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藏自治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资料存在的常见问题

2023-08-24 00:28仁青罗布旦增扎西巴卓
西藏医药 2023年3期
关键词:医疗器械申报法规

仁青罗布 旦增扎西 巴卓

西藏自治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 西藏拉萨 850000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 年先后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 号)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 号)等系列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同时出台了《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 年第121 号)》《医疗器械自检管理规定》(2021 年第126 号公告)等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对提高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水平,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自新法规颁布并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先后接收并完成了9 个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工作。通过对上述品种技术审评,发现新法规下西藏自治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将对西藏自治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可能出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浅析,以规范注册申报资料的编写,使其能够符合法规要求及提高审评质量。

新法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医疗器械注册人申报的资料存在问题基本能够覆盖全部的申报资料要求,但主要集中在综述资料、非临床资料、临床评价资料和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样稿[1]四大章节中。下面分章节来阐述每个章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含五大部分内容:概述、产品描述、适用范围和禁忌症、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其他需说明的内容[1]。常见问题有:

1.1 未按法规要求描述相应的内容

概述中缺少所属分类子目录名称、一级产品类别、二级产品类别、管理类别、分类编码等关键信息。

1.2 描述不规范

有源医疗器械作用机理或工作原理描述不确定,如磁疗仪类产品未描述磁场类型、产生过程等内容;产品组成的全部包装信息内容过于简单,如仅描述用木箱包装。

1.3 申报资料部分内容描述不统一

最常见的问题为申报产品的结构组成、适用范围描述前后不一致。

2 非临床资料

非临床资料主要包括七个部分,但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研究资料、稳定性研究四个部分。常见问题有:

2.1 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

对于此部分内容包括A 安全和性能的通用基本原则和B 适用于医疗器械的基本原则,申请者需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填写表格中的 “适用”、“证明符合性采用的方法”、“为符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栏目[1]。清单通常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2.1.1 对清单内容的理解与产品实际不符

如医用制氧机产品在申请表结构组成中描述有软件的发布版本,且提交了软件研究资料,但在“A8 含有软件的医疗器械以及独立软件”中填写了“不适用”。

2.1.2 证明符合性采用的方法填写不规范

按法规要求,此部分应当填写所采用的具体的法规、文件或最新的国家、行业标准等具体内容,但有些注册人对此项内容理解不到位,通篇填写成“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规”。

2.1.3 为符合性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不够具体

未按法规要求明确相应内容在申报资料中的具体位置,如只描述为“产品说明书”,但未描述说明书中的具体位置。

2.2 产品技术要求及检验报告

2.2.1 产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1],但常见以下问题

(1)技术要求格式不准确,如字体使用不当;单位、符号等不符合国标;规格型号划分不清晰;对包含软件的产品,未明确软件发布版本和软件完整版本命名规则;(2)标准引用不全。如部分有源产品电气安全性能未完全引用GB9706.1-2009”的规定;未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 年修订版)》规定涉及软件部分的性能指标;(3)有源产品使用条件要求中的海拔限度不能覆盖高原环境条件限度要求。

2.2.2 检验报告存在的常见问题

(1)对于自检的,未按照《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提供资料;(2)对于委托检验的,委托的三方检测机构资质不符合法规要求。

2.3 研究资料

研究资料是产品设计开发过程形成的文件及记录,是证明产品安全、有效的重要文件,是制定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重要依据[3]。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软件研究、生物学特性研究三个方面。问题主要有:

2.3.1 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4]规定“医疗器械应当符合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申请人、备案人采用推荐性标准。”,在确定性能指标时,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亦可参考同类产品或结合临床实际制定,但应当提供相关资料。部分申请人不能正确理解法规要求,不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导原则、同类产品等作为依据,在研究资料中所有性能指标确定依据均描述为“结合产品实际制定”。

2.3.2 生物学特性研究

对于与患者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器械,应当进行生物学评价。应当描述产品所用材料及与人体接触性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入的污染物和残留物,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析出物、降解产物、加工残留物,与医疗器械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等相关信息。应当按照《GB/T16886.1-2022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 1 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标准要求提交。此部分主要问题为注册人仅对直接接触患者的器械进行评价,不考虑间接接触人体的材料。对于可以豁免生物学试验的产品,其豁免依据不充分,缺少完整的生物学评价报告,如生产用材料、配方、适用范围、初包装、加工工艺等内容不详。

2.3.3 软件研究

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提交软件研究资料,但该部分内容主要存在注册人对法规不熟悉,理解不到位等问题,认为软件组件不属于软件研究的内容而不提交软件研究资料,或软件描述文档中的软件发布版本号与产品技术要求中的版本号不一致。

2.4 稳定性研究

常见问题有:(1)对于说明书中描述的部分易损件,未提供使用寿命验证资料,如制氧机所用的分子筛等;(2)适用于西藏地区的产品,稳定性研究中缺少高原地区气候和气压条件的研究资料。

3 临床评价资料

对于未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4]中的产品,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5]要求通过同类产品对比或临床试验两种方式开展临床评价,提交临床评价报告。此部分常见问题有:(1)与已上市同类产品对比中对存在的差异部分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不够;(2)缺少能够证明与同类产品一致性的佐证材料;(3)临床试验报告中的适用范围与申请表及其他资料中描述的适用范围不一致;(4)提供的临床评价报告不充分,无法支撑注册人宣称的适用范围。

4 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该项资料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6]要求,同时还应当考虑《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 年修订版)》中的相关要求。常见问题主要为:(1)格式不规范,缺少相关内容,如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2)缺少相应的产品维护保养相关要求,如产品耗材或易损件更换周期及更换方法等;(3)含有软件的产品说明书中未体现导则规定的相关要求,未明确软件发布版本等内容。

综上所述,注册资料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注册人缺乏主体责任意识,人员法规意识淡薄,对现行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新颁布的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学习不及时、不够所导致,同时也有负责注册申报人员不了解产品设计开发过程,资料撰写不严谨认真或没有固定的负责注册申报部门或人员等问题导致。鉴于上述问题,提以下几点建议:(1)注册人应提高主体责任意识,重视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知识库,设置部门或专人负责政策法规的搜集、整理和产品的注册申请工作,同时确保产品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遵循法规要求;(2)注册人应加强人才培养,加大法规培训力度,固定岗位人员;(3)注册人应努力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尽量收集齐全法规、标准、临床、客户等方面的各类需求,并将其完整地转化为输出文件,用于指导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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