观察员国之一,承担着同各国共同开发北极资源,维护北极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北极的责任。在此背景下,资源-环境治理体系的提出对于推动北极命运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资源-环境治理体系是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创新、重要支点以及现实需求,其在推动北极环境良性治理、助力北极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2.1 是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创新

在北极治理全球化趋势影响下,中国提出的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被更多的国家所接受。越来越多的域外国家开始加入北极资源开发的热潮中,环北极国家在“门罗主义”观念影响下的排他主义思想完全不能解决资源开发导致的北极环境问题。原有的北极环境问题主要是通过北极理事会这一平台,并通过各国协商或者借助相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解决。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发现在这些治理模式的调整下,北极环境管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如受经济利益影响,相关国家在北极环境领域的博弈大于合作、治理能力较低等问题[17]。

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北极环境问题是关系全球共同利益的国际事务,因此北极利益攸关国积极在北极生态环境领域展开国际协调与合作。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也切实参与北极资源-环境治理,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希望通过协商合作提出新理念、创新理论。资源-环境治理体系就是北极命运共同体建设过程中,各国通力合作对解决北极资源开发导致的环境问题理论的创新,创造性地将二者放入同一个矛盾统一体中,互相成就、互为依托。

2.2 是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点

所有个体都不能脱离整体而得到持续性发展是“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核心思想,而北极命运共同体就是在此理念指导下产生的[18]。资源-环境治理体系也强调放弃单独一国为核心的治理模式,希望各国放弃对立,加强政治互信,增多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这一思想与“北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高度统一,并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崭新的理论支持。

随着北极航道利用的增加,北极资源开发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但是开发热潮也必然会导致棘手的环境问题。偌大北极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仅靠一国的力量难以完成,需要各国摒弃政治对立,深化命运共同体意识,携手合作,合力解决北极复杂的环境问题。

2.3 是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求

北极资源开发加速进行的同时,由此直接导致的北极域内环境变化也在增多,这些环境变化不仅影响北极地区,而且对于全球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这些变化主要包括资源开发导致的环境污染加剧、温室气体排放增多等,他们既给各国参与北极开发带来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吸引了大批域外国家开始关注北极环境问题,加入北极治理的大家庭,共同体意识日益加深[19]。但解决这些由北极资源开发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推进北极命运共同体建设,仅依靠北极国家的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远远不够,需要一种专门适用北极该领域问题的治理体系。基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现实需求,资源-环境治理体系应运而生。

3 中国在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中的角色定位

3.1 以北极利益攸关者参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

2018年1月,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详细介绍了北极当前的形势与变化、中国与北极的关系、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和原则、中国参与北极的政策主张等,对于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白皮书上阐明了中国是“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身份,提出深入推进国际合作,与各国一道,共同实现北极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学者,对于中国以北极利益攸关者身份参与北极事务进行了不同的研究。王玫黎等[20]提议以“利益攸关者”身份参与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的开发和治理。阮建平等[21]认为“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可以缓解各国因不同的北极治理性质的认识而导致的互相排斥,深入推进经济、科技等多方面的资源整合,更好地为实现北极治理机制改革提供新机遇。王新和[22]认为基于北极经济利益特征的要求,“利益攸关者”相较于“非北极国家”和“近北极国家”身份更具实用性和可塑性。“北极利益攸关者”这一身份源自全球治理的核心概念———“利益攸关者”,已在北极学术研究中被普遍使用。依据此理念,与北极利益相关的国家,无论身在何处,都有权参与可能影响其自身发展和决策的问题讨论,以平衡各方利益,实现互利共赢[23]。

新时期下,北极航道通航的实现使得北极在经济、科技、资源等方面的战略价值不断显现,各国都对北极事务拥有极大的兴趣。我国虽然不是环北极国家,但是北极的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航道通行等方面都与我国的利益密不可分。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及北极理事会观察员国之一,我国高度关注北极的变化与发展,但是环北极国家相互抱团,提出“中国威胁论”的不实理论,不利于中國参与北极开发合作。为了消除各国的疑虑,中国积极明确自己作为北极的利益攸关者的身份,推动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努力同世界各国一起为实现北极的发展做出贡献。

3.2 以北极资源开发参与者参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

北极地区包括极区北冰洋、边缘陆地海岸带及岛屿、北极苔原和最外侧的泰加林带,总面积是2100万km2,其中陆地部分占800万km2[24],包含了挪威、冰岛、丹麦、芬兰、美国、瑞典、加拿大、俄罗斯8个北极国家的领土。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地球的大量未利用资源蕴藏在北极地区,包括自然资源、航道资源、军事资源以及科考资源[25]。

中国作为地缘上的近北极国家,虽然在北极区域内并未拥有领土,但却是北极资源开发的重要参与者,北极的资源开发直接影响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北极域外国家的共同利益[26]。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瓦尔巴德条约》等条约和法律的规定,在北冰洋海域中国享有科研、航行、捕鱼等权利,并且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资源勘探与开发的权利,这些都是中国以北极资源开发参与者角度参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国际法基础。中国参与北极资源开发不仅有利于优化我国的能源供应格局,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还有利于实现北极的和平、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实现北极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

目前中国已经参与了北极多领域的资源开发活动。如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中国早在2013年就与俄罗斯的最大民营天然气生产企业诺瓦泰克(Novatek)达成协议,收购旗下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公司20%的股权,走出了北极开发的坚实一步[27];在渔业资源开发方面,中国也与冰岛、格陵兰等达成合作意向,加强渔业交流,扩大合作领域[28]。3.3 以北极环境保护贡献者参与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北极圈内虽然没有中国的领土,但是在地缘位置上距离较近,根据相关科学研究显示,北极环境的变化极易给中国带来影响[29],因此我国格外关注北极地区的环境问题。当然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推进我国参与北极环境治理的同时也拉动周边国家加入北极环境治理国际合作平台,不断为北极环境治理注入新力量[30]。

北极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严格,可持续开发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北极的可持续开发由来已久,1993年建立了北极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专案组(SDU),之后又成立了北极理事可持续发展工作组(SDWG),北极可持续发展问题正式进入世界各国的视野[31]。中国在2018年《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中也明确指出,我国要不断推动实现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肩负着同有关国家在参与北极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尊重相关环北极国家的主权和管辖权,重视北极地区环境保护的责任。

4 资源-环境治理视域下中国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挑战与因应

4.1 中国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现实挑战

资源-环境治理理论指导下的北极命运共同体建设以各国在北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共识为价值导向,强调“经济”与“环境”的平衡,追求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发展目标,希望形成各国均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制度框架。但是在此过程中我国也面临着重重挑战,如受到地缘政治的束缚、北极众多争议的制约以及中国自身能力的不足等。

4.1.1 地缘政治的束缚

地缘政治是一种认为地理因素对一个国家的政治行为起决定性作用的理论,是各国制定外交和国防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但是它也从一开始就与国家关系中的强权政治紧密相连[32]。目前处于各国争夺焦点的北极各项资源开发活动同样深受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在北极拥有领土的国家利用本国所处的地缘优势极力开拓本国的北极资源权益,在“门罗主义”思想的影响下显现出明显的排他性,严重地冲击了中国所呼吁的北极命运共同体理论。

在地缘政治因素影响下,环北极国家排斥域外主体参与北极的资源开发,给北极域外国家参与北极事务造成重重挑战。环北极国家在北极治理的各个领域都推崇“北极是北极国家的北极”的地缘政治理念,导致北极治理的各个领域矛盾日益凸显[33]。在地缘政治影响下,北极域外国家即使加入资源开发项目中,也永远不会拥有和环北极国家相同的话语权和决策权,也难以利用北极理事会维护其权益。如果无法摒弃地缘差异,真诚合作,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就无从谈起。

4.1.2 北极争议的掣肘

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北极开发的大潮中,北极战略的价值日益凸显。随着北极争夺的加剧,争议也逐渐增多,目前北极争议主要涉及:北极周边国家的领土争议、海洋划界争议(包括对大陆架的划分)以及北极航道归属权争议[34]。这些争议出现的主要动因有:①资源,北极贮藏着丰富的能源资源和生物资源,这也是北极争议出现的关键导火线。据相关机构调查研究显示,约占世界已探明天然气和石油储量的45%和25%的石油及天然气尘封在这片海域,近年来北极地区的冰川消融给这些能源资源的开采带来全新的契机。除此之外,北极渔业等生物资源也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②航道,随着气候变暖,北极的东北以及西北航道通航可能性大增,也有可能实现穿越极点的最短距离跨洋航行,使商业运输成本大幅降低。③安全,受地缘政治影响,各国纷纷在北极进行军事战略布局,而且配备核弹头的潜艇很适合在北极地区隐蔽,美国和俄罗斯等都已经在此建立多个军事基地[35]。正因为这些北极争议的存在,也使得北极地区情况复杂,各国利益冲突明显,阻碍北极命运共同体构建的进程。

4.1.3 中国自身的不足

北极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基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衍生出的解决北极区域治理困境的新方案[36],强调关注北极公域可持续发展,实现各国北极求同存异、兼容并蓄的协同开发。中国是该理念的提出者以及忠实推行者,但是在推动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不足,阻碍着该理念在北极域内的践行。

新的时代背景下,北极事务变得越来越多样且复杂,涉及环境、资源、科技等多方面。面对这些新挑战,中国北极治理能力还远远不够,如北极开发领域的技术以及专业人才储备较少、缺少专门的北极事务管理机构等。除此之外,中国还缺少有关北极环境保护的国内立法和相关国际合作的保护。法律的制定有利于依法保障我国的极地资源权利,加强国际合作将会赋予我国更多的身份,多角度地参与北极开发。我国在这两方面的不足是横亘在北极命运共同體构建道路上的两座大山。

4.2 中国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因应

4.2.1 打造紧密的中国“北极蓝色伙伴关系”圈

众所周知,海洋是北极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丰富的资源。近年,各国对北极海域资源的勘探日益增多,资源成为北极地区开发的重要环节。但受到地缘政治以及环北极国家“门罗主义”观念的影响,中国作为北极域外国家难以加入北极域内的资源开发中。为了应对这些现实困境,中国应同北极域内外各国加强沟通,增强政治互信,深化北极域内各领域的合作,打造更加紧密的中国“北极蓝色伙伴关系”圈,为推进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奠定良好的国际关系基础。

2017年6月在联合国支持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14“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会议上,中国政府正式提出“构建蓝色伙伴关系”的倡议,提出与各国、各国际组织积极构建开放包容、具体务实、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海洋面临的挑战[37]。从2017年至今,中国与葡萄牙、法国、德国、塞舌尔等国签署了关于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政府间文件,并与众多岛国就建立蓝色伙伴关系达成共识[38]。在此背景下,一种全新的国际合作关系在北极资源开发领域诞生了———“北极蓝色伙伴关系”,是蓝色伙伴关系在北极域内的新发展。“北极蓝色伙伴关系”是指以北极领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北极域内外国家之间合作共赢、相互尊重的区域内合作机制。该理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有助于实现各国海洋领域内的合作。因此,为了加快实现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中国应增强与环北极国家以及北极域外国家关于北极安全、资源、环境等问题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北极多边合作与发展机制,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合作的原则开展北极资源开发。此外,中国也应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入北极资源开发的浪潮中来,共同参与北极治理,扩大北极命运共同体的范围,共享北极发展红利。

“北极蓝色伙伴关系”是在如今迅速变化的国际大环境下,资源-环境治理理论影响下维护北极海洋秩序以及推进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全新理念,是中国坚持和完善北极独立外交政策的深刻体现。有利于推动构建相互尊重、亲惠互融的新型国际海洋关系以及深化各国构建北极命运共同体的意识[39]。

4.2.2 助力形成以“北极生态环境共同体”为目标的北极资源开发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积极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后进一步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细化至区域、国别命运共同体,先后提出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海洋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等[40]。随着各国对北极资源开发的加剧,北极的生态环境问题与各国的关系呈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为应对资源开发导致的北极气候变化、北极特殊自然环境和脆弱生态系统的破坏,北极生态环境共同体理念应时而生。

《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确定了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时要关注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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